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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2 13:39:0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品】安全协议书汇总六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协议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书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写协议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协议书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品】安全协议书汇总六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用气方)

  乙方: (供气方)

  为明确用气方(下称甲方)和供气方(下称乙方)在管道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将各方的权利和安全责任规定如下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性质、用户类别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 ;

  (二)用气性质: ;

  (三)用户类别: ;

  (四)每月用气量: 立方米;

  第二条 供、用气设施分界与责任明确

  乙方安装完毕后,其产权归属按《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划分为:燃气表以内(含燃气表)归甲方所有,其他燃气设施归乙方所有。维护、保养费用和安全责任按其产权归属各自承担,甲方必须采用有关部门检定合格并适配乙方所供气源的燃气具。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安全责任

  (一)承担自方产权归属部分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责任,并保证不会由于自方安全问题危及乙方安全;

  (二)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有偿或者无偿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有自我完善己方用气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排除可能损害供气设施及其他不安全隐患的责任,应自觉遵守安全用气规定、用气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燃气设施用途、损坏燃气设施;如因自身原因引发的不安全后果应自行承担;

  (四)在发现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时有向乙方报告的义务。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安全责任

  (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权对甲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甲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二)监督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甲方超使用范围用气;若甲方超使用范围使用燃气,其后果由甲方自负;

  (三)有承担自方产权归属部分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责任,并保证不会由于自方安全问题危及甲方安全;有向甲方进行安全宣传,指出甲方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的责任;

  (四)甲方之用气设施或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的或不遵守安全用气规定、用气操作规程,擅自改变燃气设施用途、损坏燃气设施的,乙方有权提出经警告并责令整改;

  (五)必须向甲方公示抢修抢险电话。

  第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补充。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安全协议书 篇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乙方供应产品的质量,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质量协议:

  第一章 原则及管理

  第一条 原则

  1.1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其质量职责和承担的责任,确保产品质量。

  1.2 甲方有责任监督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并协助乙方提高产品质量。

  1.3 乙方应本着“质量第一”,“诚信务实”的原则向甲方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

  第二条 管理

  2.1 乙方应妥善管理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技术资料,且不得随意更改或外传第三方。

  2.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相关技术文件和封样样品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改,若建议更改,应提出书面申请,交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实施,必要时要重新送样。

  2. 3 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乙方应限期加以整改,违反有关条款的乙方应接受质量监督和处罚。

  第二章 质量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 甲方

  2. 1 按要求对乙方的配套产品进行检验。

  3.2 负责监督和督促乙方产品质量的改进与提高。

  3.3 负责将产品质量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给乙方。

  3.4 有权对乙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

  3.5 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相关资料,检验报告以及专用检具等。

  3.6 当乙方配套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配套产品委托相关权威部门检测,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检测样件(甲方随机抽样)由乙方无偿提供,其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

  4.1 负责提供满足甲方认可的产品技术资料或样品要求的产品,并提供随货质量证明书(出货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4.2 负责所提供产品的“三包”,并对其产品在交付甲方入厂验收,生产装配过程,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安全事故负责。

  4.3 负责对其产品的质量整改,收到甲方质量问题的反馈后,应在3天内将质量整改措施计划反馈给甲方,其内容至少应包括质量问题原因分析,改进对策,责任人,完成时间等,必要时提供整改的照片和验证的书面材料。

  4.4 有权提出质量意见,建议和改进方案。

  4.5

  4.6

  4.7

  有权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进行生产加工,但必须书面申请、送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有权跟踪了解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状况,并参与甲方组织的售后服务。 甲方的质量检验并不减轻乙方的质量责任。

  第三章 要求

  第四条 甲方

  5.1 应了解乙方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掌握乙方的产品质量状况,并对乙方的供应产品建立质量档案。

  5.2 为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应督促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对乙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不定期的评审。

  5.3 应对乙方经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按“先入先出”的原则投入使用,不应造成不正常的超期储存。

