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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协议书

时间:2022-06-08 23:08:2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采购协议书合集六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协议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采购协议书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采购协议书合集六篇

采购协议书 篇1

  一、双方信息

  甲方:(用工单位)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保证送货及时,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本着长远真诚合作的共同愿望,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具体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二、甲、乙双方自愿形成劳动用工关系,乙方作为劳动者接受甲方的用工管理。

  三、乙方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

  甲方聘用乙方为公司采购员,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所有库存药品最高限量最低限量的及时上报。

  2、负责来货入库登记。

  每半月打印一次近效期催销表。

  每周打印一次未销药品给微机部。

  负责基本信息的维护(药品别名、规格,产地等)。

  负责与药店进行退货、订货与调拨。

  提前制定缺货计划。

  药品微机入库名称打印。

  协议期限:协议期限共X年。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试用期为一个月,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四、劳动报酬:

  1、工资标准:甲方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资。试用期X元人民币,试用期为一个月(可以缩短试用时间,试用期内无休息日,试用期内无请假申请,重大特殊情况可协商并经甲方批准同意,否则按《通辽市连成药业有限公司员工试用期协议》执行)。

  2、试用期过后经考试合格填写转正审批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按签订时的日期双方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甲方负责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满两年的从第三年开始增加交纳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20%,乙方8%,以上五险一金的缴纳均按通辽市社保局最低工资标准基数)。

  3、工资结构:X元

  工资结构=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奖励、或扣罚款)

  考核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励、或扣罚款)

  绩效工资=满勤工资±效率工资±奖励工资±保密工资±提成奖励±(奖励、或扣罚款)

  (1)基本工资:X元,指已进行绩效工资核算时

  (2)岗位工资:X(划分为10条,每条10分,满分发放全额岗位工资,未做或遗漏扣该项全部分数,否则按实际分数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4)绩效工资:

  <1>满勤工资:100元(每周休息时间为一天,休息时间选在周六或周日,漏岗或本人应工作时间内请假均无此奖励)。

  <3>保密工资:100元(坚守职业道德,对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细则,对本部门的相关资料严格监控,做到不外泄漏)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薪资,逾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工作岗位的相关制度。

  (三)在乙方没有提出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双方未为协商更改原工作方案和相关内容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四)乙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工作质量提出合理建议,甲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出相应调整。

  (五)试用期满后,双方应立即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聘用协议。因乙方原因未签订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聘用协议的可填写声明(公司根据其工作情况按试用期工资发放薪资或酌情),公司对该员工按试用期员工对待。

  (六):如因工作需要和客观情况,,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工资按新岗位同工同酬。

  六:违约责任

  1、试用期间或转正后工作未满一个月离岗,甲方只为乙方提供基本工资(按通辽市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正常的工作,若乙方私自造成空岗影响本职工作的扣100元/天,若甲方未能够按期支付工资,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2%滞纳金X。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50000元(签订培训协议的,按培训协议执行,以培训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七: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留存一份,档案留存一份(备注:为保证甲方的商业机密的安全性,乙方可随时到档案管理处查阅,如发生争议纠纷,乙方可执原件解决,甲方无权干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的诉讼请求必须在科尔沁区内的人民法院

  (备注:本协议共五页,为保证协议的真实有效性、每页的下角标注出甲乙双方均签字按指纹)

  甲X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按指纹):X年X月X日

  乙X方(签字、按指纹):X年X月X日

采购协议书 篇2

  供应商: (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商: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协议目的

  鉴于乙方对甲方商品具有时段性需求,采购时间不确定且采购频率较大,本协议签订之目的在于就本年度内特定商品采购签订年度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在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交付、风险转移、付款、质量保证、信息保密、纠纷解决等通常性义务,每次需求发生时只须确认具体的采购信息,避免频繁缔结契约等不必要之流程,促使采购活动及时、顺利进行。

  第二条 协议效力

  甲乙双方采购行为以每次采购订单确定的采购信息为准,除非双方在采购订单上予以特别约定或背书,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适用于每份采购订单。

  第三条 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的各条款适用于乙方及其子公司对甲方发出的采购订单,但本协议任一部分不得视为要求乙方必须购买甲方产品或者使乙方或其子公司为其他任何子公司负连带责任。

  第四条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

  此处可以用表格形式体现,具体信息由采购订单确定。

  第五条 价格

  货物价格由采购订单确定,但甲方必须对以下内容做出承诺:

  协议期内,甲方保证乙方享受商品的最优惠价格,乙方理解甲方会根据合作期限、购买数量的差异存在更低的价格,但甲方保证其在主要经营区域范围内,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是最优、合理、公正的。

