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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议书

时间:2023-03-22 19:20:5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项目协议书范文集锦6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项目协议书范文集锦6篇

项目协议书 篇1

  第一条 本项目由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共同合作,以_________方为课题组长,(获批□、申请□)经费_________元,研究时间为_________年。

  第二条 项目研究工作分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第三条 经费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第四条 企业配套经费比例:

  _________。

  第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

  所有权归属:_________;名誉权分享: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六条 合作项目各方应严格遵守共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除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得中途撤销或中止合同。在合同期内,一方要求修改合同条款,须各方协商,确认后方能生效。

  第七条 如合作方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条款时,由项目负责人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另寻合作者。

  第八条 经批准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应视具体情况将所余经费退回项目主持方,已用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审查报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合作一方在工作进行中有问题不及时报告,影响项目整体的`年度进展者,项目负责人有权缓拨或停拨下一年度经费,并通报项目主管部门。如影响项目整体无法完成者,将承担相关责任,并报主管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美术馆

  在美术馆落成开幕仪式上,甲方将有关领导及书画界名人的书画转赠给美术馆收藏,本

  着对这批有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的书画的收藏和日后的展览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明确关于收藏的书画的双方责任。

  协议内容如下:

  1、甲方收藏乙方捐赠书法、美术作品34件,其中书法24幅,国画10幅(详见附件)。

  2、甲方收藏乙方捐赠的34件书画作品,属于国家拥有的文化财产。甲方有责任将收藏的艺术品按国家博物馆的有关条例保护好,承担该艺术品不作任何商业用途和不作礼品赠与他人的责任。甲方向乙方颁发《收藏证书》。

  3、甲方收藏书画作品后,按国家有关文物工作法规享有对艺术藏品的有关权利,包括用于文化交流、出版、展览、陈列、研究、传播、推广及进行有关修复装裱工作的'权利。

  4、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有关收藏捐赠书画作品,保证不进行商品用途及不作礼品赠与他人的责任。

  5、乙方如要借出捐赠书画艺术品进行文化交流,必须向甲方承诺该活动为非商业性质,并承担藏品不受损坏的责任。

  6、乙方应尽可能向甲方提供有关捐赠书画作品的有关资料,以便甲方做好捐赠书画作品的档案登记工作。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一份,双方有义务共同执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美术馆)

  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乙方: 签字:.日期:年日.日 月

项目协议书 篇3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自来水厂技改项目

  目 录

  1.定义与解释

  2.工程内容

  3.工程造价

  4.对技改项目的基本要求

  5.工程实施责任

  6.工程进度

  7.调试

  8.移交所有权

  9.争议的解决

  10.附则

  协 议 书

  甲 方(授权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 方(投资方):河南省徐氏建筑集团

  为加快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融资和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基于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河南省徐氏建筑集团(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其开发区自来水厂技改项目经营权出让给乙方。即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经过审批的规划建设施工图进行建设,按双方约定条款进行运营,并在特许期满之日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甲方。就此技改工程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

  1.定义与解释

  “工程”指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造、竣工、调试、试运行和运行。

  “工程造价”指第3款的费用。

  “竣工期”指基础设施调试成功并可以开始运行的日期。 “运行期”指从基础设施商业运行开始日计算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运行期最后一天的第二天。

  “日”指公历日。

  2.工程内容

  2.1 本工程命名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自来水厂技改项目。

  2.2 工程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具体位置可以根

  据现场条件在详细设计阶段予以适当调整。

  2.3 本工程应在建设、运营和移交的基础上实施。

  2.4 本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日供水3万吨的自来水厂(视园区发展情况可分期建设)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

  3.工程造价

  3.1 工程造价估算约5000万元(具体见工程竣工决算)。

  3.2 工程总造价应由下述费用组成但不限于下述费用:

  1)可行性研究、设计、地勘和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的费用;

  2)建造和安装费用;

  3)购买设备和材料的费用;

  4)管理费用;

  5)其他费用;

  6)不可预见费用;

  7)建造期融资贷款等资金的利息;

  8)工程建设费。

  3.3 工程预算、决算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2号)、《河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豫建价[20xx]330号)、《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xx版)、《河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xx版)、郑州市建设造价(建设期内)等文件和定额确定的方法和原则,在按上述方法和原则编制造价预算和决算,并符合郑州市相关规定(即由郑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和郑州市审计局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4.对技改项目的基本要求

