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合作投资协议书3篇
在当下社会,协议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大家知道协议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作投资协议书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1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演唱会筹备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作项目
双方共同投资合作__________演唱会筹备工作。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齐。
3、本协议合作项目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如有剩余,由双方按出资比例予以分割。
四、盈余分配
双方约定利润回报分配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分配,利润回报计算方法如下:
利润回报=演唱会门票收入+赞助金额-演唱会总投资
五、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项目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招商赞助合同;对合作事项进行日常管理;清算各种债务。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定期提供说明演唱会筹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财务公开。甲方负责办理开办演唱会所需要的一切审批手续,包括取得演出所需要办理的各类证照、许可证等手续,并确保符合开办演唱会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项目账册及经营情况。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私自参与或介入演唱会的筹备工作过程中。
六、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至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解决。
七、其他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2
股东:(或公司)
中兴:中兴国际控股集团昆明市中兴机电能源研究所
鉴于20xx年1月1日起,新公司法以立法的形式对公司运作进行了重大改革,按照国家的新公司法、合同法精神,中兴国际控股集团以昆明中兴机电能源研究所的技术项目作为核心支柱,决定以采取集团统一组建企业吸收股份的战略运作,以图在国内外全面实施开发中兴所有项目。双方已认可中兴的“对等公平、险利均担、平等占股、年度许可”和《经济技术合作规则》内容,双方合作建工厂或有限公司。经过协商,达成合作协议条款(包括双方共识)如下:
1,组建企业;中兴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省市建立《中兴国际控股集团省市区有限责任公司》(在此原则下具体名称按工商要求设定),普通实施项目。经济技术总投资额为万元(100%),其中货币投万元,占%无形资产占%,计划年产规模。计划年产值计划年税利万元,(按政策本项目可免税)。按此投资生产规模可在级区域范围内实施。
2,现金注册方式;本合作公司注册资金为万元,本公司的注册资金采取净现金注册方式,只要是在工商规定的下限额以上,有多少资金就注册多少资金,不必与实际总资产及各方实际股份比例匹配。凡知识产权无论是否估价都一律不抵占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可以低于实际总资产。(若要求必须评估无形资产的,由合作公司支付评估费)。
3,年分红方式;根据情况公司从年利润中提出60%作为股份分红,其余留作扩大再生产和技术开发等费用。
4,按区域实施和衡量技术价值决定货币投入;投资数额是按不同区域等级实施规模和技术价值与经济之间平等、平衡的原则,以及货币仅占总资产49%以下的原则制定的。合作方可按“全国、省市、区县”等若干等级范围实施决定投资额。无论那一种等级,均实行大投入大产出,小投入小产出,大投资上大规模(或提高实施区域等级),小投资上小规模(或降低实施区域等级)原则。在投资人仅有少量资金的情况下,所投入货币也可低于49%,但必须高于30%;新公司法中有新规定;“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或总资产)的30%”,即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不得超过总资产的70%.各方利益与风险均投资比例承担。各个人股东最低投资额不低于1万元。
5,保本付息加分红的双保险特优制;中兴子企业吸收当地股份加入,为了鼓励投资,所投股金无论是赢亏,都保证支付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保本年息。可以一人或多股东投入,以达到所需资金为准,公司各股东仅凭协议(或合同)和〈股份证明书〉按股份分红、分享产权和承担与股份相应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也按股份比例清算。
6、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合作公司为厂长经理聘任负责制,中兴集团可以聘用股份较多,并有能力者任董事、董事长、总裁、经理、厂长、以至企业法人代表。
