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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时间:2024-07-20 19:20:00 偲颖 征文 我要投稿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精选18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征文吧,征文一般都具有精彩的开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你写征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文明与法”法制征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精选18篇)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1

  现在是初冬时节。我思衬着,随意地翻动着卷页儿,心绪蓦地被门窗挤入的寒风,吹得乱了,载着种莫名的愁畅,推窗出去,一半,是灰漆漆的山壁,一半,是迷蒙蒙的青天。在此时节,这遍地褪去了欢愉的色彩,呈着片寂凉的灰与黛色,生之颜色黯淡了。被那凛冽的风,掠去颜色的地,好像在用沙哑的喉泣诉着,可不吗,它是在诉着生命、泣着年华,脆弱、短暂、一阵风,掠去了……留下深深地痛惜……

  给生命一份从容的平安。青少年的我们,是明日初升的太阳,为了这抹炫烂的阳光,憧憬着,期望着,在明天,每天光照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我们要学会保护自己,莫让无知中、碰断娇嫩的蓓蕾,过分的天真遮罩初照的晨光。记忆中,曾闪过这样一片断,咆哮的风尖浪头,无情地拍着五颜六色的泳圈,时浮时没,我的心绪飘走了,站在潮滩上,赤着脚,了几分钟,甚至只是几秒钟以前!那些个鲜活的.生命在明净的,贴近温柔的海面嬉戏,温柔的潮流转而化做一头凶猛的海狮,怒吼的瞬间,可怜的、无知的、活跃的、年青的生命被吞没了,海面平静如初,海,又变得像位慈爱的母亲,轻拂着衣袖,拍着海岸,仰望着空旷的天,我,是否能从海鸟寻觅的鸣声,探求到那串已决别,银铃儿般的笑语欢歌,我曾一次又一次地寻觅着,竟愈发伤感了,我再也找寻不到了。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感叹过,世上,总有着惊人的雷同:不记得曾经何时读过它了,只是一直埋藏于心,不愿提起,在此说了,便又要伤感些时日了。记得,是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而且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很可爱很天真的小男孩,作文获了奖,他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想主身染重疾的父亲和他一同分享成功的喜悦,还想着,将来当一名作家、为父亲治病……可是,一辆驶来的卡车夺走了他的一切,冰冷的橡胶碾碎了他的梦,夺走了他的生命,如骤起的狂风,彻底拔掉了一个不幸的家庭希望的根基,这是一个对于家庭来说,是场摧挎信息的暴风雨,我不敢想象,可以说是根本无法想象,一位年迈的银丝缕缕,病得不堪的父亲失去儿子的痛楚,老泪纵横的双眼,卧塌垂扎的痛啕……文章的结尾,我不忍再读下去,我已感觉早有滚烫的液体从眼颊流落到那字里行音,我所能做的,只是在内心深处,为那不幸的家庭,默默祈祷,愿他们能熬过生命中最伤痛的日子。无意间看过一组调查数据,把统计,小小学生平均每天因意外死亡人数为40人,相当于一个班级,我看到了,每天都会有一个班级,从我们的身边消失,我茫然地看着这样那样一间空虚的教室,抬头,红色的粉笔字印入眼帘深深地熔入心里,关爱生命。

  青少年,多么美好的字眼,宛如春日的微风,夏日的绿荫,是含苞欲放的花蕾,是展翅待飞的雄鹰,是清晨黎明的曙光是初春萌芽的草,不要让花朵儿未开放就纷纷凋谢,不要让青笋还未长为茁壮的秀竹就半途夭折,不要在雏鹰未展翅博击长空,就折翅而去,翱翔的理想……不要因为自己的无知酿成这样一幕幕令人衷痛,发人深省的现实。抬头看着满天繁星,陷入深深的遐思。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2

  法律像一片绿叶,保护着含苞待放的我们开放;法律像一把锉刀,把我们不良的念头削掉;法律像一名老师,将误入歧途的我们引入正轨;法律像我们的父母,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我们的成长!

