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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协议书

时间:2022-10-18 20:15:4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施工协议书范文锦集6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协议书范文锦集6篇

施工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等级:复审时间以及有效期:

  住所和单位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在完全遵守甲方与业主签订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平、自愿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愿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及甲方技术和管理的要求,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务,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方式:采用单价固定的方式,该单价包括开工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下分包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资料和检测等项目。

  1.4工程内容及价格:详情见本协议附件施工项目及劳务费用单价表,表中工程量划分仅作协议价格计算依据,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二、工程质量要求

  2.1工程质量等级:乙方所建工程质量标准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标准(以质检站检测标准并出具证书为准)。

  2.2乙方应有相应的施工经验,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具备相应技术资质及操作能力,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数量应满足工程需要,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3本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相关施工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业主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施工和验收。

  2.4乙方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在质量保修责任期内,乙方应按甲方书面返修通知书要求无条件将工程返修合格。如乙方迟延履行返修义务,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施工方返修,所发生的全部返修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返修工程费用从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赔付。

  三、工期

  3.1本合同工期自20xx年10月15日开工,至20xx年6月30日完工,总工期为天,乙方必须根据天气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安排工期,安排好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完工。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可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3.2乙方在20xx年10月18日前完成临时建设,在20xx年10月20日前按甲方要求保证所有人员、设备进场,且能满足施工要求,如果乙方人员延期进场导致开工时间迟延,每迟延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乙方延期进场超过十五日的,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近三年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清单、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本协议履行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清单人员名单与实际不符,乙方应限期改正,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按5000元/人缴纳罚款;情节严重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工程完工后,乙方人员或机械设备退场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同意后方能退场,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3工期顺延与延长

  3.3.1施工中因业主或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本条约定的工期相应顺延;

  3.3.2工程施工内容增加的,甲、乙双方在业主认可的追加工期范围内协商确定工期延长时间。

  3.4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3.4.1若甲方在施工中发现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无力完成施工任务或达不到均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能力:指总工程量与总工期平均月完成量),或存在质量问题及内部管理问题,甲方有权减少其工程量或解除合作协议要求乙方限期退场,协议解除后的违约责任承担及清场参照本条3.4.2项约定执行,同时乙方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觅合作人的进场费及赶工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3.4.2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周、旬、月、季生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完成甲方下达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如乙方阶段性施工迟延完成超过15日的,或乙方连续两个阶段未如期完成施工任务的,或乙方超过本条第3.1项约定的完工期限30日仍未能交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0元/天违约金,并应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内容。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仍未完成施工内容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于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乙方逾期撤离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清场,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就协议解除前乙方已完成施工部分经甲方和监理方验收合格的,可作为乙方结算依据,乙方拒绝到场或未在规定时间到场参与工程量核对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会同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量。

  四、工程费用结算和支付

  4.1在保证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技术交底要求的基础上,甲方以乙方实际完成且甲方最终验收合格工程量给予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完成的路基土石方工程量中的土石方界定,以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质检科、施工科会同乙方按实测的土石分界高程进行测算核定。

  4.2工程量核定:每月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后方可进行结算。

  4.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工程量将不予认可或不作为当月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3.1不按照设计文件、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及甲方签认的工作量。

  4.3.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

  4.3.3未经甲方现场施工技术员、质检员、总工、项目经理签认的工程量。

  4.3.4未经项目经理最终签认的工程量结算单,不能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4.4工程完工时,按照乙方最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协议书上确认的单价,双方进行完工结算,中间(月)结算单仅作为已付款和最终结算基础依据。

  4.5施工期间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明确由手续;由负责财务手续。上述授权人员自甲方处提取的借款,领取或租用的材料、机械、设备(包括材料费、租赁费、损耗等),均列入乙方预提劳务费用,并按费用发生时间相应冲减甲方应付乙方的劳务费用。其中,施工机械设备及设施租费,按甲方规定的费用计算。

