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工程通知

时间:2022-04-19 16:40:19 通知 我要投稿

有关工程通知范文六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相信许多人会觉得通知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通知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工程通知范文六篇

工程通知 篇1

xxx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经我公司研究决定,由贵公司负责丽莱酒店的有线电视抢修任务,工程施工地点三亚市金鸡岭路,本工程为单项抢修工程,由于线路信号低,把原有野外三分配器改为野外四分配器,需布-12电缆,路由共约90米。请贵公司务必根据要求时间X月X日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时限X天完成。

  联系人:

  特此通知:

  工程部负责人签名: 公司负责人签名:

  xxx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

  年X月X日

工程通知 篇2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实行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保持不变,暂停考试年份(20xx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凡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20xx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详见下表:

时间

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9:00-11:30

14:00-16:30

10月28日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10月29日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律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 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28日至8月21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由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请于20xx年8月23日17:00时前在网上进行缴费确认。

  2.注意事项: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

  (2)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4)已确认报名信息并已完成审核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同时自动取消已审核标志)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5)缴费成功后需要进行修改的,到贵州省人社厅考试院办理。

  (6)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6891404,技术咨询电话:0851—86810676。

  4.考生报名成功后,于20xx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卷,其余科目为客观题。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五、考试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每人每科55元,《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0元。

  六、教材征订

  考生需要购买考试大纲与考试辅导教材的,请与贵州省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51—86891471。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并将考试的有关要求通知专业人员,使其能及时报名参加考试。

工程通知 篇3

市规划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激励全市建筑业企业和从业人员弘扬“徽匠”精神,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安全管控,提高企业争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创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省级示范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热情,依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创优的意见》(建管〔20xx〕8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市规划区内创杯、创标工程的施工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一、对市规划区内获得20xx-2016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的4项工程(宣城移动通信综合楼、宣城国购广场一期工程1#楼C座、宣城市宝城路一期道路工程、宣城市环城大道V标段工程)施工企业(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舒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人民币5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二、对市规划区内被列为20xx年度施工质量标准化省级示范工程创建项目的2项工程(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急诊外科综合楼、宣城万达广场项目)施工企业(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人民币3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三、对市规划区内获得20xx年“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小区”的宛陵湖新城1#地块一标段(3#、4#、8#、9#、13#、14#)楼工程施工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予以人民币5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四、对市规划区内获得20xx年“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二期图书馆等3项工程施工单位(详见附件)予以人民币3000元/项的奖金奖励。

  五、对市规划区内获得“宣城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小区”的中锐第一城四期25#、26#、55#楼等10项工程施工单位(详见附件)予以人民币20xx元/项的奖金奖励。

  六、对以上施工企业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并在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加分(奖励项目清单详见附件)。

  希望获表扬和奖励的施工企业再接再厉,把此次获奖作为以后工作的新起点,认真总结并推广创建经验和做法,发挥榜样作用,其他企业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争创优质工程,创建施工质量标准化省级示范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我委将继续鼓励和帮助企业创杯、创标,不断推进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20xx年3月24日

工程通知 篇4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174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21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工程、安装工程)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7月21日9:00—7月30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7月24—7月3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8月7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7日9:00—10月20日17:00。

  考务组织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附件2,摘录)。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各地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考试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和“安装”2个子专业,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评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四、报名办法

  (一)老应试人员(已报名缴费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应试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

  2、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在昌的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应试人员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按属地原则经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资格初审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则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2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实务工作年限证明、半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

  免试部分科目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12333)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和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复印件必须附在报名表后面。

  3、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信息管理

  本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

  六、考试用书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七、有关事项

  (一)考试收费。考试收费按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xx〕340号)的规定执行,即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9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见下页

  1、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附件1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7月21日9:00— 7月27日17:00
网上注册登记
7月24日—7月28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7月31日17:00
网上缴费
10月17日9:00— 10月20日17:00
打印准考证
9月11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
联系考点、安排考场
考试
时间
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0月27日前

接收考后规则模板

12月2日前

报送客观题成绩、接收主观题成绩

12月底前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报考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工程通知 篇5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xx﹞3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区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xx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审查等工作。

  二、报名条件及科目设置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政务公开/人事专栏(网址:www.xjjs.gov.cn )。咨询电话:0991-2823164。

  (三)报考科目设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报名时间20xx年8月1日10:00— 8月20日19:00开始报名和缴费,8月20日下午19:00时报名截止,23:00 时缴费截止(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流程

  1.用户注册。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认真阅读《注册须知》,按网络提示如实、正确填写注册信息(证件类别必须选择身份证)。只有在此平台注册过的考生,都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不允许重复注册。如考生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此页面“用户名或密码找回”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咨询:0531-66680723;

  2.上传照片。只有在此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考生无需再上传。初次报考者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考生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的报名照片才能被全国报名平台识别。照片将打印在资格证书中,建议考生上传清晰的证件照;

  3.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进入网上报名,选择《20xx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报名表》),如实、正确填写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报名表信息。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无需上交,自留即可;

  5.上缴考试费。缴费采取网上支付,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不设置现场收费。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咨询易宝支付24小时支付热线:4001-500-800;

  6.开具发票。(1)地州考生如需发票,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携带报名表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试中心登记(节假日休息)。(2)乌市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缴费成功后30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休息)携带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再到财务室开具发票;

  7.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xx﹞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8.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xx﹞3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xx年10月21日-22日

  10月21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22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10月16日至22日)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七、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全区在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设立考点。

  八、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xx﹞25号文件规定,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

  九、成绩查询

  考试三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不发放成绩单。

工程通知 篇6

  1.复查申请时间:xx年2月21日至2月23日上午11:30(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申请复查条件及规定:

  (1)根据教育部、省考试院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考生对评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

  (2)统考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复查,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专人复查。

  (3)复查内容主要为分数漏记、错记以及统分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统考科目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3.复查程序:

  (1)请考生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研究生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见附件)到我校研招办(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304室)申请成绩复核(外地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将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传真至研招办),逾期将不再受理。

  (2)复核结果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研招办联系电话:027-87940025;传真:027-81349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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