  我国社会主义法虽然从本质上来讲说是工人阶级,领导全体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人民自己手中的工具和武器。而且在制定过程中,立法者也尽量注意到使法律通俗易懂。但是任何公民要做到执法懂法,也还是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努力学习。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入,每一个人都要知法,懂法。

  在法制社会的今天,我们只有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才能在危险面前拿出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安全,才能预防自己的财产与生命受到威胁。

  法律意识也称法律观,它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情感、意识、观点和思想等的'总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一种崭新的无产阶级的法律意识。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除了应该具有忠于祖国和人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正革,努力为作四化做贡献的政治意识外,还应该逐渐培养自己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外,还应该逐渐培养自己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外,还应该逐渐培养自己的社会主义的法律意识,这也是非常重要的。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提高了,公民的利益安全也得到了保护了。

  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保护,是我们国家的公民义不容辞的任务。

  法律你我他,保护亿万家!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3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知法是社会普遍要求的法律常识,只有知法才能守法。

  当青少年受到敲诈勒索时,往往因对方的凶狠而束手就擒。他没有想到,可以用法,他完全可以拿起解手可及的法律武器(最具权威的“武器”),来反击对方。

  由此可见,知法是保障人身安全的重要条件。但我们也要适当的用法、守法。

  不知不觉,三家网吧在同一条街开放,进出的人络绎不绝,网吧门口停放的车辆几乎全是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三家网吧经常通宵达旦,红灯绿彩在夜幕中闪烁。

  玻璃门上的打印纸上,黑色的大字格外引人注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可一群群有说有笑的花季少年,对此置若罔闻,不慌不忙、大摇大摆地推开玻璃门,走了进去。

  门上醒目的大字并未能让他们反悔,继续执迷不悟。洁白的手在推开玻璃门的刹那,就已经染上了污点。生命的禁果被一次次品尝,最终他们会因此而付出前所未有、惨痛的代价。

  显而易见,他们并没有守法。

  这种事情已不再是新闻,成长的.阴影在他们身上留下岁月的白斑。而我们呢?

  我们是否应坚决把网络的诱惑拒之门外?多读好书,学习法律知识?还是沿着他们“先驱者”的足迹继续滑下去?答案也是显而易见。

  守法是为了让我们更好地长大,为我们步入复杂的社会攻下坚实的基础。

  我们应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拒绝任何不良因素的影响。“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要明辨是非,主动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以免误入歧途。

  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关爱明天,知法守法!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4

  说起法制,大家常常会从身边看到一些事情,比如:有人闯红灯、有人翻栏杆、有人连绿灯亮了、车子走了他还在过他的马路等等,看我一说就是几个,可见人们太不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的秩序了。所以人们也都要遵守规则,如果有人不遵守法律的话,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法律是人民的“公正人”人们一但发现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就会及时控告,法律将会还人公道。所以,人们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章制度。

  我还曾经从报纸里看过很多车祸,绝大部分都是因为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原因,起码有80%就说前段时间发生在龙岗一个中巴司机撞倒交警叔叔刘鑫的事儿,这就是因为那个中巴司机违反交通规则,没有法律意识,为了逃避警察的检查而造成的严重事故。他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假如这个中巴司机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造成这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违反了法律法规就是要受到惩罚的。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人们的工作、生活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5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伟大社会的主人的接班人和生力军,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成长为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有素质的一代,心使加强普法教育。

  社会生活中、学校中、总是有那么一两个违背校规班纪的`学生,而且性质还比较恶劣!我们这个年龄,应该是花哨的、无忧无虑的,但为什么又有几个非要遭受处罚呢?

