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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1-10-29 14:13:1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临时安全协议书合集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各种协议频频出现,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临时安全协议书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临时安全协议书合集7篇

临时安全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乙方因生活所需,使用甲方临时用电一事,结合本项事宜具体情况,为明确乙方在使用甲方临电、临时供水过程中的相关责任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希双方共同遵守!

  一、临时用电安全;

  1、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用电主电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发生故障后乙方应派人无偿协助甲方相关人员即时处理,乙方负责并承担乙方接线处(含配电箱)到乙方用电器范围内的所有线路的安全及费用。

  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相关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乱接,若发生人生伤亡事故、火灾事故、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3、因乙方使用的临电为甲方施工用电,电压、电流强度随甲方用电器启动或电网电压、电流强度而变化,可能导致乙方用电设施损坏或财产、人身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4、因电网或甲方自行安排停电,恢复供电时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在停电间歇不得随意接拆线路或用电器,否则发生人生伤亡及财产损失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根据规定,乙方必须设置地方计量单位检测合格的电度表,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阻止。

  6、乙方至少应配备一名具有国家认可相关操作技能电工负责乙方区域内日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甲方机电人员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电乙方只能作为生活及照明用电,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电,也不得用作施工用电。乙方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器。若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电线路,用电设施、变压器、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严禁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的导线接电。

  9、乙方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乙方未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私自解除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及擅自调整漏电保护器整定值,而引起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临时用水:

  1、乙方临时用水由乙方在甲方指定接水口连接引水,并按要求设置经相关机构检验合格的计量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安装,甲方对其计量表有异议时可要求乙方重新更换,乙方不得有异议。

  2、甲方提供给乙方临时用水乙方只能作为生活用水,不得另作他用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水,也不得用作施工用水。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保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主水管道不被破坏,若因管道发生故障乙方应无偿派人协助甲方共同及时解决。

  三、其它:

  1、经双方共同协商,为确保双方各项责任、义务的顺利履行,双方约定乙方至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待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完全部责任义务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若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乙方违约,甲方可视具体情况酌情扣除乙方保证金后无息退还乙方剩余保证金,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经协商,双方电价为: 元/度;水价为 元/立方;每月底由双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核实,次月2日前乙方将双方确定的上月用电用水费用上缴甲方综合办公室,若因乙方延期不予缴纳,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停止向乙方供水供电,拖欠费用在乙方上缴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水、电是经地方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接入,同时也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若因乙方接入甲方水、电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约束,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及罚款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因乙方无力协调,甲方视具体损失如实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4、因乙方用电、用水给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害、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临时生活用水、用电只是短期行为,随着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会及时中断,甲方临时场地、设施变拆中断前3日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做好相关中断后准备工作,甲方中断后乙方不得阻拦干扰甲方正当行为,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扣留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弥补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未依照约定履行维护检查的义务,导致电气设备带病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直接中止供电。

  7、乙方临时用电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请,电力设备安装、临时用电所需电线、插头、插座、开关应符号安全用电的要求;临时用电期间应设专人看管临时用电设施,用完及时拆除。

  8、严禁窃电和违章用电。乙方若有窃电及违章用电行为时,每发现一次按最高用电设施负荷量的10倍进行处罚。

  9、本协议终止日期为20xx年4月30日,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方主管部门要求拆除甲方临时设施、地方纠纷、地方主管部门要求终止向乙方供电供水等)本协议即行终止,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约定终止日期或双方约定终止事项出现后即行终止。

  四、本协议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上诉至人民法院仲裁。

  五、双方约定本协议争议仲裁上诉法院为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20xx年1月5日

  日期:20xx年1月5日

临时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一、根据本单位有关用工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二、本协议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任务:

  1、甲方安排乙方在包装车间打钉,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四、劳动报酬:

  根据按劳分配原则,结合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根据双方协议的工资给予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六、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本着双向选择原则,属双方自愿,任何一方不得违背对方意愿及管理规定,强加于对方。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二〇XX年 月 日

临时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保障联营单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机械设备安全、临时用电安全等工作,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特制定此协议。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建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组织,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督促联营单位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督促联营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检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

  3、针对施工特点,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履行双方签字手续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措施,监督其执行。

  4、坚持定期和经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或下发限时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

  5、督促联营单位电工及机械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的要求进行作业。

  6、对联营单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给以重视,分清责任,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上级单位,杜绝带隐患冒险违章施工。

  7、检查监督联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搞好现场的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联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配好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落实安全教育制度。

