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15篇[推荐]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运输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运输合同15篇[推荐]](/pic/00/bacfcdac4_2.jpg)
运输合同1
托运人:
承运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双方订立水泥运输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标的物名称、数量、运价:
2、承运人的义务:
2.1、根据托运人物流调度部门的安排,及时、准确、快捷、安全、保质、保量地将托运人的水泥从托运人指定配送地点运送到指定的客户收货地点,并配合客户验收后按时将客户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的相关验收单据交到托运人相关管理部门。
2.2、承运人应按照托运人对水泥配送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物流运作方案和操作规程。
2.3、承运人使用的物流信息系统应向托运人开放,以利于双方的信息交流。
2.4、承运人应该严格遵守托运人的运输要求,并保证24小时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
2.5、承运人应及时向托运人传递在运输过程中了解到的有关市场信息。
2.6、承运人应配合托运人做好相关客户的服务工作:如对客户所需的水泥检验报告的及时送达、在客户端打印入库单据等工作。
2.7、运输车辆的交通及安全事故责任:承运人应对其运输车辆的交通和安全对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如:运输车辆发生交通及安全事故承运人应负责赔偿给托运人和任何第三人所造成的应该由承运人承担的所有损失。
2.8、运输发票的开票时间必须按托运人的要求或与水泥发票的 开票时间同步。
3、承运人的权利:
有权要求托运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代收并支付运输款义务。
4、托运人的义务:
4.1、按本合同约定向承运人履行代收并支付水泥运输计划。
4.2、托运人有责任为承运人的运输业务提供相关服务。
4.3、定期向承运人提供水泥运输计划和具体执行的水泥运输计划。
4.4、保证承运人装货时,货物无短缺,损坏和变质,如遇上述情况,承运人有权拒绝装货。
5、托运人的权利:
5.1、有权按双方共同确定的工作标准(包括运输量、时间限制、单证、票据传递、信息交换、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对承运人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承运人提出新的运输要求。
5.2、为保证合同的严肃性,严禁违法、违纪行为,如承运人有任何的行贿行为,经查实,托运人可单方终止合同,托运人相关工作人员有行为的,按托运人公司内部规定处理。
5.3、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运输对象、运货量及运输时间进行修改。
5.4、若承运人违反本合同第2.1或第2.5条款的规定,且情节严重者,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运人赔偿相关损失。
5.5、托运人有权对承运人所购买的.针对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的保险进行追踪检查,并有权要求承运人针对参与运输的车辆、人员和货物进行购买足够的保险险种和保险金额。
6、运输费用价格及运输车辆的确定:
6.1、运输费用价格标准:在本合同期内,根据托运人要求运输水泥的不同卸货地点所确定水泥运输费为准,如路政、运政等运输管理部门管理政策有所变动或油价大幅变动则双方可共同协商根据市场情况降低或提高运费。
7、运输费的结算与支付:
7.1、运输费属于我公司向用货单位代收后支付给承运单位的款项。
7.2、结算时间:每月结算壹次,具体结算时间为次月的10号结算上一个月的运费,若遇到周末或节假日往后顺延,除此外总共不能超过五个正常工作日。结算时承运人需提供经托运人授权代表签字认可或托运人指定客户签字认可的运输单据给托运人。
7.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托运人对承运人每月履行本合同的情况进行考核后,如承运人无违约行为,每月支付一次,结清上一个月的运费,支付时承运人按需要向托运人提供运输费结算清单,若双方商定需提供运输发票的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运输发票(如运输清单,发票已经提前交付给托运人时,凭托运人的有关清单、发票收据)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以托运人选择的方式为准)。
8、商业秘密:
托运人和承运人双方互有保密业务,未经过一方同意,任何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相互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一切商业秘密(商业秘密范畴:托运人方指销售信息、政策、客户信息、运输费用、生产状况等,承运人方指运输信息和相关资料等)。
9、违约责任:
9.1、除不可抗力外,若承运人不按托运人下达的运输日计划给水泥客户运送货物的,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向托运人支付每车每日1000至20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托运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托运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2、承运人违反约定应支付违约金的,由托运人直接在抵押运费中扣除,抵押运费不足的由承运人另行支付。
9.3、因承运人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托运人造成损失的,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10、履约保证:
为保证本合同有效履行,承运人每月至少有十天以上的运输费用抵押在托运人处。待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且双方无其它争议,托运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运费付给承运人,托运人不承担支付任何利息的义务。
11、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20_年01月05日起至20_年01月05日止。
1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托运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两份,托运人一份,承运人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托、承运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2
甲_______方(工程总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乙_______方_______(工程接包方):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运输规定,现就从新疆托克逊铁矿给新疆和静县钢铁厂运输炼钢用的铁矿石特达成如下协议,以之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内容及价格
1、拉运的货物为铁矿石。
2、运距及运输单价:由托克逊铁矿运至和静钢铁厂,单程230公里左右。运费每吨_______元(税后价)。
二、运输的票据结算和管理
1、乙方运输的铁矿石在和静钢铁厂过磅后开出的票据由乙方负责收齐,保证所有票据返还不丢失,丢失或不到指定地点结算者每张票据罚款1500元。
2、甲方每天负责全额给乙方结算当天运费,付款方式为现金。
3、甲方不得和乙方其他任何人员结算当日货款,即与乙方每天结算货款时必须要有乙方或乙方委托人(委托人持乙方盖有印签的委托书)亲自到场方可结算,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无条件的给予赔偿,赔偿标准为每张票据_______元。
4、乙方运输的车辆每台车每月须向甲方缴纳1000元的交警、路政管理费。
5、乙方的车辆因出车造成的损失或倒卖矿石料按每吨180元赔偿。
6、乙方在本合同内履行的运输费可根据和静钢铁厂规定或厂内其他车辆运输标准随行就市进行浮动,不得随时无理取闹。
7、乙方车辆(按车牌号码计)一经进场后,在这个项目中就长期属于乙方管理,甲方不得与乙方所属的任何人及车辆发生运输关系,否则,甲方无条件的双倍赔偿乙方的损失。
三、甲方的职责与权力
1、甲方对乙方的运输有指导、监督、检查的权力。
2、甲方无特殊情况可确保乙方昼夜拉运。上级检查或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除外。