  4.6甲方按照乙方当月通过业主计量的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待本项工程交工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到乙方完成实际工程总量的92%,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3%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后,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支付剩余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乙方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没有拖欠人工工资情况发生时甲方支付给乙方。

  4.7乙方应确保收到的工程进度款优先支付当期应付的劳务工工资,如有乙方欠付劳务工工资情形,甲方有权从乙方劳务费用中,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并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4.8业主款项到位后,甲方按乙方有效结算手续支付劳务费,并扣除(但不限于)下列费用。

  4.9.1乙方预提的劳务费用。

  4.9.2核定并扣除劳务费总额的质量保证金;

  4.9.3农民工工资保证;

  4.9.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依法纳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有效的税务发票。

  4.9.5乙方应承担违约金、赔偿金等其他损失(如有)。

  五、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合同签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元(大写人民币: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该保证金内容与甲方向业主方承诺内容、范围一致,竣工决算完成后,如乙方全面依本协议履行义务,履约保证金甲方如数退还。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将按实际发生的违约损失扣除。

  六、设备、材料供应

  6.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施工主要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供应,并根据乙方承担的工作内容,确定施工定额材料消耗数量、材料规格型号、价格等,本协议附件之劳务费用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临时设施费等等乙方实施并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隐含风险在内的含税费用总和。其中甲方供应给乙方的主材,以材料采购到工地现场价加2.5%的采保费后,按实际领用量进行结算。

  6.2乙方在材料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用量,遵循节约归己、超耗不补的原则。乙方在施工中按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材料现场管理和材料交接验收工作,杜绝抛洒浪费现象。

  6.3经甲方书面同意对非主要材料乙方可以自行采购,但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册》内采购,并以乙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甲方代乙方垫付材料款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供应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供应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用。

  6.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承建工程名义在外赊欠材料或其他费用,否则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6.5在甲方指导和监督下,根据需要乙方可自行租赁机械设备和周转性材料,乙方应保证租赁设备和材料质量、数量满足合同工期和工程施工的需要,上述租赁合同应以乙方名义签订,如甲方代乙方垫付租赁费的,垫付发生之日垫付款项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经乙方请求出租方及甲方同意后,甲方代乙方承担支付义务的,自甲方书面向出租方承诺付款之日相应冲减甲方应付劳务费。

  七、施工安全、工程现场管理与验收

  7.1乙方应确保施工安全,遵守相关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持证上岗,否则不允许。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施工(具体见安全协议)

  全部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必要的商业保险,施工期间发生的工伤等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7.3乙方必须遵守管理方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管理规定。

  7.4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自离开工地,有事必须书面请假,每月不超过三天,主要负责人未请假离开工地的,甲方按500元/天进行罚款,其他管理人员按300元/天进行罚款,超过7天仍未归队按乙方根本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的清场、清算及违约责任参照3.4.2项执行。

  7.5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乙方应服从业主、项目监理、甲方管理人员对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7.6乙方应遵照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执行甲方管理体系各项要求,按约定及时完成各项施工内容,做好原始技术资料报验,施工日志等工作。

  7.7乙方应在自检合格16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如监理单位需要抽检,乙方应积极配合。

  7.8根据合同工期以及总体生产计划安排,甲方按天、周(旬)、月的方式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若不能按期完成生产计划,影响了项目整体计量支付时,甲方有权暂缓向乙方验工计价和支付酬金,如经督导仍无明显改进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9已完工程量由甲、乙方、监理方及业主方四方共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处,乙方应于7日内返修合格,如乙方逾期修缮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000元;乙方逾期未返修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返修,相关返修费用的承担依第八条8.2项约定执行。

  7.10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24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上报业主监理单位报检认可,未经过甲方和监理方检查,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7.11根据工程需要,乙方负责设置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及警示等施工防护设施。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污染农田、鱼塘损坏以及因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农作物污染均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费用自理。

  7.12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组织,落实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规范与安全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同时应做好施工路段交通的维护工作,确保来往车辆的安全畅通,杜绝安全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八质量保修责任

