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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征文

时间:2021-12-13 11:42:56 征文 我要投稿

法律的征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征文吧,借助征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征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律的征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的征文

法律的征文1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可能会受到许多挫折与坎坷,但是当这些问题我们无法合理解决时,我们务必借助法律条款来维护自我的权益。法律在我们现代人当中开始扮演着重要的主角,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就会在社会上处处受苦,得不到平等;相反,对法律无所不知的人就能在社会上站住脚,享受人生的乐趣。法律是我们的一把制胜钥匙。

  环境保护法,主要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业化建设的发展。以下有一个案例能够告诉我们环境保护法的重要性。

  1998年4月,某养殖场承包了水库水面养鱼,共放养鱼苗10万余尾,半年后某造纸厂在水库上游建成投产,投产后有必须数量污水沿河道排入水库。养殖场工作人员发现水面上漂浮了很多死鱼。养殖场通知造纸厂,并要求赔偿损失,而造纸厂却认为其排放污水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且已交纳了排污费,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职责。环保局调查后认定鱼苗死亡是造纸厂排污所致,但造纸厂排污确实合乎国家规定的标准。养殖场多次找环保局要求解决,但始终没有结果,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要求造纸厂做出赔偿。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明确写出: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职责。

  可再生能源法是近两年的新法规,它主要是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可再生能源主要是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从上方的几则案例之中,我们明白了一个人懂法知法的重要性,我们必须要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我。合理的应用法能使国家与社会更快的发展。当然,我们也要给那些犯法的人一次机会,相信那些人定会挺起新的胸膛从头再来的。总之,只要每个人守法知法,国家必须会有更好的明天。

法律的征文2

  俗话说: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法律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作为一个公民,如果违法乱纪,就会害人害己。

  就拿我在报纸上看到的一件事情来说吧!20xx年11月26日,上海袭警案的罪犯杨佳被执行注射死刑,结束了他短暂而又罪恶的生命。原先,20xx年7月1日,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持刀捅刺、砍击楼内数名公安民警及保安人员,造成6名民警死亡、2名民警轻伤、1名民警和1名保安人员轻微伤。杨佳的事例给我们敲响了法律的警钟:一个人如果违法犯罪,危害他人,那么自我也必须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因此,我们必须要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由此,我想到了电影《少年犯》,电影中那些豆蔻年华的孩子堕落犯罪,成为少年犯被关进了监狱,在监狱的思想改造过程中他们经历了艰难挫折。电影十分感人,又发人深省:到底是什么原因是孩子们走上了这样的人生之路?同样是孩子,我们就应从他们身上吸取什么样的教训?

  邓小平爷爷以前说过:加强法制重要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学、中学都要进行法制教育。的确,我们此刻还是学生,是未成年人,很多学生法制和纪律观念淡薄,有的学生喜欢小偷小摸,有的学生常常打架,有的学生甚至去“克米”,“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如果不认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不及时改正的话,他们的将来就令人担忧了。再说,懂得了法律知识,还能保护自我,当我们遇到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时,就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我的权利,为自我的健康成长打下厚实的基础。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将来要挑起建设祖国的重任,为了我们完美的未来,为了祖国更加繁荣富强的明天,让我们都来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吧!

法律的征文3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我们是90后,我们是祖国的期望,也将成为祖国的栋梁。国家爱护我们,关心我们,一向注视着我们的成长。近几年来,祖国不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教会我们,遇到困难,要学会使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渐渐长成了能够翱翔于蓝天的雄鹰。

  法制与我们息息相关。倘若生活离开了法制,那么后果将难以想象,也许会是灭顶之灾。而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所以,我们务必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在生活中有关法制的事例很多,例如:同学之间产生矛盾,互相吵架甚至斗殴,有意伤害他人,这显然是不正确的。这样一来,万一出了什么事故,不仅仅自我会受伤,而且也会受到家长,老师的批评。后果严重的,还要遭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例,足以看出有些人的道德观念是多么的落后,党中央就此采取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第二十二条第一项:“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小小的事例就告诉我们。一:要讲礼貌,懂礼貌,团结同学。二:同学之间有矛盾要找老师或家长解决,不能互相动手打人,不能欺负小同学。

