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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通知

时间:2022-09-03 04:52:10 通知 我要投稿

有关工程通知汇总8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通知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可以用通知,平行机关之间有时也可以用通知。你知道通知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通知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工程通知汇总8篇

工程通知 篇1

学校公寓四期住户: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寓四期工程分户装修管理,使装修工作安全、文明、有序进行,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等有关会议研究,现就四期装修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住户不得违反学校有关要求进行装修,否则,责令恢复住房原貌。

  2、每天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2:30,下午14:00-19:30。超过此规定时间施工的,住户可向小区内保安或保卫处或后勤保障处楼宇中心投诉(保卫处电话:8**7,楼宇中心电话:812**57)。

  3、重要或大宗物资在户主带领下或有户主出具的书面放行条证明才能运出小区。

  4、装修期间,楼梯、架空层及小区道路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学校统一负责。各装修公司必须将装修垃圾装袋后清理至各栋架空层指定位置堆放,由学校定期清理外运。

  5、装修公司的装修材料必须及时运至户内,小区道路、楼内门厅、架空层、楼梯及绿化地等公共区域不得长时间堆放装修材料,否则被视为建筑垃圾由学校将组织人员清理,所发生损失由住户或装修公司承担。

  6、为确保安全,严禁高空抛弃装修垃圾、包装纸皮等任何物件。

  7、严禁载重10吨以上的车辆进入小区。

  8、楼房内外禁止安置广告牌、条幅等,一经发现即责令自行清除。

  9、装修工人若需上厕所的,可到小区南门和新西门门卫内的`卫生间或小区南门外的工棚(未拆除前)的卫生间。

  温馨提示:

  为保证装修工程质量,避免现现装修队伍与主楼承包商互相推诿扯皮,请住户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1、试水

  (1)卫生间试水:装修队进场前第一次回填坑蓄满水,蓄水时间24小时以上。第二次饰面或找平层上蓄水高度在20-30mm,蓄水时间至少24小时以上(建议蓄水试验在48-72小时为宜;同时建议卫生间务必做二次防水,将地面水导向排水管内)。

  (2)厨房及阳台排水立管管周边试水:用砂浆把有管的地方围小蓄水池,然后将水注入围好的蓄水池中,观察2天以上,若楼板存在渗漏水现象,可及时通知建筑承包商进行维修处理,处理好之后再进行下一步装修工作。

  (3)为防止装修队在施工过程中破坏原有的排水管、防水层,请在卫生间水电线管安装完毕之后、沉箱回填之前再蓄水、试水,若不渗漏水,则可回填、贴地板。

  (4)请在水、电装修过程中对水电管线走向及安装情况进行照相、录像,长期留底,以备出现问题时维修参考之用。

  2、漏水:有个别分教职工反映自己家的窗台、墙壁以及厨房的排水管接口处(厨房位置需要住户在装修时自己做防水)有渗水现象,故请大家在下过中、大雨之后去毛胚房观察外墙内侧、卫生间、窗台、排水管周围是否有渗水现象。

  3、请住户检查窗户玻璃是否有裂纹、窗扣及卫生间排水管三通接口等是否有损坏现象。

  4、建议住户尽量不在外墙内侧、靠卫生间处做木结构及衣柜等,如必需在此等部位做木结构,则需做好墙壁基础的防潮防腐处理。

  5、建议住户尽量不在外墙内侧安装插座等,如必需安装,尽可能在满足设备安装功能的前提下,洞、槽深度尽可能浅;且装修工人在凿外墙坑、槽、洞时动作尽可能轻柔,以免破坏外墙的原有结构及防水层,从而引发外墙渗漏水。

  6、请住户翻阅各类装修书籍或浏览各类装修网站。

  如因承包商原因出现的主体工程质量问题(如漏水),请各住户按照以下格式直接联系承包商维修(编辑短信且打电话告知):“XX栋XX房,XX事需维修,联系电话XXXXXX。”

  若承包商拒不受理维修事宜,请致电后勤保障处维修科:1、林工:15**1,短号:61**1;2、朱工:1***75,短号:61**5)。

  承包商维修人员联系方式:

  栋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后勤保障处

  20xx年10月24日

工程通知 篇2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1月11日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2日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8月11日9:00—8月21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14日—8月2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5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7日9:00—11月10日17:0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共治安厅共同负责江西省考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共治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56号)规定报考条件(附件2 )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老应试人员(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报考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进行。

  1.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公共治安局(消防部门)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共治安厅(消防部门)联合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给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设区市公共治安局(消防部门)联合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各1份;

  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共治安厅(消防部门)联合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除须提供有关资格证件外,还需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考试时,请应试人员务必注意如下事项: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索取,考后收回。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方式,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六、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5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二)本次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三)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四)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见下页

  1、20xx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附件1  20xx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8月11日9:00—
8月21日17:00
网上注册登记
8月14日—
8月22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25日17:00
网上缴费
10月1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
11月7日9:00—11月10日17:00
准考证打印
11月11日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2日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11月17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报送考场信息
12月22日前
报送客观题成绩
20xx年2月底前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参加全科(考三科)考试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暂行规定》中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xx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工程通知 篇3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将开展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省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全省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组织实施等全面管理工作。

  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负责本市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的报名审核、确认等管理工作。

  二、专业设置及考试

  (一)、升级考试专业设置及考试

  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专业设置:建筑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安装、电气)共四个专业。

