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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调解协议书必须有见证人吗

时间:2024-08-02 13:20:07 偲颖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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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调解协议书必须有见证人吗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协议书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书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治安调解协议书必须有见证人吗,欢迎大家分享。

治安调解协议书必须有见证人吗

  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上的见证人签名,一定要签吗?没有签有什么区别?没有见证人就无效吗?

  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上见证人签名,不是要求非签字不可,如果没有见证人,双方在公安机关主持下签订的调解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见证人签字,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既然双方没有争议,就无须见证人签字。

  当然,有见证人签字更好,将来一旦有纠纷,可以由见证人作为证人,来诉说调解的真现。

  法律规定治安调解协议“应当”要有“其他参加人”签名,因此,如果见证人参加了调解的,应当签名。

  法律分析: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规定,《治安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治安调解机关印章、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签名、印章(捺指印)。由于法律明文规定了“应当”有“其他参加人签名”,因此,作为其他参加人的见证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但是,法律没有规定见证人不签字的后果。在法理上,治调解协议最重要的是在公安的主持下,争议双方达成的协议,理论上与第三方无关,因此,在法律上虽然规定了“应当签字”,但是由于没有规定后果,如果一份协议有公安、争议当事人签字的,是已经有效了的。

  公安机关是治安调解过程中的主体,按照公安机关区别于一般行政机关的性质即可知,治安调解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调解,它除了拥有行政调解的基本性质之外,还具有着特殊性,一般采用治安调解所解决的问题,均属于情节较轻的案件,调解需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案件,公安机关在自愿的基础上,为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对涉案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以及说服教育等工作,让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解的情况下,协商一致,最终让矛盾冲突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治安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治安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

  (2)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

  (3)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

  (4)治安调解机关印章、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签名、印章(捺指印)。

  《治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治安调解机关留存一份,与案件证据和其他文书材料一并归入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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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调解协议书必须有见证人吗

  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上的见证人签名,一定要签吗?没有签有什么区别?没有见证人就无效吗?

  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上见证人签名,不是要求非签字不可,如果没有见证人,双方在公安机关主持下签订的调解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见证人签字,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既然双方没有争议,就无须见证人签字。

  当然,有见证人签字更好,将来一旦有纠纷,可以由见证人作为证人,来诉说调解的真现。

  法律规定治安调解协议“应当”要有“其他参加人”签名,因此,如果见证人参加了调解的,应当签名。

  法律分析:

  根据《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规定,《治安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治安调解机关印章、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签名、印章(捺指印)。由于法律明文规定了“应当”有“其他参加人签名”,因此,作为其他参加人的见证人,应当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但是,法律没有规定见证人不签字的后果。在法理上,治调解协议最重要的是在公安的主持下,争议双方达成的协议,理论上与第三方无关,因此,在法律上虽然规定了“应当签字”,但是由于没有规定后果,如果一份协议有公安、争议当事人签字的,是已经有效了的。

  公安机关是治安调解过程中的主体,按照公安机关区别于一般行政机关的性质即可知,治安调解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调解,它除了拥有行政调解的基本性质之外,还具有着特殊性,一般采用治安调解所解决的问题,均属于情节较轻的案件,调解需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对于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较轻的案件,公安机关在自愿的基础上,为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对涉案的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说以及说服教育等工作,让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解的情况下,协商一致,最终让矛盾冲突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治安调解协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治安调解机关名称,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在场人员的基本情况;

  (2)案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起因、经过、情节、结果等情况;

  (3)协议内容、履行期限和方式;

  (4)治安调解机关印章、主持人、双方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签名、印章(捺指印)。

  《治安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治安调解机关留存一份,与案件证据和其他文书材料一并归入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