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作文

同桌的作文

时间:2023-05-25 19:54:21 写作作文 我要投稿

精选同桌的作文汇总6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同桌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同桌的作文汇总6篇

同桌的作文 篇1

  我的同桌是“花大哥”。他可以算是“举世无双”的废话大王了。早读课不是把这篇课文读成那一课,就是存心读错。听——

  “同学们把语文书拿出来!”值日班长道。于是大家漫不经心的拿出语文书,懒懒散散的读了起来。不过一会,张老师“重装上阵”,老师一进来,谁还敢违反值日班长的“圣旨”?大家顿时声音响亮的读起课文来了(真是两面派哦……)。同桌花启帆正在读《天上偷来的火种》。读到“即使这样,宙斯还不解恨”时,你知道他接下去读的是什么东西吗?告诉你你笑掉大牙。“即使这样,寿司还不解恨。派了一只善良的鹫鹰,用柔软的嘴巴,每天去抚摸他的.肝脏。白天,他的肝脏被抚摸了,到了晚上他的肝脏又重新长出来。第二天,鹫鹰又继续抚摸他的肝脏……”(真的,早上亲耳听到的)我晕——|||!!笑死我了,值日班长看到了我在笑,被记了上去,还好,值日班长“手慈心软”,非“铁石心肠”也,给我们一次改正的机会……

  花启帆已经违反了“改变神话罪”有效判刑0年。希望张老师尽快帮我换位置,免得我每天被他烦!

同桌的作文 篇2

  今年九月份我升入了五年级,也换了一个新同桌。他就是我们班里的中队长胡宸溢。

  胡宸溢的个子比较高,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像是两颗圆润的玛瑙,上课时总是那么炯炯有神。一张能言善辩的嘴巴总能在回答问题时,给出很完美的答案。

  胡宸溢非常乐于助人,只要是同学有困难,无论是谁,他总是会尽他所能去帮助。有一次,坐在他前面的许绍涛同学,在做数学题的时候遇到了困难,愣是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这时候,胡宸溢走到了许绍涛旁边,拿着书本,指着题目,仔仔细细,耐心地给许绍涛讲解。胡宸溢告诉许绍涛:“许绍涛,这一题算的是三角形菜地可以种多少番茄?这道题需要先算出三角形的面积,你的第一步是写对的.。但你没有认真审题,题目中写了每棵番茄占地30平方分米,可是第一步算出来的面积单位是平方米。两个单位不同,做出来的答案肯定就不对了。而且平方单位之间的进率是100,所以450平方米=45000平方分米。”许绍涛听了胡宸溢这么详细的解答,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他感激地对胡宸溢说:“胡宸溢,谢谢你。”胡宸溢笑着说:“没事,我们是同学,不用客气。”

  胡宸溢还特别喜欢看书。下课的时候,总是可以看见他坐在座位上,津津有味地看着课外书。胡宸溢很喜欢看《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只要有时间,他就会拿起这本书看起来。他看书的时候,就好像是听不见我们说话一样,全神贯注,不受外界打扰。只要有同学过来和他聊这本书,他一说就停不下来了。胡宸溢每次都觉得去图书馆看书的时间过得太快了,每次都觉得意犹未尽。他可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

  这就是我的新同桌,一个令我羡慕的小书迷。

同桌的作文 篇3

  我有一个同桌,她已经跟我坐了两年多了,他早已是我的老同桌了。他的名字叫杨茗。

  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乌黑的头发搭在背上,显得洁白的背上有了一束瑕疵;大大的嘴巴和鼻子看起来有一种男生的风格。身子蛮高的,总喜欢歪着大嘴巴瞪人,即恐怖又好笑。简直与男生没什么两样,可是有时像个细心的`女孩。

  有一次上科学课,李老师叫我们做能力训练。她翻开能力训练,拿起笔,认真的写起来,一题一题仔细地看,谁都没有她认真。我看了她一下,字体还算工整,一笔一划的写着,左思右想,时不时还翻一翻书。

  我还觉得她是一个勤学好问的人。每节数学课傅老师叫我们写家庭作业,总会遇到一些难题,大家冥思苦想,我和杨茗也讨论了起来,在纸上列了许许多多的算式。几乎都有漏洞,不成立,好像没有解决方法了,我觉得应该去问一下傅老师,不是问答案,而是算是和理解方法,她点了点头,说:“那我去问一下傅老师吧!”

  回来后,果然“套”出了解决方法,一起完成了这道题。从这一方面我看出了她是一股勤学好问的女孩子。

  她的的动作也蛮多的,比如在桌子上用五根手指,像滴水一样发出“嗒嗒”的声音,爬到我身上但不是多数的。她很记仇,动她一下,就用大大的眼睛瞪着我,把大嘴巴斜得歪歪的。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多样化的同桌。

同桌的作文 篇4

  “同桌,你曾是我的‘遥不可及’,我却是你的措手不及。”

  这二十个字触动深心里。

  ——题记

  很抱歉,我就这样茫茫然的闯进你的世界。

  我认识你是幼儿园的时候,当时是从其他地方转过来的。六七岁的我,已经有了自己的思想,来到一个陌生的班级,遇见陌生的'人,纵使有些不适应。更何况还是一个小孩子。

  幼儿园的事情我不记得多少,但却一眼就看见了你。下课时,一群小孩子都围绕着你,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我不知道。我静静的待在自己不起眼的位置,睡起觉来。上课了,有些蒙圈。只见老师让我挨着你坐,你似那么好奇,就望着我,很热情的对我说了一串儿话。