3、矿石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因超载所遇到的交警、路政等有关问题,甲方负责在当日内协调处理完毕,处理中乙方车辆不支付任何费用。如处理时间超出一天,甲方应按当次车辆的运输数量赔偿其损失。
4、对于不听统一指挥、调配、装卸的车辆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车辆,甲方有权解除运输协议。
5、乙方车辆进场后,甲方及时妥善的安排好乙方车辆进入运输状态,如乙方车辆进场后不能进行运输,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所有的.损失。
6、合同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运输(天灾人祸除外),如因人为原因造成乙方停运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的损失。
四、乙方的职责与权力
1、乙方所组织的车辆必须各种证照齐全,车辆、人员完成各种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因自己的车辆原因和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造成停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和乙方相关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或场内出现违法行为或人为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其它
1、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再议,再议后的内容可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3、此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满后可再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3
承运人:签订时间:托运人: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地点、人、到达时间、行驶路线。
二、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三、包装要求: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没有约定包装方式的应当按照通常的方式包装,没有通常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包装费用由负担。
四、运输费用XX元;由托运人/人支付。
五、支付期限、方式、地点;货物到达并数量无误、无毁损XX日内支付。
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人收到货物或者提取货物时,在约定的XX工作日内/当即对货物的数量、毁损情况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当即通知托运人。
八、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赔偿额: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由承运人向托运人/人赔偿XX元。
十一、托运人/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它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十二、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
2、未按约定路线运输
十三、其他约定:传真件具有与合同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式:1协商解决。2、向X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运人名称:托运人名称: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理人: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运输合同4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约地 :杭州下城区
全 年 运 输 合 同
甲方(委托方):XX有限公司
地址: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具体约定:
一、运输货物名细: 以单程运输合同为准。
二、货物承运时间及地点:以单程运输合同为准。
三、运输方式为汽运(具体以单程运输合同为准)。乙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必须证照齐全,符合国家标准。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货物名称、产地、材质、规格、件数、吨数、车、船号等资料,便于乙方收货。
2、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托运货物交付给乙方,以便乙方完成运输事宜。
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4、甲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及时验收货物。如有异议,应在货到目的地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提出。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按甲方清单验收货物,如有不符或有损,及时通知甲方,待收到甲方确认后方可接收。否则,
视乙方所收货物无误。乙方按件数点收(根据甲方要求过磅与否),重量以随货提供的磅单为依据(或以甲方另行要求为准),负责原来、原转、原交,货到目的地后也按相应的标准交接货物。
2、 在货物装车前,如遇货物(尤其是线材、带钢、螺纹等)打包松散、吊牌脱落等包装问题,乙方
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指令处理货物,否则视为乙方收货无误。
3、乙方保证取得甲方盖章确认的单票运输合同后方可执行运输任务。若乙方在未取得甲方盖章确认前擅自执行运输任务,甲方将拒不支付运输费用,且乙方需全额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乙方按商定的时间和地点调派适载条件的车辆及时装运,对承运货物的运输、装卸、保管及交接工作,应谨慎
处理,按章作业,保证货运质量。单程运输前需通过与甲方签订单程运输合同的形式确认,包含车号、配载明细、装运日期、预计到达日期、卸货点 、包干费等要素。为保证甲方货物在汽车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承运车辆在前往甲方指定地提货时应配备足够安全防范装置,应避免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确保甲方货物安全送达指定收货单位。
4、每批货物送达指定收货单位后,乙方核算人员应登记公路发运台帐,并将发运单、收货单位的签收回单及汽车运输发票等有关单据及时交付给甲方相关业务人员,便于甲方核对、核算,如收货人拒收应及时通知甲方,等待甲方指示,不得自行其是。
5、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托运货物及时、安全地运至目的地。不同规格和材质的货物应尽量分票、分开装载,并与装运地及收货单位交接清楚;重量以装运地运单作为交接依据。
6、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接收货物,并按甲方指令卸货。若甲方在单票运输合同中明确委托乙方待甲方书面提供放货指令后予以卸货的,乙方应引起重视并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放货指令,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卸货,否则甲方将拒不支付运输费用,且乙方须承担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放货指令指定传真: 。乙方接受指定传真:。乙方收到甲方指定传真机的放货指令后,需致电甲方确认方可放货。
7、在装车、积载、运输、保管、卸车等环节,乙方应谨慎作业,保证货物与装运前的状况相符,否则由此导致货物包装、质量或数量等产生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
8、在运输过程中产生货损、货差(包括货物丢失、被盗),乙方应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9、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乙方应妥善保管托运货物,不得擅自调拨、挪用、抵押或做其他处理。乙方按原转原交交付货物。
10、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或按甲方指示将货物运至其它目的地。如因此造成运费损溢或乙方损失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1、乙方不得在运输车辆上配载任何可能影响甲方货物质量的其他货物。
