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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协议书

时间:2022-04-30 16:20:4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业务协议书汇编十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业务协议书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业务协议书汇编十篇

业务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执行验资业务约定如下:

  一、委托目的

  甲方为申请设立登记及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委托乙方对甲方截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由乙方出具验资报告。

  二、审验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截至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出资者、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和出资币种等进行审验。

  三、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

  1.及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将所有对审验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没有如实告知乙方,致使乙方得出错误结论,从而招致第三者追究时,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为乙方开展验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及合作。

  3.按时足额支付验资费用。由于甲方原因,导致验资报告无法出具的,应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乙方

  1.依据《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对甲方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审验,按时出具验资报告,如实反映审验情况。

  2.在执行验资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提供的验资资料保密。

  四、时间要求

  甲方在本约定书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验资资料。乙方在执行验资业务时需要补充验资资料的,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

  乙方在甲方提供完整的验资资料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验工作,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

  五、验资收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颁发的收费标准,乙方执行本次验资业务收取人民币_______元。在本验资业务约定书签订日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验资费用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其余_____%,计人民币_______元在乙方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时支付。

  甲方应同时承担乙方在执行验资业务时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

  六、验资报告的用途及使用责任

  乙方向甲方出具验资报告一式_______份,供甲方申请设立登记及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验资报告只能合理地保证已验证的甲方为注册资本报实收情况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不应被视为是甲方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

  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业务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业务约定书自双主签章之日起生效。

  八、约定事项的变更

  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本业务约定书中的审验范围、时间要求、验资收费等事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上述约定事项。任何一方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2

  甲方:xxxxx

  地址:xxxxx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签订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合作协议》及相关业务规定,就乙方为甲方员工批量开立住房公积金卡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业务范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经甲方申请,由乙方为甲方员工批量开立工银住房公积金卡。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预留签章,乙方凭预留签章为甲方办理批量开卡业务。凡盖有甲方预留签章的资料,乙方均将其作为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的依据,甲方应对盖有甲方预留签章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准确性负责。

  2、甲方应确保开卡申请人自愿选择在乙方开立工银住房公积金卡并委托甲方向乙方集中申请。

  3、甲方应指定其专门的人员(以下简称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办理批量开卡业务,并将指定专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加盖预留签章证明指定专人身份的书面文件,交乙方开卡网点用于办理批量开卡业务时核验。甲方变更指定专人,应当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申请批量开卡时,应向乙方提供批量开卡申请人明细清单(记载开卡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要素)、开卡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指定专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向乙方集中申请办理。甲方应对提供给乙方的开卡申请人各项申请开卡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取得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并确保批量开卡申请人明细清单中记载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

  5、甲方收到乙方领卡通知后,由甲方选择第种方式通知员工领取。

  (1)甲方通知员工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乙方指定网点领取卡片,并在“工银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2)甲方通知员工凭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甲方指定时间、地点内领取卡片,并在“工银住房公积金卡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6、甲方不得利用在乙方开立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因甲方通过批量开卡业务违法、违规使用个人银行账户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批量开卡所需各项资料的纸质或电子文档,并辅导甲方填写和制作。

  2、乙方接到甲方批量开卡申请后,对指定专人提供的批量开卡申请人明细清单及开卡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核对,并检查批量开卡所需资料符合乙方要求后,及时完成批量开卡。

  3、乙方应按照甲方报送的批量开卡资料进行相关业务处理,发现资料有误应退给甲方修改,不得随意代甲方更改资料。因乙方擅自修改甲方提供资料导致开卡错误或开卡失败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在成功开卡后,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发卡手续。乙方在发卡过程中,负责核对领卡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客户签字,并收取身份证复印件;

  5、乙方负责制作“工银住房公积金卡”客户使用指南,并对甲方员工进行后续的金融服务。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出现未履行协议的行为,另一方均有权解除协议;因未履行协议所造成的责任与后果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均应对合作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批量开卡业务涉及的各种信息,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业务协议书 篇3

  协议编号:

  甲 方:翼支付

  地 址:

  负 责 人:

  乙 方:(商户)

  地 址:

  负 责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诚实守信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中国电信特约联盟商家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事项

  1.1中国电信会员回馈服务和翼支付业务是由中国电信集团(以下简称甲方)联合有实力、有影响力的众多商家(以下简称联盟商家乙方)共同开展,旨在充分发挥电信集团和联盟商家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优惠服务,达到双方互利互惠、共同拓展市场的目标。

  1.2甲方确定乙方为电信联盟商家,为电信天翼客户进行翼支付业务消费的合作商家。乙方承诺按本协议约定在 范围内分店为甲方指定的会员客户及翼支付业务客户提供消费商品或服务。

  1.3甲方负责跟乙方进行合作洽谈和后续乙方的咨询和投诉的处理,并负责合作项目中的相应监督和管理。

  1.4按结算周期甲乙双方根据会员使用翼支付业务消费情况进行结算。

  1.5甲方会员使用翼支付消费乙方商品或服务时,翼支付个人账户按实际消费进行扣减。

  1.6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策划和组织活动,共同进行双方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各项活动的开展以正式函告的方式确认。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负责会员及翼支付用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甲方负责翼支付管理系统的建立、管理和维护。

  2.3 甲方负责根据本协议附件中确定的优惠服务内容以及其他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制作消费指南,并负责通知、发放至各会员,引导会员到乙方进行消费。

  2.4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变更乙方提供的相关企业信息资料。

  2.5 甲方应在每月30日前与乙方进行翼支付业务消费的结算,并根据对帐凭证支付相应款项。

  2.6 甲方愿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通过报纸、电视、网站、黄页、短信等各种广告宣传和媒体推介的机会,积极为乙方进行宣传,协助乙方进行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引导会员到乙方进行翼支付业务消费。

  2.7 甲方负责制作统一的“联盟商家” 铭牌、桌牌以及其他宣传资料或物品提供乙方使用。

  2.8 甲方负责在乙方营业点安装POS机,用于翼支付业务消费和结算;如有需要,甲方负责在乙方营业点安装二维码终端,用于会员信息及消费验证。

  2.9 甲方负责POS机和二维码终端的维护、修障工作,确保商家POS机和二维码终端的正常运作。

  2.10 甲方负责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如何使用POS机和二维码终端的培训。

  2.11 甲方应本着客观原则,依据双方确定的协议条款,有权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并通知乙方及时调整。同时,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甲方可以将检查情况及时通过报纸、网站等方式进行公布。

  2.12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开户帐号:2201 0201 2922 1188 753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望海楼支行

  开户行联行号:102641000090

  注:应按甲方的要求填写转账单“备注栏”的信息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客户或会员,提供翼支付业务消费服务,确保甲方客户或会员在乙方正常进行翼支付业务消费。

  3.2 乙方应具有相对公开和稳定的价格体系,所有价格须明码标价;乙方应保证其产品和服务质量,并对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负责,如因乙方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以及价格争议引起用户不满或投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3 在合作期内,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的相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若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3.4 乙方应妥善保管POS机、操作卡和二维码终端,并按照《pos终端使用

  规范文档》要求使用POS机、操作卡及二维码终端,POS机、操作卡和二维码终端仅限在本商家使用,如果POS机、操作卡和二维码终端丢失或损坏,乙方应立即拨打专线电话挂失或报障,因保管不善或未及时挂失或报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若出现人为损坏,乙方应赔偿损失。在合约到期或本协议解除时,乙方应将POS机、操作卡和二维码终端及所有甲方提供的宣传物料完整归还甲方。

  3.5 乙方可登陆网站查询翼支付业务消费明细,并进行结算操作。乙方应妥善保管帐号和密码,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6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公司,在商家营业场所内宣传翼支付业务以及相关优惠活动,并保证对甲方用户提供优先、优质和优惠服务。

  3.7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横幅、展架等宣传物料三天内在营业场所明显位臵安装放臵并妥善保管。