  8.1乙方无条件履行甲方与业主方约定的工程保修条款,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业主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内容执行甲方和业主签订相应的保修条款。

  8.2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返修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返修合格,并承担人工及其他各项返修费用。乙方期限内未履行返修义务的,甲方有权自行返修或委托其他施工队返修,视乙方同意相关返修费用,按甲方核定金额自乙方质量保证金内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负有赔付义务)。

  甲方视乙方对交8.3质量保修责任期满经建设单位验收返还甲方质量保留金后,工验收提出的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扣除缺陷责任期内甲方垫付的修复费用后予以支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九、试验检测

  9.1工程试验检测所用的工地试验室的建设、验收、临时试验资的获取,由甲方按业主要求负责建设。

  9.2施工期间工地的试验检测由甲方工地试验室负责检测,乙方协助配合进行检测、报检。

  9.3乙方试验检测费,试验检测费从乙方每期验工计价款中扣除。

  十、其他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按月提交全部劳务人员工费分配花名册,乙方未及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劳务费的,甲方有权依本协议第四条第4.6项之约定直接以应付乙方劳务费用向劳务工支付乙方拖欠的劳务费,并于支付日相应扣减应付乙方劳务费用。

  10.2乙方应服从甲方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内全部规定内容和应承担的责任。

  10.3甲方指派现场代表为;

  10.3.1现场施工监管;

  10.3.2经济技术签证复核认证;

  10.3.3阶段工程验收及(月)已完工程量复核;

  10.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如有分包或转包事实经查实后,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已完工程不予结算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5乙方在施工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地下设施(光缆、电缆及各类管网),如发现应及时通知甲方、业主及监理,因野蛮施工造成地下设施破坏、地表植被树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0.6乙方进场后应遵守甲方文明现场管理规定,统一着装,机械设备统一标识。10.7搞好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并承担施工期间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0.8乙方须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经营,不行贿索利,不中途单方毁约,不串通闹事,不冒领倒卖材料,承担管理施工期间内机械设备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及其它经济赔偿。

  10.9加强对进场劳务人员的管理,乙方有义务对进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处备案,每个月20日乙方要给甲方经营部提交一份当月的进场务工人员的花名册,若不按时提交的甲方将按10000元/次进行处罚,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十一、违约责任

  11.1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的优良标准时,甲方对乙方劳务费用结算总额按降低5个百分点结算;不合格部分不予计价支付,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材料、设备等成本性费用。

  11.2任何一方未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11.3乙方对工程验收不合格部分经返工质量仍不达标的、或乙方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返工期间拒绝履行返工义务的、乙方迟延完成返修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第,3.4.2项规定处理。

  11.4乙方不经甲方批准不得减少劳动力或擅自撤离工地,否则应视同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协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5通知与送达

  11.5.1本协议项下一方对另一方就合同履行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通知、通告等,均应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或在本合同首页载明的住所;除直接送达以外,任何以电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文件、通知、通告,在发出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届满,即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1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就本合同首页载明的名称、住所地等与通知或送达有关的信息的变更均应以本条10.5.1项约定方式送达对方后方产生变更效果。

  十二、不可抗力

  12.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指战争、自然灾害等合同双方不可抗拒之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将已施工部分的工程量报送书面结算报告,甲方依现场签证核定。乙方对甲方核定金额有异议的,应于知道核定金额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核定金额。

  12.2如因自然灾害导致乙方领用的相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损毁的,如工程投保了相应保险的,甲方以相关保险公司对应核定的损失范围赔付金额为限核定应扣乙方的材料及设备租赁等费用(自然灾害发生前及发生后乙方损毁、丢失的材料、设备不在核减范围)

  12.3因乙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乙方责任自负,费用自己承担。

  十三、争议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直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工程价款付清协议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协议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本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协议签订地点:

施工协议书 篇2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附件和所有补充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__层(式)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