12、乙方保证装运车辆全部投保货物险,赔付范围单车50万以上。乙方需将保单复印件递交甲方留档。
13、乙方唯一凭甲方物流部相关物流人员指令操作,其他指令一概无效,否则,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4、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50万元,保证金将于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双
方确认无误后如数退还。
15、乙方承运期间,乙方作业人员及作业工具的安全性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
1、甲方按货物的实际装运量向乙方支付运输包干费,实际费用以甲乙双方单程运输合同的约定为准。
2、乙方需凭装运单、收货人签收单等原始单据作为与甲方结算凭据,与运费发票一起递交甲方。甲方凭单付款,缺一不可。
3、乙方开票前应先传真对账单给甲方,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运费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在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及装运单、收货人签收单等相关结算单据后,甲方应在无异议条件下2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运费。
4、如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由第三方支付运费的,乙方应在收到运费后,直接向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开具发票。
六、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承运期限(单程运输合同有承运期限的以单程合同约定为准;单程合同无承运期限的参照全年运输合同承运期限)超期的,除港口压港、不可抗力外,应按1元/吨/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 乙方承运期间所造成的货差磅差超0.3%部份由乙方承担,货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 乙方承运期间所造成的'线材散包超5%部份由乙方承担,按照30元/吨赔偿甲方。
4、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承担的应付给甲方的任何违约金、扣款、损害赔偿金等,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但无需乙方同意即可直接在乙方运费、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同时乙方必须在扣除保证金之日起一周内,补足保证金扣款部分。乙方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和相关第三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如货物错运至非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乙方应负责及时、无偿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收货单位。如因错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而导致车辆延期未能及时配载或抵达,产生的额外费用及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7、除由于货物自然属性、甲方原因造成货物减损外,对于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就本合项下的单程运输合同,甲方盖物流业务专用章予以确认。
八、争端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法院通过诉讼解
决。
九、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予以修改;若协商不成,按原合同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 月31日,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效期自动续延一年。延长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双方需继续合作,则应另行签订全年运输合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乙方出资人以企业全部财产为本合同及后续一系列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等)以及每笔单次运输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与责任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乙方出资人确认:
乙方法人以个人合法财产为本合同及后续一系列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等)以及每笔单次运输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责任与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乙方出资人确认:(签字) 身份证号:
本人系保证人之配偶,已知悉上述承诺及保证事项,并同意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上述承诺及保
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乙方出资人配偶:(签字) 身份证号:
运输合同5
托运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承运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需要,现委托乙方负责运输钢材,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货物范围:
本合同所承载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等均以甲方每次出具的计划单为准。
二、货物承运及运抵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内,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有效运单为准,乙方向甲方履行承运义务,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出具的运单作为当次运费结算之用。
2、货物起运后未到目的地之前,甲方如需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托运内容或取消托运的要求。
3、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必须甲方的要求内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确认,逾期交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并交付指定的收货人,对承运期间发生的货物遗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乙方确保甲方货物不与其他危险货物或性质相抵触的货物同车运输,若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指定承运地点后应遵守国家和地
四、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1、货物交付时乙方与收货人应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完后双方在货运单上签字确认,结算时,由乙方将该确认单交与甲方处作为结算凭证。
2、货物交接时,接收方如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均可当场提出查检或复磅,检查和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运输单价按至工程所在地______元/吨计算,报价单总价包含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
2、运输费用按次结算,货物到达目的地并验收入库后结算,结算前,乙方必须开具出足额的运输费增值税发票和提供有效单证(货物运输单、回单等),甲方确认并核对无误后按以上条款及时支付。
3、运费结算方式以转账汇款方式或现金支付。
六、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若因甲方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乙方获悉同意的除外)等发生事故,甲方应赔偿相应的责任。
七、乙方责任:
1、若出现本合同第三条之情形,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若货物逾期到达,则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当次运费的'2%承担逾期
