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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

时间:2023-02-11 17:35:58 新闻稿 我要投稿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越来越需要新闻稿,新闻稿顾名思义就是具有新闻价值的消息,最能体现出来的便是新闻稿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台、杂志、电视等方式进行传播。你知道新闻稿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

  为全面深化巩固辖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大气污染、安全事故和爆炸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月16日,武陵区南坪街道生环办联合街道安监站、城管中队、南坪派出所、市场监管南坪所等部门共同开展禁燃禁售专项检查行动。

  行动现场,检查人员深入辖区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行动,劝导商户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售卖烟花爆竹。重点对临时售卖、流动售卖烟花爆竹的售卖点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商户普及相关政策,并没收发现的`全部烟花爆竹。同时,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通过流动车小喇叭循环播放、小区业主群发布通知、每栋楼入口处及小区宣传栏张贴“禁燃”海报等多种形式,让更多居民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并动员辖区居民踊跃检举、揭发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南坪街道将持续开展禁燃禁售专项检查行动,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为辖区居民欢度春节保驾护航。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2

  春节将至,为巩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成果,河南尉氏县邢庄乡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大排查活动,从源头上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要求各村务必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人员到沿街商铺、企业进行排查,引导辖区村民树立安全环保意识,营造珍爱环境、文明过节的`生活氛围;各村通过大喇叭、微信群、宣传条幅、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倡导文明新风,营造禁燃禁放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强化督导检查,应急办联合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不间断对辖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进行严厉打击,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落到实处,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春节氛围。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3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进一步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文明、绿色、低碳过节,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减少环境污染,近日,涡阳县新兴镇妇联积极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组织巾帼志愿者们在主要街道、人流密集区发放宣传单页,向群众宣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同时进村入户,宣传环保知识,让大家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带来的危害,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坚决做到不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4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水坡镇组织4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34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利递交,40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 34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5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的环境整治行动,使镇居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连日来,刘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携手刘渡社区“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深入镇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保证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不留死角、取得良好的社会面效果,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志愿活动;线下在农贸菜市场、镇街道,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进小区入户方式宣传禁燃禁放和安全常识,倡导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线上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转发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推送,极大地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截至目前,发放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单300余张,宣传知悉人数达到3千多人。此次宣传活动,提高镇区内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质意义,引导群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让禁燃禁放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告别烟花爆竹,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一言一行为刘渡镇文明建设增添光彩。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6

  为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1月1日,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走进小区、商铺等为群众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从防火、安全、绿色、环保等多角度对群众进行宣传。并用真实案例为商户讲解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呼吁大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从自己做起,积极行动起来,共同维护安全、环保、宜居的太康城市环境。

  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战斗员李三振说:“太康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立足实际,不断提升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开展面向全县人民群众的.禁燃禁放宣传活动,提醒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营造平安祥和的浓厚节日氛围。”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7

  春节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近日,遂宁高新区群众工作中心组织80名网格员,在辖区内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网格员走进小区向群众宣讲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严重的空气、噪声污染,以及容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走进商超店铺,向店主普及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耐心解答群众各项咨询,倡导居民群众响应号召,不买卖、不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还在居民微信群转发《遂宁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方位、多渠道做好宣传工作。

  本次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做到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大家对网格员的工作给予肯定,纷纷表示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同守护平安社会。

  下一步,群众工作中心将持续发挥网格员力量,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者,为群众织牢安全防护网,让群众过一个平安、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8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深化辖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倡导文明新风。1月26日,甘州区北街街道公共安全办联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组织志愿者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倡导大家共同营造和谐安全低碳生活环境。

  活动中,志愿者向过往居民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资料,张贴《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的通告》,共发放宣传资料900余份,以此增加禁燃禁放知晓率,使辖区居民养成良好的安全防患意识。同时,利用微信群、LED电子显示屏和环卫车辆向居民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了解相关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禁燃”意识,倡导广大居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为辖区居民群众创造一个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在辖区内营造了人人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和谐安全小区的浓厚氛围,使辖区居民群众养成了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9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会形成大量的烟雾和污染物,既严重污染环境,又危害人体健康。随着春节日益临近,临湘市五里牌街道多管齐下开展了一系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为辖区人民营造了安全、干净、安静、文明的`环境。

  近日来,五里牌街道组织网格员结合防疫、消防等工作,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宣传禁放工作。共发放禁炮告知书4000多份,张贴禁炮公告750份,并发动有电子显示屏的单位、商家滚动播放禁炮标语。街道、村(社区)出动16台宣传车,巡回宣传巡查,一旦发现有放炮行为立即制止,共劝导制止2起丧家放炮行为。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守禁燃禁放工作规定,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为确保禁燃禁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街道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打非办、五里派出所共30人,分3个组开展清缴行动,共查处非法销售点3个,收缴烟花爆竹6箱。

