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启事

影视剧本征集启事

时间:2024-04-07 14:48:47 征集启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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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本征集启事

  影视剧本是用文字表述和描写未来影片的一种文学样式,它为影视导演提供作为工作蓝图的文字材料,导演根据它用画面和音响的摄录和剪辑构成完整的影片。所以影视剧本被称为前电影电视,是影视创作的基础。

影视剧本征集启事

  影视剧本征集启事 1

  江苏教育出版社凤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立足南京,面向全国,积极宣传和推介江苏。为推动我省原创影视剧本的创作,发现和培养优秀影视编剧人才,繁荣和发展我省戏剧、影视事业和产业,由凤凰影视传媒、江苏教育出版社凤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主办,省作家协会、省教育出版社共同协办,江苏教育出版社影视中心等承办的首届优秀原创戏剧、影视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现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原创戏剧、影视剧本,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主题

  剧本要求以江苏自然风光、人文历史为背景,反映近年来社会生活发展,体现优秀历史文化及鲜活百姓生活,特别关注当代题材,鼓励艺术创新,体现原创精神,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可操作性。

  二、征集作品要求

  展现江苏自然风光、人文历史为背景,反映近年来社会生活发展,体现优秀历史文化及鲜活百姓生活,特别关注当代题材,鼓励艺术创新,体现原创精神,兼具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可操作性的剧本;

  青春、校园题材等适合商业运作的剧本;

  完整的影视剧本或微电影剧本;

  适合改编成影视剧本的中、短篇小说;

  原创故事梗概、创意影视脚本;

  完整的戏剧(小戏小品、话剧、戏曲等)、歌舞剧、木偶剧等。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拟评出5部“优秀剧本”和20部“创意剧本”,分别给予20,000元(税前),5,000元(税前)奖励,并颁发证书;入围提名作品20名,给予1000元奖励,颁发证书,局部被公司采用的,可以获得1000元奖励,另加南京凤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编剧合同。

  四、活动时间

  启动时间:20xx年6月30日。

  投稿截止时间:20xx年7月30日。

  评选时间:20xx年7月30日—20xx年8月15日,期间组织专家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遴选、初评、终评。

  五、作品版权

  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剧本,作者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原著版权所有人授权改编为影视剧本的'证明材料。

  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所有来稿一旦选用,作者享有对影视编剧的署名权,并与南京市凤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署相关版权转让协议。稿费另协商。南京市凤凰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独家享有剧本的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纸质图书出版权。

  六、活动组委会

  地址:南京市湖南路1号凤凰广场A座19楼江苏教育出版社影视中心

  邮编:

  联系人:

  七、投稿要求

  参赛者需在剧本上真实留下相关信息,如作者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

  稿件电子版发至活动组委会电子信箱,不接受纸质来稿,电子邮件标题栏须注明作品和作者名字。

  收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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