3、如乙方将货物错运到甲方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及时纠正并与甲方指定的专人联系,逾期给甲方造成损失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遗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经举证后不成担全部违约责任,但应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通知甲方并统计所受损失,协商解决。
九、保密措施:
乙方应严守获悉承运甲方的物资材料,不得将相关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其他:
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力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6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和运力配置许可的情况下,对乙方在承运。
二、乙方向甲方出具的《委托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应当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具《委托书》;《委托书》必须以书面或者数据电文的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提交。
三、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运力配置状况、运费价目表和营运实况动态,并为乙方应用甲方的网站及电子订舱系统提供方便。甲方承运的船名、航次以及运到期限,以装船日公布的船期表为准。甲方针对乙方的托运要求,根据网络运输综合效益和实际营运调度的需要,可适时采取必要的绕航或中转措施。
四、乙方确保自己是拥有所托运货物所有权的.货主,或者以具有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经营权的资格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凡乙方该身份或经营资格受到限制及发生变化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故意隐瞒事实造成甲方损失或引起其他法律后果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按《委托书》中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运费及其他费用;乙方持续委托甲方承运的业务,自甲方接受委托之日起,结算时限为每月15日;乙方不能在前列时限内清偿运费的,甲方可以对乙方后续托运的货物行使留置权。
六、甲方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与有关港口、保险公司等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乙方在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业务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与港口等单位约定的操作规程或作业要求。甲乙双方都有义务维护对方的声誉,不得实施任何有损对方信誉的行为。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具体业务往来中,必须遵守有关规程或行业惯例;凡涉及本合同未尽事项,依照国家颁布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和《港口货物作业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此前订立的所有合同、协议全部终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通过协商处理不能解决时,概由上海海事法院诉讼管辖。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运输合同7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电话:
电话: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 托运的主要货物为:(见出货清单)
装车:乙方确保产品装车符合有关规定,确保途中安全,货物不收损失,如有损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货物属性:车架及其它零部件。
第二条:操作流程
(1) 甲方发出运输指令
(2)乙方回复认可书装货
(3)发往目的地交货
(4)收货单位(授权人)验签
(5)将回单交回甲方
(6)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交付一定的运输保证金,如未交运输保证经,一旦发生甲方货物受到安全损失,乙方按实际货物价值的200%赔偿。(乙方自行提供货物防护物资,如:枕木、防止产品磕碰伤等防护材料。
3.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3.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3.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赔偿。
3.5、由于不可抗力(如水毁、地震等造成公路中断)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6、由于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车辆损坏严重的并另配车辆转运货物,确保货物及时到达,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7、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费用的结算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用油票50%或现金50%付给乙方运输费,只对乙方公司结算。)
4.2、发出的货物运输费,经乙方同意,下次合作再待定。
第五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有效资格文件、证件和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六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 方:
乙 方:
(盖章)
(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8
本章共四节,三十四条。
在综合各专门运输法的规定和借鉴国际公约、各国运输合同立法中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本章的运输合同。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一般规定。主要规定了运输合同的一般规则;第二节客运合同,主要规定了客运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三节货运合同,主要规定了货运合同的主要内容;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主要规定了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内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运输合同含义的规定。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本条可以看作是对运输合同的定义,这个定义参考了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海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铁路法第十一条规定,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意大利民法典第1678条规定,运送契约是指获得对价的承运人负有将人或者货物从一地运至另一地的义务协议。
