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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协议书

时间:2022-05-29 14:22:03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精选股权协议书模板汇总5篇

  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权协议书5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股权协议书模板汇总5篇

股权协议书 篇1

  合同编号:122253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所: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所: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

  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协议书 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 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 _____%的股权。

  2. 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 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 委托代理期限

  1.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 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甲方股权;

  3. 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 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1.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第六条 承诺与声明

  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 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 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 附 则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公司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代表本人全权行使作为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的权利。

  委托权限: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授予除股权处置权、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将其股权转让

  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委托人:____

  受托人:____

  ____年__月__日

股权协议书 篇3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四方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特于20xx年7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国内零售、批发贸易(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股东名称:出资额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式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比列)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备注:所有股东在签属该协议日起一年半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下不得退股,否则所持股份将自动贬值为当下股值的60%被公司收回,由股东会管理。)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 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 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般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而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 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猜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并选举公司行政总裁(以下简称为CEO)人选,根据CEO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十九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特。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依次由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二十一条 公司设行政总裁1 名,副总若干,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行政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长、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长、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长、董事、经理、财务负资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提名公司经理人选,交董事会任免。

  (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八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二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签名):

  20xx年月 日

股权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以其在公司的股份与乙方所有的在公司的股份进行置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股权置换内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公司____%股份与乙方持有的公司____%股份进行置换。

  二、股权置换的价格

  1、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因此甲方本次拟置入的公司__________%股权评估值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因此甲方本次拟置入的公司__________%股权评估值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对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给对方。

  2、甲、乙双方均保证除本合同外,在此之前,各自没有与任何人达成协议或向任何人承诺出售、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被转让股权;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存在任何对方未知的质押、担保等其他导致该股权无法转让的情况,且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否则应承当相应责任。

  3、甲乙双方均保证置换本合同项下的股权不违反双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签署相关文件,如因一方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生效履行的,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乙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必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5、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供甲方享有置换股权股东权益所必需的一切法律文件。

  6、甲方应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乙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乙方享有公司股东应享有的权益,乙方保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及责任。

  7、乙方应当出具书面材料确认,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理完毕甲方的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止,甲方享有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权益,甲方保证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义务的责任,并按章程的规定享有的利润,承担风险及责任。

  8、甲乙双方那个有义务于本合同生效后实施交接资料等一切必要的行为,签署一切必要的文件,以实现本合同之目的。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本协议涉及的各方商业秘密,但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有关监管机构要求其承担披露义务的`除外。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的,均应向守约方承担本次置换股权价格___%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时,必须签订书面的终止协议。

  七、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之附件:

  甲乙双方的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局出具的公司的股东状况证明、甲乙双方出资的原始出资证明、甲乙双方互相确认受让其股份的声明及授权委托书、合同共同权利人身份证明、共同权利人同意转让股权的声明。

  说明: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交上述材料时应提交原件,如原件不能最终交对方持有,应留存复印件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与原件相同。

股权协议书 篇5

  股权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股权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股权激励方:xx(以下简称“xx公司”)

  甲方为xx公司股东,占有 %股权。乙方为xx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

  为更好的激励xx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经xx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甲方以股权激励形式与乙方签订股权激励协议。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对价。

  1.1 甲方将其持有的xx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作为股权激励。乙方无需支付任何价款。

  1.2乙方担任 职务,全面负责xx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且在协议生效后需持续在xx公司工作5年,全力保证公司每年业务目标的'实现,此作为接受股权激励的条件。

  二、甲方保证。

  2.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股东权。

  3.1 乙方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乙方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xx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3.2 乙方有权通过股东会参与xx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乙方有权参加xx公司的股东会并就会议事项按其股权比例进行表决。

  3.3 乙方有权按照股权比例分取红利。

  3.4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在xx公司持续工作满5年后,方可自由处分已转让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

  四、股权变更登记。

  4.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双方应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4.2 因甲方原因未能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乙方股东权利的行使。

  4.3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承诺。

  5.1 做为股权转让的条件之一,协议签订后,乙方需要持续在xx公司工作5年以上,不得自动离职。

  5.2协议签订后5年内,乙方不得处分已转让的股权,处分股权包括股权转让、质押、以股权出资等。

  5.3乙方应当与xx公司签订并遵守《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不得以任何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损害xx公司的利益。不正当、不道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竞业禁止协议》、《保密协议》所规定的乙方应遵守的内容。

  六、特别约定

  6.1乙方违反上述第5.1条承诺时,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

  6.2乙方违反上述第5.2、5.3条承诺时,xx公司有权对乙方进行开除处理,同时甲方除有权无偿收回全部股权外,还有权追回乙方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根据股权所收取的一切收益。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6.3按6.1、6.2,双方应在乙方自动离职、被开除之日或乙方未遵守承诺起30日内办妥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未办妥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不影响甲方股东权利的行使。

  6.4 乙方未按本协议6.1、6.2、6.3条约定及时将上述股权转让给甲方,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8.1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8.2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执一份,工商局备案登记一份。

  8.3本协议签订后,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上述条款中涉及的“5年”,其起始时间均为20xx年1月1日。

  8.4附件《xx公司20xx年12月31日库存盘点表》作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转让方: 受让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公证方: 股权激励方:广州市xx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签字盖章: 代表签署: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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