  1、_________室,计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___厅,计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___厨房,_________计_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___卫生间,_________计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___阳台,计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__过道,计__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计_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本协议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协议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协议。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协议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协议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协议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1000元签订协议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协议签订协议之日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年月日

  竣工验收10%

  当天元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100%

  表应在补办手

  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协议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协议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协议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协议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协议履行,并按协议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协议,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在协议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协议方,应按协议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协议,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协议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协议,提出终止协议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协议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协议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后,可视为本协议解除。

  第十二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和协议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包括协议附件、补充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签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施工协议书 篇3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

  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

  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

  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

  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

  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

  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施工协议书 篇4

  主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新疆宏源盛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根据约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建筑和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施工地址:昌吉市高新区工业园

  工程内容及范围:承包方承建的安装工程中所有劳务

  开工日期:20xx 年6月28号(以批准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20xx 年8月 28号

  第二条 安全目标:消灭重大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承担本工程安全施工的能力进行审核,将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本施工区域设施、设备等情况对乙方进行全面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对乙方在危险性的生产区域内作业所制订的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应审查并督促实施。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检查与协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施工中发生的甲方事故,由甲方负责调查、统计上报。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承担由于自身管理不善,或因乙方施工人员过失,所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和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火灾以及一切人为责任事故的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甲方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承包工程劳务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

  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登高﹑动火﹑破土﹑下罐(坑)﹑起重等有关安全施工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具、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同时乙方指派_ 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监护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件时,必须指定专门监护人,制定专项施工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核、许可后监督实施。

  6、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经过检验符合安全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护。

  8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并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反馈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同时,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调查处理,并由乙方归口统计上报。

  13、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 对由于第三者原因所造成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责任事故,由所牵涉到的一方自行解决。

  对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于乙方应预料到、或已预料到,但未采取防范措施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 8 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乙方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应当交付给甲方 5000元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未发生人身伤害、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每人次扣款100-200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规定,造成施工安全事故,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10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或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 100 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但尚未造成后果,乙方按 100 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未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 1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倒塌﹑吊装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 50000 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登高必须系安全带,下罐必须用36伏以下安全照明,现场有易燃物动火必须开动火票,违章每次承担1000元违约责任。

  2、同一人二次违章,逐次加倍处罚。

  3、实行定置化管理,保证消防通道,文明施工。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双方同意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xx年5月28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安全责任有效期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修期期满之日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第十一条 以下 1-7 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施工技术人员、工作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甲 方(盖章):新疆宏源盛通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新疆宏源盛通电力工程公司会议室

  签订时间:20xx年5月28日

施工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为了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和进度计划,乙方需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务人员以及机械设备,协助甲方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地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施工作业协议内容概况

  1.1施工作业地点(桩号)、内容:(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A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划分表中的分项工程内容填写)。

  1.2作业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1.3施工操作规程: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按照交通部颁发的现行有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本项目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按规程操作,按程序作业。

  1.4价款结算时,以甲方技术人员现场测量核算数量,经甲方合同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认,并经乙方签认后为准。具体单价见施工作业单价表(附表一)。

  第二条:甲、乙双方代表

  2.1甲方代表(即项目经理):

  2.2乙方代表(即劳务队负责人):

  2.3甲方代表易人,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代表在协议执行期间,不得易人。在劳务费用结算、财务支付中以乙方代表签字为准。若乙方代表易人,协议自动终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负责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对乙方所承担的施工作业任务,从技术、质检、试验、材料、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管理。负责施工项目的技术放样、进度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资源配臵、现场协调等现场管理工作,及时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劳务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环保的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岗前技能再培训。以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项目建设单位技术标准、规范为准则,对乙方施工工序、工艺以及生产的半成品、成品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根据工作进度及施工质量及时下达工作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并严格执行。

  3.2甲方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外围干扰等问题。

  3.3甲方应根据工程的整体进度,负责向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供应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及半成品。其名称、规格、单价见[附表一(1)]甲供材料单价表。