运输合同的定义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承运人和旅客、托运人。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当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运费或者票款权利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受运送权利并支付运费的旅客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视具体合同关系而定。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可以是一人或者为数人,如在相继运输中承运人可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有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区段承运人。承运人多为法人或者组织,但也可以是个人。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具有双重身份,其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有时就是收货人,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另有收货人,此时,收货人不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外国和国际公约一般都规定,货物送达目的地后,承运人有通知收货人的义务,经收货人请求交付后,取得托运人因运输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在存在收货人的情况下,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是为了收货人的利益,承运人应当依照运输合同向收货人交付,但收货人的权利产生于请求交付之时,而非运输合同订立时,收货人是运输合同的第三人,也是运输合同中重要的关系人。
3.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由此可见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承运人运送行为,不是货物和旅客。
4.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是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权利是收票款或者运费;而旅客、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与其对应,权利是要求承运人将其运输到约定地点,义务是向承运人
支付票款或者运费。这里的票款是指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向承运人支付的报酬;这里的运费是指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的报酬。
在本章的立法过程中,对于是否规定运输合同一章曾有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对于各种方式的运输合同,都已有专门法作了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已对铁路运输合同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运输合同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对海上运输合同作了规定,因此再在本法规定运输合同就没有多大意义,同时还会带来适用上的麻烦,即在本法对运输合同也作了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到底是适用本法对运输合同的规定,还是适用各专门法中的规定因此在本法中最好不要对运输合同作出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对运输合同作出规定。本法采纳了第二种观点,这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运输合同除了铁路运输合同、海上运输合同和航空运输合同外,还存在公路运输、内河运输等运输方式,对于这些运输合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法律规范,而合同法的规定是要对所有运输方面的合同都要有所规范。在本法中对运输合同作出规定,就可以对公路等其他运输方式运输的合同作出规范。
2.随着运输业的极大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运输方式,这当中最典型的就是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运输方式,这种运输合同有许多不同于其他运输合同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范围太窄,只局限于其中要有一种运输方式是海运工具的运输合同。本章在借鉴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基础上对多式联运合同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这就可以补充我国以前规定的不足。
3.对于本章的规定与各专门法的关系问题,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只要各专门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有与本章的规定不一致的,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只有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本章的规定。
4.我国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对于运输合同的规定详略不一,有的还有不一致的规定。合同法总则以及本章的规定对三大运输法起着补充的作用。
第二百八十九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释义】本条是对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运输的规定。
什么是公共运输公共运输包括班轮、班机和班车运输,还包括其他以对外公布的固定路线、固定时间、固定价格进行商业性运输的运输行为。公共运输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在运输中,对公共运输的承运人要比一般承运人的要求高些。在国外对公共运输行为一般都有专门的行政性文件进行规范,这些行政性文件对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利益都作了较为有利的保护。
2.公共运输的承运人的运输行为除了具有商业性的一面外,还由于其是面向社会大众(包括广大旅客和托运人)的运输,具有公益性的一面,例如从事铁路旅客运输的承运人就是属于公用事业单位。
3.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一般都对自己的`运输制定了固定的路线、固定的时间、固定的价格,这是公共运输最为显著的特征,从合同法的意义上讲,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与旅客或者托运人之
间的合同的内容确定化了。这种合同的基本内容不是由具体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的,而是由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单方制定的,当然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对外公布的固定的价格不是随便制定的,而是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收入状况而制定的,并且还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同意。
4.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与旅客或者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的形式一般都是格式化的。公共运输合同的格式化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一般都具有垄断性质,以及运输事务的频繁发生。这就决定了具体合同双方协商在事实上的不可能。但是只有公平合理的,并且依照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产生的格式化合同才更符合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利益。为了防止公共运输合同内容的不平等,保护和促进运输经济的发展,公共运输合同一般都要经过国家运输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所以一般来说对于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我国的国务院或者行政主管部门都制定了行政法规或者行政规章等加以规范,例如我国的政府部门制定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都对公共运输行为作了一定的规范。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的、合理的运输要求。但在运输工具已满载的情况下,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可以拒绝旅客的乘坐要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正常运输的情况下,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也可以拒绝旅客或者托运人要求按时到达目的地的要求。