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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时间:2023-04-04 10:51:34 梓欣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清明节扫墓的通知(通用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发增多,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清明节扫墓的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清明节扫墓的通知(通用15篇)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1

各家长:

  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我园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大班幼儿前往杭州云居山烈士陵园参加扫墓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

  4月2日(星期四)下午12:30

  二、集合地点:

  行政楼前

  三、参加人员:

  大班幼儿

  四、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老师请假。

  五、活动安排:

  1、向烈士墓敬献花圈。

  2、全体大班幼儿肃立、默哀三分钟。

  3、带队老师讲话。

  4、参观烈士陵园。

  六、注意事项:

  参加人员必须统一行动,遵守交通规则,以保证安全。

  xxx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2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为了让幼儿了解清明节的来历,知道清明节的习俗,因此,我园将于明天在大班年级开展一次扫墓活动。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31日早晨(9:00——11:00)

  二、活动地点

  仙池路烈士纪念碑(杨小二饭庄正对面)

  三、活动内容

  1、清明扫墓活动;

  2、登山比赛。

  四、活动具体要求

  1、请幼儿在加吃好早点 ,穿好园服、运动鞋于明天早上8:50分准时送到仙池路(杨小二饭庄正对面)烈士纪念碑下。

  2、请家长给每位幼儿准备一个面包、一瓶水、一瓶牛奶与一个香肠(注:所带食品不能太多);

  3、本次活动必须由家长陪同,若有特殊情况的请提前与班主任沟通;

  4、请家长做好幼儿安全教育,引导幼儿做一名文明的'孩子(如:不乱跑、不采摘花朵、不攀着树枝、不乱扔垃圾等);

  5、活动结束后,请家长带幼儿回家,下午不上课。

  xxx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清明节期间在全社区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大力倡导孝德,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积极开展护绿保护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在未成年人中深入开展革命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为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社区提供精神保障。现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就20xx年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祭扫、绿色清明”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日-4月8日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组织广大志愿者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缅怀革命先烈,倡导孝老敬老。

  2、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组织辖区青少年广泛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和敬仰。

  3、向居民发起移风易俗倡议。向辖区居民发起倡议,引导广大居民开展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活动,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4、深入开展“三线三边”集中整治。清明节期间,众多合肥在外人士将返乡探亲,寻根祭祖。各社居委要加大“三线三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以新蚌埠路至通站路、张郢路沿线等为重点,注意加强淮肥公祭堂消防环境安全,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文明、干净、有序的节日环境。

  四、工作要求

  1、各社居委要高度重视“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开展,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

  2、利用标语、宣传栏、倡议书等进行宣传,引导居民文明祭祀,进一步倡导文明新风,努力为人们文明祭扫提供必要条件。

  3、各社居委对“我们的节日”活动信息及时报送,并将活动完整资料于4月10日前报到社区文明办。

  xxx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4

各位家长:

  为了培养孩子热爱祖国、缅怀烈士先辈传统的爱国主义教育与让孩子感受春天美丽的'景色,我园将定于20xx年4月1日(本周五)组织全园师生前往烈士陵园进行扫墓活动。 请您给孩子穿好园服、备些零食并于8:30分之前带孩子到幼儿园集中,果果2班、果果1班、花花班、叶叶1班、叶叶2班统一步行前往烈士陵园(早餐自理)

  (注:贝贝班、豆豆班、丫丫1班、丫丫2班、苗苗班家长自已于8:50准时送孩子到烈陵园,本班老师在烈士陵园内半山腰操场处接待)

  家长于中午11:30分到烈士陵园篮球场处接孩子。(接幼儿时必须告诉本班老师)

  注:请家长与幼儿完成亲子手工白花一朵,为清明扫墓而用。

  另外:清明节4月4日放假1天,4月5日星期二正常上课。在家带孩子祭祖时,注意防火并注意孩子的安全。

  xxx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5

  为倡导文明祭祀,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做好扫墓用火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要动员机关、事业、企业、学校、村(居)委、村小组,层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学生及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

  二、做好扫墓用火安全防范布控

  各级政府要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工作预案,组织机关、村(居)委、村小组、护林员把路口、守山头、巡坟头,确保平安清明。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集中待命,进入临战状态。

  三、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

  扫墓用火要开设安全区,将坟墓四周2米范围的杂草割除干净,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要在安全区内进行,并准备好应急扑火的'用水和工具。扫墓人员要将香烛周边的鞭炮纸屑全面清理,在确保没有任何森林火灾隐患的情况下才能离开。

  四、自觉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

  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不要让清明成为森林的忌日,请大家在山边林内不要燃放炮球,并自觉落实扫墓用火安全措施,接受扫墓用火安全管理。对拒不执行扫墓用火安全管理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处以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自觉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旦扫墓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在场人员要从火尾处接近火线,紧贴着火线自下而上快速扑救,同时拨打110或12119报警。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一旦接到森林火灾报警,要快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扑救,将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特此通告。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6

各位同学:

  “清明节”将至,为保证大家安全地度过假期,结合学校的整体安排,现将假期安全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办公室《关于20xx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20xx年4月1日(星期六)教职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20xx年4月2日(星期日)、4月3日(星期一)、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

  二、为更好地了解同学们的假期出行安排,保障同学们的个人安全,请同学们配合各班负责人做好离留校统计,各班负责人及时向各年级辅导员汇报。

  三、假期交通客流较大,聚会较多,请离校同学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

  四、若有同学自发组织集体外出游玩活动,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老师请示,由学院审核、批准、备案。

  五、建议假期外出同学购买小额人身保险,注意交通、饮食、人身、财产等安全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留校同学要注意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问题,切忌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不要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注意寝室通风,避免病菌滋生,保障健康生活。

  七、留校进行实验的同学要注意实验安全和防火防爆,要注意检查实验室和工作间的仪器设备、电线排布、实验药品、给水排水、通风排风等,避免火灾等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八、所有同学要注意人身安全、物品安全,防止盗窃、抢劫、络诈骗、信贷陷阱等事件的发生。

  市政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xx年3月31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7

各团总支:

  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学院团委拟定于清明节前组织学生骨干前往杭州云居山烈士陵园参加扫墓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合时间:

  4月2日(星期四)下午12:30;

  二、集合地点:

  行政楼前;

  三、参加人员:

  院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各系团总支、学生会主要学生骨干;

  四、请务必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事先向学院团委老师请假;

  五、活动安排:

  1、向烈士墓敬献花圈,

  2、全体学生肃立、默哀三分钟

  3、带队老师讲话

  4、参观烈士陵园

  六、注意事项:

  参加人员必须统一行动,遵守交通规则,以保证安全。

  共青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xx年三月三十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8

xx氏宗亲们:

  大家好!一年一度的传统祭祖节日———清明节,又来到了。

  清明祭祖,是缅怀先祖,感恩知报,团结互助,携手发展的一项重大活动。xx氏宗亲联谊会筹备会响应广大宗亲的要求,认真商议,决定在清明期间举行七宗合祭始祖韶阳公的仪式。这将是重修始祖韶阳公古冢后的首次大祭。时间为xxx年4月3日下午1点30分开始;集合地点为次坞徐坞杨村委会大操场;祭祀供品今年由轮值千一公(杨家坞、大路杨)派安排。

  为了能够更好地组织安排本次活动,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人员:参加人员完全自愿,各村各自管理,集中出发。

  2、香火:各派原则上不用携带,个别宗亲需要额外上香、燃放爆竹,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

  3、秩序:各宗亲须按派到徐坞杨村委操场集中并按指定地点休息,上香、鞠躬等祭祀活动按照主持人的要求进行,不要擅自行动,以免秩序混乱。

  4、安全:行动不能自理的.人员,原则上请不必参加,确须参加,须有相关的陪同人员全程陪同。行路过程之中由各派负责管理,下车后要服从管理员的指挥。

  5、各村要有出行方案,与本通告一并张榜提前公布。特此通知xx氏宗。

  亲联谊会理事会筹备会

  20xx年三月九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9

各分会及xx宗亲:

  经xxxx文化研究会决定,xxx年4月5日上午,在xxxx宗祠举行祭祖大典。希望各分会认真组织好本地区宗亲按时参加祭拜活动。为此通知如下:

  一、各分会必须在上午9:00前到达xx村xx宗祠。

  二、各分会要挑选技术好的驾驶员开车,认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三、路远的,提前一天电话告知研究会办公室,报告参加人数,以便安排食宿。

  四、到达xx村后,按指定位置停车,以防影响交通。

  xxxx文化研究会

  20xx年4月1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10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文明办工作部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文明祭扫,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弘扬家风家训和开展文明祭扫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四个一”主题活动,祭奠先人、先烈、先贤,引导人们文明游园、文明出行、文明祭祀,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大富美强现代化东部新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活动主题

  文明祭祀绿色清明

  三、活动内容

  1、发一封“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县文明办向全县发出“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倡导文明祭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社区通过在居民小区宣传栏张贴“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倡议书、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引导市民文明祭祀,做到不燃放鞭炮、不搞攀比、不讲排场、不摆阔气,理性祭祀。

  2、讲一个“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故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社区、学校、文明单位邀请老战士、老党员以报告会、故事会等形式,讲述革命传统,引导广大群众和未成年人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3、组织一次“鲜花寄故人文明过清明”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社区开展“鲜花寄故人文明过清明”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用鲜花寄托对故人的哀思,让故人在鲜花的.芬芳中文明过清明,帮助市民在祭扫活动中树立文明健康的祭扫新风。

  4、开展一次“清明寄哀思微传好家训”网络拜祭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网络拜祭所特有的便捷、生态、环保等新时代特征;鼓励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等传播故人留下的好家风好家训、故人生前的`感人故事,通过网络开展“清明寄哀思微传好家训”网络拜祭活动,寄托家人的哀思,表达对故人的感恩和敬仰。

