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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井口治理的行动通知

时间:2020-08-02 19:26:00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废弃井口治理的行动通知

  为彻底消除废弃井口带来的安全隐患,确保全市范围内遗留废弃井口得到有效治理,防治私采滥挖的行为发生,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废弃井口专项治理行动,现通知如下:

关于废弃井口治理的行动通知

  一、治理任务: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目前,各镇(街道)、煤炭集团排查出的废弃井口共505处,已经治理204处,需要治理的301处。还有部分废弃井口因时间久远没有排查出来,各镇(街道)负责对境内废弃井口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逐一核实,对新发现的井口一并治理。因排查不彻底或瞒报漏报而出现问题的,由所在镇(街道)承担全部责任。

  2、严格标准,彻底封堵。井口有大架的必须拉倒大架,拆除废弃建筑物,周边渣石堆等杂物清理干净;井口底部先用直径大于10cm的大砾石回填,再用碎石土填平至离地表1米处,填充材料严禁使用生活垃圾等对地下水有污染的回填材料;离地表1米处扩井口50厘米,用钢筋混凝土封盖,封盖厚度不低于60厘米,对混凝土浇筑后及时进行保湿养护;使用水泥桩对治理完毕的井口做好标识,用油漆进行标记。

  3、严格验收,强化监管。必须严格按照治理标准进行治理,施工前、中、后均留好影像资料,逐井口建立治理档案。以前采取一定措施但未达到上述治理标准的,重新进行治理并按照要求做好标识。已封盖未填实的,一律重新进行填实;已填实但未设置钢筋混凝土盖的',重新进行封盖。对重新利用成水井的,由镇(街道)提出申请,报地矿局、水务局批准后,按照水井要求进行改造,完善相关设施,明确管护责任人并签订责任书,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镇街、煤炭集团公司要把废弃井口集中治理行动做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自6月1日起,迅速组织人力物力,集中三天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加强督查指导。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跟上督查,一日一通报,确保整治进度。市地矿局负责工程验收和技术指导,派出包片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确保质量和效果。自6月4日,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按时完成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工作滞后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在全市通报批评。

  3、加强属地监管。各有关镇街和煤炭集团要加强治理后的废弃井口监管责任,每个井口确定监管人员,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保封堵到位。凡封堵不彻底、出现私采滥挖等现象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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