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运输合同

时间:2022-04-24 23:15:29 运输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运输合同集锦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运输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运输合同集锦15篇

关于运输合同1

  ______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____年____月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

  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起运地: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编号:__________

  货名

  到达港(地)

  换装港(地)

  收货人

  托运量

  核定量

  备注

  第一

  第二

  重量

  体积

  重量

  体积

  特约事项

  提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_托运人(签章)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gf-91-0404(续)

  水路货物运单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订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

  关规定办理。

  货物于______月___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__运单号码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

  (承运人章)

  收货人

  (章)

  托运人

  全称

  收货人

  全称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等级

  费率

  金额

  应收费用

  重量

  吨

  体积(长,宽高)m

  重量(吨)

  体积m3

  项目

  费率

  金额

  运费

  装船费

  合计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公章) 月 日

  总计

  特约事项

  核算员

  承运日期

  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核员

关于运输合同2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运输合同3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_________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运输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货物运输合同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委托合同

  ·货运代理协议书 ·棉花运输合同 ·班轮运输合同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

  (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

  (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

  (6)因罢工、停工、工潮、*动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

  (7)因任何恐怖的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关于运输合同5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运输方式

  甲方调_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按照乙方的'要求由_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装船时间

  乙方于_______ 年 _____月____日将货物集中于出发港,由甲方负责装船(也可以由乙方装船,甲方指导)。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__日内装完货物。

  第三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船之______日起日运至到达港。逾期运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四条卸船时间

  船舶到达后,乙方负责卸船。乙方应在______时内卸完货物。因乙方责任迟延卸货的,每迟______支付______违约金。

  第五条运输质量

  甲方应当保证货物运输的安全。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灭失的,由甲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运输费用

  双方约定,乙方按每吨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______元。港口装卸费用按规定办理。

  第七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____元。在卸货后,双方据实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同意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处理。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承运人:____________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运输合同6

  甲方:鄂尔多斯市顺兴亿达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内蒙古满世煤炭集团四道柳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一、合同期限:

  二、货物名称:煤炭

  三、货物数量:

  四、起止地点:

  五、运输价格:56元/吨,以后随行就市

  六、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卸货方实收计量为准(按矿发数量的千分之三为途中损耗数量,超过的按150元/吨扣减运费),甲方凭收货方过磅单结算,随到随结,不得拖延,运输发票甲方根据运输量给乙方提供,税费由乙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须对承运的.煤炭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耗。

  2、运输途中发生的任何意外与乙方没有关系,由此造成损失的协商解决,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车辆必须服从乙方煤场人员指挥,不得私自插队、无理取闹等。

  4、乙方因资金紧张等造成运费结算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组织车辆及时运输,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双方在运行当中发生的具体事宜,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关于运输合同7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启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的合同。运输合同分为客运和、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运输合同一般均为格式条款合同。

  (一)客运合同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1、旅客的主要义务包括:支付票款,持有效客票乘运;按客票记载的时间乘运;按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遵守安全规则等。

  2、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运输和安全的重要事由和注意事项;按约定的时间和班次将旅客运达目的地;不擅自变更运输路线、运输工具;保障旅客在运输途中的安全等。

  (二)货运合同

  1、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及货物的有关资料;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等。

  2、托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可以变更、解除运输合同,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要求承运人赔偿因承运人的原因致使货物灭失、短少所受的.损失等。

  3、承运人的主要义务包括:按合同约定调配适当的运输工具和设备,接收承运的货物,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从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收货人之前,安全运输和妥善保管货物,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等。

  4、承运人的主要权利包括:收取运费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对因托运申报不实或遗漏造成的损失,请求赔偿;对托运人未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或安全包装的,拒绝承运;对逾期提货的,收取逾期的保管费;对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的货物,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不宜提存货物的,可以拍卖或变卖货物,提存价款等。

  (三)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两个以上拥有不同运送方式的企业为一方衔接地将货物或旅客运送到约定的地点,托运人或旅客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关于运输合同8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 根据国...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

  │ 货物编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 承运方:______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周记

关于运输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包装形式、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如下:

  货物名称:

  发货地点:

  到货地点:

  收 货 人:

  运费单价: 元/方。

  运输期限:按甲方通知时间。

关于运输合同10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协议如下:

  第一条:挂靠车辆简介

  乙方拥有 产牌型,发动机号:

  车架号: ,汽车牌照号 ,汽车

  第二条:挂靠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在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五年)。挂靠期间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支付挂靠费,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报停车辆全部手续和场站协议及电子车牌。

  第三条:车辆保险

  乙方挂靠车辆必须按甲方要求和标准以甲方名义由甲方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年提前半个月投保,如自行投保者本公司将停办所有手续。

  第四条:车辆所有权

  挂靠车辆归乙方所有。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本月挂靠费,集装箱车的准运证及其他营运手续终身归甲方所有,不允许车辆办理过户,如私自办理车辆过户本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车辆的经营管理