本条强调的是不得拒绝旅客或者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对这里的“通常合理”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在不同情况下,其内涵是不同的,例如在海上旅客运输中,旅客坐的是头等舱,旅客要求提供空调服务就是“通常合理”,而对散舱的旅客来说,要求提供空调就不是“通常合理”的;其次,判断是否为“通常合理”,不是依单个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判断,而是依一般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判断;最后,这里的“通常合理”意味着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对旅客或者托运人实行差别待遇,例如同为乘坐普通舱位的旅客,承运人就不能对其中的一些旅客提供免费餐,而对另一些旅客不提供。第二百九十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释义】本条是对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安全运输的规定。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安全运输是承运人的一项主要义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或者托运人就运输事宜所作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中一般对运输时间、到达地点和运输的安全作了约定,承运人应当按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运输,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条要求承运人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安全运输的规定包含了三层意思:
1.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间内或者合理的期间内进行运输。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或者合理的期间内,承运人应当将旅客或者托运人托运的货物运到目的地。如果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旅客或者货物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的,承运人就要承担运输迟延的违约责任。
2.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保证旅客或者货物的安全,运输行为是一项带有危险性的活动,特别是航空运输更是高风险的行业,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因此强调运输活动的安全性是运输行业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运输合同立法的基本原则。安全运输就是承运人要确保被运输的旅客和货物以及所使用的运输设备完好无损。有关法律都有专门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
3.承运人应当将旅客、货物运到约定的地点。正如前面所述,运输合同实质上是旅客或者货物从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的位移,旅客或者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希望承运人把旅客
或者货物运到约定地点。如果承运人不按合同约定的地点运输,将旅客或者货物错运到另一个地点,如运输合同中约定承运人应当将旅客或者货物运到上海,承运人却将旅客或者货物运到了南京,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九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释义】本条是对承运人按照约定或者通常运输路线进行运输的规定。
运输合同是从起运地点到目的地的位移,所以承运人运输时都要按照一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在运输中,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路线进行运输,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承运人应当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不得无故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之所以要规定承运人要按照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主要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1.承运人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可以规避一些危险。我们知道通常的运输路线一般都是经过多次运输行为的检验,并被证明是很安全的,如果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就有可能给运输活动带来危险,对于旅客或者货物带来危害。例如在民用航空运输中,航空运输路线一般都是经过精心测航的,选择的路线一般都是比较安全的(例如少风暴的发生、少强气流的出现等恶劣天气出现),在国际民用航空运输中,通常的运输一般还要经过航线所经国家的特别准许,如果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运输,就有可能对旅客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2.一般来说,承运人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还有可能造成运输迟延,而运输迟延可能对旅客或者托运人精神上、物质上造成损害。
在有的情况下,承运人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运输,进行合理的绕行也是准许的,一般不按违约处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运输合同中列明的一些具体的事由出现而发生的绕行。例如合同中明确约定,在出现风暴的情况下,航空承运人可以绕行。
(2)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承运人也可以绕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
3.在运输中遇到危险,为了运输工具、旅客或者货物的安全,承运人也可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可以进行绕行。即使这种危险是运输前承运人没有做到谨慎处理使运输工具处于适运的状态所致,承运人运输必须绕行,这种绕行也是合理的。
4.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运人不能按照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的,承运人也可以合理绕行。
第二百九十二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释义】本条是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规定。
支付票款或者运费是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主要的义务。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支付票款的义务一般是在购买旅客运输票证时履行,旅客没有支付票款一般是不能取得运输票证的。如由收货人支付运费应当在运输单证上载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托运人应
当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费。托运人与承运人可以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但是,此项约定应当在运输单证中载明。
如果在运输单证中没有载明应由收货人支付运费,收货人一般可以拒绝支付运费。按运费的支付时间可以分为“运费预付”和“运费到付”两种。“运费预付”是指承运人在签发单据之前就已经收到运费。这种支付方式是受承运人欢迎的,因为他们无需承担运费的风险,但不可抗力灭失的除外,“运费到付”就是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承运人才能收到运费。这种支付方式对于承运人来讲,承担的风险比较大,但是这种支付方式在运输中时常出现,例如海上的国际货物运输中,在FOB价格条件下,买方才是真正的托运人,所以就有可能采用运费到付的方式,但此时,应当在运输单证中注明,运费由收货人支付。
