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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2 19:56:16 通知 我要投稿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以下是YJBYS小编整理的通知范文,欢迎参考。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确保暑假期间校园的平安稳定,现对放假前和放假期间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放假前对本部门要进行一次安全全面大检查,仔细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尤其是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隐患整改。

  二、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炸等安全工作。要求各处(室)、系(部)在放假前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宿舍、教室及其他重要部位的用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该断电的一定要拔掉电源插头,该关的门窗一定要关好(特别是门锁一定要锁保险锁);重要物品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清除。

  三、认真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让师生员工懂得放假期间回家、返校途中及外出旅游时的安全注意事项,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各处(室)、系(部)按照以上要求认真执行,未按要求执行的出现安全问题,按《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武装保卫部

  20xx年6月28日

  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所、中心:

  暑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校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教育,落实责任,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观念,按照学校对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1.放假前,各单位要对责任区域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将法制、纪律、安全、自护自救技能教育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2.暑假期间加班或值班的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切断电源,锁好门,关好窗。

  3.加强财物管理,各办公室一律不得存放现金以及其它贵重物品,贵重物品应存放到具有防范措施的安全地点。

  4.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入学生公寓的人员要严格验证和登记制度。留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做到安全用电、外出关门、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避免火灾和失窃事件发生。

  5.返乡探亲和外出旅游的师生,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谨防被盗、被骗、被抢。

  三、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三级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岗位与人员。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各办公室放假前务必清除杂物和易燃品,切断所有电源,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要落实各项安全防火规定。

  3.放假前保卫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在两校区对学生公寓等重点防火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

  4.加强对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对临时工的住所加强检查,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住家属楼教职工,外出探亲、旅游,临行前要切断水源、电源和关闭燃气阀门,消除安全隐患。

  四、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工作

  1.严格机动车管理。加强车辆的检查、维护、保养,严禁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各单位因公务外出车辆须经单位领导批准,落实好派车登记制度。

  2.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驾驶员认真遵守车辆限行规定,要树立安全第一、严格守法的意识,切勿酒后开车、无证驾驶和超速行驶。

  3. 返乡或外出旅游的师生员工切勿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

  五、切实做好外出旅游安全工作

  各单位组织外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密组织,周密安排,制订安全措施,明确组织或带队人员的责任。如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应向学院报告(包括组织者、人员名单、到达地点、时间与安全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安排老师带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学生出游要结伴而行,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安全。师生外出旅游,切勿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方游玩,雨天切勿在电网、高压线等危险区域活动。特别要注意游泳安全,切勿在水库、大江大河、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等危险水域戏水、游泳。注意饮食卫生,防止各种传染病。

  六、严格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1.各单位切实安排好假期值班。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或私自找他人替班。暑假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须确保联络畅通。

  2.暑假期间发生各类事故、事件都要在第一时间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立即向校总值班室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联系电话:

  学院路校区:

  昌平校区:

  3.各单位请于7月11日前,将暑假期间领导带班表、值班表及联系人、联系方式报学校总值班室。

  学校办公室

  保卫处

  20xx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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