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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4-10-05 06:43:54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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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学位[2016]23号

  有关省(区、市)学位委员会:

  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已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将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下达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并抄送相关学位授予单位的主管部门。

  撤销的学位授权点的招生及在学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规定进行。

  附件:1. 2016年经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分省)

  2. 2016年经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分省)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2016年9月23日

  湖北省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我省2016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结果已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同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6〕23号)精神,现将在鄂高等学校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撤销的学位授权点的招生及在学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规定进行。

  附件:1、2016年湖北省经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2、2016年湖北省经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关于下达2016年陕西省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

  陕学位〔2016〕6号

  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6〕23号)精神,现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2016年陕西省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印发你们。

  撤销的学位授权点的招生及在学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规定进行。

  附件:1. 2016年陕西省经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2. 2016年陕西省经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

  附件1

  2016年陕西省经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附件2

  2016年陕西省经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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