本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有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义务,同时也规定,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合理路线运输而增加票款或者运费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费。在日常的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常常出现这样一些情况,承运人不按照运输合同中约定的运输路线或者合理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向旅客要求增加票款,向货物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要求增加运费。承运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的路线或者合理的路线进行运输,是其自己的过错,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没有任何过错,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费。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释义】本条是对旅客运输合同的成立时间所作的规定。
旅客运输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其订立和成立与其他民事合同的订立和成立有相同的地方,但是旅客运输合同的订立和成立时间上也有其特殊的地方。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合同行为主体方面来看,在旅客运输合同中,运输部门一般具有独占的地位,制作并发布标准合同,其相对人是社会中不特定的大众,任何人都可以按这些企业发布的标准合同确立合同关系。但是旅客运输领域中还有一个特殊情况的存在,即旅客运输供求关系所造成的运力与运量的矛盾总是存在的。在运力大于运量的情况下,承运人不应拒绝也不会拒绝旅客。如果在运力小于运量的情况下,承运人就可能满足不了所有旅客的要求。在实践中,如铁路客运中,往往在售票窗口告示某车次的可售票的数量;班轮客运中承运人在营业地或者报纸上公告航次和舱位数量,承运人在此运量的范围内才受拘束。
2.从运输合同的内容来看,承运人所制作公布的客票、价目表和班次时刻表等间接或者直接地构成合同内容,但是否构成合同的内容,是以合同是否成立为界限,在旅客购票以前,即合同成立以前,这些内容的性质仅在于说明承运人的运输能力、运输安排、价格等实际情况,对承运人法定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行为能力的公示,此时上述内容还不构成具体运输合同的内容,只有在旅客向承运人交付票款,取得客票后,合同才成立,上述内容也才成为运输合同的内容。
3.旅客运输合同一般在旅客取得客票时,合同成立。在旅客运输合同中,一般合同一成立,旅客就已履行了其主要的义务,即支付票款的义务。
运输合同9
委托方: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第一条:运输费用
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二、第二条:甲方责任
1、运输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三、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
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
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四、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元/天,由甲方支付。
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账户名:物流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支行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五、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六、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七、第七条:其它
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10
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地点及期限:
1、交货地址:
2、供货起止时间:
二、供货单价: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格沙石。
四、代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须在每日内按甲方需要的 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供需量 万立方米。
五、沙石料款的支付及结算:
合同签定日起付70%,余款于 全部付清。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 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运输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条款,为明确设备运输租赁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根据工程的需要,乙方出租给甲方施工机械混凝土搅拌车台,经甲乙双方有好协商,就运输租赁机械设备的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用设备类型租金
二、使用地点:
三、运输租赁期限:从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因天气变化,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四、设备的运输租赁形式及租金结算方式
1、乙方以包月形式将设备租给甲方,运输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日租金=月租金/日历台日数。
2、设备在运输租赁期间正常产生的燃油费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车辆的机油及其他油料费。
3、租金的结算方式:月初由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15-20日将上月租赁费全额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逾期15天甲方仍不能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停运。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配备的司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持有效B2以上驾驶证件及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做到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自觉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2、设备在运输租赁期间,乙方司机要服从甲方的`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利要求跟换司机;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和自身安全负责,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乙方负责设备的修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设备维修和日常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完好率每月不低于90%,每车少一天可按30天平均数在月租中扣除,确保甲方施工正常进行;甲方提供设备租赁期间的燃油供应,设备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动用机械或离开施工场所,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停放场地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证件齐全有效,(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年检等),技术性能好,运转正常,外观整洁,以满足施工需要。在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修好,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的施工方的需求。
4、乙方应加强油料管理,车辆出站台,因管理不善,造成油料泄露、丢失、减少等情况,发现一次将从乙方租赁费中扣除2万元。
