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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交接协议书

时间:2020-12-10 13:10:4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工作交接协议书

  交接工作就需要一份工作交接协议书。下面是关于工作交接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

工作交接协议书

  工作交接协议书

  根据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为了保护甲方和乙方在实际工作岗位中的合法权益,并针对其岗位特性进行工作移交或岗位工具申领,目的是让乙方能迅速投入工作中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交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针对该岗位特点,甲方特向乙方提交如下资料或工具(见附件清单)。

  2.甲方应保障移交给乙方的`资料或工具完整且无损毁,同时告之乙方其使用方法或操作说明。

  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资料或工具,如为易损工具、按公司规定以旧换新;如有价资料或工具,将按其有价金额进行赔偿)。

  4.乙方在离职时办理工作移交是法定义务。乙方在与甲方发生纠纷或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拒绝与甲方办理移交工作、拒不交还甲方财物,甚至以藏匿财务印章等手段要挟甲方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作法,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5.甲方向乙方支付离职工资的时间,是办结工作交接后的第二个月。如乙方拒不依法进行工作交接,甲方有权以此为由拒不支付任何乙方离职工资。如乙方事后及时补办了工作移交,该离职工作将在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之日起至第二个自然月发薪日支付乙方离职工资。

  6.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劳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劳务/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工作移交协议书

  甲方:温州瓯江三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温州市市政园林局

  根据市府办1596号公文处理单的反馈意见,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从20XX年2月1日起,甲方将翠微大道(104过境公路至六虹桥路转盘段)正式移交乙方管理、养护,为了顺利实施移交工作,现就移交工作的有关问题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技术资料的移交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原温州市道桥建设处移交过来的工程资料会同甲方在20XX年7月1日接管翠微大道后历次大修中所有资料全部移交给乙方。

  工程资料包括:

  1、翠微大道建设用地竣工地籍图。

  2、招投标前的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概况、工程施工图、三桥路景山隧道施工图、行人过街地下通道施工图、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招投标开始实施后的资料:标前会议纪要、中标通知书、监理检测资料、施工总结报告、预验收会议纪要、施工合同、批复、施工许可证及竣工图等。

  4、在三桥公司管理3年多时间内有关维修及变更方面的资料。

  5、道桥处有关翠微大道相关资料。

  6、翠微大道维修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的证明及目录。

  二、管理权移交

  1、翠微大道路权归瓯江三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管理权移交给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管理范围为桩号0+000(X=3099805.10,Y=495216.50)以北过境公路规划红线开始至桩号3+301.6(X=3096688.58,Y=494358.57),全长3301.6米。

  2、翠微大道于20XX年2月1日零时由温州瓯江三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按现状移交温州市市政园林局管理、养护,移交的内容包括道路、绿化、路灯、排水设施、保洁、隧道维护保养均由乙方负责。

  3、景山隧道南侧隧道配套管理用房移交给市市政园林局。

  三、其他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办理管理权有关手续的依据。具体移交的内容以经双方代表签发的附件为准。

  2、如有需要可凭本协议向有关部门办理有关翠微大道的水、电等转户手续。转户手续由甲、乙双方核对后指派专人办理。

  本协议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抄报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各壹份。

  甲方:温州瓯江三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温州市市政园林局

  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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