  2、全体作业人员都应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方面的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

  3、全体作业人员应遵守甲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标准,服从甲方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4、施工现场应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 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具);

  (2) 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所有机械均要及时维修保养,禁止“带病”运转。

  (3) 现场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20xx的.要求,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使用标准电闸箱,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电器设备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机械和电动工具的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4)电焊机应使用专用电闸箱,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双线到位。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5) 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动操作平台的,操作平台要有合格证。

  (6)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严禁酒后或服药后作业。

  (7)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及其他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根据岗位需要定期体检。

  (8)坚持班前讲话制度、安全日检、随检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 配合甲方各项安全检查,并对提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条款,严格按本协议所赋予的职责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凡违反上述协议规定,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负责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甲方(盖章):北京科咨建电子科技 乙方(盖章):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日

临时安全协议书 篇4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措施。

  2.甲方出资给乙方办理意外伤害30万元、意外医疗3万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健康检查。

  4.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乙方从事特种作业前,组织专门培训和特种作业资格取证。

  5.组织紧急抢险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对责任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

  (二)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2.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惩。

  3.要求乙方维护本岗位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4.在乙方没有经过公司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考试不及格时,作出停止上岗的决定。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行为制止和纠正,并按规定处罚。

  6.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对负责任的乙方,按规定作出处理。

  7.在乙方身体条件和技能素质不具备岗位要求时,调整乙方岗位。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乙方的责任

  1.履行安全职责,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做好安全检查,参加抢险,服从抢险指令,确保人身安全。

  3.在配合操作中,监督他人执行安全生产规章、操作规程,制止违章行为,并向上级反映。

  4.维护企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器材。

  5.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安全知识,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生产条件或行为,提出意见。

  4.在出现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或提出避险要求。

  三、违约责任及处理

  (一)在生产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经事故调查组认定:

  1.由于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属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双方按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由于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自身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所需医疗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蓄意违章;

  2.吸毒、酗酒;

  3.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4.在工作区域或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与生产、工作无直接关系的私事或活动;

  5.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的。

  (三)因乙方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根据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由乙方承担责任,保险赔偿不予赔付,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或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对事故责任者按事故责任大小、事故等级给予行政处分、罚款处理,并责令赔偿一定比例的经济损失。

  (五)在生产过程中,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虽未造成事故,按照违章性质、情节给予处理。

  (六)因发生事故,造成乙方致残或死亡,商业险已按规定实施赔偿的,甲方将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保险公司按照商业险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拒付保险赔偿的,甲方也相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其他

  1、甲方已出资为乙方办理了意外伤害、意外医疗商业保险,发生事故由保险公司按规定给乙方赔偿,甲方不再给乙方任何经济赔偿(甲方违约除外)。

  2、本协议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二〇XX年 月 日

临时安全协议书 篇5

  甲 方:中铁建设集团**分公司**项目部

  乙 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临电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项目的临电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地方、公司及本项目的临时用电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此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一.说明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临电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电气伤亡事故的发生。

  2.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3.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二.责任划分原则: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电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临电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临电安全管理体系。

  三.甲方责任:

  1.甲方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及国家、地方、甲方上级单位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监督现场所有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2.甲方电气专业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技术、操作、使用、安全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定期组织对现场用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

  3.甲方负责提供用电电源及从箱变到二级配电箱的配电系统设施,负责组织临电施工人员按照规范要求安装从箱变到二级配电箱的配电系统,组织其验收并上报电气安全主管部门。

  4.因甲方提供配电设施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设备和线路电气事故,由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甲方负责现场从箱变到二级配电箱的配电设备、线路的运行、维护、检修及监督管理,保证以上配电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并定期对以上设施监督检查。

  6.从二级配电箱以下(包括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的电缆)的所有配电设施由所用电单位负责提供,甲方负责对其进行监督管理。

  7.甲方定期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常识教育。

  8.甲方负责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各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临时安全协议书 篇6

  甲方:(施工队)

  乙方:(车主)

  兹因甲方工程需要,向乙方租赁运输车辆,因需要考虑安全因素的影响,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租用车辆名称,牌照,数量,备注。

车辆名称
牌照号
数量
备注




  二、乙方首先要保证其车辆性能上为合格车辆,无任何质量问题。

  三、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场地,服从甲方工程人员的指挥,调度,但对违反安全规程的指挥,有权拒绝。

  四、乙方在运输过程中自行协调与当地的关系。

  五、乙方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六、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全部驾驶员的驾证、操作证、身份证复印件,并且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七、运输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作业或者超负荷作用运转。