  3.4甲方有权对乙方进场的施工劳务人员、施工机械设备提出明确要求,随时对乙方人员、设备等进行检查确认。见(附表二、三、四、五)。乙方在人员、机械设备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甲方备案认可。若乙方不能满足施工能力要求,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要求补充施工力量后,7日内仍未及时补充施工力量的,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及时办理《确认书》(附表六);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5甲方根据乙方施工作业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价款结算。结合本合同段整体计量支付情况,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3.6甲方有权对乙方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拖欠当月劳务人员工资者,甲方有权在下月支付结算时扣留所欠付的劳务人员工资,待其发放后予以返还。在本合同段整体计量支付正常的`情况下,每月支付劳务费用结算款的95%,扣除每月劳务费用结算款的5%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年底待乙方完全支付当年农民工工资后返还每月扣除保证金总和的90%,剩余10%待工程结束后返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该保证金,直至乙方完全履行该条义务为止。

  如因乙方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导致甲方涉诉,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在施工作业结算后,有根据劳动成果取得报酬的权利。

  4.2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4.2.1乙方必须办理劳务用工许可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劳务用工许可证和外来人员就业证必须报甲方备案,待本协议终止后退回乙方。劳务人员个人必须身份清晰,并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且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的基本技能。

  4.2.2劳务人员年龄必须在18~50周岁之间,严禁使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工。对于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4.2.3劳务队的人员在施工作业期间必须保持相对稳定。

  4.3乙方必须自付费用为劳务人员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意外医疗保险并报甲方备案,以降低劳务人员自身风险。乙方有为劳务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有保护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身心健康的义务。

  4.4乙方所需进出场费用、临时设施(包括乙方驻地建设)费用等均已分摊且包含在施工作业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4.5乙方在取得甲方价款结算支付款后,必须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将工资发放表于甲方支付结算后10日内上报甲方备查。

  4.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项目所在地的风俗习惯。

  4.7乙方对甲方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交底必须认真领会,并逐层分解到班组,严格执行。

  4.8乙方有保护好甲方施工财产(施工机械、材料、测量控制点等)的义务。

  4.9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积极配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调度安排。乙方对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沟通,由于乙方擅自作业或不听从甲方指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理。

  4.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按照协议作业时间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在必要情况下,根据甲方拟定的工作计划合理调配资源,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11乙方在各工作面上必须配备安全员。乙方必须向劳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施工安全操作水平。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相关方的安全。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损害的发生,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12乙方有根据甲方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和环境保护交底情况,向劳务人员进行教育的义务。施工取土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取土场内,并保持取土场的整洁,不得乱采乱挖。及时对施工便道进行养护,确保施工便道的通畅和不扬尘,不得破坏当地的各项设施和资源(包括地下管线、设施、文物等)。对生活和建筑垃圾,要按甲方要求及时进行处臵。施工结束后,对于取土场和弃土场要按甲方要求进行平整,临时用地按要求复耕或恢复原貌,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破坏,有效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万元的经济处罚。

  4.13乙方的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必须在施工的征地线以内进行,若超出征地线损坏界外青苗、树木和其它设施及财产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14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乙方代表必须常驻工地,不得擅离工地。否则,甲方有权予以万元的经济处罚。

  4.15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有义务积极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暂住人口管理,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劳务人员若有违法行为,乙方必须全力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4.16若乙方组织不得力,不能按协议工作期限要求完成施工内容的,甲方有权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工期拖延赔偿金,赔偿金以每天元计。

  4.17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未按要求的施工工艺、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管理

  5.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

  5.2乙方人员、施工机械由乙方自行管理。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施工机械进行监督管理。乙方要定期对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机械要定期维修、保养,以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

  5.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违规施工,甲方有权暂停施工,并视情况处以-元罚款;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要求和提出的处理意见,并自行承担停工期间的各项损失。

  5.4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情况进行全面管理,若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经甲方以书面材料通知,不及时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勒令乙方退场,并根据影响程度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5.5施工作业内容及数量的增减