  第六条 付款及发票

  甲方及时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具体付款时间、付款方式由采购订单确定。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挂号或特快专递(EMS)方式向乙方寄交符合乙方要求的发票,发票以送达买方为准,因任何原因致使乙方未收到发票的,甲方应重新向乙方开具发票。

  第七条 送货、交付及验收

  甲方负责货物运输,交货地点为乙方经营区域内。具体的交货时间由采购订单确认,甲方接到乙方采购订单后,应按照订单约定的时间及时送货,逾期送货的将按照本协议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货物送到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如果乙方对货物数量和质量有异议,或乙方发现货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于接收货物时及收到货物后一周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货物符合协议之约定。若非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标的不能符合协议目的或使用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免费更换适格标的,并有权在此期间,暂停支付剩余货款。

  第八条 风险转移

  货物风险自货物移交给乙方时转移至乙方,如果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的,货物风险从乙方应当接收货物时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货物所有权转移

  货物所有权自货物移交给乙方或在乙方经营场所安装完毕时转移至乙方。在乙方付清全部货款之前,乙方不得将货物抵押、质押、租赁,或将货物以任何方式转移至第三方。

  第十条 质量担保

  甲方对其售出的货物负有质量担保义务,保证货物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具备双方约定的使用功能,能够满足乙方的生产经营需要。甲方的质量担保义务如下:

  货物存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甲方承诺其售出的货物达到或超过该标准; 甲方承诺其售出的货物符合其宣传资料、商业广告、样品等陈述的质量标准; 甲方承诺其售出的货物具备该类商品的通用使用功能及双方约定的特殊功能; 甲方承诺其售出的货物不存在危害身体健康、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若存在安全、卫生标准的,甲方承诺其售出的货物达到或超过该标准。

  第十一条 维修保养

  本合同约定之货物维修期或保养期为一年,维修期或保养期内,因货物本身质量瑕疵、缺陷或非乙方过错造成使用不能,甲方负责免费维修,保修期从交付货物之日开始计算。

  非乙方过错,同一货物在三个月内累计维修三次的,甲方应予免费更换同一标准或同一型号的货物。

  保修期外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甲方收到乙方请求后,应及时派工作人员进行修理,修理费标准应当予以优惠。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向乙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交货部分0.5%之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采购。

  如果乙方逾期付款的`,应向甲方按日支付相当于逾期付款部分0.5%之违约金,甲方有

  权解除本协议。

  甲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致使乙方以诉讼或其他方式请求甲方履行的,则处应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之外,还应当支付因诉讼或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而实际产生的费用。

  第十三条 损害赔偿

  在乙方正常使用期间(无论是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因甲方售出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甲方没有及时告知货物的安全性使用要求,给买方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履行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向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合同内容及合同涉及的相关技术文件。

  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双方业务、商务、技术秘密,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双方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货物交付地或安装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合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可由任一方于有效期截止日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终止, 否则该协议将自动延续, 每次可延续一年。

  若甲方不能保证产品性价比、质量、交货期等优势,乙方有权提前1个月通过书面提出通知,书面通知送达后,本协议即终止。

  第十七条 其他

  除非合同双方另有约定,或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本协议及订单下的权利义务转让至第三方。

  对于本协议未约定之事项或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并通过补充协议进行。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协议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司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江苏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公司住址:

  联系电话:

  二〇XX年六月二十四日

采购协议书 篇3

  甲 方: (用工单位)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劳动者)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保证送货及时,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本着长远真诚合作的共同愿望,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具体相关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形成劳动用工关系,乙方作为劳动者接受甲方的用工管理。

  二、乙方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范围:

  甲方聘用乙方为公司采购部经理,负责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做好采购计划工作的安排,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把好进货质量第一关。

  2.按GSP管理规程,索取并认真审查购货单位及药品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建立供货方及经营品种的档案。对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初审报批承担直接责任。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质量状况,及时反馈信息,为质管部开展质量控制提供依据。

  3.关注市场销售,了解国家政策、市场信息,做好对销售的服务。

  4.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

  5.对库存药品的数量、品种、有效期等相关信息做到准确地记录,以保证不断货、不积压货。由于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做好对客户和关系单位的服务,不允许吃拿卡要等任何不正当行为发生。

  7.每天做好缺货计划及时与商家订货。

  8.来货入库,检查、更改来货中包、包装。

  9.负责业务员退货管理工作。

  10.每天更改合格供方名头,并用两联纸打印,盖章。

  11.不定期制订特价药品,给微机员订量销售。

  12.处理微机员隐形挂单及微机员提出的价格问题。

  13.近效期药品(8个月内)半个月打出一份,督促微机员销售。

  14.每月检查一次不动产品,能退的退,不能退的告知微机员积极销售。

  15.每周一、四、六负责药店订货并入库,打印验收记录。

  协议期限:协议期限共 年。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为一个月,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劳动报酬:

  1.工资标准:甲方每月15日支付上月工资。试用期 元人民币,试用期为一个月(可以缩短试用时间,试用期内无休息日,试用期内无请假申请,重大特殊情况可协商并经甲方批准同意,否则按《通辽市连成药业有限公司员工试用期协议》执行)。

  2.试用期过后经考试合格填写转正审批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按签订时的日期双方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甲方负责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满两年的从第三年开始增加交纳住房公积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20%,乙方8%,以上五险一金的缴纳均按通辽市社保局最低工资标准基数)。

  3.工资结构: 元

  工资结构=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奖励、或扣罚款)

  考核工资=岗位工资±职称工资±绩效工资±(奖励、或扣罚款)

  绩效工资=满勤工资±管理工资±效率工资±奖励工资±保密工资±提成奖励±(奖励、或扣罚款)

  (1).基本工资: 元,指已进行绩效工资核算时

  (2).岗位工资: (采购部经理按10条,每条10分,满分发放全额岗位工资,未做或遗漏扣该项全部分数,否则按实际分数比例发放岗位工资)

  (3).绩效工资:

  <1>满勤工资:100元(每周休息时间为一天,休息时间选在周六或周日,漏岗或本人应工作时间内请假均无此奖励)。

  <3>.奖励工资:100元(对本部门的人员工作安排合理、分工明确,并且当月本部门各岗位工作完成无差错。否则无此工资)。

  <5>.保密工资:100元(坚守职业道德,对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细则,对本部门的`相关资料严格监控,做到不外泄漏)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薪资,逾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天2%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工作岗位的相关制度。

  (三)在乙方没有提出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双方未为协商更改原工作方案和相关内容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关工作。

  (四)乙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内容及工作质量提出合理建议,甲方需积极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出相应调整。

  (五)试用期满后,双方应立即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聘用协议。因乙方原因未签订的按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执行(不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聘用协议的可填写声明(公司根据其工作情况按试用期工资发放薪资或酌情),公司对该员工按试用期员工对待。

  (六):如因工作需要和客观情况,,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工资按新岗位同工同酬。

  七:违约责任

  1、试用期间或转正后工作未满一个月离岗,甲方只为乙方提供基本工资(按通辽市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正常的工作,若乙方私自造成空岗影响本职工作的扣100元/天,若甲方未能够按期支付工资,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2%滞纳金 。

  3、本协议委托内容确定、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5000.00元(签订培训协议的,按培训协议执行,以培训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留存一份,档案留存一份(备注:为保证甲方的商业机密的安全性,乙方可随时到档案管理处查阅,如发生争议纠纷,乙方可执原件解决,甲方无权干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甲乙双方的诉讼请求必须在科尔沁区内的人民法院

  (备注:本协议共五页,为保证协议的真实有效性、每页的下角标注出甲乙双方均签字按指纹)

  甲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按指纹): 年 月 日

  乙 方(签字、按指纹): 年 月 日

采购协议书 篇4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政府采购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中标人。

  (7)“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8)“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指需方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供方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0)“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保修期”指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4)“采购文件”指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5)“报价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报价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设备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响应表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程序:由“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5.验收

  5.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

  5.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十)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与供方共同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3货物保修期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包装要求

  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质量保证期

  9.1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9.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第9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

  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设备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应商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2)初验后,设备经过6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终验。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3)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3年为保修期,期间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6)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微码升级、定期设备维护等。

  (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

  (9)中标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12.违约责任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

  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4) 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他必要费用;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

  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

  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5.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5份,需方、供方、询价采购机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0.2中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

  20.3中标通知书;

  20.4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附件。

采购协议书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了满足生猪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的生活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明细

  1、产品的名称:2、数量:

  3、单位:4、计量方法:

  5、产品价格: 6、总货款:

  7、交货期限:

  第二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价值的 %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价值的 %,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

  3、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应甲方无正当理同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其它损失。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支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 %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约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款的,甲方有权拒收。

  第四条: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履行期间因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抭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或经相关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方:

  年 月 日

采购协议书 篇6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食品种类:面包

  购买方:郎德小学(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食品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增强供需双方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供需双方的诚信意识。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1、甲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必须持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 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且经营状况良好。

  3、甲方在供货时应提供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

  4、甲方在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2)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3)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5、甲方必须根据乙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配货。

  6、甲方提供货物的价格:面包每个1元。

  7、乙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方索取质量监督所或质量监督局的批量质量检测报告,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并进行验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8、乙方提前1 一天向甲方订货,甲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配货。

  8、货款按月结清。

  9、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1)乙方有权中止甲方的供货商资格。(2)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

  三、备注: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一份送教育局教育股,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2、本协议有效期自20xx年3 月31日至20xx年7月10日,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供货单位(盖章) 学校(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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