  3.8 乙方在协议签订一周内向甲方提供本企业相关宣传信息,以便甲方对乙方进行公开宣传。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宣传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该宣传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引发法律纠纷,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9 乙方有义务将自己的营业场所向甲方客户开放,遇到甲方客户的咨询和投诉时需要耐心讲解。

  3.10 在合作期内,甲方客户凭翼支付业务消费乙方相应的商品或服务,并通过甲方提供的专用POS机扣除相应的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款项。 翼支付业务结算周期为 每个自然月 。

  3.11 乙方相关银行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开户行联行号:

  (如果是法人代表的个人帐户,则需要附上单位的委托证明、营业执照复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件盖章)

  第四条甲乙双方结算方式

  4.1甲方会员通过翼支付账户在乙方进行优惠消费,乙方承诺根据约定结算价、结算周期与甲方进行结算。具体价格体系如下:

  4.3 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押金,金额为1万元(¥10000.00元)。乙方为甲方开具押金收据,协议到期后甲方凭该押金收据,由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电影票款押金至甲方指定账户。

  4.4 甲乙双方应在每月30日前进行翼支付业务的结算。甲方将翼支付业务结算的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乙方。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需按应付未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20日的,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外,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保密条款

  本协议甲乙双方向对方保证:合作的任何一方及其相关合作伙伴因本协议履行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推广计划、销售额、产品成本、客户和供应商资料等)均视为保密信息,应当承担严格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事项和目的。若违反该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及间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获得该项赔偿而支付参与诉讼程序所引起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知识产权

  6.1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将各自负责制作和提供活动宣传资料。所有宣传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归属提供方,未经提供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使用方)不得将其该宣传资料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事项,上述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电视广告、平面广告、户外广告、广播广告、海报、传单、店内宣传品、网络广告、网站内容、短信广告等。

  6.2 甲乙双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宣传资料内容合法,未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因宣传资料侵犯第三方合法权利造成使用方的任何损失,将由

  提供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参与诉讼程序所引起的一切费用费)。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7.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的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7.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4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终止履行30日或30日以上时,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八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9.1本协议的解除,应由一方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本协议解除。

  9.2甲方有权对违反协议或被投诉并经消费者协会认定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商业道德的商家单方终止本协议。

  9.3协议解除前,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款项支付义务,同时,甲方收回POS机和其他宣传物料等。

  9.4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从协议解除前一周开始,甲方有权通过报纸、网站、短信等任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所有会员解除协议的商家名称和解除原因。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个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的实际存在,则应在15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5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赔偿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由于任何一方违约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该方承担一切责任。若对方因该方(指违约方)违约向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对方有权要求该方(指违约方)赔偿其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与间接损失。

业务协议书 篇4

  甲方:[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乙方(特约商户):[ ]

  鉴于:

  (1)乙方希望受理顾客的翼支付业务;

  (2)甲方同意作为收单机构,将乙方作为其特约商户,为乙方受理翼支付业务提供配套支持服务;

  (3)甲方作为翼支付业务运营机构,同意直接接入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安置在乙方的POS终端。

  为了促进翼支付业务的发展,为广大翼支付用户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特约商户,通过与甲方系统连接的POS终端实现受理翼支付业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定义

  (一)POS机具:特指非接触式POS终端,可受理以非接触方式进行数据交互的含有翼支付账户信息的介质,协议中此类介质特指中国电信RFID UIM卡。

  (二)翼支付特约受理商户:是指已与甲方签订合作协议同意受理翼支付业务的合法经营的个体户和企事业单位。

  二、业务受理条款

  1、受理翼支付业务

  1.1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的顾客以POS方式支付产品或服务费用的交易。

  1.2 乙方在接受翼支付用户消费时,应提供折扣优惠。

  1.3 乙方必须开设资金结算账户。

  2、权利及义务

  2.1甲方作为提供翼支付业务的运营机构,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及义务:

  (1)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向乙方做好投诉、差错及争议处理服务;

