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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施工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3-12-21 07:22:2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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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施工安全协议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供电施工安全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供电施工安全协议书

供电施工安全协议书1

  甲方:xx

  乙方:xx公司

  xx电气化改造工程第八项目部由乙方承担施工的新菏兖日铁路电气化改造封闭网工程项目,需在新菏线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段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运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铁路法》、《合同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xx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对乙施工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定如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立柱埋设、封闭网安装、站内围墙

  二、施工地段及范围:

  1、新菏线上下行K0+000公里到K108+500公里

2、新菏线新乡东站内、塔铺站内、延津站内、封丘站内、长垣站内、滑县南站内、文庄站内

  三、施工期限:20xx年2月20日至20xx年6月31日

  四、安全防护内容:

  1、严格按设计及甲方技术、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2、施工时不得损坏路基上各种供电标示、标志。开挖基础作业,必须在有关配合单位人员指导下,避开锚坑、支柱坑、接地极沟。不得损坏接触网柱、锚固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各种施工机具的存放,必须在供电设备限界以外存放,施工机具、物料堆等导电物品必须远离供电设备,并派专人看守。

  4、所有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统一安排。

  5、乙方在施工前详细了解施工区段内既有设备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作好施工组织工作,施工方案及施工内容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6、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书面保送施工配合通知书,甲方根据现场派安全防护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施工期间,乙方施工负责人应及时与甲方现场配合人员加强沟通、联系,协商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施工队不得开工。

  五、双方在施工中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要积极协助乙方和设计部门核查既有设备的情况,提供各种设备的具体位置、限界要求及在施工范围内设置警示,并负责向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防范教育无法具体位置时,设计单位应会同甲方、乙方共同探察、核实划定防护范围,明确各方安全责任。

  2、乙方应及时将施工的地点、进度、范围起止时间向甲方通报。在对隐蔽设备施工时,要通知甲方派员参加,检查施工质量。

  3、乙方在施工点施工期间,甲方派专人负责到现场与乙方配合;乙方向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配合费用。

  4、甲方负责监督乙方对既有设备的影响,凡发现乙方在施工中质量不合格及危及铁路交通安全时,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向上级报告,如乙方不听劝阻,继续施工造成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因未履行本协议造成铁路交通事故或故障,由甲方负主要责任;因甲方监督不力造成事故,除追究有关单位外,同时追究甲方的`责任。

  5、在施工地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铁路交通安全,构成事故,乙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在施工地段既有设备发生活损坏时,乙方要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处理,甲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6、在施工地段内,凡甲方发现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处理,乙方不得拖延。

  7、甲方配合人员发现乙方在施工中有不符合施工标准及甲方要求的情况时,应及时向乙方指出并要求改正,必要时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乙方接到甲方的整改通知书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整改,问题克服情况应书面反馈甲方,否则视为未整改。

  六、质量标准按有关文件规程规范进行说明。

  七、安全责任及奖罚考核办法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如有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协议,发生的事故,按部、局有关规定定责考核。

  八、相关配合费用由新菏线建设指挥部统一支付。

  九、施工中涉及水利、电力、公路等其它方面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十、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2份,转施工工程队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车间各1份。双方盖章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供电施工安全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由于乙方工程施工位于甲方风机周围、集电线路下方,为明确乙方安全责任,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法》和国家、地方电力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项目内容:

  二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5.乙方工程施工结束后应恢复甲方相关风机平台,道路的原貌,不得增加甲方的占地面积;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占地面积增加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6.乙方施工不得破坏集电线路杆塔、拉线的牢固与稳定,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施工将会影响草原积水与水流向,导致箱变积水,影响箱变、风机安全稳定运行,乙方与甲方协商负责解决此类问题。

  8.乙方负责协商解决堤坝与集电线路安全距离降低的事宜。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甲方电力设施损坏由乙方维修更换。并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10.乙方施工不得影响甲方道路畅通。

  11.乙方对乙方新建工程影响发生的衍生事件负责。

  四、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电施工安全协议书3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包方)

  乙方: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方)

  为保证天立环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港原年产42万吨电石项目空分空压间设备安装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以及受影响的第三方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1、 对乙方的安全、环保资质进行审查、备案。

  2、 监督乙方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分包、转包合同。

  3、 依据甲方关于相关安全、环保管理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环保管理。

  4、 对乙方的施工现场以及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国家现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

  5、 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报告业主方安全管理部门。

  6、 发生事故或其他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时,要求乙方积极救援,调用乙方人员、设备、机具等。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