  5.4 质量信息的反馈应采取书面的形式,保证其及时、准确。

  第五条 乙方

  6.1 应严格按甲方的技术要求及样品进行生产和交付产品。甲方若有工程变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按更改确认后的要求执行。

  6.2 乙方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法规。

  6.3 乙方应设立质量信息联络员,并报甲方备案,以便及时反馈技术质量信息,落实跟进质量问题的整改,协调处理现场质量问题。

  6.4 当甲方检验需要协调认可,乙方应无偿提供自制的检具硬件,必要时应提供软件参考。

  6.5 乙方的产品在商家或用户所在地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与甲方协商解决办法。必要时,应会同甲方人员一起前往事故所在地去处理,差旅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6.6 乙方应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体系,不断增强质量保证能力,一经取得认证资格应及时将资格证复印件以及复审合格证传递甲方备案。

  第四章 验收

  第六条 乙方交货

  7.1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上有关条款的规定。

  7.2 乙方产品必须附质量证明文件,其中应至少包括有产品名称、质量状态、检验日期、检验员签章等。

  7.3 为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及储存条件下不受损伤,乙方应保证其产品的可靠包装,包装与产品质量等同验收。为确保识别,乙方的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包装数量、出厂日期、检验状态、制造厂名等。

  第七条 甲方验证

  8.1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验收,应按“原材料检验指导书”实施,

  8.2 抽样标准应是双方约定的GB2828-20xx Ⅱ

  8.3 当出现批量不良时,以上抽样标准将做适当调整,甚至于采用全检的方式机械验收;

  8.4 合格批予以接收,不合格批将按“第五章”内容执行。

  第五章 不合格品的处理

  第八条 不合格品的评审

  9. 1 不合格品由本公司研发、生产和质量部分别进行评审,如意见不一致则由生产副总最终进行评定,相关部门按评审意见进行处理。

  第九条 进货检验中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10.1 经甲方检验判为不合格批,但不合格项目为非关键项、非安全项,且对产品的性能和部件的装配及使

  用可靠性无明显影响,准予让步接收处理。但由此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10.2 对不合格批为非关键项、非安全项不合格,但严重影响产品装配、使用和外观,属可返工处理的,返工后经甲方检验合格可接收,对本批产品作降价3%~5%处理。

  10.3 挑选、返工原则上由乙方负责执行。如需委托甲方进行,乙方按15元/人时支付劳务费。

  10.4 对不合格批为安全项、关键项不合格,严重影响产品性能和使用可靠性,该批产品作退货处理。

  10.5 对半成品外协加工件,经不合格评审作报废处理的产品,乙方应按材料费的1.2~1.5倍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生产装配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品

  11.1 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必要时由甲方或乙方挑选或返工。由甲方挑选或返工时,乙方应承担材料损耗费。并相应按10。2条款和10。3条款进行降价处罚。

  11.2 当不能挑选或返修时,应按规定程序作退货处理。

  11.3 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生产装配停工,乙方应承担误工损失。

  11.4 一经发现乙方产品以劣充优,甲方将整批退货并按该批产品总价的30%罚款。

  第十二条 使用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

  12.1 乙方需对提供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期为

  12.2 在三包期内,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用户索赔及甲方信誉损失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对乙方限期整改并暂停供货。

  第六章 质量目标的监督和评审

  第十三条 质量目标的监督和评审

  13.1 质量目标: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合格率在99.5%以上,补货的产品合格率需达到100%的合格率。

   乙方对于由甲方发出的供应商质量反馈信息单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需采用8D报告的形式)。

   甲方对于乙方所回复的反馈信息单及后续的产品质量进行评审,若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需再次采取措施进行矫正及预防,同一质量问题不得连续发生两次。

  13.2 甲方每月对已方的质量目标进行统计并向乙方发布。 对于不能达到质量目标的情况甲方将向乙方提出警告并处以不低于500元的罚款。

  13.3 连续两月被提出警告,必须限期整改,并对乙方暂停供货。

  13.4 甲方每半年对乙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期、品质持续改进等情况进行100分制考评,90~100分为A级,75~89分为B级,60~74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