  (3)向乙方提供账款、手续费及商户交易手续费清算数据及报表;

  (4)向乙方提供甲方自有的POS机及其配件,应收取押金,押金于合同结束后无息退还乙方;

  (5)委托专业化服务公司对乙方进行定期回访,对乙方收银员进行业务培训,对安放的POS机具进行维护、保养;

  (6) 对发生的交易差错或需调整的账务,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并经查实后,及时为乙方做相关处理;

  (7)有权对收单业务的全过程进行风险监控和管理;

  (8)有权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2.2、乙方权利及义务:

  (1) 遵守国家机关制定的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和检查指导;

  (2)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摆放或张贴翼支付受理标识, 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日常管理及巡检等工作;

  (3)组织收银员及财务人员参加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专业化服务公司举办的翼

  支付受理操作培训;

  (4)提供必要的营业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确保POS机的正常使用;

  (5)按甲方业务受理要求受理翼支付业务,且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的翼支付消费,保证翼支付用户享受不低于现金支付消费者的服务及优惠;

  (6)不得将POS机具、签购单、签购结算单、翼支付标识牌等物品用于受理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用途,也不得给本协议许可范围以外的第三方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将受理的翼支付业务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

  (8)不得将其他商户或个人的交易假冒本商户交易与甲方清算, 保证交易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9) 必须在T+3个工作日内响应甲方的调单要求,协助甲方做好对异常交易和交易纠纷的调查取证及投诉处理的有关工作,并必须执行甲方对此提出的处理意见;

  (10)受理翼支付时只能将翼支付卡在POS机具上使用,不得在其他未经认证许可的设备上读取翼支付卡信息;

  (11)不得以任何方式保存翼支付账户信息及个人密码;

  (12)必须确保业务处理程序的安全,应将签购单等存有账号信息的介质保存在安全领域,只允许经授权人员接触,严禁泄漏给第三方;包含账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在失效后应立即销毁,不得留存;

  (13)保证所有入网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入网登记的任何资料如商户名称、清算账户、营业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等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为翼支付线下消费用户提供翼支付消费服务环境、正确指引用户进行

  翼支付消费操作,为用户做好解释等基础服务工作,协助甲方对有争议交易的.投诉、差错、争议进行处理,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易资金损失;

  (15)对甲方提供的POS终端机具应尽妥善保管之义务,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应对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损失向POS终端机具提供方承担赔偿责任,机具赔偿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机具赔偿金额=机价*(1-已使用月数/60)元(注:赔偿金额最多不高于机价,最少不低于RMB600元)

  (16)乙方因电话故障或经营场所变更等原因须变更POS接入电话的或改变装机地点的,应提前向甲方主动报告,由甲方协助乙方变更装机地址;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不同门店受理翼支付业务需要、用翼支付POS上门收款等为理由擅自移机,确有正常经营需要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17)不得擅自改造POS机具,不得非法截留和保存用户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

  (18)严格依照本协议约定条件受理翼支付业务,承担因自身过错造成的用户和甲方损失。

  3、账务处理和清结算

  3.1每日交易完成后(以甲方的结账日为准),由甲方根据当天交易的记录内容,在下一个结算日将乙方应得款项划给乙方账户;甲乙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为第[]种方式 :(1)每日结; (2)每周结;(3)每月结。乙方指定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联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摘要(最多为8个汉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若要变更上述结算账户信息,需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

  3.2协议指定的结算日为每个结算周期后的第1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结算上一周期的成功交易资金,交易的具体结算日期以甲方系统的规定为准;遇国家规定节假日结算日期顺延,结算金额合并结算。

  3.3乙方如对甲方的POS业务账务处理有疑问,可向甲方提出询问,或填写申述单送报甲方。

  3.4乙方的应得款项,系指每个结算周期内,翼支付用户通过安置在乙方的POS机进行消费支付的总交易金额减去乙方应支付的总手续费金额;