  法律又是无处不在的。“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齐行动。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明白,但是并不是人人都能够做到。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它能够合理解决事故,能够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那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谈到法,有许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记得一次在一家商店买了一支钢笔,没用几天笔尖就裂开了,墨水都吸不进去。我气但是,到商店要求调换,谁知老板竟推卸职责,说是我自我弄坏的,而且钢笔这种小物品不包换。朋友们都劝我一支钢笔值不了多少钱,自认倒霉算了。我想起政治书上消费者维权的有关条例。我去找政治老师,老师告诉我,这家商店的做法触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于是我理直气壮的去找商家,那老板肚子里也是有些墨水的,不想影响生意,于是给我调换了一支新笔。这件事更让我明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的权益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在学习和实践法的过程,我学会了很多,收获了很多。韩非子说的好:“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让法常驻我心,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我的一份力。

法律的征文4

  作为一个现代化的民主国家,我们确 立了依法治国方针;然而作为一个文明古 国,我们更要注重以德治国。

  百行孝为先,华夏子女最基本的美德 就是孝顺。自古以来,多少文人雅士孝顺 的故事滋润着我们的心灵。汉文帝刘恒在 母亲卧病期间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 亲口尝过母亲的药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东汉 黄香夏天为父驱赶蚊子,扇凉床和枕头, 冬天为父暖被;还有花木兰替父从军等。这 些看似没什么了不起的举动在古人看来是 可以称得上孝感动天,虽说有点夸张,却 是当代青少年乃至华人应该学习典范,只 可惜现状却是截然不同。爱刘德华成痴的 杨丽娟,为了见偶像一面,不惜让其父亲 卖 血捐肾,其父亲最终无能为力选择了跃 入江里自尽。愿意为只是陌生人的偶像付 出一切,却从来不回头看一眼被自己逼上 绝路的父亲,这样的女生连孝顺都做不 到,哪里还有美德可言?上海浦东机场的刺 母案同样叫人心寒,一留学生只是因为母 亲不能给予所需的生活费,竟拿出尖刀 砍、刺母亲致重伤,这样的人即使有再高 的文化修养,也弥补不了在道德上的缺 陷。

  孝,贯穿千年历史,若在我们这一代 被弱化甚至丢弃,岂不是会被外国人嘲笑? 让我们拨开一点物质、资本的迷雾,拾回 第一美德——孝,人人做到孟子所言的“老 吾老以及人之老”,构建起和谐社会,这样 的中国才能无后顾之忧地再迈向新的辉 煌。

  在孝的基础上,“知节明礼”在社会生活 中越来越凸显重要。一位年轻人到一家汽 车公司应聘,眼看前几个人的学历都比自 己高,便自觉没什么希望了。当他走进董 事长的办公室时,顺手捡起了门口的那张 渍纸并扔进了垃圾桶。只因这一个小小的 举动,他就被录取了。这位年轻人就是制 造了美国汽车业一时神话的福特。能够看 得见眼前的小事,懂得如何弯下腰,这一 种谦卑的美德正是为当下不少年轻人所缺 乏。同样是应聘现场,北京某大公司的测 试却让人感叹。

  最后几位优秀的面试者被 请进了经理的办公室,在经理外出的二十 分钟里面,他们百无聊赖地拿起了桌面上 的文件,左掀右翻。结果可想而知——无一 被录取。随意翻看别人的东西,连尊重他 人这样基本的礼貌都不懂的人,再优秀也 难以取得成功。

  人们总会忽略身边的小事,以为它无 关要紧,殊不知一个小举止就可以反映出 个人的修养美德。个人、社会乃至国家, 都需要“知节明礼”,方能和平共处。日本、 韩国等不少东南亚国家都在大力宣扬中华 传统美德,因为他们知道,文化软实力的 力量比枪 支炮弹来得更为惊人。而我们 呢,几年来一味追求经济发展,强调法制 建设,落下了文化、道德,若再不重视以 德治国,恐怕只会在无形之中一步一步丧 失了最根本的内在。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上,法律系统需 要完善,但想要真正强大,屹立于世界, 以德治国尤为迫切。

法律的征文5

  明初的靖难之变既造就了一个雄心勃勃的明成祖,也造就了一个跳火自焚的建文帝。其中是非自由评论,这里先按下不提,单说一个在整个事件中贯穿到底的一个人物――方孝孺,从他身上所体现的一些东西。