  我不喜说话,觉得没什么可说的,只是对你点点头,或者简单的语气就过去了。你好似知道我在敷衍你,有些气馁,生气的就鼓起两边的小脸。我也没说什么,做自己的事情了。

  当时是大班下期,也就半年罢了。认识不多,就别谈熟知多少了。多嘴一说,就只记得班上有个长得好看的男孩子。

  上小学的时候,我庆幸,能再次遇见你。一个班级,甚好。

  那个时候,不知怎的,我变了个人样,当然还是那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美少女。只不过性格变了,热情开朗,过多余是因为看见熟人吧。大多都让读的都是挨着以前幼儿园的小学,然而我多次搬家,并没有去五中。

  不过,你好像并没有注意到我,然而我去过去打了个招呼。你似是惊讶,望了望我说了一句:“呆瓜找我打招呼了?哈哈哈。”我记得当时还自我重复了一遍,想起来也是好笑。

  可能是有缘吧,同桌你好。

  不知怎地,一对欢喜冤家,爱打爱闹,不提无话不说,只愿谅解对方。四年级的时候,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你喜爱画画,我却觉得它无聊极了。想起来吧,曾经记得好几次美术考试都是你帮我画的。唔,捂脸,好坏的我。一幅兔子吃胡萝卜,一幅圣诞老人,还有一幅粉粉的哆啦A梦。

  我喜欢看网络小说,你爱送我实体书。

  我喜欢数学,你却一直很爱语文。

  我喜欢唱歌,你说你想写歌词送给我。

  也好啊,同桌。

  不知是时光流逝太过,光阴似箭还是怎的,恍如还是昨天。夏天七月是别离季,对不起我失约了。说好去三中的,说我不够努力辜负了你,还是本身就是不好。你三中,我四中。简单的录取通知书,得到了却有些失落。

  再见,同桌。若有缘,定会相见。

同桌的作文 篇5

  我的同桌——周易,是这学期新转来的男同学。虽然我对他还不太了解(我们刚认识16天),但是我发现他有不少优点。

  他上课认真听讲。每当老师提问题的时候,他总是积极举手发言。他乐于助人。同学遇到困难,他会主动去帮助他们。有一次,上美术课,我忘记带美术用品了,我不好意思地问:你能不能借我一下你的美术用品?他很爽快地就同意了我地请求。

  我觉得:周易的有些优点,我要向他学习。比如:他上课时积极举手发言。我因为胆小而且怕说错,所以不敢举手发言,以后我会改进的.。

  我想:当我和周易相处时间长了,我会发现他更多优点。我们互相可以取长补短。

同桌的作文 篇6

  我的同桌是个高大的男生,不得不承认,他并不是个受欢迎的人。当初周老师宣布我和他同桌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向我投来同情的目光。我瞪大了眼睛,为此感到惊讶和郁闷,而周老师只是说:“委屈你了,尽管修理他!”

  两周前的周五,音乐课下课,仅仅是从音乐教室到教室这段短短的距离,他居然都能把自己的脚弄骨折了——这点我很佩服。后来听说,他似乎是因为觉得好玩去跨栏。高年级上体育课,在直行跑道上摆了一排栏杆,人家是要做好热身运动后才能跨栏的。他可好,只是路过,就随脚去跨栏。第一个跨过了,于是又去跨第二个,没有跨过,这时候脚踝好像就扭伤了,如果这时候适可而止,那么也不至于骨折,可他偏偏又去跨第三个……于是,骨折了。上周一整周都没有来上学,这周来的时候,脚上已经打上了石膏,在小组之间的走道上放了把椅子,他坐在座位上,把受伤的脚横斜出去放在那走道的椅子上,看起来颇有点蛮横不讲理的味道。

  对于他骨折这件事,我并不同情,因为我认为他是自作自受。但是在他不在的这一周里,我也的确有些不习惯。往常,发数学作业的时候,总是让他帮我发一叠,他也总是毫无怨言。我也一直对此心安理得,甚至连句谢谢都没有。而在这周里,习惯性的.想让他帮我发作业,却猛然发现他不在。想找别人帮忙,可大家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为什么要帮你发?”失落的同时,也突然想到:“他为什么要帮我发呢?”又想到之前自己的无礼,就感到有些内疚。不管他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至少他是个善良的乐于助人的人啊。

  即便他骨折了,可是似乎对他也没有太大的影响。性子依旧大大咧咧,上课也依旧常不听讲。不过他不听归不听,至少不会来吵我。所以我一般也不大去管他,就当身边没有这个人。有时候,他也会一边抄笔记一边喊:“老师你慢点!”但更多时候,他是不听课的。

  有一次,我发现他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就拍了他一下。他吓得立即坐起来,瞪大了眼睛环顾四周,最后定在我身上,才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还以为是老师!”他那滑稽的神情令我忍俊不禁。从此,每当我发现他在睡觉,我都会选择用敲桌子或拍他的方式来提醒他。看着他惊恐的样子,我总是和周围的人笑成一团——这样也许不太道德,可不得不承认,这实在是令人“百玩不厌”。

  有时候,他也会把一些闲书放在抽屉里,或者把课本竖起来挡在外面。这种情况下,只需要我的一个眼神,他就会乖乖地把书收起来——然后再趁我不注意再拿出来。同样,在英语小测的时候,他也会把英语书藏在抽屉里,我总是把书一把抽出来,放在我这儿保管。这就导致了他那本用他歪歪扭扭的字体写着的“英雄笔记本”上,大部分都是零分。

  已经是第二次和他同桌了。渐渐地,跟他成为同桌这件事,似乎已经不令我反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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