  1、车辆由乙方自主经营,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问题,概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挂靠等原因致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营运中发生交通事故、商务事故,必须及时报警通知有关方面,并在24小时内告知甲方,甲方可以协助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处理不当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保证挂靠车辆的性能良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须在车辆的年检、审验之日前15天通知乙方,并统一组织安排参加。若临时审验。甲方应及时告知。年检、审验的相关费用均有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延误年审或其他审验,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5、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私自将车辆转租、转让、赠与、抵押、拆卸、改型等,如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乙方所雇用的驾驶员,必须严格审查,并到甲方进行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登记。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各种款项的,将承担应交款项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预期1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车辆依法拍卖或变卖。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连带责任损失、执法部门罚款、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交通费等),乙方须于损失确定后(以甲方通知日为准)10日内支付,预期将承担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预期1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车辆依法拍卖或变卖。

  3、如出现本合同中“将车辆依法拍卖或变卖”的情形时,甲方将优先从拍卖或变卖车款中扣除乙方未支付的各种款项,剩余车款归乙方,如有不足由乙方另行给付。

  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须重新签订挂靠合同。

  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菏泽市巨野县人民法院裁决,本公司电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年月日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关于运输合同11

  托运方: 承运方: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运输合同样本。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 ‰ 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 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內有效。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合同范本《运输合同样本》。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推荐阅读:运输合同 公路运输合同样本

  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

关于运输合同12

  甲方:宿州市蕲隆运输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应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汽车挂靠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挂靠车辆

  本合同的挂靠车辆车号为: ,车型为: ,吨位:。 乙方对挂靠车辆拥有所有权及管理权,乙方将车辆挂靠在甲方经营运输。

  第二条 挂靠期限

  乙方车辆挂靠经营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缴纳挂靠管理费用元,每季度共计元,挂靠管理费每季度交纳一次,可先行后交。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等相关费用,足额交付给甲方,以便甲方按时予以办理相应手续。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其他

  1. 乙方在甲方的运营活动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付款

  方式为月结,时间为每月8号。(现金或电汇)

  2. 乙方在甲方的运营活动中的路线由甲方决定,运费按低于

  市场价计算。

  3. 短途运输和零星运输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车辆挂靠期内,乙方车辆以甲方公司的名义进行运营。

  2、车辆挂靠期内,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的各种债权债务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3、挂靠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的保险,应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

  4、车辆挂靠期内,乙方车辆运营账款从甲方账户出入,甲方不得拖延支付,最迟不得拖延10天。

  5.车辆挂靠期内,必须服从公司统一调度和指挥,不服从的甲方有权取消车辆挂靠资格并终止合同。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挂靠期间,车辆管理权属于甲方,产权和收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使用。

  2、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检、季检、二维、技评。

  3、挂靠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的保险,应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

  4、挂靠车辆发生车辆损失或交通事故,乙方除应及时报案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报案后,征得乙方同意,协助乙方

  处理事故,涉及保险索赔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双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甲方负责将收到的.保险索赔金转付给乙方。

  5. 乙方车辆在甲方无运输任务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其他运输活动,如甲方需用乙方在接到通知的2个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对于本合同以及补充合同条款的违反,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5个月的挂靠管理费;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甲方5个月挂靠费。

  3、甲方无故延迟支付乙方运营款项的,应赔偿乙方该笔款项日均千分之五的迟滞金。

  第七条 补充条款

  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争议解决方式

  1、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如在协议履行期间,因情势变更需修改协议条款的,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因协议某方单方丧失履行本协议义务的能力,或其行为已构成实质违约的,另一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但应至少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乙方所在地法院。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时起生效。

  甲方:

  (盖章)

  年 月

  日乙方:年 月 日 (盖章)

关于运输合同13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基本情况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包装状况

  数量

  重量

  体积

  体积

  货物价值

  备注

  二、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物送达提货方式:送货上门 □ 收货人自提 □

  五、运输费用

  送达地

  每立方价

  每公斤价

  送达时限

  送达地

  六、运输杂费: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货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送货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叉车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装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八、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十二、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收货人签收前承担安全责任。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污染由乙方按货物出厂价向甲方赔偿。

  十三、乙方承运的`货物,外包完好无损,乙方不承担包装内货物的任何损失。收货人签收将货物提走后,乙方对甲方货物安全责任中止。

  十四、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灭失、毁损,乙方不承担违约的责任,按成本价赔偿甲方损失。

  十五、甲方每次发货应实提供下列资料,如因不相符、不真实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货物名称、数量、立方数或重量数、收货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

