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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时间:2020-11-16 11:48:20 通知 我要投稿

2016年春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企业:

2016年春节、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近期我县雨雪天气增多,冰、雪、雾等恶劣气候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时值岁末年初,临近元旦、春运、春节,人流、物流、车流加剧,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高度重视各类事故预防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精心安排部署,全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安全生产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责任,是有关部门的神圣使命。各乡镇、安委会成员及有关单位要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党政齐抓共管、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制。充分认识做好全县冬季及元旦春运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立足本辖区、本系统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清各类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同时,要加强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安全管理,加大驾驶员安全教育,严禁酒驾、醉驾及领导干部无证等非法驾驶机动车辆。

  二、巩固成果,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春节、春运期间是人流、物流的高峰期,也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高发期、易发期。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乡(镇)和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农机等职能部门要坚持安全宣传、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监管“多管齐下”,始终保持对道路交通违章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交通、运管部门要以车站源头管理和道路运输安全为重点,加强对运输车辆安全检查,严把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关和车辆安全关,手续不全、带病车辆严禁上路营运。公安、交警部门要以整治道路交通违规违章为重点,结合酒驾专项整治,狠抓“人、车、路”等安全要素的管理,加大路面巡查管理力度,严查严管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交警、运管、农机部门要通力协作,会同各乡镇,加大乡村主干道和新修公路巡查检查,切实抓好三轮汽车、农用车安全管理。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加大逢集日重点集镇,路段路查路检,严肃查处无牌无证车辆和农用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超员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盐官公路段和各乡镇要对重点路段和辖区路段塌陷、泥石流等路障组织力量及时清除,对险路险段和事故多发点备足防滑沙、工业盐,增设安全警示标志,确保通行安全。在大雪封冻和大雾等灾害性气候条件下要对石草路、礼路、罗坝至山段等主干道和通乡通村路险段进行交通管制和限制通行,增设警示牌,确保安全。二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力量和设备,组织力量加强对学校、商场、集贸市场、宾馆、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通道、消防设施全面检查,凡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一责律责令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的一律停业整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林业、农牧重点部门要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三要深入开展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安监、工信、公安、国土等矿山安全监管和企业主管部门及矿区乡镇要强化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冬季停工停产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危化品和民爆器材移交配送部门管理,组织力量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修,加强尾矿库巡查检查,备足救援物资,对尾矿库排洪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和加固维修。各探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凡是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系统,该停产整顿的必须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依法关闭。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强制企业限期整改,逐条严格检查验收。四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公安、安监、工商、商务、质检、消防等部门及各乡镇要加大对物资供应公司、物资综合公司、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重点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力度。各乡镇要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乡直部门,要根据《xx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礼安委办发﹝2015﹞61号)文件精神,严厉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加大防范措施。五要深入开展重大节庆活动等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县内重大节庆活动现场安全管理,严防拥堵、踩踏等事故发生。县、乡组织的各类节庆活动必须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安全预案并报公安部门审批备案,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严禁举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等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检修,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安全管理

  各乡镇、各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坚持一手抓项目建设,一手抓施工安全,把安全监管的措施和责任落实到部门、到岗到人。发改部门要加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的审批,对未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一律不得申报;住建部门要抓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强化安全防护、安全警示和安全规程,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公安系统要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坚持严厉打击偷盗、赌博、破坏公共设施等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系统要继续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检查;卫计系统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严防严控;药监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配合各乡镇,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净化市场秩序;环保部门要对重点环境污染源严查严控,加强重点水源地保护,防止任何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锅炉、塔吊、电梯等大型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严禁投入使用;交通部门要加强公路项目施工特别是交通建设安全管理,严格机械设备作业安全规程和公路建设项目安全标准,加大对旧桥梁、涵洞等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的安检力度,不具备安全通行能力的要采取强制性措施排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旅游部门要做好景区景点旅游安全管理;水务部门要加强水利设施、河道采砂、水库、小水电站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过境输油、输气管道安全巡查力度,严防偷油等破坏行为引发的安全事故。各部门要对各自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研究,总结特点和规律,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和责任追究到位。

  四、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动机制,确保元旦、春节及春运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特别是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分工,细化责任,在认真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配合力度,通力协作,特别是要加强与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的联系与沟通,在监督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方面加强上下联系,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宣传、文广新局要加大节日期间的安全宣传力度,及时通报信息,宣传安全常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平安出行。

  五、靠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应急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春运期间值班职守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所有节日期间加班生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与干部值班责任制,节日期间正常休息的企业和单位也要安排好值班,确保工作不因过节而耽误。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社会治安巡逻检查,110指挥中心和交警、消防等部门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对突发事件迅速出警,妥善处置。各单位特别是建筑工地、供水、供电等重点部位和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确保安全。节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和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按程序上报。

  各乡镇、各部门务于2015年12月31日及2016年2月5日前将元旦、春节、春运期间值班安排表及节日期间安全检查总结分别报政府办、安委办。

  xx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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