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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农保工作通知

时间:2020-08-03 19:58:09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政策性农保工作通知范文

  为了扎实抓好我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推进党在农村的惠民政策能落实到基层,降低农业发展风险,确保农户在大灾之年能尽快恢复生产,最大程度减少损失。根据府办函【2013】49号《关于开展2013年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就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关于政策性农保工作通知范文

  一、加强宣传培训

  政府组织召开镇、村干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将县政府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政策要求做好贯彻落实,各村要召开以组为单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会,把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好处、保险范围、规定、理赔等宣传到户。

  保险范围和种类包括:1、种植业(种植业保险享受无赔款优待政策,即今年不收保费)。2、养殖业:(育肥猪保险农户每头交10元,保期一年,能繁母猪保险农户每头交12元,保期为一年;林下鸡保险农户每只交1元)。3、农房保险,每户农户交纳10元。

  二、加大引导力度

  自然灾害严重制约农业生产的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保障农户在生产受灾情况下也有继续生产能力的必然选择。各村、部门及相关人员要重点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级种植、养殖大户、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参保,鼓励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统一投保,鼓励以村为单位联户投保,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广泛动员农户积极投保。

  三、严格照章办事

  各村要做好农业保险业务的代办、理赔及保费收缴工作,以及完成农业保险清册填写、保存,镇农业保险工作站要注意保险资料的整理保管工作,并按时向县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农业保险工作信息资料和工作进度。在组织引导农民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惠民政策办事,严禁出现任何增加农民负担的违规行为。各村支书、主任要及时上报村级受灾情况,参加农险农户一旦受灾,要在12小时内及时上报,种植业报农技站,养殖业报兽医站。镇三农服务站要及时认真抓好查勘定理赔工作,现场查勘率要达100%,做好登记存档,并及时上报保险公司。赔案要客观真实,上交的理赔资料要完整齐备,严禁出现任何人作假骗赔的行为。镇政府必须加强保险理赔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查证,清洁较重者报县领导组办公室处理。

  四、按时完成下达任务

  各村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在2013年5月20日前完成承保任务,相关目标任务(见附表一)。

  五、强化责任落实

  为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按时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镇政府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由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财政所所长任主任、经发办任副主任、农技站站长、兽医站站长、三农保险服务站江、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加强对农业保险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各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联村领导要加强对村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指导,联村支书、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开展农业保险是一项强农惠农政策,是增强农业抗御风险能力的举措。镇政府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村委的单项目标考核,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在5月20日前全面完成各险种的承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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