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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细则公布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细则公布的具体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继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3月24日财政部公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四份细则文件。5月1日起,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允许将新增不动产纳入抵抗范围,预计今年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增值税被广泛认为是中性税种,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并可促进制造业转型。2012年1月起至今试点已覆盖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等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等7个现代服务业,累计实行减税6412亿元,对相关行业内的技术、服务企业等表现出促进效果。此次举措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供给侧改革的一部分,并兼顾稳增长。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对于涉及的四个行业将带来不同程度的利好,尤其是包括教育、养老、医疗服务等在内的生活服务业拥有较多免税优惠,减税效果较明显。对于建筑业、房地产业来说,尽管短期税负可能增加,企业购置不动产的成本降低也将推动企业转变生产方式,长期来看将促进企业加强内控和转型升级。而对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则可以抑制楼市投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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