  13.5 A级供应商我司会加大采购量,优先支付货款,D级配套单位暂停供货,给3个月整改,甲方对其重

  新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则取消合格分供方资格。C级供应商甲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在限期内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报告,并按期完成改进,由甲方验证监督。

  第七章 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对个别条款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并记录如下: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重新签订质量协议或双方协作关系终止后“三包期”结束。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安全协议书 篇3

  1.签约方

  1.1 甲方:中国安全玻璃认证中心

  1.2 乙方:_________

  2.协议范围

  2.1 认证中心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强制认证业务范围向乙方提供认证服务。

  2.2 乙方确保向认证中心提供为实施认证所需的信息和设施。

  3.认证人员

  3.1 认证中心确保使用经评定合格的评审人员和技术专家或本机构的专职人员,对乙方实施认证检查和证后监督。

  4.费用

  4.1 认证中心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强制认证收费管理办法,向乙方收取认证费用。

  4.2 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4.3 认证中心检查员/技术专家实施认证的差旅费由乙方支付。

  5.协议的终止

  5.1 本协议的终止条件包括:

  5.1.1 当乙方不能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并不退回乙方已支付的相关费用;

  5.1.2 当乙方决定终止时,应书面通知甲方,本协议立即终止。

  5.2 本协议终止之日,乙方应立即将认证证书及相关附件交回甲方。

  6.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甲方的要求提交质量手册等体系文件。

  (3)乙方确保按甲方要求的时限缴纳相关认证费用。

  6.2 当乙方是获证方时,乙方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当乙方不是最终获证方时,乙方应确保获证方享有以下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6.2.1 获证方的权利

  (1)在证书有效期内,认证证书可用作广告、展销会、订货会或推销产品时进行宣传和展示。

  (2)可在获准认证的产品上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3)获证方有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的权利。

  6.2.2 获证方的义务

  (1)按甲方的要求,获证方应为审核组提供必要的方便,包括为审核人员提供检查文件、提供检测样品、进入所有区域的安排、调阅所有记录和访问人员的方便。

  (2)当获证方对质量体系实施了可能影响其符合性的更改或获证方的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获证方应在更改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3)如发生客户重大投诉和(或)重大质量事故时,获证方应将相关信息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

  (4)获证方应事实求是地宣传被认证的产品,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

  (5)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正确使用认证标志。

  (6)当认证被暂停或撤销/注销时,获证方应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广告宣传,并按甲方要求交回所有认证文件。

  (7)按甲方的要求缴纳有关费用。

  6.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安全玻璃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等有关规定,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业务范围内,对乙方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申请的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2)甲方应委托经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对获证方的产品实施检验。

  (3)甲方按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颁发符合要求的认证证书。

  (4)不向乙方(获证方)提供认证咨询服务。

  (5)甲方或其授权的代表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获证方生产厂、仓库内标有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如由于乙方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未通知甲方,导致甲方无法进行监督审核时,甲方有权暂停直至撤消乙方持有的认证证书。

  7.保密承诺

  7.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检查员保证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向除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有关乙方的商业秘密。

  7.2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和终止后始终遵守本条规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1)任何已成为或法律上应成为公开信息的信息;

  (2)任何甲方可以从其他公开途径得到的信息;

  (3)为获得认可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8.仲裁

  8.1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9.更改

  9.1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相关条款的更改,需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书面协议方为有效。

  10.其他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 因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文件,均以中文原件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4

  甲方:(交寄客户) 乙方: 亳州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收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甲方自愿遵守乙方有关安全寄递邮件的各项规定,保证交寄的国内国际快件不违反下列乙方禁限寄物品的规定、交寄化工类产品的规定以及安全交寄邮件补充说明,且保证内件物品“无毒、无腐蚀、无辐射、不易燃易爆”,并保证交寄的快件与快件详情单所填写的物品名称一致。如因违反乙方禁限寄规定或因封装不妥而造成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损毁其它快件、设备等严重后果的,甲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一、禁寄类物品规定