  手续费系指对于每笔翼支付消费,乙方根据下述翼支付线下特约商户手续费标准而向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总手续费金额是指每个结算周期内,甲方应收取手续费的总和。

业务协议书 篇5

  第一条 申请租用高速数据交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依照本契约条款办理。

  第二条 本业务系指本公司提供讯框传送等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客户作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三条 申请租用、异动或终止租用本业务,应检具申请书、固定通信(permanent virtual connections, pvc)需求表及身分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前项异动,变更通信对象或约定信息速率者,需另附pvc需求表;变更设备者需另附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第四条 客户应保证其所提出之申请资料为真实完整,如有不实致发生任何纠纷时,客户应自行负责。

  第五条 本业务所需数字调制解调器限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

  第六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所需屋内配线管道及装设传输设备之场所与电力等设施,由客户自备。

  第七条 客户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电路障碍经本公司派员查修时发现,系因客户自备设备障碍所致者,得收取检查费。如因而影响电信网络之传输品质或其它电路之使用,本公司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客户自行负责。

  第八条 本公司因技术上之需要,必要时得更换本公司指配之客户号码,但应于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客户,客户不得异议或提出其它要求。

  第九条 客户租用本公司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本公司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本公司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条 申请租用本业务应缴付电路、调制解调器接线费及系统设定费或客户端接取设备接线费或isdn备援接线费或wlan客户端ap设备接线费。

  第十一条 客户于本公司未施工前,因故注销申请,已缴之接线费,本公司无息退还;但施工后注销申请者,其己缴费用概不退还。

  第十二条 本公司为配合客户需要,加装其它有关数据传输等特殊设备时,得按成本向客户收费。为便于本公司测试需要,得免费加装测试开关等设备。

  第十三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如需项目建设,本公司得请客户提出金融机构出具之保证书或按建设成本酌量预收建设保证金,并订定最短租用期间。客户已缴之建设保证金,于客户租用满最短租用期间后无息退还。项目建设,在同一装机地点租用不满最短租期申请移设或终止租用者,应一次补足市内电路部份未满期间之月租费。客户申请于本公司办公时间外施工者,应缴付非办公时间施工费。

  第十四条 申请变更本业务应缴费用如下:

  一、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线路及调制解调器移设费。

  二、申请变更本业务之传输速率者,依本公司国内数据电路业务之相关规定办理。

  三、申请装设或变更wlan之客户端ap设备者,应缴各费依wlan业务收费标准计收。

  四、申请设定或变更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及特别业务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计收。

  五、申请设定或变更客户端接取设备应缴付接线费或系统设定费,按每部每次计收。

  第十五条 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月租费如下:

  一、数据电路、调制解调器月租费:按本公司国内数据电路价目计收。

  二、通信埠月租费:按租用通信端口速率计收。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以16kbps为单位,按其通信距离及通信量计收。

  四、每一通信埠所设定之固定通信超过十六路时,每增一路加收_________元。

  五、特别业务月租费:按其速率计收。

  六、加租wlan客户端ap设备者,按wlan业务相关收费标准计费。

  第十六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以本公司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_________。

  如仅部份固定通信装妥,则装妥之数据电路、调制解调器及通信端口等月租费按上述标准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日计收。

  客户加租wlan业务者,除前项之规定外,wlan部份以该业务装妥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客户端ap设备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十七条 本公司提供瞬间超额讯务(excessburst,简称be)功能,提供客户在网络系统负载低时,于单位时间内传送高于约定信息讯务(committedburst,简称bc)之讯务量,惟此高额可能因网络拥塞而漏失致无法传送至收信端,该部份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客户须自行负责重送。请客户依实际信息传输需求,申请约定信息速率(cir),并依照每一固定通信连接(pvc)之be值上限为同一pvc之bc值规定办理。(注:约定信息速率《cir》为单位时间内可传送之bc,即cir=bc/t)

  第十八条 介接本业务之电路其传输速率为128kbps以上时,可设定两个通信埠;其数据电路月租费仍按其租用传输速率计算,惟通信端口月租费及通信端口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按其实际租用端口数及约定信息速率分别计算。