  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包括以上四个专业的三级升二级和二级升一级。

  造价员资格证书升级考试包括通用和专业两部分,一张卷,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微机上公布,60分及以上者合格。

  (二)、三级考试专业设置及考试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专业设置:建筑工程(土建、装饰)、安装工程(安装、电气)共四个专业。

  造价员资格证书三级考试包括:《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个部分,两个部分考试同时进行,实行开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满分200分。考试结束成绩同时在微机上公布。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两部分的成绩,必须分别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一年内,每人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不设补考。

  三、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属辽宁省地区,符合《辽宁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必须严格按照造价员管理办法审核。

  (二)、参加升级考试和已具有其它专业申请三级考试的人员,完成20xx年-20xx年度和20xx年-20xx年度我省举办的造价员继续教育后 (已参加造价员继续教育,但还没换证的,需换证后),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

  四、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

  (一)、升级考试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审核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二)、三级考试报名、审核、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审核时间: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五、考试方式、地点

  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

  考试地点:沈阳、大连。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沈阳考试中心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9号 国宏拍卖大厦610室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大连考试中心地址:大连市高新园区黄浦路596号 阳光数码大厦1211室

  六、报名考试流程

  (一)、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需在网上报名。首先,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按照提示进入报名系统,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确认输入正确后,点击查询。

  如果报名时没有其它专业造价员资格证书,进入添加页面后,按照页面要求,认真填写《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登记表(辽宁省)》(简称登记表),核对无误后,确认并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

  如果报名时已具有其它专业造价员资格证书,进入添加页面时,登记表将列出以往本人的相关信息,按照页面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专业,核对无误后,确认并打印登记表(一式两份)。

  登记表中,联系电话必须填写现使用的手机号码,并将免冠一寸彩照上传电子档。如果进入报名系统时,身份证号码(要求18位身份证号码)、从业单位等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请到当地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申请变更后,重新登录报名。

  (二)、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人员,将加盖本人从业单位公章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高清)一寸彩照2张(贴在登记表上)、造价员资格证书和造价员管理办法要求的`其它材料,报所在市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

  经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审核合格后,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协会联络处保留一份)并进行网上确认。考试人员将另一份登记表保存,待参加考试时交给考试中心。

  (三)、考试人员在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上打印准考证。根据本人情况,在考试时间范围内可以选择具体考试时间。考试人员确定考试时间后,不得更改考试时间。

  七、其它

  省造价管理协会负责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验印工作。

  省造价管理协会各市联络处负责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工作。

  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网上公布。考试合格人员,需将原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交到所在市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按照网上通知时间,考试合格人员,到所在市省造价管理协会联络处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及印章。

  参加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经审核的登记表、准考证、相关专业定额、计算器、笔和草纸等。

工程通知 篇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___工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我站(巡查、抽查)存在以下有关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要求:

  □ 1.边施工、边整改;

  □ 2.停止施工,进行整改;

  □ 3.限你单位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我站(部)复查。

  签 发 人 农六师五家渠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项目监督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收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签 收 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工程通知 篇5

  工程名称:

  编号:( )停字号

  上海xx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经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现通知你方必须于年月日时起停止对本工程的一切施工活动,立即对上述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并将整改措施及整改结果和复工申请报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现场管理人员签名:

  施工单位接收人签名:

  发出日期:

  签收日期:

工程通知 篇6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xx〕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xx〕13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8月11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满10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对中专以上学历层次专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审核,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附件2 )执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10月28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上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通过链接登录进行网络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后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审查确认。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xx年度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免试部分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以上均为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7月28日-8月28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xx年7月31日-8月29日(每天10:00-13:30 16:00-18:30 节假日休息)

  网上缴费时间:20xx年8月1日-8月30日

  四、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客观题)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 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考点设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可在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20xx年12月底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

  八、考试用书及大纲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 3)。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九、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附件:点击下载

  1.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2.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3.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

工程通知 篇7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8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按照原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9号)等文件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科目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见附件1,下同)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见附件2,下同)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xx年年底。

  (四)香港、澳门居民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报名时须填写国籍地区信息)。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的“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照片审核、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报名时,我省报考人员(不含大连考生)请选择“辽宁省”考区。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审核点,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名资格审核点。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

  (四)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专用的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2.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4)。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xx〕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报考材料原件,报名表、免试申报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老考生(20xx年和20xx年在辽宁考区参加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有档案信息的人员,不含大连考区应试人员)报考时,不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4.新考生(含异地首次转到辽宁报考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新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并自行确认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市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2份和免试相关材料(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考试科目免试申报表》和《工作年限证明》请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科目免试申报表(仅限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四、考场设置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局统一在省直(沈阳市)设考场并组织考试。

  五、收费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承担的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xx〕96号)文件规定,《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科,《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收费标准为65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成绩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三)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八、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九、考试教材

  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xx版)》的要求执行,对于近年来部分相关法规变化情况,考试内容也相应有所变化,具体请参见《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新增内容的说明》(附件3)。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系。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1003室

  邮编:100012

  电话:010-64965024 64913859

  网址:http://book.chinasafety.ac.cn

  十、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省直审核点”的报考人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十一、其他

  我省20xx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全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见附件4)

  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05

工程通知 篇8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详见下表:

时间

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9:00-11:30

14:00-16:30

10月28日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8日至8月21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8月23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6891404,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xx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其余科目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试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每人每科55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0元。

  六、教材征订

  考生需要购买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的,请与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51—86891471。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专业人员,使其能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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