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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议书

时间:2022-10-07 14:44:25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项目协议书集合9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书,协议书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协议书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项目协议书集合9篇

项目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建设好项目。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施工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

  1、合同协议书;

  2、总合同(指______________日,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甲方签署的《职工食堂承包协议书》规定的合同文件;

  3、经营过程中,乙方需自负盈亏。水、电、气、工资等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操作流程按项目原合同内容执行,确保供餐正常。

  条 承包责任

  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与“公司”)与签署的《职工食堂承包协议书》的要求和标准进行操作,造成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

  2、如发现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修正并解决问题,如经甲方通知后15日后仍未改正,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所有损失。

  3、经营过程中乙方需无条件接受合同中的相条款及奖罚措施,并落实到位。

  条 承包方式

  与甲方同公司所签“总合同”的承包方式同步,费用按总合同相应方式支付给甲方后,由甲方代缴,后期所有的经营责任和法律风险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履行甲方与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并承担其本项目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诉讼、仲裁或因自身原因遭受行政处罚,或因环保、劳动安全、人身权等侵权行为及合同违约责任的发生,产生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义务的.情形,由乙方自行承担。

  3、营业执照已由乙方办理,经营领域为餐饮,以乙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相关的费用及电由乙方经营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 相关责任说明

  1、乙方操作期间,业务范围内发生的矛盾,如工资,工伤,福利等纠纷等一切相关事故需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经济费用。

  2、乙方操作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乙方需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医疗费用、行政处罚款和损失赔偿费,包括但不限于赔付中毒人员的医疗费、医疗费、伤残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等,并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大小,赔偿甲方声誉损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

  第八条结账方式

  结账时间参照原合同时间及本合同前款约定,甲方配合结算,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立即生效。

  备注:后附乙方身份证件复印件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 方: 乙 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协议书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为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互相配合、讲求效率、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项目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策划(咨询)项目

  1、(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一)

  2、(内容见本合同书附件二)

  3、

  二、委托项目进度

  1、第一阶段:完成(),限期为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

  2、第二阶段:完成(),限期为个工作日。

  3、第三阶段:完成(),限期为个工作日。

  4、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顺延,但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交叉,总体累计时间不超过个工作日。

  三、报送与确认方式

  乙方在各阶段规定期限内完成既定任务,取得阶段成果后报送甲方审定,甲方审定或要求乙方修订的时间不在限定期限内,审定通过后,由联络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确认之日为下一阶段期限起始日。

  四、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预付金万元。

  (2)第一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日内,付万元。

  (3)第二阶段任务完成并审定通过后日内,付万元。

  (4)

  3、工作费用分担:乙方去甲方处工作往返路费乙方承担,在甲方处工作的交通、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指派专人(须书面指定),作为联络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材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指导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作出了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由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报审;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成果;

  4、自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完成后,提供年的咨询服务,期间费用按本合同书第四条第3款执行;期间的专题培训、讲课费用另议另计;

  5、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七、成果归属与冠名宣传

  1、成果归属甲方所有;

  2、乙方对成果冠名宣传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无权要求返还预付金;

  2、由于乙方原因推延进度,每推延一日向甲方支付当期款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中断本协议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当期款项,并返还预付金。

  九、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项目建议书内容)

  附件二:

  甲方: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200年月日

项目协议书 篇3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满足国家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场的需要,根据我校与(国家)

  (国外学校中文名称)所签订的交流协议的相关条款,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选派乙方前往

  (国家)(国外学校中文名称)进行交流学习,专业为。交流学习期限从年 月 至 年月 。

  第二条 甲方承担的义务:

  1、 直接向乙方提供联系出国交流学习的帮助;

  2、 对乙方的出国交流学习申请给予必要的指导,提供有关的咨询和服务;

  3、 为乙方办理出国交流学习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4、 保持与乙方及乙方出国交流学习学校的联系,了解乙方学习、生活及其它情况。采取适当形式将乙方的出国留学情况通知其在湖南科技学院所在的系部和学校有关部门。