  让我说,应该就是有些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太贫脊,才足以导致了这么多最最不该发生的事。

  所以,要想避免出现这些“校园乱动”就必须从抓起青少年的自身起,你们知道吗?通过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在我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是在普法教育的形势上,缺乏深入性。二是在普法教育的形势上,主要以学校为主,家庭和社会的积极性不高。

  由此可见,我们不便要从学校抓起,还要从家庭和社会等多方面的落实。加大普法的频率,使之成为一项好的、有效的措施。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还要加大对社会不良人员的打出力度,避免对青少年造成一良的影响。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作为一名青少年,我们一定要从小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切身体会,做到自学遵法、普法先行!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6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四川汶川地区发生大地震,请你伸出你的援助之手,红十字会建设银行6227……

  一天,我爸爸突然间接到了这条短消息,告诉了我和妈妈,我感到极为吃惊,试问四川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还有社会里的不良分子,利用灾情欺骗广大人民群众的博爱,从而获得非法利益。这仅仅是可耻吗?试问一下这些不良分子,看到废墟一片的汶川,还有那些在生命线上几经挣扎的人们,你们良心何在。如果在那废墟下的尸体和奄奄一息的'人是你的朋友,及你最爱的人,你做何感想?

  地震是自然灾难,我们无法抵挡。唯有用一种精神去抗衡,那就是博爱。伸出援助之手把那些在死亡边缘的人们从死神手里拯救出,还他们的生命,让他们有新的生活﹑新开始。发挥人道主义精神,尽一己之力去帮助他们,而不是利用广大群众的同情心而获益。我不会说你们的行为可耻,因为我觉得可耻这个字形容似乎太渺茫了。因为这是天地不容的,清醒吧,无知的人。

  在悲伤的同时我要告诉你们,四川人民是强大的,因为爱。中国人民是强大的,因为爱。世界人民是强大的,因为爱。因为我们的博爱精神,到处都是温暖。

  大家一起祈祷,祝福,汶川明天会更好。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7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是高中生,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法治社会的高中生,我们应该重视法律,并将法律时时刻刻牢记在心。我们要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负着现代化国家的神圣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说:“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展开。”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8

  我们生活的世界是繁华而忙碌的,世界因为有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更加精彩。同时,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也是唯一的,要使自己的生命得到保障,就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这就是我阅读《关爱成长,法制护航》这本书最深的体会。

  酒后驾驶最有害,司机如果喝得醉醺醺的,在马路上别说小心开车,恐怕连东南西北也分不清,不仅撞坏车子还要蹲监狱,最要命的是危害了马路上无辜的行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还有,争分夺秒闯红灯或者过马路时,不左右观察车辆情况,就横冲直撞也是十分危险,就图快那么几秒钟,看起来似乎节省了点时间,往往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真正是得不偿失啊。

  据报道,全世界每年有数百万人死于交通事故,而中国就接近20万人。每年全中国有1万多名15岁以下的青少年因为交通事故失去生命。看着这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多么令人痛心啊!生命不能重来,一个个血淋淋的教训告诫我们,珍爱生命,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虽然自己只是一名小学生,但每天自己也会参与到社会的公共交通中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就要从自己做起,从今天做起。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9

  每个国家都有法制,法制可以让我们在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不再发生争执,大家生活得快快乐乐,幸福美好!可是每当灾难的到来,经常是因为人们不遵守法制,所以让灾难有所来临。我相信上帝对每个人都有是公平的,只要人人都遵纪守法,这个世界将会变得多么美好啊!

  我们从小就开始学习法制了,比如说老师教我们过马路要“红灯停,绿灯行”,妈妈教我不能偷东西,偷东西会被警察抓走的噢……

  走进小学的殿堂,我还听老师对我们讲关于学校的校规、校风一些学校的`制度,小时候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遵纪守法,我真是一窍不通,后来我才明白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以后我走进社会,只要法制永远在我心中,我的未来将会更加美好!更加快乐!更加成功!

  我要好好学习,遵纪守法,长大后,我要以法制第一,来报效伟大的祖国!为祖国更进一层楼!

