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年休假通知

时间:2022-03-17 13:18:38 通知 我要投稿

年休假通知三篇

  在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各种类型的通知各有不同的写法。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份恰当的通知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年休假通知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年休假通知三篇

年休假通知 篇1

  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请您按下表指定时间享受年休假期。请您安排好相关工作交接,休假期间公司会安排人员接替您的工作,休假结束后请您按时回公司工作。祝你假期愉快!

  人力资源部

  制表人:

  部 门 负 责 人 签 字:

  公司领导审批: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会签:

  员 工 确 认:

年休假通知 篇2

各所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参照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意见》(鄂人〔20xx〕19号)和孝烟人〔20xx〕38号文的有关精神,为合理安排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职工(含在册职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二、职工年休假期为: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满规定工作年限人员的年休假安排:

  1、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

  2、当年11月底以前累计工作满10年或20年的,可在当年11月底前按规定的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

  3、当年12月1日以后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从下年度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我局年休假在每年的3月份至11月份中集中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

  六、职工休年假前,须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未填写《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单位不另行补偿。办理年休假的一般程序为:

  1、向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填写《XX市烟草专卖局职工年休假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本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

  3、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调整在休假人员上班,休假时间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

  七、局(营销部)班子成员休假按照孝烟人〔20xx〕38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职工休假申批程序结束后,须将《申请表》复印一式二份,分别报本单位工会和人劳部门备案。

  九、职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劳部门销假。假期结束仍不回单位上班的,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十、各部门要分批次、有计划地安排好职工休假,对休假职工工作作统筹部署和调剂。

  十一、职工休假前应与接手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休假期间原负责的工作能正常进行。

  十二、职工休假方式以本地休假为主。到本地旅游点度假休闲或到外地休假,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各部门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XX市烟草行业工会XX分会负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十四、本通知未涉及到的内容,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十五、本通知自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xxx

  年 月 日

年休假通知 篇3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电话通知)的精神,现就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休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为党政群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三)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四)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参加其它各类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五、实施年休假要有计划性。各单位要关心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工作人员的休假权利。各单位制订本单位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须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要根据机关推行“ab”岗的要求,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证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

  六、实行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制度。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正职和县机关部门正职的年休假要报县委书记批准(其中政府直属部门正职先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报县委书记),县机关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党群副书记批准,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政法副书记批准,乡镇党政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组织部部长批准。

  七、规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确贯彻年休假制度,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天数,各单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对年休假要及时掌握动态、提示信息,实施报告和检查,认真履行年休假手续。要正确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严格按病事假的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本通知从**年起执行。我县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实好年休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落实情况,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单位、不同群体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制度。

【年休假通知三篇】相关文章:

年休假通知3篇03-08

年休假通知四篇12-23

关于工作人员年休假通知09-20

年休假请假条-年休假请假条怎么写09-16

单位年休假请假条01-20

年休假请假条格式09-17

公司年休假管理制度11-04

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总结10-14

年休假请假条范文201709-17

年休假请假条(集锦15篇)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