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应对沙尘天气通知

时间:2022-06-08 16:14:33 通知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应对沙尘天气通知

  沙尘暴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卷入空中使空气特别浑浊,水平能见度低于1千米的天气现象。沙尘暴形成需具备地面上的沙尘物质、大风和不稳定的空气状态等条件。沙尘暴可造成房屋倒塌、交通供电受阻或中断、火灾、人畜伤亡等,并污染自然环境,破坏作物生长。

应对沙尘天气通知

  应对沙尘天气通知范文一:

  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

  受新疆、内蒙地区大风扬沙天气影响,3月4日中午12时,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级别,主要污染物为PM10。经市环保与气象部门会商,预计5日,我市仍将持续受到沙尘天气影响,个别区域可能达到严重污染级别。

  为保障市民健康,减缓空气污染程度,请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好以下紧急应对措施:

  1.市规划、住建、房屋征收等部门负责,分别督导市区建筑、市政、拆迁工地在沙尘天气持续时段立即停止户外土方和拆除作业,严格落实6个100%控尘措施,各类建设工地要落实全天候不间断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2.市园林环卫局要开动所有车辆,对市区主次干道及绿化带、人行道实行地毯式吸尘、冲洗、喷雾、机械化洗扫,控制道路扬尘;各县区要组织各一级网格,出动所有喷雾降尘车,加大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洒水喷雾频次,提高控尘效果。除低温天气(0℃以下)和交通高峰时段外,每天冲洗、洒水、喷雾作业不少于5次。

  3. 各级教育部门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4.工信部门负责监督各煤炭交易市场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停止煤炭筛选作业。

  5.市、县(区)环保部门要派出执法力量,对重点燃煤设施、水泥、陶瓷、铸造、冶炼等企业,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正常运行环保设施,依法从严查处超标排放行为。

  6.请各县区、高新区及市级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高度重视沙尘天气的环境应对工作,市大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

  联系人:张建华 胡智伟 电话:3262911

  传 真:3262910 邮箱:bjsdqb@163.com

  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应对沙尘天气通知范文二: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市气象部门预报,受南疆热低压和蒙古高压共同影响,从5月5日开始,未来24小时内,我县将出现平均风力6级,阵风8级的偏东大风天气,并伴有扬沙,级别为大风蓝色预警。为了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大风沙尘天气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大风沙尘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这次大风沙尘天气过程,风力大、范围广,将对我县的交通运输、农牧业生产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早做好大风沙尘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对各自管辖区域防灾减灾工作的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农牧部门要加强农业生产管理,及时派出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指导农民群众做好温室大棚的加固,帮助基层和农民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确保温室、大棚及小拱棚等设施安全;草场和牧区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建设部门要对易被风吹动的`广告牌和其它搭建物进行加固处理,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公共设施建筑;发改委、中小企业局要及时通知各企业及早做好防范措施,及时对设施物资进行遮盖保护,有高空作业的要及时停止,防止出现意外;县广播电台、电视台要及时播放有关气象信息和技术指导信息,帮助做好灾害预防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气象信息,特别是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号。

  三、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值班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对近期天气的监测、预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中短期、精细化预报。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介手段,及时发布预警及防范提示信息。各乡镇、各部门也认真做好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一旦出现灾情,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值班信息。

  二0xx年五月五日

  应对沙尘天气通知范文三:

  为减轻此次沙尘过境天气的'影响,要求做好以下工作,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将对各单位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一、各区县、开发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行动,组织辖区全部保洁力量及洒水、喷雾车等机械化清扫车辆上路开展降尘作业,启用城市公园、绿地等处喷洒、滴灌设备进行喷水抑尘;并对各类易产生扬尘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格落实场地洒水降尘、裸露堆土及砂石等物料覆盖工作,防止遇风起尘。

  二、西安市城市管理局迅速组织开展全市大冲洗活动,沙尘过境期间暂停全市涉土、拆迁工地作业;加强对各区县、开发区大冲洗及涉土、拆迁工地停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当月考核打分范围。

  三、西安市建委切实落实大风天气倒土、沙砂石料装卸等室外作业停工措施监管工作,并加强建设、拆迁及商混站检查频次。

  四、西安市市政局、市城改办、市地铁办、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西安市2016年城市治理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实施方案(2016)》明确的任务要求,认真履职,扎实开展好各类污染源的管控工作。

  五、各单位要与已发布的《西安市空气重污染Ⅳ级(蓝色)预警通知单》,迅速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及时采取措施应对此次沙尘过境过程。

【应对沙尘天气通知】相关文章:

应对低温冰雪天气工作方案11-20

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宣传标语11-16

寒潮来袭防御应对紧急通知05-31

应对冰雪天气工作简报(通用12篇)11-16

应对低温冰雪天气工作方案(精选13篇)11-15

应对低温冰雪天气工作方案11篇11-21

雨雪天气安全的通知01-02

雨雪天气安全通知02-22

关于雨雪天气的通知12-03

高温天气注意防暑通知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