  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法制在我们心中,人们就会团结友爱,和谐友好,人们的灾难越来越少,生活过得幸福安康。

  这将是多么和平、多么友好、多么美丽的世界,地球妈妈将更美丽!让我们一起遵纪守法吧!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10

  法律要记在心中,不可违法。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可在校外逗留,不可玩网络游戏,不可偷东西。

  每一个小学生都是祖国的花朵,让他们在快乐的生活下成长,长大后做个有用的人,做个对祖国有的人。

  小学生不可进入网吧,那是未成年去的.地方,一但迷上了网络游戏,再也戒不掉了,而且还会把人引入歧途,让你自生自灭,千万别迷上了。

  小学生也不偷东西,偷东西是件不道德的事,即使是小学生也要被拘留,偷东西从小就要改掉,不然长大了,即使藏到天涯海角警也会找到你,所以从小不要偷东西。

  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能逗留,要是被坏人拐走了必须要学会保护自己,身上带你个手机,以防万一要是坏人把你拐走了就可以趁坏人不发现给家长打个电话报警这样既能把坏人绳之以法,还能自己有经验,两全其美。

  要是发现身后跟着个可疑人物的话,就快点走,走到人热闹的地方,吧可疑人物甩掉,或用手机打电话给大人或直接报警。要是陌生人给你东西吃,你可千万别吃,有可能那是有毒的,也千万别跟他走,要是走了的话,他就会把你卖掉或让你干坏事做小偷

  我们做事要谨慎,要是马虎就麻烦了,小学生法律记心中,有些事要从小做起养成良好习惯。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11

  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知识,今天中午12点,我们五年级3个班在多媒体教室里听讲了“小学生法制安全讲座”,由东栅派出所的张敏张警官为我们主讲。

  首先,张警官告诉我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伤害、投毒、贩卖毒。罪行同样要负刑事责任。”张警官还根据我们身边的`一些案例来告诉我们必须引以为戒。有一件案例让我难以忘怀,讲得是有一次,两个男孩和他们的爸爸去田里,然后,两个男孩感觉田里不好玩就回家了。但是,就是因为他们回家才惹出了大祸。他们居然模仿起了《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灰太狼烤羊的情节。几个小朋友前几次把火点起来时,这位弟弟都把火踩灭了,但是等再一次把火点起来的时候来了一阵风,火越来越大,因为这哥哥和弟弟已经被绑了起来,所以大火烧到了身上,等着爸爸回来的时候,这哥俩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经过这一件案例,我知道不要轻易模仿电视中的情节。张警官还为我们介绍了遵纪守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自我防范和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通过今天的讲座,我们明白了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怎样预防犯罪。我们一定要做一个懂法知法的小学生。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12

  此次法制报告的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做优秀学生,做合格公民。

  结束之后我回过头来想想朱老师的精彩演讲,感到受益匪浅.不禁感慨:我们青少年正是犯罪的高发季节,如果我们稍稍不注意就会误入歧途,身不由已.只有懂得了法律我们才知道怎样不触犯法律,做一个可爱的地球人。

  老师向同学们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教育同学们明辨是非,提醒同学们在违法犯罪面前要进行自我防范:服从学校老师的管理;交友慎重;凡事考虑后果,克服一时冲动,不过分争强好胜;自尊、自立、自强,珍惜学习机会;珍爱生命,做到学法懂法,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我深知在学校的小范围之内连最起码的纪律遵守都做不到,何谈社会上的遵法,哪怕是犯一个小错误,都足以在一瞬间否认你!作文

  我相信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自己的所作所为将会不久的未来见证你所得到和拥有的,所有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代价必定是你犯错时所必须付出的。

  后悔这两个字写起来容易,但却是人生最难捱的痛苦的。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警言应该时刻在我们的'脑中闪现!