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11

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丧葬和祭奠风尚,增进爱党、爱国、爱传统文化的情感,把“我们的节日”真正过成健康向上、互信友善、和谐文明的感恩节、仁爱节、爱国节。按照市文明办安排部署,县文明办决定在全县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低碳绿色环保

  二、活动时间

  3月26日到4月5日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群众性祭祀活动。县民政局要充分利用扶眉烈士陵园、县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开展敬献鲜花、缅怀英烈活动,重温入党入团誓词,继承先烈遗志、追忆革命精神。各镇(街)要组织机关干部和群众、学生代表赴辖区烈士陵园或纪念碑前,开展为革命先烈扫墓、敬献花圈等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相关网站开设的“网上祭英烈”互动活动,进行网上祭奠英烈,网上献花、寄语留言,引导大家珍惜幸福生活、激发爱国情感。

  2、组织文明祭扫活动。各镇(街)在清明节期间,要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安全的祭扫方式表达思念之情,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同时,县住建局要在城区划设专门场地,引导群众在规定地点焚烧祭祀。

  3、举办经典诵读活动。各单位要举办征文演讲、诗歌朗诵、党团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学习英模事迹,培养爱国情感,生动形象地进行“中国梦”教育。县教体局要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清明诗歌朗诵会、歌曲演唱会、主题班会等活动,增强同学们爱家庭、爱集体、爱国情感。

  4、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特别是各级文明单位要组织机关志愿者深入敬老院、社区、学校、烈士陵园等场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和植树护绿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不随意焚烧奠祀用品和燃放鞭炮,自觉保护环境。

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12

各镇中小学、县直学校:

  为了引导青少年学生缅怀先烈、先贤,大力弘扬优良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广大中小学生同心共筑中国梦,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清明节主题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3月25-4月7日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线下实践活动。各校清明节期间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革命战争纪念地、重大战役发生地或烈士陵园、烈士墓地祭扫、献花和宣誓,礼敬先烈先辈,培养爱国情感。与中华经典诵读、诗歌朗诵、团队活动、主题班会等有机结合,通过融入入队、入团、成人礼仪式,丰富主题纪念活动内涵,增强主题纪念活动的`庄严感和有效性。

  (二)开展网上活动。相关网站将设计推出专门网页,各校要组织青少年学生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签名寄语。利用学校网站、微信的公众号等进行宣传,扩大网上活动覆盖面,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学习党史、国史和英模事迹。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精心组织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和创新活动形式,提高青少年儿童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13

  清明节节日将至,即将进入祭扫活动的高峰期。为防治大气污染,维护城市良好形象,保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清明节节日期间文明环保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引导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执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四、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丧葬用品生产、批发、零售业户的宣传和巡查,禁止其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及时清除祭扫纸灰;公安部门要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引发的各类案件。

  五、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纸钱的,由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由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六、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14

区属各中小学: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群众、师生员工文明祭扫,根据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号)精神,决定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途径广泛宣传文明祭祀有关标语和相关内容,引导师生文明祭祀、理性祭祀,营造浓厚氛围。

  (二)各校通过微信、微博、Q群等家校互动平台,向家长积极宣传“绿色清明、文明祭祀”重要意义和相关标语等内容,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引导人们文明出行、绿色祭祀、文明祭祀。

  (三)各校组织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利用班会、队会、道德讲堂、学校少年宫等工作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与“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学生热爱祖国、感恩父母、爱护环境,帮助家长在祭祀活动中树立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新风。

  (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五)各校要注意收集整理清明节主题活动报道、信息、图片、视频、总结等资料,电子版于4月6日报至教文体局教育科。

xxx

20xx年xx月xx日

  清明节扫墓的通知 篇15

  清明节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是重要的“八节”之一,是缅怀先人、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为了在广大青少年中进一步弘扬民族精神,缅怀革命先烈,加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引导青少年度过一个“绿色、节俭、文明、安全”的清明节,着力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现就开展“文明祭祀、绿色清明、平安清明”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崇尚文明祭祀

  为倡导文明新风、缅怀革命英烈和已故亲人,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倡议开展文明祭祀活动,表达对已故亲人的.'怀念,继承世代相传的文化遗产。在活动中以文明的祭祀方式表达对英烈的缅怀与敬仰之情,寄托对已故亲人的哀思,更能中活动中不注重形式而重于内省。

  二、倡导绿色平安清明

  1、注意消防安全

  学生扫墓时要安全用火,不玩火、不乱放火,做好防火措施,以免引起森林火灾。如果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火灾报警电话是119。

  2、重视交通安全

  清明放假期间人多、车多,学生回家、返校和出行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搭乘农用车、超载车、非法营运和其他无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禁止学生骑摩托车,提醒步行上下学的学生,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

  3、加强出游安全

  放假期间学校和教师不组织学生郊游等外出活动,也要求学生未经家长许可,不得擅自组织郊游等活动,教育学生不到危险的地方游玩;学生自行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的,须征得家长同意。学生不得私自结伙出游,对于家长组织的春游活动,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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