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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时间:2022-10-20 07:23:16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股份公司的协议书三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份公司的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股份公司的协议书三篇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称:

  2、 经营范围:

  3、 注册资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至年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乙方以 现金 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丙方以现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 入股:

  a) 需承认本合同;

  b) 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c)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1、 退股:

  a)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d) 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e) 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2、 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

  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 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a)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b) 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

  常用货物;

  d)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e) 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f) 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 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a) 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b) 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c) 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d) 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e) 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业

  1、 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a) 公司期届满;

  b) 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c) 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e)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 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a)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b)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c)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2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址:

  受托人(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______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委托人(甲方)将其所持______公司的部分股权交由受托方(乙方)代为持有。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1、本次由乙方代持标的为甲方在______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__%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认购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______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送配股权等)、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八条第三款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标的股权为限,根据______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拥有所有者权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包括表决权、查账权、知情权、参与权等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标的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分红、送配股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若甲方决定放弃送配股、增资等权利的,需在该等权利行使期限届满______日前,以书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据该书面指示办理相应的手续。

  4、如______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5、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其为合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且具备一切以______公司的公司性质进行代持股的资质,同时其法定代表人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或犯罪记录。

  2、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标的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标的股权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等收益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若公司在此期间进行送配股、增资,且甲方未放弃该权利的,则送配、新增的股权权属属于甲方,若甲方无书面相反意思表示则仍登记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协议的约定代持。

  4、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标的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标的股权被查封的,则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五、代持股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六、标的股权的转让

  1、在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标的'股权。甲方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标的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八、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当乙方丧失进行本协议项下代持股之资质时,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3、当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文件明确甲方可以直接持有公司股权,且该等持有公司股权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合法存续和正常经营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4、本协议终止之后,乙方将履行必要的程序使目标股权恢复至甲方名下。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其它作为本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的相关法律文件,以该等法律文件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为准。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份数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签署双方各执______份,由______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及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及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项目、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按照协商标准折算为出资金额。)在公司成立后,甲方将拿出的股份,作为公司奖励型股份,持续放入公司,奖励给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项目、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按照协商标准折算为出资金额。)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

  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公司各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公司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两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②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③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任何一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⑧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⑤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⑥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①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②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⑤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公司期届满;

  ②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③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或公证员)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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