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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的协议书

时间:2023-03-25 10:25:2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合资公司的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可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被侵害。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资公司的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资公司的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

合资公司的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1

  甲方: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址:

  邮编:

  乙方: 汽车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址:

  邮编:

  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丁方:

  住址:

  身份证号:

  鉴于:

  1、公司同意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在地区设立汽车及配件销售和配套服务的专门网络——汽车销售服务中心,并同意授予新公司经销权。

  2、同意与公司、和合资组建,同时公司、和也同意与合资组建汽车销售服务中心,促进汽车在地区的销售和服务。

  3、公司、和合资一致同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特协议如下:

  1、合资形式

  1.1合资公司将冠名为(以下简称“新公司”)设立于 。

  1.2新公司将负责设立供展示汽车、汽车配件和提供维修服务专用的场所,直接在地区从事销售经营、服务和促销活动。建立中心所涉费用,包括建设费用、装修费用、家具设备采购费用等都均由新公司负责。新公司和将按双方协商确立的租赁合同租赁中心场地,租赁费用由新公司承担。

  1.3新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公司拥有 %的股份计 万元人民币,拥有 %的股份计 万元人民币,拥有 %的股份计 万元人民币,拥有 %的股份计 万元人民币。各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各方对新公司的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公司可以自己名义或以其指定公司名义投资。

  1.4各方的投资额将在本协议生效后壹周内由投资各方全额划入新公司的银行帐户。上述投资应以现金投入。在各方缴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1.5品牌争取的前期费用 万元和流动资金由各方按股本比例相应投入。根据、和要求,流动资金全部由公司投入和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公司。

  1.6新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或与授权期限一致,自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各方一致同意延长经营期限并签署书面协议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7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须经合资他方同意。合资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合资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一方向非合资方转让投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资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2、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1公司责任和义务:

  2.1.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1.2指导和协助新公司解决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2.1.3负责委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2.1.4负责委派和协助新公司招聘有能力、有经验的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维修人员和其他人员;

  2.1.5协助新公司展厅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等;

  2.1.6协助新公司购置设备和办公家具等;

  2.1.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1.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2的责任和义务:

  2.2.1负责与公司联系落实新公司授权事宜;

  2.2.2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

  2.2.3负责与新公司办理场地租赁事宜;

  2.2.4协助新公司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开立银行账户等前期事宜;

  2.2.5根据当地政策,协助新公司申请获得可能范围内的税收减免待遇;

  2.2.6协助新公司办理过渡销售事宜;

  2.2.7协助新公司收集与新公司业务有关的、适用的市场信息及资料;

  2.2.8负责办理新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2.3的责任和义务:

  2.3.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3.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作新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董事长职权。

  2.4的责任和义务:

  2.4.1按1.3和1.4规定如期足额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行使股东职权;

  2.4.2经董事会决议后担任新公司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

  3、组织形式

  3.1新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3.2新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董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有关新公司的主要事项,董事会实行简单多数的表决方式。重大事项处理依《公司章程》执行。

  3.3公司将从上述董事中任命一名为董事长。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任期叁年,经任命方继续任命后可以连任。新公司不设总经理,董事长将提名1名副总经理负责新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有关新公司投资、机构变动等重大决策性问题,副总经理需告知董事会后再作决定。

  3.4新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人组成,监事全部由公司委派,任期叁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4、商业活动

  4.1新公司应致力于加强和稳固其在地区的市场份额。

  4.2为扩大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并充分利用潜在的汽车市场,新公司应竭尽全力运用最有效的方式和资源制定营销计划和广告。

  4.3为实现既定目标,新公司在制定有关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计划和实际运作要求时应与公司的要求相符。

  4.4新公司应制定其年度销售计划,并使之与公司在该年度初制定的销售计划相一致。年度目标计划,是建立在对预定市场及份额分析基础上的,同时也与售后服务和其他部分服务(可能的计划)的预测有关。

  4.5新公司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汽车存货以与其设定的销售目标相配合。新公司也将保持一定数量的样车和各式成品展示车。

  4.6新公司的销售定价建立在产品具有竞争力的水平上对所有的涉及价格变动的'事项,新公司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公司并提供详细的价格清单。