  1、 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指令。

  2、 发现业主方、甲方、现场交叉作业第三方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或督促整改。

  3、 发生事故或者其他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救援。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和毗邻区域地下管线、地下工程、建构筑物、架空管线有关资料,或在施工前进行确认、确认后向乙方技术交底。

  2、 不得向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 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等。

  4、 乙方发生事故或其他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时,甲方有义务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5、 负责统一协调乙方与施工现场其他各方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

  6、 乙方的施工地点如在甲方生产区域,或乙方的施工作业与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交叉,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征求生产区域所在二级单位或生产经营活动所属二级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的意见,商定进入其生产区域或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并填写在本协议第八条中。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环境保护、建筑安装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自觉履行有关法律义务,独立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一切后果和相关责任。

  2、 乙方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相适应的安全、环保资质,乙方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保险费,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接受甲方的资质审查和备案,接受甲方及甲方各级安全环保部门的安全检查、安全评估、环保检查,遵守甲方关于工程施工、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4、 乙方要明确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姓名、联络方式、联系电话书面报告甲方。

  5、 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必须随身携带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否则视为无证操作。

  6、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穿戴好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在安全帽、工作服明显位置标明乙方单位名称或简称,安全帽、工作服与甲方有明显区别。

  7、 乙方负责其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乙方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

  8、 乙方施工前要针对所承担的项目,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确认,划分作业活动并进行危险源辨识,对潜在的危险源不熟悉或不了解时要主动与甲方联系,认真制定具体安全环保措施方案,做到每一个作业活动都有安全措施,现场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既要保证本单位施工安全又要保证交叉作业相关方的安全,在报批开工报告时,附安全措施方案。

  9、 禁区内动火、拆除、爆破、大型吊装、开挖、进入闭塞空间等高危作业,必须事先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按甲方相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并不得擅离职守。

  10、 乙方在动力介质管、重要设备、原有建构筑物附近及燃气、氧气、配电室等重要部位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并不得擅离职守。

  11、 从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工、器具)、施工技术三方面对每项具体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由交底人、接受交底人、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各持一份。

  12、 乙方的施工地点如在甲方生产区域,或乙方的施工作业与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交叉,乙方必须在进点施工前,与甲方生产区域所在单位或生产经营活动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经许可后方可进点施工。

  13、 乙方在现场的.施工可能威胁到甲方或现场第三方的安全时,必须主动与被影响方联系,根据具体情况共同协商并采取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书面记录并传达到作业人员;需要甲方协调的,服从甲方的协调和指挥。

  14、 乙方在施工期间自备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如需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设施、工器具,经甲方单位领导书面同意后,甲、乙双方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甲方出租、出借的设备、设施、工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交接时乙方必须进行验收、确认,乙方一经接受使用,表示该设备、设施、工器具完好无安全隐患,如果造成事故或其他后果由乙方负责。

  15、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16、 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危险部位必须进行有效的安全保护。

  17、 乙方不得雇用、借用甲方的雇员。如乙方私自雇用、借用甲方的雇员,其在被雇用、借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18、 乙方在施工现场不得擅自动用或操作本单位以外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

  19、 乙方要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物料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施工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0、 施工期间应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环境造成的不应有的破坏、防止粉尘、噪声、振动、污水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垃圾、废弃物料要固定存放地点,按时清除。

  21、 使用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机动车辆以及其他噪声源,应当采取消声减振措施,产生的噪声、振动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22、 施工、物料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23、 施工结束后,应修整和恢复受到破坏的现场环境。

  第五条 乙方独立的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管理 ,甲方进行监督、检查、考核;与乙立生产区域交叉的施工现场和同一施工现场有甲方的其他乙方时,由甲方统一协调、管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协调、管理、监督、检查、考核、

  第六条 事故责任划分

  1、由于甲方单方面责任造成乙方或其他人员安全事故时,由甲方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2、 由于乙方单方面责任造成甲方或其他人员安全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3、无法明确事故责任方的,由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取证、责任划分,明确各方应承担的事故责任或进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对责任划分意见不一致时,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裁定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八条 乙方负责其雇员工伤事故调查、分析、统计、上报、处理等工作,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及时通报甲方。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人员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人次死亡扣罚乙方 ~ 元;每发生一人次重伤扣罚乙方 ~ 元;每发生一人次轻伤扣罚乙方 ~ 元。

  第十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

  第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按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对乙方实行相关处罚,此处罚并不免除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而给甲方或业主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追加。

  第十三条 本协议所有条款均为协议双方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愿、平等、协商后达成,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本协议一式八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完工主合同执行完毕结束。

  (以下无内容)

  (本页无正文)

  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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