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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时间:2023-04-27 14:29:11 通知 我要投稿

考试通知范文集锦

  在现在社会,用到通知的地方越来越多,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考试通知范文集锦,欢迎阅读与收藏。

考试通知范文集锦

考试通知范文集锦1

  一、报名时间

  XX年下半年各项社会职业类资格证书考试具体报名时间为20xx年9月18日-24日,山东济南XX下半年社会职业类资格证书考试报名通知。

  二、报名地点

  (一)中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考试:济南市餐饮协会,联系电话:82676426。

  (二)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考试:济南市自考办培训部(地址:舜耕路12号综合楼2楼,电话:82627689)

  (三)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济南市统计局,联系电话:82599610。

  (四)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证书考试:山东省交通运输协会,电话:86227571。

  (五)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山东机械工程学会,电话:85871395

  (六)山东省英语口语等级证书考试:济南市自考办培训部(地址:舜耕路12号综合楼2楼,电话:82627689),自考资讯《山东济南XX下半年社会职业类资格证书考试报名通知》。

  (七)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资格证书考试:山东省交通运输协会,电话:86227571。

  (八)山东省工商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济南市自考办培训部(地址:舜耕路12号综合楼2楼,电话:82627689)

  (九)山东省中国书画艺术等级考试:济南市自考办培训部(地址:舜耕路12号综合楼2楼,电话:82627689)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山东省中国书画艺术等级考试为20xx年10月17日上午,其他考试为20xx年11月21日-22日;考试地点以“考生考试通知单”为准。

XX考试办公室

  20xx年3月24日

考试通知范文集锦2

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做好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工作,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和《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办法)》精神,现就测试工作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按《细则》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测试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分三个环节:笔试、试讲、答辩。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把握教材、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三、测试组织和工作程序

  (一)组织机构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各单位均要组织成立相应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专家审查委员会下设若干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三名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一名,负责本组测试工作。

  专家审查委员会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下工作,承担认定机构交办的测试任务,向认定机构负责。在测试工作开始前,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教师资格认定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测试技能和技巧。

  (二)测试题库和测试题目的选择

  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测试对象的专业特点,在完全封闭的环境下提出笔试题目,报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建立试题库。试题库在测试工作结束前,应处于绝密状态。临考前一天,计算机随机抽题目,形成试卷。

  测试对象可在拟任教学科范围内任选三个内容进行试讲准备。专家组在测试对象准备的三个内容中任意指定一个内容做为试讲题目。

  专家组根据测试要求,结合测试对象笔试、试讲情况提出两个以上面试题目,测试对象任选一个进行答辩。

  (三)测试步骤

  1、测试对象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身份确认。

  2、集中笔试。

  3、试讲(说课)。

  4、面试(答辩)。

  (四)测试时间要求

  1、测试对象应在测试(笔试、试讲)开始30分钟前入场。测试开始10分钟前仍未报到确认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测试,不再安排补测。

  2、集中笔试时间为一小时三十分。

  3、试讲、面试(答辩)总时间为25分钟。其中,试讲20分钟,面试(答辩)5分钟(最多不超过10分钟)。

  测试对象首先做自我简介(2分钟完成);对试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进行说明(3分钟完成);进行正式试讲(15分钟完成)。每位测试对象准备时间为20分钟。

  4、专家组成员对测试对象的评议和打分,应在5分钟内完成。每位专家独立填写“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笔试评价表”、“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试讲评价表”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答辩)评价表”。

  四、测试结果

  (一)、测试分值和等级

  笔试和面试合并计分,其中笔试占70分,面试占30分;试讲单独计分。均实行百分制,均分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A、70分至84分为B、60至69 分为C、59分以下为D,其中D等为不合格。两个计分中有一个为D者,则测试结果均为不合格。

  (二)、专家组评定结果

  测试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对测试对象的笔试、试讲、面试(答辩)进行打分,给出测试对象成绩。专家组组长汇总各位专家所给成绩,除以专家人数,得出测试对象成绩和等级,在此基础上经小组2/3以上专家同意,提出专家组意见,并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对不合格的测试对象,指出其一项以上的得分最低项目。

  (三)专家组意见的汇总与报告

  各专家组直接把专家组意见报相应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修改专家组意见。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专家组测试结果和意见,由出席会议2/3以上委员表决同意,对每位测试对象做出是否同意其认定教师资格的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专家审查委员会结论一经做出不得修改和复议。专家组及专家个人对测试对象的任何评价和意见要保密,未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同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泄漏。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结论是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凡被专家审查委员会做出否定结论的申请人,认定机构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XX考试办公室

  20xx年3月24日

考试通知范文集锦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单独组织考试的副省级城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1217号)要求,为促进统计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考试收费分为考务费和考试费。统计考试考务费由全国统考办向省级考试单位收取,用于补偿考务成本支出;考试费由各省统计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用于上缴考务费和补偿省级考试单位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地方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标准,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及组织报名考试的'成本从严核定。

  二、按照考务费确定标准的要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5元(两科30元)标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考务费按每人每科13元(两科26元)标准。按照文件精神,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将根据前三个年度考试人数的平均数确定和调整考务费标准。

  三、各考试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全国统计考试办公室

  20xx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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