5、司机工资及各种保险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住宿及在本单位食堂的伙食。
6、乙方在给甲方施工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的车辆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8、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驾驶员有权拒绝或停运,乙方由于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应由乙方承担。
9、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方的混凝土质量要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混凝土数量或质量差异,责任由乙方承担。
10、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一方违约,按月租金20%赔偿。
七、其他
1、有关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有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市仲裁机构解决。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运输合同12
签订合同单位:______(以下简称甲乙方)
签订条款如下:
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价格及交货日期等如下表规定:
交货办法:
(1)交货地点:_________
(2)运输:由甲代办,但一切运杂费用等由乙负责,甲交运日期即为交货日期。
付款办法:货物交货后,供方随同提单向乙托收或将单据寄交乙方,乙方根据供方单据电汇供方。
验收办法:乙应派员到甲仓库验收,如不能派员验收,甲方即按合同规定产品规格数量代为检验。
附则:
(1)合同如有修改须经双方同意,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2)在执行合同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乙方须在____天前通知撤销加工合同,否则按违约处以______罚金赔偿对方损失。
(3)本合同须经双方签章并鉴证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货物运达站________
(6)收货人_________
(7)合同纠纷的处理__________
甲及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及代表人:(签字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运输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_________________
二、货物名称:煤。
三、货物数量_________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有限责任公司。?到达地点.?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_____及装卸费,都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加油。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甲方开具的过磅单,每月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运输过磅票乙方每?天给甲方交接一次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结账。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不得换煤,短少,加水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煤的_____,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
3、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都由乙方负责。
4、货物到达过磅时,乙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甲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乙方_____必须服从甲方煤库人员指挥,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甲方对乙方_____进行相应处罚;同时甲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乙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商解决。(如有不可抗力,乙方不听甲方合同即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14
甲方:
乙方:
经乙方请求并取得甲方同意,乙方自愿将其自有的车牌号为xx 、出厂核定载重量为xx吨的自卸车挂靠于甲方。为明确的双方权益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挂靠时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到期之前如乙方要求继续挂靠,双方可订立续挂合同,如本合同到期乙方无续挂要求本合同自动失效。挂靠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挂靠,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二、挂靠车辆产权属于乙方,营运收益归乙方所有,乙方承担挂靠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挂靠期间乙方应保证车辆运营所必须的各种证、照齐全,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保险及时缴清。
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挂靠车辆归甲方统一调度、统一使用,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管理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一车挂靠多家,否则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四、本合同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目前市场的供求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的粉煤灰运输业务。为规范运输管理,既保证甲方粉煤灰运输业务的正常运行,也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公正、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产品名称:散装粉煤灰。
数量:按粉煤灰销售合同约定量。
第二条、运输费用:
运距及价格表单位:______元
第三条、运输要求:
1、乙方应提供可以确保运输水泥完好的车辆,运输车辆在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赶到货物所在地,并保证及时输全部开票、装车等手续;
2、乙方提货时保证严格遵守供方粉煤灰之规定,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粉煤灰,要由收货现场指定管理员出具正式《验收单》,并及时将其中一联返回至甲方营业大厅,作为日后核对及下次提货依据。无加盖购货单位印鉴、现场指定管理员签字或白头条等非正式验收手续一律不准卸车。乙方有权对此向甲方追究责任。
3、在乙方运输紧张、车辆保养、维修等运输能力下降之际,甲方不得擅自聘请其他承运人,为保证运量,由乙方负责替换车辆。
第四条、计算方法及合理损耗:
1、交货验收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及指定地点,由专人验收并签具收货回单。
2、按甲方地磅称重数量实收,正常情况下允许3/1000的磅差。
3、由于粉煤灰比重轻,在装满整车的'情况下重量会较其他货物更轻,此乃干货自身的物理属性,由此产生的磅差非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因此部分磅差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五条、结算方式:
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按此表中所列的运输路线、收货地点及运输价格为乙方结算运输费用。
第六条、解决纠纷的方式:
若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为与粉煤灰运输有关事宜保密。
第八条、本协方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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