  第十九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应缴各项费用及收费标准详如价目表,费率如有调整时,按新费率计收。

  第二十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倘因本公司通信网路或系统设备发生故障而全部阻断不通,本公司未于_________小时内修复,其租费之扣减国内电路连续阻断满_________小时者,每_________小时扣减全月_________之租费,但不满_________小时部分,不予扣减。部分时间使用之电路连续阻断满规定之每日使用时间者亦同。传输速率一、五四四、000比次之国内电路连续阻断满_________小时以上者每满_________小时扣减一日应付租费之_________,未满_________小时者,不予扣减。但最多以扣减当月份应缴租费为限。除本项前段规定扣减租费外,本公司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前项阻断开始之时间,以本公司察觉或接到客户通知之时间为准。但有事实足以证明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者,依实际开始阻断之时间为准。

  第二十一条 客户终止租用本业务,应于预定终止租用日_________日前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由于天然灾害之不可抗力致阻断者,自连续阻断届满_________日之翌日起至修复日止不收租费。

  第二十三条 客户租用本业务应缴之费用,应在本公司通知缴费之期限内缴清,逾期未缴清者,本公司得注销其申请或通知定期停止其使用,经再限期清缴,逾期仍未缴纳者,视为终止租用,本公司得径行拆除其机线设备并追缴各项欠费,并得暂停客户所租其它电信设备之通信。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为业务需要,得使用本申请书所载内容资料。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如因情势变更,得暂停或终止本业务之经营,客户不得异议或要求任何补偿。但本公司应于预定暂停或终止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公告并通知客户。

  第二十六条 本契约条款未规定事项,客户同意遵守相关法令规定、本公司各项服务营业规章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约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约人(签字):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统一编号:_________ 统一编号/身分证字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平等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经营甲方所指定的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业务委托甲方委托乙方在 地区开展代理甲方经营的以下业务:

  第二条代理资格确认 甲乙双方签署业务代理协议书,乙方代理提供乙方个人详细资料,甲方认可乙方代理资格后,通知乙方代理,代理资格关系即确定建立。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所代理的业务拥有最终解释权。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代理业务的条款、细则及执行进行调整或修改。3、甲方在同一个地区只设一个代理,如果乙方代理在代理期内没有完成约定业务(50万交易营业额),甲方有权收回乙方代理权。4、甲方负责提供各项服务给顾客。5、甲方有权在代理期内修改代理价格表。6、在完成每宗客户业务后,甲方在收到客户全部费用后,须在24小时内支付客户费用的10%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服务费。2 7、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内完成50万或50万以上交易营业额,甲方须在代理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总营业额的10%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务费;乙方代理如在代理期内完成100万或100万以上交易营业额,甲方须在代理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总营业额的20%给乙方,作为甲方予乙方的代理年度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只代理甲方所指定的.业务。2、乙方负责在委托地区推广业务。3、乙方在开展有关业务时所发生的宣传费、通讯及所有业务费用自理。4、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代理价格表执行,执行价格不得低于代理价格表上所标明价格。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无论在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均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另一方及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同行业、其他组织或个人泄露、转让、交换、使用对方信息。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3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起生效,代理合作期限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商定是否续签。2、如一方未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八条 附则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部分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2、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协议中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

  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单位代表: 单位代表:

  日 期: 日 期

业务协议书 篇7

  甲方:温州XXXXX公司 见证方:浙江省移动公司丽水分公司 乙方:杭州XXX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在为浙江省XXX公司提供消防器材供货服务的过程中,因多种原因,造成在20xx年度已提供给XXX公司的一批价值为 元的消防器材款未能在20xx年度结算完毕。为解决此项业务遗留的结算问题,在浙江省XXX分公司的协调下,经甲方、乙方、XXX公司三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按以下方式进行此项事务的解决;