  八、运输车辆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九、乙方运输车辆在驾驶操作、参与的一切活动所发生交通肇事及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生异常必须停车,严禁在带电作业附近进行清洗作业。

  十一、在施工工程中,如违章操作、不听指挥,给甲、乙及第三方造成伤害,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二、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人员违章指挥。

  十三、以上协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临时安全协议书 篇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临时用电部分》和中建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临时用电部分》、《JGJ46-20xx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安全操作规程-临时用电部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临时用电部分20xx年》《中建一局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就(),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开工日期:

  分包项目竣工日期:

  二、 供、受电方式:

  1、供电方式:从甲方变压器或指定配电箱一侧引出供电电源线。(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电源线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三、 安全责任:

  1、甲方责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及临时生活照明电源KW。

  1.2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以上)的安全,并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

  2、乙方责任:

  2.1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用电安全。

  2.2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2.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4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6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紧急情况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8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临电的统一管理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关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等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0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备案。

  2.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对分包单位的规定:

  1、分包单位都应设一名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机械设备、临电工程。保证施工生产用电安全,分包单位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专业维修电工,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临电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专业电工操作时应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进行电器安装、拆、接、停、送电工作,在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顺序、临时用电作业规范和所做工程项目的用电设备容量,正确匹配选择电器材料。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均按三项五线制供电和三级供电逐级保护的规范执行。各种电源线的敷设及间距应严格按规程规范进行,防护措施、设施完善、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分配电箱(二级箱)至开关箱(三级箱或流动箱)30米。开关箱与控制的设备之间的一次电源水平距离,固定设备不得大于3米(含3米),移动设备(含手持电动工具)不得大于5米(含5米)。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流动控制箱均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准安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气、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处,更不得安装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和强烈震动的场所,否则,必须做特殊处理。

  3、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属分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必须有明显的工作零线端子或保护零线端子,为避免误接,两种端子板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各种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箱托架、箱门及箱内电气安装板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地),各种电源线压线时必须使用压线鼻子,压接牢固。

  4、分包单位的用电工程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禁止一个控制开关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并确保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使用电设备实施隔离。

  5、分包单位的用电设备,除必须做保护零线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臵漏电保护器,为保证用电安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内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6、漏电保护器、电箱必须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厂家产品。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必须使用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7、分包单位所属的控制箱、流动箱应保持干净整洁,箱内不准存放任何杂物,机械设备的开关电器应经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蚀,配电箱、控制箱周

  围1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准使用绝缘层老化脱落、破损断裂的电线电缆。

  8、施工现场的局部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局部照明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行灯(橡胶手柄手把灯),手把灯的灯头、开关等零部件必须保证完好、灵敏,灯罩、灯伞稳固。手把灯的一次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橡套电缆,使用行灯的人员应特别重视线缆的敷设、支挂及保护措施,防止线缆被物压、水浸泡造成损坏线缆发生事故。

  9、地下室、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12V的安全电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工作服)使用相应的绝缘工具,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10、夜间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钨灯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碘钨灯必须使用密闭式的灯头;室内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米;一次电源线(三芯橡套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米;使用的插头、插座必须匹配吻合连接;禁止使用塑料线及塑料护套线。碘钨灯使用时放臵的位臵应选择即安全又防火的场所,周围的易燃、易爆必须清除干净,不能清除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否则禁止使用碘钨灯。

  11、所用电源线都应使用合格绝缘电缆线,不准使用双股或多股塑料线、绝缘层老化失效的电源线。各种电源线应保证绝缘良好,敷设线路安全可靠,线路支挂敷设防护措施得当;在用电场所应是看不见明线、消灭拖地线,特别是电源线穿过现场道路、消防通道、坑、沟、槽和围墙边沿等危险场所;必须加设套管或采取其他的可靠保护措施。预防因人踩物压、冰雪、水淹浸泡致使电源线受到损坏,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五、补充协议:

  1、分包单位特种(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全国或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正式证》准许上岗作业.

  2、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购买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临电),同时为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分包单位所有购买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中建一局集团指定产品(临电),并严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团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JGJ46-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管理;分包单位不得擅自采购和使用非定点产品。所有进场的重要(临电:二级配电箱、开关箱、设备控制箱必须与甲方施工现场供电系统使用同一厂家产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及材料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配备足够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制度,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电工的工具、防护用品及电气设备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本协议自 年 月日起,至双方书面解除用电协议止。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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