  5.5.1乙方在施工时发现施工作业内容与本协议规定不一致时,应及时提出变更要求;为新增施工项目的,甲乙双方应在施工前先进行单价议价,达成一致后,按施工作业单价表[附表一(续)]要求填写(一式三份内容必须一致),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方可进行新增施工作业的施工。

  5.5.2非乙方施工失误导致的塌方、滑坡或其它不可抗力发生的施工数量增加的,结算执行本协议1.4条款规定。若因乙方违规操作导致的施工数量增加的,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作业验收

  乙方在完成施工作业后,由甲方质检人员、现场技术人员对施工质量按规范标准进行评价,达到质量标准,由现场技术人员按照本协议第七条规定填写收方单,签字齐全后,方可进入结算程序;未达到质量标准,其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计量:

  7.1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施工作业的内容和数量进行计量。(附表一)中的施工单价,已经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因素,甲方不再进行调价。

  7.2计量标准:

  7.2.1土(石)方工程:挖方以自然方计量,填方以压实方计量。为了保证压实度在路基两侧宽填部分不予另行计量[费用已分摊在(附表一)中相应施工作业单价内]。另外,基坑开挖、桩基开挖均应以原地面标高、实际放样尺寸计算得出。隧道洞身开挖以设计断面计算。具体工作内容见(附表一)。

  7.2.2混凝土或浆砌工程:以实际结构物几何体积计量。具体工作内容见(附表一)。

  7.2.3钢筋工程:实际施工中,钢筋必须由甲方供应,乙方不得擅自采购。在结算中,仅计乙方钢筋加工费,费用计量单位为:元/吨,计量长度为设计尺寸。但当乙方加工损耗超过《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标准时,应将超出部分材料费从加工费中扣除。

  7.2.4其它工程:

  7.2.4.1运费单价:路面用混合料运费以吨公里(方公里)/元计。

  7.2.4.2人工费单价:路面施工人工费,根据用工场所不同,拌和场以混合料重量或体积计;路面摊铺以面积计。在实际工作中,尽量避免发生零工。

  7.2.4.3机械费单价: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按产量体积(重量)计。[按月(台班)租赁的机械,合同形式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设备租赁合同》。]

  7.2.4.4材料费单价:施工所需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材料单价见[附表一(1)]。为了便于甲方单项成本核算,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偷工减料或浪费,材料费在结算时按双方签认的领料单的数量和[附表一(1)]的单价扣除。另外,本协议[附表一(1)]中材料用量应严格控制在实际施工配合比数量±5%以内,若超出此范围时,从结算总额中除扣除实际消耗材料费外,再以实际施工配合比计算数量与实际施工消耗量之间的差额材料费用作为处罚,以杜绝浪费或偷工减料。

  7.2.4.5零用人工、机械单价: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零用人工、机械单价,根据小时、工日、台班、月租的形式事先签订(见附表一(2)、附表一(3))。

  第八条:结算与支付

  8.1结算工作必须按月进行。《劳务费用结算单》中工程细目、作业内容必须与(附表一)一致,同时签字、附件齐全,否则,该《劳务费用结算单》无效。

  8.2甲方每月按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扣除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费、机械租赁费、因乙方原因甲方已支出的费用等后,进行支付。支付时间为甲方每次获得业主的计量支付之后。

  8.3结算款中均包含税金。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票据。第九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向甲方企业法人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自乙方完成协议作业内容,甲方结算、支付清全部价款,甲乙双方签订《终期劳务费用结算说明及终期确认书》(附表六(1))、乙方出具《劳务队支付终结确认书》(附表六(2))后,本协议终止。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注:本协议内容乙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附件:

  附表一、施工作业单价表附表一(1)、甲供材料单价表附表一(2)、零用人工单价表附表一(3)、零用机械单价表

  附表二、劳务队基本情况表附表三、乙方履约信誉表附表四、施工劳务人员情况表附表五、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附表六、确认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劳务队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祥见设计资料)