  1、乙方将在浙江省移动公司丽水分公司20xx年度消防器材供货投标过程中所中的金额为元的消防器材供货标项,无偿转让给甲方,由甲方向浙江省XXX分公司进行供货,并由甲方向浙江省XXX公司进行结算。

  2、甲方同意无偿帮助乙方,将浙江省XXXX公司应结算给乙方的.、20xx年度未结算的价值为 元的消防器材款项,由甲方向浙江省XX公司开具发票,在浙江省XXX公司将该笔款项支付给甲方后,将此金额全额转汇给乙方。乙方提供等值发票给甲方。

  3、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在签订后立即开展工作,确保在20xx年12月15日前完成以上事务的办理工作。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反。若有违反,违反方应赔偿另一方因违反方违反协议条款而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

  同时接受浙江省XXX分公司的相关制裁措施。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的所有内容,由浙江省XXX公司负责解释,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7、如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由浙江省XXX公司进行裁决;若对裁决不服,则向协议签约地的司法部门提请裁决。本次协议签约地为 市 区。

  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乙方、浙江省XXX公司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见证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签字日期:

业务协议书 篇8

  _________网上查询业务是通过_________网络中心为客户提供的一项服务。客户须完全同意此服务条款并完成业务受理程序,才能正式成为_________网用户。为维护客户及_________网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权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客户在交纳相应费用后,可享受服务;

  (2)客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保密;

  (3)客户不得利用为其提供的服务发布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利益和荣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散布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侮辱或者中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4)有权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2.本中心的权利及义务

  (1)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预见或避免的因素)外,保证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2)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包括由于线路问题导致的虚拟主机无法正常使用,本中心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客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但不承担相应责任;

  (3)一经发现客户利用其网站,信箱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等信息的,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其网站的使用。

  二、服务费用及期限

  1.本服务为收费服务,客户必须为其使用的服务支付相应费用;

  2.本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费用标准或服务内容,无须对任何人或第三方负责;

  3._________网上查询业务受理费为年费用;

  4.本业务适合单位及个人,单位办理需盖单位公章;个人办理需本人执身份证前来,并留下复印件一份。

  三、业务续费

  1.客户必须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续交费用。若客户在服务期满后30日内仍未续费,则暂停对其服务;_________日内仍未续费的,将进行销户,并有权删除客户存储在服务器上的所有数据;

  2.本中心有权判定客户的行为是否符合此服务条款的要求,如果客户违背了此服务条款的规定,本中心有权中断对客户提供服务,或者采取其他合适的措施。

  四、违约责任

  1.客户违反本服务条款规定的行为给本中心造成损失,客户必须负责相应的赔偿;

  2.客户在其主页上发布的任何信息如发生纠纷,后果均由客户自己负责,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客户通过其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4.在排除不可抗力因素(地震,台风,洪水,政府行为及其它非人力所能预见或避免的因素)外,本中心须保证服务器正常运行。因停止运行而给客户造成损失,本中向客户按本协议规定的年服务费折算出的.每天的数额给予赔偿。

  五、协议的完善和修改

  本中心有权随时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地修改,完善此服务条款。客户有必要对最新的_________业务服务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条款为准。

  六、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规定发生争议时,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来解决争议:

  1.请求本协议签定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照仲裁规则对所争议事项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必须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所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

  七、其他

  1.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_________网络中心所有;

  2.本协议一式两份,客户与本中心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网络中心(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用户(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业务协议书 篇9

  甲方:xxxx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需要租用甲方上网专线,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范围:

  1、乙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章)或其它相关证件。

  2、乙方将向甲方提出租用上网专线申请,甲方根据乙方租用中国联通线路的要求,在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务规定,用户端线路无特殊问题的前提下,甲方根据乙方专线租用申请单上的要求,为乙方提供专线上网业务。

  3、专线具体要求(见专线入网申请表)

  第二条、租期和起租时间

  自专线正式开通开始计算租赁时间,租期为年。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顺延壹年。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即乙方向甲方租赁专线在一个计费周期内(即每月的一日至三十日)的费用。