  第三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 保证完成第一条所规定的出国交流学习专业和计划,保证在第一条所确定的出国交流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业回国;

  2、 保证遵守甲方提出的有关出国交流学习的.各项规定;

  3、 抵达(国外学校)后十日内向中国驻使(领)馆报到,并于一个月内将有关出国交流学习 证明文件,告知上述使(领)馆;

  4、 在出国交流学习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5、 在(留学国家)交流学习期间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到达 (国外学校)20天内,向甲方报告基本情况和联系方式;

  6、 督促 (国外学校)在交流学习期末向甲方提供学习成绩单;

  7、 乙方按规定应在 年月完成交流学习项目并回校继续学习。

  8、 支付办理出国交流学习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外语考试、体检、护照、签证、公证、交通、通讯、指导、接待、翻译、复印、打印、录音磁带及场地租用等)。

  9、按时交清甲方学费等相关费用(含学籍续存期)。

  第四条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按照国家法律和甲方有关规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乙方在规定的出国交流学习期限内擅自变更交流学习国家和交流学习学校,甲方将不予承认其所修学分;

  2、 因乙方原因,出国交流学习期间终止国外学业提前归国,甲方只对所学专业课程合格的学分进行认证,不认可语言和不合格专业课程的学分。未尽事宜甲方教学主管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出国交流学习期间,如果由于乙方违约、忽视管理或违反法令,或由乙方引起的其它原因造成(国外学校名称)人员或财产一定程度上的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将赔偿该校的损失、损害及因伤亡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索赔、诉讼费等。

  第六条 所有交换生出国前须与学校签订留学协议,并向湖南科技学院交纳保证金人民币整 。乙方按照学校规定按时返校后,持相关票据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保证金全额退款手续。

  第七条 甲、乙双方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起诉讼,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按协议进行仲裁。

  第八条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九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教务处一份,学生所在院系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 期:日 期:地 点: 湖南科技学院 地 点:

项目协议书 篇4

  编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专利号:zl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止时间:_______年 _______ 月至_______年 _______ 月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编写说明

  一、 本合同的编号由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统一编排。

  二、 本合同书使用a4纸编写打印成册,不得涂改。

  三、 经费预算中“国家部委拨款”一栏指国家有关委、部、局所拨经费。

  “其他”一栏指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支持的经费或承担单位融资、集资、入股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来源,本栏需具体填写。

  四、经费预算支出明细中各项开支应是本项目的'直接费用。

  1、 项目主要科技人员

  项目负责人

  职务职称所学专业业务专业在项目中分担任务工作单位 主要参加人员

  项目负责人职务职称所学专业业务专业在项目中分担任务工作单位

  2、 经费预算

  经费来源金额(万元)使用计划专利实施资金国家部委拨款银行贷款自 筹其 它合 计

  3、 经费预算支出明细: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型 号数量金 额经费来源合计

  4、 项目的考核目标

  主要工作内容

  成果提供形式主要技术考核指标经济考核指标 技术考核指标社会效益 五、 计划进度(每半年为一进度期)

  第一阶段(XX年6月—— XX年12月)工作内容:1.2.3.4.考核指标:第一阶段(XX年1月—— XX年6月) 工作内容:1.2. 3. 4. 考核指标:第一阶段(XX年7月—— XX年12月)工作内容:1.2.3.4.考核指标: 六、 其他条款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市专利实施资金壹拾万元。乙方负责银行贷款和自筹经费的筹集。

  2. 乙方必须保证合同中列出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科技人员的稳定,确保项目的正常实施。

  3. 乙方保证专利实施资金的专款专用,如乙方不履行合同、专利实施资金未能专款专用,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拨专利实施资金。

  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确系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合同执行时,甲方将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但乙方在发现上述情况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5.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乙方半年向甲方提交《北京市专利实施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并在年度末,写出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

  6. 乙方对专利实施资金的使用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接受甲方委托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监督。