  4.7新公司享有在地区汽车的经销权,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及其下属的关系公司不得在地区直接销售和维修汽车。

  5、期限、变更和终止

  5.1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对新公司正式书面授权后生效,各方合作期限与授权期限(包括授权延续期限)一致。

  5.2如果新公司组建成立后,未能争取到公司对新公司的书面授权的,则其他三方股东有权要求在壹周内全额返还已投入的全部资金(含注册资本),并有权要求按已投入资金(含注册资本)的50%赔付违约金,本协议自行终止。

  5.2如果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规定的责任条款,致使新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实现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任一方出现轻度违约,守约方可表示反对违约行为或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在不长于1个月内的期限内改正违约行为。如果其没有在上述时限内修正此类违约行为,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协议,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外,有权要求违约方转让其所持新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并有权向工商机关申请变更或另找合资者承担违约方在新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5.3合资变更后,其他方可以保持继续拥有新公司之授权和业务,在同等价格的前提下对违约方的股权具有优先购股权。如果其他方不愿意收购所转让股权,可安排第三者获取新公司部分或全部的股份。

  5.4合资变更后,退出方仍应保守新公司机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信息。

  5.5本协议个别条款或部分内容的无效不影响其条款的效力。协议各方诚意地以有效的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以取得经济实效,则不导致对本协议内容的实质性变更。这也同样适用于本协议的未被特别声明的实质性条款。

  5.6对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者附加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任何口头协议无效。

  5.7本协议规定的新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由新公司享有和承担,新公司自动取得本协议当事人之地位。

  5.8有关协议争议的诉讼由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9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同时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公司章程》、租赁协议、股权质押借款合同、出资协议书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5.10本协议壹式肆份,合资各方和新公司各执壹份。

  甲方: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乙方: 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合资公司的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丙丁四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丁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 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甲乙丙丁四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各出资10万元,甲乙丙三方以实物方式出资,丙方以现金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丁方先行预付股金5万元,另外5万元则在以后每年从公司红利中扣除,扣完为止。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六、法人代表由甲方 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

  八、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一、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二、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四、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丁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日期:

合资公司的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3

  甲方:

  乙方:

  以上甲、乙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发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合作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预计总投资: 万元。

  2、双方入股方式与出资比例:

  甲方提供厂地、厂房、现金流,占出资总额的 %;

  乙方提供技术、成熟技术人员,占出资总额的 %。(甲、乙双方出资额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准)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产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委托代表双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本项目所涵盖产品的研发、生产、安装、改造与维修范围内的各自职责与义务;

  3、甲方职责与义务:

  3.1负责公司组建期间的资料整理、注册申报、许可审批等工作;

  3.2负责筹建厂房、厂地;

  3.3负责本协议所涵盖项目的设备投资;

  3.4负责其他人员招聘;

  3.5负责产品的市场开拓;

  4、乙方职责与义务

  4.1负责提供建厂初期所涉及研发、生产、安装、改造、维修环节上的技术人员;

  4.2负责提供公司技术人员培训、考核;

  4.3负责提供本协议内所涵盖项目的在研发、生产、安装、改造、维修各环节上的技术;

  5、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有义务向其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资;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和变更

  1、甲、乙双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经甲、乙双方同意;

  2、甲、乙双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经甲、乙双方同意;

  3、甲、乙双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甲、乙双方均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4、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5、甲、乙双方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成立后,甲、乙双方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分担。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之日起,任何一方如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该方承担。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从签定之日起,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份。

  甲方:

  乙方:

  法人签字(盖章):法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资公司的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4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 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 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资公司的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5

  转让方: (甲方)

  受让方: (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转让方: (乙方)

  受让方: (丁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深圳市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由甲、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金 万元人民币。投资总人民币 万元,实际投资人民币 万元。甲方占 %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 万元。乙方占 %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 万元。现甲、乙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丙、丁双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乙方占有限公司 %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甲、乙方共投资人民币 万元。现甲方将其出资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 %的股权以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丁方。

  2.丙、丁双方已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乙方。

  二、甲、乙方保证对其以拟转让给丙、丁双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丙、丁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生效,四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如丙、丁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四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丙、丁方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四方签订,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后生效,四方应于见证书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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