  2、租用带宽:2m

  3、月租费:壹仟捌佰元整(大写),送公网ip地址×××个,免收初装费。

  4、乙方按年交上网月租费,使用之前预付费,全年费用为×××元。

  5、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壹拾贰个月专线月租费;在专线开通后,自动抵作以后专线×××个月的租用费。

  6、合同期内,如国家出台新的资费政策,甲乙双方按新标准另行商定。

  7、如乙方在业务开通之后,未能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交纳足额月租费,乙方需每天按应缴纳租费的千分之三交纳滞纳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租费的,甲方将有权予以终止该线路的使用,并通过法律途径追索欠费和滞纳金。

  8、乙方在租期内如提出退租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告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补偿(支付标准为退租之日起至租赁有效期截止之日期间所租专线租费的×××)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负责投资建设专线两端连接双方机房的接入工程。

  2、甲方有权对放置在乙方室内(或室外)的甲方任何设备进行转接或迁移等作业,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阻挠或干涉,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当月的月租并依法追究乙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3、甲方负责专线及设备的日常维护。甲方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受理乙方租用专线的故障(非用户终端设备故障)申报,并负责对该故障进行协调和排除。甲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复乙方故障专线。每月出现有6小时以上的故障并影响了用户通信时(计划中断除外)如经核实确定,故障确实发生在甲方所负责的责任范围之内,则甲方按相关规定减免乙方该专线当天的租费。如频繁出现6小时以上的中断双方另行协商费用的减免问题。如故障发生在用户所负责的责任范围之内,甲方则不负责补偿。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租用专线上所开放的业务内容和用户终端方式应与专线租用申请单上的业务内容和组网方式保持一致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验证,如乙方在租用专线上发生下述任何一项用户终端方式的变化时:

  1)开放的业务内容发生变化;

  2)用户两端终端设备或数量和组网方式发生变化;

  3)经营性质(非经营性、经营性)发生变化;

  4)和其它用户合用租用专线;

  5)与公共网连通与否的变化;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下方可进行,否则甲方将停止提供所租用的专线。

  5、乙方对本单位的设备维护时,如需要对线路进行变动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6、在专线发生故障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检查系统和线路。

  7、乙方负责向甲方免费提供接入设备放置场地及所需电力。

  8、乙方租用此专线只能用于乙方已声明的有关业务内容,不得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其它业务,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9、乙方应在合同签字后,入场前一周内为甲方做好如下准备:

  ①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勘测现场施工条件,并负责提供缆线进入乙方机房所在建筑的`路由以及建筑内布放缆线所需的管道或通路,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提供工程用电、场地、协助人员。

  ③乙方在施工条件具备后通知甲方进入现场。

  10、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专线线路进入乙方机房施工所需的配合与支持,及时提供其系统设备接口等,并协调解决线路入户所遇到的问题。

  11、甲方原则上在乙方订金到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租用的专线工程实施并负责开通。

  第五条、免责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处理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方法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诉讼,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

业务协议书 篇10

  合约编号:________

  立合约书人:____保险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称乙方)

  兹因乙方同意为甲方报告订立保险契约之机会,双方依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居间合约如下:

  第一条 合意事项 双方依本合约之约定成立居间关系,不适用其它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乙方同意为甲方寻觅及指示可与其签订保险契约之相对人,而提供签约之机会。

  第二条 居间报酬 保险契约因乙方之居间而成立生效,并逾契约撤销期限确定生效后,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关报酬标准支领报酬。

  第三条 合约期间 本合约自甲方完成相关程序并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无异议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为准。本合约以个_______月为一期,每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如乙方无异议则视同续约。

  第四条 权利义务 双方同意遵守本合约之规定,乙方倘有违反本合约及其它相关办法之约定,或为本合约约定范围外之行为,致损及甲方或第三人权益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 合意管辖 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合约而发生诉讼时,以_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 其它约定 本合约之条款及甲方所订其它相关办法均为本居间合约之构成部份。 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中华民国相关法令规章办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业务居间人)身份证字号: _______________户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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