  7. 在合同到期后,甲方负责核销合同中的专利实施资金。如乙方未认真履行合同,甲方将酌情减少核销数额,乙方应将所减少的核销数额按规定偿还甲方。

  8. 本合同文本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1份;甲方委托监督方1份。

  9.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章):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工行百万庄支行

  帐号:0XX01409008818168

  邮政编码:100009

  地址: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层

  电话:84080080

  项目主管:(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项目协议书 篇5

  第一条本项目由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共同合作,以_________方为课题组长,(获批□、申请□)经费_________元,研究时间为_________年。

  第二条项目研究工作分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第三条经费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第四条企业配套经费比例:

  _________。

  第五条知识产权归属:

  所有权归属:_________;名誉权分享: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六条合作项目各方应严格遵守共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除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得中途撤销或中止合同。在合同期内,一方要求修改合同条款,须各方协商,确认后方能生效。

  第七条如合作方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条款时,由项目负责人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另寻合作者。

  第八条经批准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应视具体情况将所余经费退回项目主持方,已用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审查报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合作一方在工作进行中有问题不及时报告,影响项目整体的年度进展者,项目负责人有权缓拨或停拨下一年度经费,并通报项目主管部门。如影响项目整体无法完成者,将承担相关责任,并报主管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协议书 篇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文家场苗圃 项目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苗圃概况:

  1、该苗圃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约_______亩。

  2、租地用途:

  3、租用期限:

  二、转让价款:

  1、经双方友好协商,苗圃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

  2、乙方应在合同签定七日内支付定金_______万元,在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

  三、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费,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点作滞纳金支 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 10 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甲方有权 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

  时间: 年 月 日

  ------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房 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巢湖市向阳路徽商御花园号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110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贰年租赁合同,XX 年 4 月 16 日—XX 年4 月 15 日;现甲方从 XX 年 3 月 16 日将房屋转租于乙方,租期到XX 年 4 月 15 日止, (大写: 年租金为人民币 36000 叁万陆仟元整),租金为每半年交付一次,乙方在 XX 年的 4 月 16 日和 10 月 16 日将房租交至甲方,再有甲方交至丙方。

  三、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必须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货架、柜台、空调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 XX 年 3 月 14 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 19000 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和 XX 年 3 月 16 日---XX 年 4 月 15 房租 3000 元(大写:叁仟元整)和合同保证金 XX 元(大写:贰仟元整);合计 24000 元(大写:贰万四千元整)合同保证金在乙方与丙方的合同终止时,由丙方全额退还乙方;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在 XX 年 3 月 15 日将房子和钥匙交给乙方,本协议签订后,如乙方不能承接租房,甲方不退还任何费用;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丙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从 XX 年 4 月 16 日期起,本合同与原甲方和丙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作废,一切以乙方和丙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日期:乙方签字:日期:丙方签字:日期:

项目协议书 篇7

  中国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甲方: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

  乙方:内蒙古兴托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鉴于:

  一、甲方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用BOT方式建设煤炭运输专用高速公路的批复》(内政发[20xx]113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内交发[20xx]770号)等文件的精神,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协议;

  二、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

  三、为了确保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给予乙方的权利,保证项目投资主体及乙方全体股东的权益,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乙方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

  因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BOT”模式建设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特许权合同书:

  第一章 特许权的内容、方式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的内容

  1.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该公路项目的批复,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以下简称“托县至兴和公路”)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

  甲方郑重保证: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之托县至兴和公路的特许权。并将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妨碍。

  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建设管理权;

  (2)运营管理权和车辆通行收费权;

  (3)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1.2甲方特许乙方享有独立、排他的托县至兴和公路特许权,甲方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在授权期间内是专属于乙方的。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在授权期间内不再授予其他方。

  1.3甲方特许乙方享有托县至兴和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权。含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同期。