  十六、其他约定: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

关于运输合同14

  (一)公路货运合同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1.公路货运合同的概念 公路货运合同是指货物托运人与公路运输承运人,就用汽车运输方式将托运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支付相应报酬,所达成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公路货运合同的适用条件 (1)我国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公路货运合同。 (2)个人或联户与法人签订的公路货运合同。 (3)签订公路货运合同的承运人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运的营业执照。 (4)军事运输,公路与水路、铁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二)公路货运合同的主要条款 公路货运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1)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标准 托运人必须如实填写,货物名称不得谎报。需要说明货物规格、性质的,要在品名之后用括号加以注明。在公路货运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运输货物的实际数量,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度量衡制度确定标的物的计量单位。货物数量的计量办法,凡国家或有关主管部门有规定的,必须按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由供需双方商定。对某些产品,必要时应在合同中写明交货数量和合理磅差、超欠幅度、在途自然减量等。货物重量应以公斤为单位证明。 在公路货运合同中,当事人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运输种类、运输距离、气候以及货车装载等条件,选择包装种类,如“木箱”、“麻袋”等。有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部标准(专业标准)规定;无统一标准的,按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暂行标准加以规定。 (2)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在公路货运合同中,托运人应完整准确地填写货物发运地和货物运送地的名称,其所属的省、市、自治区名也应清晰明确,收发货人的名称,是指发货单位、或收货单位的完整名称。收货人或发货人的地址,即收货人或发货人所在省、市自治区城镇街道和门牌号码。发货人在发送货物时,应详细填写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及地址。 (3)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需要运输的货物,要根据其性质、运输距离、气候条件等选择适合的包装、以及符合标准的车辆,以保证运输质量,减少运输途中的损失。为了运输安全,对于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是指活动物、需要浇水运输的鲜活植物、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以及其他有特殊规定的货物。 (4)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由发货人组织装车的货物,应按有关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装载,并在约定的时间装载完毕。发货人组织装货时,应认真检查货车的开体、车门、车窗盖、阀等是否完整良好、有无机修通知或通行限制,车内是否清洁,是否有毒物污染,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装货任务。收货人组织卸货时,应清查货物在途中的损失量,并按有关技术规定卸货,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安全卸货。发货人对货物装车时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收货人对在货物卸车时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5)货物的交接手续 为保证收货人及时领取所运货物,发货人应将领取货物的凭证及有关单据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按运到日期,到货物运达地点领取货物。收货人领取到货物后,应通知发货人。 (6)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 (7)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 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应在合同商定的时间内,以文书、表式或电报等方式,向承运人提送履行合同的年、季、月度的运输计划,注明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度,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8)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通常公路货运合同的运杂费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9)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提起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对方当事人则应在协商规定的一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作默认。由要求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提出答复期的,应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和考虑的时间。 (10)违约责任 (11)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三)公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1.承运人的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3)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4)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2.托运人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时间准备好货物,在货物起运期内及时发货、收货,所装货物符合合同签订内容,装卸地点、货场具备承运人正常通车条件。 (2)负责装卸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机具,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搞好装卸。 (3)装运散装货物,应提供计量设备,按规定标准装载。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国家未规定包装标准的货物,应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

  (4)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承运人提供货物说明书。需要特殊加固车箱时,应负担所需费用(四)公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1.托运人的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2)由于托运人发生下列过错造成事故,致使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质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赔偿责任:①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藏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②错报笨重货物重量。③货物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 (3)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货物短损、变质,收货人拒收,或货物运抵到达地找不到收货人,以及由托运人负责装卸的货物,超过合同规定装卸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托运人负责赔偿。 2.承运人的违约责任 (1)由于承运人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 (2)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人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托运人的过错;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人责任的;其他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造成的损失。 (3)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由承运人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 (4)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到50%的罚款。

  (五)公路货运合同中货物的交接验收 在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按合同规定办好货物交接手续,做到责任分明。 托运人应凭约定的装货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承运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人发货单上签字; 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人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运人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如发现有差错,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运费凭证上批注清楚。

  (六)公路货运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公路货运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概念 公路货运合同的变更,是指经合同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和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对公路货运合同内容进行更改的法律行为。 公路货运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使特定的公路货运合同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 2.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运输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2)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运输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前,须报下达计划的主管部门核准。 (3)因自然灾害造成运输线路断阻或执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响按时履行运输合同时,承运人应及时通知托运人提出处理意见。 (4)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提出或答复。

  (七)公路货运合同的违约金及索赔时效 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 货物的灭失、短少按灭失、短少货物的价值赔偿;货物的.变质、污染、损坏按受损货物所减低价值或修理费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交通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第三者物质损失,按损坏或损失部分的价值赔偿。造成车辆空驶损失或延误损失,按空驶损失费或延滞费赔偿。 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运抵到达地点的次日起算,不超过一百八十日。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内处理。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运费来充抵。

  (八)公路货运合同签订中当事人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运输合同的形式的合法性和条款的完备性 按《合同法》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公路货运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各类合同的一个普遍性要求。要注意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合同条款的完备有助于当事人双方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合同的顺利履行,也便于当事人对合同问题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和解决。更重要的是,《合同法》规定,合同应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具备合同所规定的主要条款的合同无效。 2.按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规定,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公路货运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很多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由于当事人对自己的义务不明、或当事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明确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定义务对当事人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是当事人应履行的最低限度的义务,当事人还可协商确定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3.明确违约责任,提出合法合理的诉讼要求 虽经当事人谨慎注意,合同纠纷仍不可避免时,当事人应以法为据,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4.注意有关免责事项及诉讼时效的特别规定。

  (九)公路货运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 承、托双方在履行公路货运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运输合同1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暂定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100元/天,由甲方支付。

  2、本次运输货物吨金额总计为()

  第三条:其它

  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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