  4.1 自来水厂项目建设和园区供水管网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2 日供水3万吨自来水厂项目5年技改项目经营权授予乙方。

  4.3 自来水费征收比照县物价部门的`收费文件及收费标准收取。

  4.4 乙方必须按照已获批准的自来水处理初步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依此投资建设;初步设计的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取得原批准单位的批准。工程竣工后需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首期工程建设期1年,二期以后视园区发展情况另定。

  5.工程实施责任

  5.1 乙方应负责:

  5.1.1 工程施工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设备采购、建造和试运行;

  5.1.2 建造工程的所有费用及保证建设资金充盈;

  5.1.3 建造的自来水厂必须采用国内先进的处理工艺,先进的处理设备,自动化程度高的水厂。

  5.1.4 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在特许期满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无偿移交给甲方。

  5.1.5 乙方应当按照授权的相关条款规定和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管。

  5.1.6 乙方不得超越授权规定的范围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转让或者出租、质押等方式处理特许经营权。

项目协议书 篇4

  中国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甲方: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

  乙方:内蒙古兴托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鉴于:

  一、甲方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用BOT方式建设煤炭运输专用高速公路的批复》(内政发[20xx]113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内交发[20xx]770号)等文件的精神,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协议;

  二、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

  三、为了确保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给予乙方的权利,保证项目投资主体及乙方全体股东的权益,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乙方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

  因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BOT”模式建设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特许权合同书:

  第一章 特许权的内容、方式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的内容

  1.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该公路项目的批复,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以下简称“托县至兴和公路”)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

  甲方郑重保证: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之托县至兴和公路的特许权。并将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妨碍。

  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建设管理权;

  (2)运营管理权和车辆通行收费权;

  (3)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1.2甲方特许乙方享有独立、排他的托县至兴和公路特许权,甲方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在授权期间内是专属于乙方的。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在授权期间内不再授予其他方。

  1.3甲方特许乙方享有托县至兴和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权。含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同期。

  1.4特许权的补充规定

  1.4.1托县至兴和公路收费站地址应当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批准设立。

  1.4.2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xx]45号),特许经营新建公路经竣工验收后,达到收费的必要条件方可收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1.4.3公路建设和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国家、自治区有关公路建设和开发优惠政策和西部开发相关优惠政策,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沿线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

  1.4.4乙方有权根据同期国家及内蒙古地区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项目合理的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变动情况,拟定公路收费价格调整方案,经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条特许权的方式

  2.1该特许权以BOT(建设、运营和移交)形式由乙方享有。

  第三条特许权的期限

  3.1乙方享有的特许权期限(以下简称“特许期”)始于本协议缔结之日,于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甲方授予乙方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

  3.2上述收费经营期限指托县至兴和公路,从托克托经和林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至兴和县公路项目(以下称该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收费经营期限。

  3.3鉴于重载高速公路维护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公路完好,甲方同意除给予乙方投资建设的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30年收费经营权。

  3.4服务区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期限相同。

  3.5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现行和日后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交通厅批准,特许期限可以延长。

  3.6在特许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或继续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第四条乙方享有特许权的先决条件

  4.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形成同意参照BOT模式投资建设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文件。

  4.2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交通厅对托县至兴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同意托县至兴和公路建设用地取得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意见。

  4.4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托县至兴和公路工程投融资计划以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第五条特许权的转让、担保、出租

  5.1转让

  5.1.1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项目由乙方依据本协议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资建设。

  5.1.2乙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有以下先决条件:

  5.1.2.1乙方事先将转让的内容、方式及受让人的概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并同时在此期间出具同意与否的书面意见。

  5.1.2.2乙方已经获得受让方的同意,取得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

  5.1.3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5.2担保

  5.2.1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通行收费权以及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

  5.2.2乙方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出租

  5.3.1乙方有权将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进行出租。

  5.3.2上述设施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出租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第六条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6.1在公路移交前,公路基础设施和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乙方享有。

  6.2甲方承认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依照我国法律得到体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

  6.3在特许期内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需占用公路用地,穿越公路(包括上跨、下穿)构筑、设置构筑物、管线,增设公路交通岔道口,沿线公路两侧经营性网点、房屋开发,需上下公路的交叉设施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宣传、广告设施,必须征的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办理路政审批许可证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与赔偿。

  6.4特许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托县至兴和公路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有权。公路设施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