  历史的长卷是由自己谱写的`,不要让其沾上不光彩的污点,人生只有在光明的道路上才会绽放光彩!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13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学习法律知识既能保护自己,又能养成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今天在收听学校红领巾广播的节目时,我再一次认识到做一名小学生不但要遵守知法守法,还要学会保护自己。

  记得有一次,我从《今日说法》节目中看到,在某个小村庄里,有两个七八岁小女孩在路边玩耍,正好被一个喝醉的老头看到了。那个老头用糖果把她们哄骗到他家,然后就伤害她们,因怕小孩出去乱说,最后老头残忍地把两个小姑娘杀害了……尽管最后老头接受法律的制裁,被判死刑。但是两个可爱的小女孩再也回不来了原本刚刚开放的'两朵小花,就这样凋谢了!两个家庭也不知何时从悲痛中走出来!看了这件事,我心里既害怕又震惊,心想:我们一定要从小学习并掌握保护自己的方法,并且告诉身边的同学,一起来学法知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和朋友。

  这段时间,我们学校开展了“宣传法制,珍爱生命”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参加这次活动,我了解了许多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学会保护自己,就一定要做到: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有陌生人搭讪,一定随机应变,尽早离开;不能随便接受陌生人任何东西。学会保护自己,学好法制知识,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14

  法律要记在心中,不可违法。小学生也要遵守法律: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可在校外逗留,不可玩网络游戏,不可偷东西。

  每一个小学生都是祖国的花朵,让他们在快乐的生活下成长,长大后做个有用的人,做个对祖国有的人。

  小学生不可进入网吧,那是未成年去的地方,一但迷上了网络游戏,就像吸上了,再也戒不掉了,而且还会把人引入歧途,让你自生自灭,千万别迷上了。

  小学生也不偷东西,偷东西是件不道德的事,即使是小学生也要被拘留,偷东西从小就要改掉,不然长大了,即使藏到天涯海角警也会找到你,所以从小不要偷东西。

  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能逗留,要是被坏人拐走了务必要学会保护自己,身上带你个手机,以防万一要是坏人把你拐走了就能够趁坏人不发现给家长打个电话报警这样既能把坏人绳之以法,还能自己有经验,两全其美。

  要是发现身后跟着个可疑人物的话,就快点走,走到人热闹的.地方,吧可疑人物甩掉,或用手机打电话给大人或直接报警。要是陌生人给你东西吃,你可千万别吃,有可能那是有毒的,也千万别跟他走,要是走了的话,他就会把你卖掉或让你干坏事做小偷。

  我们做事要谨慎,要是马虎就麻烦了,小学生法律记心中,有些事要从小做起养成良好习惯。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15

  丽丽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境贫困,父母平时忙着挣钱养家,根本没空管教女儿。在家里被忽视,丽丽就到外面寻找补偿,16岁的阿祥成了丽丽寻找温暖的港湾。阿祥的家境和丽丽差不多,他因为成绩不好辍学后就在学校周边纠集了一帮小青年,成立了一个“龙腾帮”,阿祥自封“老大”,“龙腾帮”的经费来源主要靠抢在校学生的钱。

  威风八面的阿祥赢得了丽丽的好感,正在读初二的丽丽很快就成了阿祥的女朋友。他们仿照电影里的情节,称丽丽为“压寨夫人”。

  丽丽这个“压寨夫人”并非浪得虚名,她心甘情愿地帮阿祥经营起了“龙腾帮”。为了扩大势力,还在学校读书的丽丽经常游说同学加入“龙腾帮”。一般的学生都不愿意交这笔保护费。见软的.不行,丽丽就伙同阿祥等人来硬的——他们在学校外面堵着,对不交保护费的同学拳脚相加,直到他们乖乖交上保护费。

  和阿祥交往的日子,丽丽经常很晚才回家,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可是她的父母却置若罔闻。直到阿祥因为伙同他人犯抢劫罪被越秀区法院判了6年徒刑,法官找丽丽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时,丽丽的父母才如梦初醒。

  因为丽丽事发时还不到受刑事处分的年龄,而且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法院没有追究丽丽的刑事责任,经过批评教育后,丽丽重新回学校读书。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16