  五里牌街道坚持城乡一体、全域发动、多维宣传,全面推进禁放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禁售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努力营造了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0

  新春佳节临近,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平安过节。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小陈乡组织安监、应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工作人员,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排查行动。

  行动中,工作人员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对重点商户和可能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进行了检查,并向商户宣传了今年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要求各商户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违规经营行为。集中排查进行的同时,组织宣传车辆沿街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下一步,小陈乡将继续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和督导检查力度,为全乡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节日环境。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1

  年关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十八里镇动员各个行政村人员力量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宣传排查工作,零距离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各村村干部组成排查小队每天不定时在村内代销点、小超市进行走访排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进货销售行为,同时广泛宣传禁售规定,提醒经营者和居民群众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上报镇政府,由派出所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各村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各自然村宣传栏、主干道及沿街门面张贴禁燃禁放通告和致居民的一封信,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禁燃禁放政策和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禁燃禁放,并积极利用网格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环保、安全意识,在全辖区范围内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禁放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成效。另外,各村夜间巡逻队在治安巡逻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排查和制止,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避免群众私自燃放,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稳定。

  下一步,十八里镇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自燃放、售卖烟花爆竹等行为,共同营造平安、绿色、和谐的社会环境,倡导群众共同营造和谐低碳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2

  新年伊始,花山公安民警辅警仍旧坚守岗位,深入花鸟市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摸排是否有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老板耐心宣讲《马鞍山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签订承诺书,对沿街商铺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检查,倡议大家一起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

  为确保辖区群众有一个安静祥和的新年,花山公安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向辖区群众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张贴海报、让辖区商超老板签订责任书,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劝阻。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3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太康县各乡镇组织党员和网格员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1月1日,记者在太康县毛庄镇看到,网格员们正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

  据了解,截至目前,毛庄镇共向沿街商户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2万余份,悬挂横幅380余条,张贴标语2700余张,集中出动宣传车辆30辆,入村宣传20余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余份。

  “烟花爆竹作为燃烧爆炸物品,点燃之后通过化学反应瞬间释放出大量有害气体,烟尘颗粒、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浮于空中,随着空气流通不断侵害人体,为了减少危害,希望毛庄镇辖区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毛庄镇副主任科员常启峰说。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4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通过入户宣传、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以及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广泛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请严格遵守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春节至元宵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月12日,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民警林永吉带队前往丹州社区,走进沿街商铺开展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

  活动中,月川派出所社区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粘贴禁放公告等形式向群众全面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提醒居民遵守相关禁燃规定,争做文明公民。同时对群众、商铺人员进行反电诈宣传,指导帮助群众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荔枝沟派出所社区警务队走街串巷、进村入户,现场讲解、答疑释惑,在醒目位置、店铺门口等处张贴通告,鼓励群众动员亲朋好友从自身做起,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主动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亚龙湾派出所组织民警辅警深入小区、社区,通过讲解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大东海派出所采用集中宣传和上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人流量大的商场以及各大酒店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倡导居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不燃放烟花爆竹,通过点对点开展宣传教育,确保人人知晓。

  同时,民警对辖区商户和超市是否有烟花爆竹储存和销售情况进行排查,向沿街门店经营者进行宣传,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

  期间,吉阳分局共出动警力123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150份,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625余张,向群众普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知识2460人次,签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419份,有效增强了辖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新闻稿15

  烟花爆竹燃放是春节期间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为巩固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果,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改善空气质量为重点,以满足环境管理为导向,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工作“耳目”和“哨兵”作用,加强禁燃禁放的监控工作。

  据介绍,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粉尘,特别是春节期间,受小风、逆温、静稳等不利气象多发影响,大气环境容量偏低,城市建成区范围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有害气体和粉尘会急剧积累,难以扩散,极易加重雾霾污染,刺激人体呼吸道,损害市民身体健康。为此,市生态环境局全天候盯控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空气质量数据。

  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调派单颗粒质谱监测车,实时开展颗粒物污染组分监测,结合激光雷达扫描,对红谷滩区建工学校、东湖区林业公司等站点开展污染溯源。“当发现数据指标出现污染高值问题时,我们会第一时间通过‘南昌智慧环保’平台,将问题线索交办至县区、乡镇等属地有关部门快速处置,全力保障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清新的.春节。”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工作人员袁超表示。

  记者还了解到,自20xx年南昌市实行《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来,我市春节期间未出现因本地烟花爆竹燃放引起的污染天气,空气质量主要指标持续改善,较禁燃禁放前PM2.5浓度改善65.7%,PM10浓度改善65.1%,有力回应了老百姓对优良环境质量的迫切期待。同时,禁燃禁放也有效减少了噪声污染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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