  第七条 设施的转让、抵押、出租

  7.1在特许期内,公路基础设施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担保,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7.2乙方有权对公路沿线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进行转让、抵押,但是必须事先告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甲方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有权无偿收回上述设施。

  7.3乙方对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有权进行出租。

  7.4乙方违反本协议进行转让、抵押、出租公路基础设施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前收回设施所有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工程

  第八条 工程的建设施工

  8.1建设施工的一般性规定

  8.1.1本协议项下工程的正式名称为: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工程。该工程的组成详

  见本协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其附件。该项目沿线属平原微丘地貌,地势起伏不大,根据现有公路技术状况、发展环境、预测交通流量等因素,建议推荐方案:近期按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的标准投资建设。

  8.1.2乙方对《施工图设计》中列举的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乙方应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经甲乙双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如果一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提出方负担。

  8.1.3乙方同时负有托县至兴和公路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等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义务。

  8.2工程交、竣工验收

  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2.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xx年3号)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提交验收结果,如果不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又不能提出书面意见的,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8.2.2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需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8.3工程的质量控制

  8.3.1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

  8.3.2乙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检测和验收。

  8.3.3监督和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3.4对甲方开展相应的对项目施工的监督和检测,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甲方代表提供协助和提供必要临时需用的设备。

  8.4工程的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长的除外。

  第九条 建设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9.1乙方的权利义务

项目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文家场苗圃 项目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苗圃概况:

  1、该苗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_______亩。

  2、租地用途:

  3、租用期限:

  二、转让价款:

  1、经双方友好协商,苗圃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七日内支付定金_______万元,在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点作滞纳金支 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 10 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 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时间: ___年 ___月 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

  代表:_______

  时间: ___年___月___日

项目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 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经甲方考察研究决定,同意乙方以我公司的名义对外承揽

  建设工程,甲乙双方在承揽建设工程方面的关系为代管性质。

  工程名称: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承揽建设工程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企业资信证明及办理工程资金划拨使用的发票或收据业务。

  第三条: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建设的工程,必须严格履行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的一切条款,并将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预(结)算书及有关验收证明在发包人签字盖章后,送甲方办公室一份备案存档。

  第四条: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的建设工程,一切罚款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

  1.因工程手续不全造成的罚款及损失;

  2.因质量检(抽)查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及损失;

  3.因安全检(抽)查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及损失;

  4.因材料检(试)验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及损失;

  5.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罚款及损失。

  注:以上1~5罚款执行部门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发包方或监理方。甲方(本公司)的有关部门在检查乙方工程时,对存在的隐患进行处罚同样适应本条款。

  第五条:乙方在以甲方名义承揽建设的工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乙方必须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以及上级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要求。如达不到标准或出现不合格工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达标工作。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各项安全措施,严禁违章作业,在施工中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法律责任。

  第七条: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合同工期完工,因工期拖延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对乙方对甲方造成的信誉影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罚款,并取消与乙方的代管关系。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劳动用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符合劳动法规定,并按国家、省、市及行业或发包方有关规定要求配备有关技术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的应符合规定要求。若出现违法现象,要求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九条:乙方所建工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资金划拨到位后,甲方除按规定代扣税金和按工程总造价收取 %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或一次性收取¥元,大写 管理费(管理费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甲方按比例扣除)后,所余工程款全部由乙方自行使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亏损,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在工程施工工程中,发生的要求费用及人工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支付。工程经营中的一切义务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因乙方拖欠人工费造成的上访或诉讼等原因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独立承担民事、经济责任。由此造成甲方社会信誉损失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终止与乙方的代管关系。

  第十二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自行,严格自行上级的各项计划生育规定,加强对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后,有发包方按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数额,在工程总造价中扣留,到期后由发包方退还给乙方。乙方在保修期内,对发包方提出的工程质量事故,应立即派人负责维修解决,并负担一切维修费用及维修责任。

  第十四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因乙方违反甲方有关管理规定:

  ① 不将工程款划入甲方帐户;

  ② 不及时交纳税金。

  ③ 不按规定交纳管理费。

  ④ 因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原因,对甲方信誉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

  2.因甲方管理方面需要,以通知的形式通知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注:乙方以前用甲方名义承建的工程到保修期满止。

  3.乙方以通知的形式通知甲方不再以甲方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注:乙方以前所有用甲方名义承建的工程到保修期满止。

  【通知形式】:包括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

  第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附加条款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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