7、子企业享受优惠:中兴集团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均是集团下属相对独立的法人子企业,子企业可以在每年检验授权书的条件下实施中兴技术项目,并可享受所实施项目不断创新改进而无需再重复交入门费的待遇,以及有后备项目防市场风险的优惠(也可以不需要优惠待遇而成为独立企业而不隶属于集团子企业)。
8、关于《中兴专有技术制》和专利权:由于法制还不十分健全,为了防止技术机密被专利局公开,中兴技术项目历来效仿“云南白药”配方的做法,一般实行
《中兴专有技术制》。但若合作方一定要求报专利,也可在合作成功后在隐匿关键机密的条件下申请专利(但一般机密会因此泄漏,泄漏损失由主张者自负)。
但凡本公司实施的专利权、技术后续改进权、同类或类似产品项目,(包括与项目有关的'附属品)专利申报权一律属中兴研究所和技术原创人所有,任何合作方有实施权或参与实施权。
9,认股程序;各愿投资入股者可先下载填写“意向书”,也可直接填此协议书并认购股份。同时根据自有资金情况如实填报认股。所认股份在十日内必须缴至
合作公司专用帐户上(具体办法另外行财务规则文件),并获相应的股份证明书。可以邀约投资但不得当股东代表。在合作实施期内,股东的股权永远有效。
个人股东在1至200人以内。公司一但成立,一律不得增认股份。
10,技术保险金(入门费)不再由投资人个人支付;相当于投资总额10%的技术保险金(入门费)不再由投资人个人支付,而是改由用合作公司的共同资产向技术权利人支付,此费可经集团和研究所相关人代收转给技术权利人。此费用在本公司“启动资金”中列支,(此费也可由投资人或他人暂垫支付,公司运作后由公司财务按收条数额赔还垫付人)。
11,法律责任;按合同法和专利法规定;若合作公司按技术权利人提供的技术方图纸或资料小试未成功,双方必须查清责任,若属技术有假,必须如数退还技术保险金或科技资助费(或入门费),中兴集团给合作公司另上其他项目。若属于合作公司生产条件或工艺差等原因所至,则技术权利人可以协助解决,无论反复或出动多少次,历时多长,都不得厌烦和反悔,直到成功为止。出动费等所需经费按规定由合作公司支付。无论技术权利人和任何投资人,若反悔则按入门费额的双倍至十倍以上罚赔被反悔方,小试成功即技术合格验收。
12,运作程序;当技术权利人全额收到费用时可由中兴集团或中兴研究所给合作公司签发“每年检签有效”的钢印《授权书》,收费十天内必须向合作公司交付图纸技术资料作技术交底。签约起10天内,所认股资金中启动资金部份万元必须到合作帐户。一但资金已达启动数额,公司即按董事会资金概算安排,着手建厂、购置设备、聘用人员和办理其它有关手续,开始试验性生产(小试样机)以作为规模投产的决策(若需培训操作人员的,培训费按有关规定由合作公司支付)待生产资金到位即开始规模性生产。建厂与基地建设同步进行。合作企业启动日(或筹建日)以钢印授权书签发日为准。
13、合作期限和解体分配:,按照公司法和国际国内贯例,合作期内无论任何原因,股东一律不得提出退股或变相退股,也不得强行要求公司购买股份(即变相退股)。但必要时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动员他人购买其股份。合作期限一律二十年,期满双方认为必要时再续定。因期满不续定或中途因何种原因合作失败解体时,属于共同产权的合作厂财产按原股份利润分配比例清分。原进行之项目、技术、商标、名称等均无条件停止。
14,非原创禁止法;,由于目前盗窃他人技术成为时代时髦,防不胜防,故双方均有责任保护知识产权,应严防雇员有意无意扩散、转移技术或他人以购买试用样机、考察、合作为名侦察。严禁他人参观合作厂基地或生产线。工厂产品必须批发出厂,严禁零星出售样机样品。
凡曾经合作过的项目无论合作成功与否,除技术原创方以外,与合作有关联、接触的他方用此类技术申报专利的,一律按窃取和诈骗论。
15,违约;未按本协议实行即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以自动解除协约而不退已支付额,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6、本协议为总协议,均按国家根本法制定,其中无论是按国法或企业规则制定条款,又属双方确认了的,均具法律效率,其中具体事项可以本协议为基础另行签定具体协议或《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可以另行补充修定。凡本协议各时期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执行(传真或电邮签署有效)。
中兴国际控股集团 投资(认购)股额 元
投资人股东签章 公章: (投入资金方) 20xx年 月 日
昆明市中兴机电能源研究所 (公章或手印): (技术项目 方) 20xx年 月 日
合作投资协议书 篇3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xx年 月 日签署于***省**市。
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营业执照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乙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持股比例半数以上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丙三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 __
法定代表(签字)_ 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 _____ 日
丙方(签字):____ 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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