  1.4特许权的补充规定

  1.4.1托县至兴和公路收费站地址应当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批准设立。

  1.4.2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xx]45号),特许经营新建公路经竣工验收后,达到收费的必要条件方可收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1.4.3公路建设和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国家、自治区有关公路建设和开发优惠政策和西部开发相关优惠政策,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沿线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

  1.4.4乙方有权根据同期国家及内蒙古地区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项目合理的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变动情况,拟定公路收费价格调整方案,经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条特许权的方式

  2.1该特许权以BOT(建设、运营和移交)形式由乙方享有。

  第三条特许权的期限

  3.1乙方享有的特许权期限(以下简称“特许期”)始于本协议缔结之日,于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甲方授予乙方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

  3.2上述收费经营期限指托县至兴和公路,从托克托经和林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至兴和县公路项目(以下称该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收费经营期限。

  3.3鉴于重载高速公路维护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公路完好,甲方同意除给予乙方投资建设的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30年收费经营权。

  3.4服务区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期限相同。

  3.5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现行和日后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交通厅批准,特许期限可以延长。

  3.6在特许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或继续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第四条乙方享有特许权的先决条件

  4.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形成同意参照BOT模式投资建设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文件。

  4.2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交通厅对托县至兴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同意托县至兴和公路建设用地取得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意见。

  4.4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托县至兴和公路工程投融资计划以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第五条特许权的转让、担保、出租

  5.1转让

  5.1.1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项目由乙方依据本协议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资建设。

  5.1.2乙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有以下先决条件:

  5.1.2.1乙方事先将转让的内容、方式及受让人的概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并同时在此期间出具同意与否的书面意见。

  5.1.2.2乙方已经获得受让方的同意,取得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

  5.1.3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5.2担保

  5.2.1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通行收费权以及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

  5.2.2乙方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出租

  5.3.1乙方有权将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进行出租。

  5.3.2上述设施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出租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第六条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6.1在公路移交前,公路基础设施和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乙方享有。

  6.2甲方承认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依照我国法律得到体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

  6.3在特许期内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需占用公路用地,穿越公路(包括上跨、下穿)构筑、设置构筑物、管线,增设公路交通岔道口,沿线公路两侧经营性网点、房屋开发,需上下公路的交叉设施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宣传、广告设施,必须征的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办理路政审批许可证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与赔偿。

  6.4特许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托县至兴和公路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有权。公路设施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

  第七条 设施的转让、抵押、出租

  7.1在特许期内,公路基础设施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担保,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7.2乙方有权对公路沿线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进行转让、抵押,但是必须事先告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甲方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有权无偿收回上述设施。

  7.3乙方对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有权进行出租。

  7.4乙方违反本协议进行转让、抵押、出租公路基础设施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前收回设施所有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工程

  第八条 工程的建设施工

  8.1建设施工的一般性规定

  8.1.1本协议项下工程的正式名称为: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工程。该工程的组成详

  见本协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其附件。该项目沿线属平原微丘地貌,地势起伏不大,根据现有公路技术状况、发展环境、预测交通流量等因素,建议推荐方案:近期按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的标准投资建设。

  8.1.2乙方对《施工图设计》中列举的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乙方应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经甲乙双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如果一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提出方负担。

  8.1.3乙方同时负有托县至兴和公路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等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义务。

  8.2工程交、竣工验收

  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2.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xx年3号)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提交验收结果,如果不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又不能提出书面意见的,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8.2.2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需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8.3工程的质量控制

  8.3.1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

  8.3.2乙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检测和验收。

  8.3.3监督和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3.4对甲方开展相应的对项目施工的监督和检测,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甲方代表提供协助和提供必要临时需用的设备。

  8.4工程的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长的除外。

  第九条 建设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9.1乙方的权利义务

项目协议书 篇8

  经兴义市新联豆制品加工厂(以下简称加工厂)法定代表人陈琦及参股人员韦红武、韦益平、吴昔枭、各方协商同意,现将兴义市新联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经营权及股权转让给韦红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分别称甲方:吴昔枭,乙方:陈琦,丙方:韦红武,丁方:韦益平。)