  1.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1.5 施工方法:按设计图纸施工

  二、 承包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书项下的迁改工程,甲方将基础部分单包工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砂石、水泥、钢筋、地脚螺栓、接地钢筋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复测分坑、基础开挖、材料二次转运、制模、混泥土浇灌、打护壁、爆破材料等施工。协调由甲方指派专人负责,除合同书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合同书价款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 工期

  3.1 总工期: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30日历天,乙方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向甲方交付竣工资料。

  3.2 开工日期,按甲方向乙方批复的开工报告为准。

  3.3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工期顺延:

  3.3.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书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3.3.2 甲方决定变更设计的。

  出现以上情形时,乙方应及时将顺延工期的申请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双方协商确定顺延工期的期限。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按本合同书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 工程造价及计量方式

  4.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在本合同期间内固定价格,不因任何外界因素变化而调整。

  4.2合同承包范围内不得发生计时工。

  4.3本合同书承包价按设计施工图纸基础方量计量:新建线路1#、2#、3#按1000元每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由甲方提供;新建路线4#、5#由乙方马驮砂石等,并自拌C25混凝土进行浇筑,按1300元每立方米计算。(以上单价均包括人工、机械、辅材费、低易耗材等费用)

  五、 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后,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垫付工作中生活费,乙方完成混泥土浇灌时。甲方支付80%给乙方作为工程进度款,剩余20%待工程组装放线通电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之内支付给乙方,税收发票由甲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权利

  1、甲方权利

  6.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书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并按合同书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开展工程竣工验收。

  6.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同书约定时间不能竣工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费用并可以要求乙方清场。

  6.2、乙方权利

  6.2.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书约定支付合同价款,若因甲方支付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6.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书约定开工、竣工,若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开工、竣工验收不能达到合同书约定标准的,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6.2.3 乙方在遇到不可抗力(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工程无法施工时,乙方可向甲方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工期顺延。

  七、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7.1甲方负责对工程涉及的土地征用、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协调工作,费用由甲方支付,严格按市府发[20xx]19号相关文件执行。

  7.2

  2、乙方责任

  7.2.1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7.2.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非法转包给第三方进行施工,若因乙方私自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施工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2.3乙方必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并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若因乙方未按国家相应规定事故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3.4乙方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符合电力行业标准。

  6.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在交工验收及资产移交时发生二次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

  8.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电力主管部门、工程师验收,经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检验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乙方应将隐蔽工程的现场图片作为竣工资料提供给甲方。

  8.2 竣工验收

  8.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及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竣工资料。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_3_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_3_日内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乙方。

  8.2.2 乙方对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当进行修复交给甲方。

  9 工程的质保期和质保责任

  9.1 本合同书项下安装工程的质保期限为 1年 ,本合同书约定的质保期限低于国家规定质保期限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9.2 乙方对本合同书项下的安装工程按国家规定承担质保责任,在质保期内,本合同书项下的工程出现质量瑕疵或缺陷的,乙方应负责进行免费维修。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不按本合同书约定的期限支付合同书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工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书总价款5%的违约金。

  10.3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修复。

  10.4 乙方不按本合同书约定承担工程质保责任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书总价款5%的违约金。

  10.5 因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该部分工程的工程量发生变化近而引起费用变化的,根据乙方工程量的参数、计算原则和建设期当地造价信息部门公布的当期材料价格进行计算,并按乙方承诺的折扣率进行调整,按实结算。

  11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书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书的相关条款。

  11.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书:

  11.2.1 双方协商不一致。

  11.2.2 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书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书的情形。

  11.2.3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量变更的,按照甲方的要求提出变更的相关手续后,乙方再进场施工。

  11.2.4 变更工程量的结算方式,按照合同书中相似类型所约定的合同书价款据实结算。

  12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书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书一式 2份,甲方持 1 份,乙方持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3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3.4 本合同书附件是合同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其他约定事项: / 。

  附件:1、安全责任协议书

  2、乙方身份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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