  1、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2、各种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3、各类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品;

  4、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5、容易腐烂的物品;

  6、各种活的动物;

  7、各种货币;

  8、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它邮件、设备的物品;

  9、各类军事用品的仿制品以及利用军事用品空壳制作的物品;

  10、各寄达国(地区)禁止寄递进口的物品等;

  11、其他禁止寄递和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二、交寄化工类产品的规定

  1、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不得交寄;

  2、非液体类化工产品一律到亳州申通网点由乙方人员验视内件后封装交寄;

  3、如化工产品无法判定其性质的,由甲方提供省级以上化工研究所出具的安全证明和单位安全保证书后方可交寄。

  三、安全交寄邮件补充说明

  1、服从、配合乙方按规定对交寄邮件的内件进行验视;

  2、本协议书作为双方服务合同的附加协议,由寄件单位盖章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生效;

  3、非服务合同单位,也可单独签章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乙方: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面贯彻《安全法》,切实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实现我公司“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总目标,甲方代表下属等店(具体门店以附件四《供应商销售扣点与保底协议》为准)与租赁单位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

  一、消防安全目标:

  1、所属租赁单位全年杜绝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火灾事故和经济损失得到控制,全年不发生一起责任火灾事故。

  2、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彻底整改。

  3、杜绝消防违章事故,消防责任落实到位。

  二、乙方责任:

  1、建立管理机构和落实专门管理人员,将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到人,保证劳动安全、消防安全等指示的完成。

  2、督促所属部门认真贯彻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配套法律法规,消防行政法规和上级指示。

  3、督促所属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外来民工安全教育面达到100%。

  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及档案管理,参加特殊工种例行培训,持证上岗,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查隐患,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项设施设备坚决予以取缔和整改。

  5、督促所属部门加强对各项设施设备的.检验,确保安全运行。

  6、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履行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的审查、验收工作。

  7、从承租日起(以合同上日期为准),租赁区内的消防安全由乙方全权负责。

  8、从承租日起(以合同上日期为准),如因乙方对租赁区内消防设施进行修改、移位、改装等原因引起全店消防系统不能正常运作,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各级领导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10、乙方领导人如有工作变动,接任人为当然签字人。

  11、以上协议一式三份,一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报当地消防大队备档。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6

  在进行隧道和桩基工程,开挖深基坑、爆破等工程施工之前,必须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房屋安全鉴定。昨天是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咨询日,记者从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处获悉,自今年4月1日起实行的《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了售房单位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并按规定将房屋建筑资料移交前期物业管理企业。

  您好: 根据规定,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标准为: 住宅:500平方米以部分,钢混结构5.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下同),砖混结构4.5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4.00元/平方米; 500平方米以上部分,钢混结构4.5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4.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3.50元/平方米。 非住宅结构6.00元/平方米。 备注:1、对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和市科技园区以外房屋实施安全鉴定,差旅费另计。 2、房屋安全鉴定费按规定计算不足200元的按200元计收

  据了解,20xx年4月,南京下关区姜家圩一间三层厂房装修改造过程中,由于擅自拆除承重墙体,导致该厂房局部倒塌,1人死亡,鉴定材料《房屋安全鉴定》。南京市自今年4月1日起实行了《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南京市房产管理局房屋安全管理科科长张木柚介绍,在建设过程中,有的工程结构设计不合理,如在对场地地质状况了解不清的情况下,简单套用其他设计图纸,给房屋的.安全使用埋下隐患。按照《条例》规定,在进行隧道和桩基工程,开挖深基坑、爆破等工程施工之前,必须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以后,房屋安全鉴定将成为施工前期监测强制鉴定项目。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度南京市房产局共受理私拆乱建改房屋结构的投诉3585人,房屋安全执法立案75件,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总面积约62.77万余平方米,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47份,鉴定危房面积12673.88平方米。

  另据了解,根据条例规定,售房单位应当将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人,并按规定将房屋建筑资料移交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建筑资料妥善保管,并依法将房屋使用中需要经过许可的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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