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分包工程协议书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分包工程协议书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分包工程协议书 篇1
甲方(全称):上海市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 建筑面积: .
1.5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5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合同总价 %的罚款.
分包工程协议书 篇2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项目:
根据总分包双方自由协商,双方签订如下管理协议:
一、质量管理:
1、分包单位应注意现场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工作,服从总承包单位的保护措施及管理方法;未经许可,严禁随意凿打,若必须进行,应先提交切实可行的方案或措施送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意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后方可实施。
2、分包单位进场后,若要在屋面上施工或现场堆码材料,应与总承包单位办移交手续;若有损坏,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3、为保证总分包单位及时搞好施工中的配合工作,总包与分包单位均用书面通知对方配合地点各部位,以明确施工部位。
4、分包单位施工前应仔细核对外饰施工图与建筑实物的关系,如有不符,应及时与总承包单位联系。
二、安全管理:
1、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分包单位现场施工人员对自身安全负责。分包单位应设置专职安全员,督促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配合总承包单位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单位若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2、分包单位应每月制定创建安全文明工地计划,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把检查结果汇报总承包单位。
3、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工作卡,禁止穿高跟鞋、拖鞋,严禁赤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对不戴工作卡、不戴安全帽、穿高跟鞋、拖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者将作出50元/次的处罚,并对违章者所在单位罚款200~1000元/次。
4、对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乱接电源、使用电炊具、烧水乌龟的情况,总承包单位将对其处以100~500元/次的罚款。
5、为搞好安全管理,总包、分包单位质安员应及时沟通联系由总包单位带头,组成安全检查小组,总包分包单位都有权对各单位的违章行为予以制止并按总承包单位规定的标准罚款,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防止各单位安全员可能出现的对所属单位的偏袒行为。
6、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若有违者,总承包单位将对个人进行200元/次的罚款,并对违者所在有关单位按1000元/次的罚款进行处罚。
7、分包单位进场后应按规定在有关场所挂设满足要求的灭火器具。
8、分包单位施工中严禁拆除安全防护,若因施工需要需经总承包单位签字认可后方可拆除,在分包单位安全员监督下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及时恢复并报请总承包单位验收认可。如有违反者,总承包单位将对违反者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并对违反者所在单位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9、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先缴纳5000~10000元安全生产抵押保证金至监理处,若分包单位被总承包单位处理罚款,则罚款必须在三天内以现金交于总包单位项目部,否则在安全生产抵押金中双倍扣除,当安全生产抵押金被全部扣完后分包单位必须重新缴纳抵押金,否则总承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拉闸断电并在生产、生活上不予配合。安全生产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并一次性退还给分包单位。
三、进度管理:
分包单位进场后,应向总承包单位提交分包工程合同复印件一份,同时递交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便工作开展,分包单位施工前应将施工进度总计划交给总承包单位,月进度计划每月24日、周进度计划每周一上午12点以前交总承包单位办公室。并根据总包单位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调整计划在计划工期内进行实施。
四、后勤管理: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2~3天在总承包单位登记注册,凭身份证复印件并领取出入卡(出入卡3元/个);出入卡不得转借他人,若违反者没收出入卡并对违反者所在的分包单位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2、施工现场外围出入口的保卫、治安工作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分包单位施工区域应设保卫、治安分管人员,人员名单在进场后2天内交总承包单位办公室。
3、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机械设备和电缆电线等材料必须在总包单位保卫处登记注册,办理进场手续;不准私自带材料出施工现场,出场材料必须要有总包单位出具的出门条方能带出施工现场。
4、分包单位应严格施工人员的管理,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5、分包单位住宿严禁在施工现场内,住宿区、办公区和作业区应严格分开。
五、材料管理:
1、分包单位进场的材料应在总承包单位指定位置堆码整齐。
2、总包单位租赁给分包单位需用的钢管、架料、竹跳板等材料,按市场价增加10%管理费计费。
3、本分包工程不使用的材料严禁进入本施工现场,违者后果自负;脚手架钢管、扣件、钢筋等材料进出场必须经总承包单位逐根检尺,清点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否则不准退场。
六、文明施工管理:
1、注意住宿周边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要入垃圾桶,自觉清理,保持卫生。
2、对不爱护清洁,乱倒垃圾,随地在施工现场小便的施工现场人员,总承包单位按50~200元/次对分包单位进行处罚。
3、损坏公物、材料、成品,处罚50~200元/次并按照原物回复。
4、分包单位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包装箱及社会垃圾物等不用的垃圾必须及时(2天内)自行运送到施工现场内总承包单位指定集中堆放点堆放,由总承包单位定期处理外运,各家分包在其施工期间按每月200元缴纳清洁费到总包单位。(每月1日由总包单位自行收取)。
5、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总包单位及业主指定地点搭设工棚,搭设工棚的材料原则上自备,若租赁总包单位材料应与总单位材料部门支付相关费用;分包单位若不按指定的地点搭设工棚罚款100~500元。严禁分包单位擅自用彩条布、旧竹胶板、跳板搭设工棚。
6、分包单位必须配合总承包单位接受各级文明施工检查。若因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各级文明施工检查没过关,则处以分包单位1000~5000元罚款。
七、生产、生活用水、电管理:
1、生产、生活用水、电费实行预缴制度,先缴费后使用。各分包单位进场时,先到总包单位财务部门预缴纳水、电费抵押金共计5000元,在总包单位指定的位置安装施工用水表及电表;水电费按月统计,并用现金向总承包单位缴纳,直至工程完工,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拉闸断电。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分包单位水电抵押金(或此条另协商)。
2、分包单位施工用电必须在总承包单位一级配电箱上接出,并配制合格的二级配电箱,里面安装合格的电表进行计量,在各施工区域时,再用符合规范的分配电箱(与总承包单位的配电箱要用标识分开)接至施工地点。
3、总承包单位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日常生产、生活用水电进行监督,若分包单位因不安全的生产、生活用水电等造成对总承包单位发生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直接责任。
4、分包单位的电费以每月抄电表计量,电价暂按供电局提供的单价计费,线路损耗按各分表进行摊销(或此条另协商)。
5、分包单位进场人员所用的生活、生产水费按每人20元/月计费,已安装电表的生活用电按电表计费,未安装电表的分包单位生活用电费按每人20元/月计费。分包单位将人员点数如实报送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核实人数,若有瞒报一经查实,其生活用水、电费收取基数为:[实报人数+10×(瞒报人数)]×(20+20)。或此条另协商。
6、分包单位有义务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能源,否则总包单位一经发现有类似现象,处以分包单位50元/次罚款。
7、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向总包单位按200元/月交纳水电管理费。
八、资料的'管理:
所有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技术资料一律由分包单位指定专职档案员负责收集、编制、完善,对数量不多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及时提供给总包单位。对数量较多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单位组卷装订成册移交总包单位汇总。分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完成质量由分包单位负责。
九、其他:
1、分包单位施工用水及现场用电必须装表后开始使用,若有未装表就使用,经总承包单位查实,一律按偷水、偷电处理,并对违反单位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2、分包单位水电费、管理费于次月1日主动以现金方式交总包单位财务部门。
3、为便于双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各种罚款费用均收取现金,由各受处罚人单位收取后交总承包单位。
4、进场分包单位应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总包单位协调管理。
5、涉及工程生产协调急需或必要的、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应按时参加总包单位的生产协调会。分包单位不请假、无故不参加总包单位涉及分包单位生产协调会者,罚款200元/次。