  第一条,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经营和管理,甲方、乙方、丁方将其加工厂经营权、股权转让给丙方,包括所有加工厂固定资产和所有无形资产.。

  第二条,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5000元,乙方人民币5000元,丁方人民币5000元,丙方可派收费和财务人员进入,从即日起,所有的收入归丙方,同时人员工资、水电、房租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丙方负责;之前的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结清。

  第三条,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所有的生产经营管理权及产权归丙方所有,原20xx年7月28日签定的“企业股东协议”作废,甲方、乙方、丁方各方不能干涉丙方生产经营。

  第四条: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丙方在办理完成转让变更手续过程中,甲方应配合丙方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丁各方的责任 (1)如果甲、乙、丁各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则应承担罚款100000元给丙方,

  并应按本协议继续完义务。(2)如果甲、乙、丁各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丙方遭受损失,则丙方有权要求甲、乙、丁各方予以赔偿。乙方的责任 (1)如果丙方违反本协议,则甲、乙、丁各方可解除协议并要求丙方承担违约金100000元。(2)如果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乙、丁各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转让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协议附件 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甲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

  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一式五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丁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项目协议书 篇9

  甲乙双方为满足国内外市场需要,发展外向型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资经营“环保纸制品研发与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意向,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事项:

  1、合作公司名称 ;

  2、合作地点:

  3、项目投资数额为 ,其中甲方投入占70%,乙方占30%,成立合资公司。公司成立后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股东大会及组织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为法律依据。

  二、前期甲乙双方各自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建立中外合资企业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

  2、负责资金的安全注入,并承担资金移动的相关费用;

  3、负责聘请或委托独立的权威机构及专家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包括相关文件材料)进行论证和审查,向乙方提出相关意见。

  乙方责任:

  1、按甲方要求提供实物(厂房、用地、设备等)明细表、三年财务报表及全部客户资料等经营数据,做好市场分析;

  2、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3、负责甲方项目考察人员、专家在北京的交通及食宿;

  4、负责落实该项目的前期有形资产准备工作并办好相关手续,负责办理中外合资企业的相关手续;

  5、本意向正式签定后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寻求第三方进行合作。

  三、在甲乙双方完成前期工作基础上,双方商定200 年 月之前签订正式合同

  四、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保密条款,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2、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以文字、图像、音像、磁盘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双方在谈判中所涉及到此项目的一切言行均包括在保密范围之内;

  3、保密期限自本意向书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合同正本签署之日止或本意向书终止之日后六十工作日止;

  4、保密条款适用于双方所有涉及到此项目的人员及双方由于其他原因了解或知道此项目信息的一切人员;

  5、 如第三方确因项目进程而需向一方了解本协议的保密内容,则该方应在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之前,征得另一方以书面形式的同意,且有责任确保第三方遵守本保密条款;

  6、若双方在此项目运作过程中一致同意终止该项目,则双方应协商将对方提供的一切关于该项目的资料及复制品还给对方,接受方关于这些资料所做的记录等文件也应立即销毁。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对该项目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2、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甲方违反本意向书第二条款的.规定,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乙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甲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3、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乙方违反本意向书第二条款的规定,而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运作时,甲方有权退出该项目的合作,并保留向乙方要求相关赔偿的权利,同时本意向书自行终止;

  4、任何一方如违反本意向书第四条(保密条款)的规定,而给对方造成相关影响及损失的,则违反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六、其他:

  1、除双方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与本意向书有关的沟通,电传、快递一经发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2、甲乙双方各自承担项目运作过程中相关人力、物力及财力的耗费,对双方有争议的而无法确定数额的资产,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评估,费用由乙方支付,若合资公司成立,则由成立的合资公司支付;

  3、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合作的具体方式、内客与执行等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章程及协议为准;

  4、因不可抗力(如战争、骚乱、瘟疫及政府行为)致使本意向书无法履行,本意向书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双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本意向书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中国·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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