  今天是法制宣传日,下午老师让我们把椅子搬到操场上,只见一条横联上写着“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科学发展”18个醒目的大字。2时14分校长宣布活动开始,活动第一项:升国旗。在国歌声中,国旗冉冉升起,我们注视着,庄严地唱着国歌;第二项:宣誓。我们大声说着我们对法治的信心和自已也要维护法律的决心;第三项:遵纪守法签名。为我胶讲课的是派出所指导员和法制副校长,先是指导员给我们讲了几个未成年人的案例。一个是东至胜利一家三口被人杀死在家里,二老一小,他是偷钱时被人发现,于是杀人灭口,拿了100元便离开了。

  经过警犬等破案工具,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将其抓获,判了无期,他才17岁呀。还有一个孩子因为想上网却没有钱便去偷,偷走了一些MP3,MP4一共两千元,而他又低价贱卖给同学,结果不仅是他犯法,买他的东西的`同学也跟着犯法。

  还有一位同学在学前班的时候偷别人的橡皮、笔,六年级的时候竟然偷走了一头牛,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终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抢劫、欧打、包庇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我们一定要记住“八荣八耻”,遇到危险时,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击退敌人。我胶一定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啊。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17

  社会是由人集合而成的,社会活动是人的活动。如果我们的社会有规则,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井然有序;反之,社会就会混乱不堪。所以,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而法律就是众多规则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说起法律,人们一般都会想起“某某罪犯因抢劫杀人而被判刑”之类的事件,其实这只是一部分。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起哄、打闹、吹口哨,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后来,工作人员找来了民警将这三人带走。公安机关给予三人警告处罚。上述事件中,李某等三人的行为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一位年近六旬的张婆婆和自己的老伴一起来到一家商场打算为她的六十大寿买件新衣裳。正当两位老人挑选衣服时,旁边的一位小男孩突然呕吐起来,许多人见状都掩鼻而过。这时,张婆婆突然失控跌倒,原因是她不小心踩到了呕吐物上滑到的。张婆婆有多年的风湿病,再这么一摔,到医院一查可不得了:右腿粉碎性骨折,做手术需要6万多元。做律师的儿子知道这事后,要求母亲走法律程序。张婆婆后来打听到小男孩父母因给儿子治白血病早已负债累累,让他们赔偿更是雪上加霜,但张婆婆还是将小男孩的父母与商场告上法庭,结果是:小男孩父母被要求赔偿手术费3万元,商场则不需赔偿。这让张婆婆觉得不太公平,并再次起诉,但结果是维持原判。张婆婆第三次起诉终于成功了,理由是出事地点是在商场内,且商场员工没能及时将呕吐物清理掉。这样,商场也被判决赔偿手术费3万元。这起事件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因此,作为社会公民的我们每个人都应遵纪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文明与法”法制征文 18

  法律作为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是人民的保护伞。生活中,我们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在学校,没收学生物品、体罚学生都是违法的;在商场搜身、强迫消费是不可行的;在家里,家长管教也要讲分寸。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法律小故事。

  记得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参加过一次学校的征文比赛。我经过几天的精心准备,终于完成了,我把它仔细地誊抄在作文纸上,交给了老师。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依然没有征文的消息。一天下午,我去问老师关于征文的事。老师说:“征文的名次已经排出来了,你获得了一等奖,写得不错!”我又好奇地问:“既然出来了,为什么学校不公布呢?”“这种排名是不必让你们知道的'。”“那么获奖证书呢?学校怎么也不发?”我依然不甘心。“证书吗?我也不清楚会不会发。”我觉得自己这几天的努力都白费了,很是伤心。我同学看到我伤心的样子,说我虚荣心强,“不就是一个证书吗?有啥了不起!”但我不这么认为,我找到班主任老师,向他说明情况和要求。在班主任老师的帮助下,我终于从学校领取了属于自己的荣誉。因为,荣誉权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合法权利,并非学校或者老师的“恩赐”,对于应授予未成年人的荣誉称号,学校或者老师没有权利以任何借口剥夺。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而且,法律也规定了“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由此看来,法律的确可以保护我们,但我们也需要共同自觉遵守法律。这样,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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