6、分包单位若违反了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则总承包单位有权进行拉闸断电,并对分包单位进度款不予签字。分包单位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总包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分包工程协议书 篇3
甲方(承包人):乙方(分包人):风险提示:
分包合同条款内容应当规范、具体、具备可操作性,否则,如果承包人、分包人的合同水平和法律意识都比较低或差异大时,则订出的合同内容不全,权利义务不均衡,那么这些都在以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埋下伏笔,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某些条款遗漏,或者设计不严谨,造成不必要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分包工程范围:
三、工程单价:
四、质量要求: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五、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总工期为____日。
六、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安全生产规范进行,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七、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____日内,乙方提交结算材料,甲方予以审核结算。
八、付款方式:甲方按业主工程施工计量认证后的拨款额_____%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工程款为业主拨付额的_____%,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业主拨款额结算。风险提示:
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依据招标文件,分包的工程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各项专业工程分包的总量超过承包人合同工程总量的30%的,或者专业工程分包管理费超过30%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税费除外),这是底线,逾越底线均认定为违法分包。同时,这里也强调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凡再次分包也被认定为违法分包。
另外,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承包人如果存在违法分包的工程,当出现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那么承包人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指令和决定
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和决定,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2、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如分包人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驻工地代表实质上是建设单位派驻施工单位对该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及造价等与施工发生一切密切联系诸方面和施工单位共同管理的代理人,是保证合同工期的实现的重要角色,发包方和承包方在选择驻工地代表的时候应当谨慎选择,以保障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1、承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XXXXX_____,联系电话___XXXXX_____。
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合同约定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职权和义务。
3、承包人代表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通知分包人。
4、承包人如需更换驻工地代表,应提前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十一、分包人驻工地代表
1、分包人驻工地代表姓名:___XXXXX_____,联系电话___XXXXX_____。
2、分包人驻工地代表的职权:按分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计划、工期控制计划、质量标准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所有职责和义务。
3、分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违反,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分包人驻工地代表违反分包合同规定的各项职责和义务,或承包人认为分包人驻工地代表不称职,承包人有权要求分包人更换驻工地代表。分包人应予执行。
十二、承包人工作
1、提供现场必要的施工条件。
2、提供图纸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方案及总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并批准分包人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
3、指导、监督和检查分包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和纠正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4、协调分包人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
十三、分包人工作
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时间准时进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服从承包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与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技术、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指标的实现。
2、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标准施工,遵守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关于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材料使用及摆放符合施工现场规定。凡属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责任范围内发生的罚款,均由分包人承担。
3、确保现场安全检查符合有关规定,并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风险提示:
如果是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十四、设备和材料
1、分包方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并负责该部分设备的日常养护、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如因分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分包人负责维修,并赔偿承包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分包工程施工图纸核定。承包人根据分包人编制并经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计划和进场计划安排材料进场。
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有关试验资料并经承包人验证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分包工程结算时,分包人必须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购料票证。
十五、工期延误
1、分包人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承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分包人虽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从承包人处收到施工所需的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以至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的。
(2)分包人应在
(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____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建设单位同意延长总包合同工期的基础上予以确认。分包人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顺延工期报告的,视为该情况未影响工期。
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质量检查与验收
1、分包人应随时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监理单位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2、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七、合同价款与支付分包人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结算款后____日内,承包人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分包人
十八、合同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20%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50%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____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损失。
二十、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风险提示:
分包合同有关工程量变更及单价调整,不可抗力事件的损失承担,相应工期,竣工验收条件、方法、标准,结算的条件、标准,质保金比例、支付,违约责任等必须与总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内容一致,特别要坚持大多数分包合同的结算必须在总包合同结算之后进行,降低资金支付风险,防止因分包合同的不一致造成总包单位额外损失的发生。
建议在起草或者签订分包合同之前,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意见,以防止风险出现。甲方(盖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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