  明初藩王的权利过大,建文帝即位就开始着手削藩之事。而方孝孺作为建文帝所倚重之臣,积极参与其中。这是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国家统治的大事,也是最合宪之事。用现在的话说,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力。此事上关皇位大统,下系社稷福祉。然而燕王朱棣篡逆大统,破坏了立嗣以长以嫡的规矩,用现在的话讲,就是破坏了宪法。故而在成祖攻破南京城后,方孝孺才会以不奉诏而身死。所以方不是殉于一家一姓一人,而是殉于成宪,是为了维护制度而死。如此看来,方孝孺并非完完全全的所谓的忠孝奇儒,更不是愚忠之人,乃是中国古代为维护制度而献生的典型。

  言及制度,不得不说我国古代,尤其是宋代以后的君王制度乃是整个世界封建历史上最完备、最合理的君王制度。皇帝,作为一种国家象征,其的实质权力并不能太大。真正专制的并不是皇帝本人,而是以之为首的整个文官集团。皇帝受到某种与文官集团所达成的成宪的制约,通过皇权与相权的分立,从而达到维护国家统治的目的。皇权如果在某一代皇帝的手中无限大,那么他被推翻就成了必然,而且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国家的倾覆。

  由此可见,我们国家自古便有着完善的宪法制度和深刻的法制意识。而现代的法制意识也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深入人心。所以,那些通过证明中国古代缺乏法制意识从而企图说明现代中国法制意识普及不可能的说法,是完全不值得考虑的。

法律的征文6

  假期,认真看了法律连连看,收获挺多。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一双惩恶扬善的火眼金睛,明辨是非;法律,是做人道德的一根准绳,衡量对错。任何一位公民,只要你触犯法律,必将受到受到的严惩。

  但是,有许许多多的青少年却对法律不理不睬,十分轻视。我们作为学生,务必从小就有良好的法律意识,让违法乱纪,无视法律远离我们的成长道路。

  我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13岁的男孩费小林是江苏省一个小村庄的村民。由于父母年迈,家庭贫困,他没有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自小就被父母骄纵的他,为了上网,吃喝玩乐,从六岁开始就偷家里的钱。小学六年级辍学后,更加无人管教,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泥潭。一天,电视台播放了一则绑架勒索案,绑架者绑架并杀害一个有钱孩子,敲诈勒索19万美金。这则案例带给费小林“灵感”为了搞钱,他开始预谋……过了不久,费小林用欺骗的手法,将同村小伙伴小龙骗到村西杨树林,用绳子勒小龙颈部致其死亡,并挖地埋尸,然后携带小龙部分衣物离开,准备伺机想小龙父母实施敲诈。最终小龙因为触犯法律而遭到严惩。不但毁掉了自我的完美前途,也毁掉了一个家庭的完美前景。

  其实,犯罪如一洼深深的泥潭,如果陷进去,就只会越陷越深,最后被淹没。犯罪也如一朵带刺的玫瑰,虽然妖艳迷人,香气扑鼻,但却会让我们流血受伤。犯罪后难逃法网。扼杀生命,最后换来坐牢沦为囚犯,甚至一命换一命判为死刑……所以,我们知法、懂法、用法的好习惯要从小养成。和法律交朋友,与犯罪做斗争。让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作我们的保护伞,让法律永存。创出属于自我的一片广阔蓝天!!让法律伴我们成长!!

法律的征文7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透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期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但是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还有一个实例。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不就应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此刻如果多学一些法律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就应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此刻的未成年人就应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法律的征文8

  一提到法律,大多数人马上想到的,就是犯罪,却无从想到法律是我们的保护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出现,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人人身安全及自我权利。法律多么重要,如果没有法律,这个世界将会混乱不堪。

  假设一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网吧。而即使这样,仍有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假设没有法律的这条规定,会有多少人沉迷于网络,走上一条不归路,会有多少父母唉声叹气,却只能望洋兴叹。网络上神更伤身,某一初二男生因在玩游戏时,激动过度,当初猝死。而如果没有法律,这样的悲剧又将重演多少次。

  但我们有法律,促使悲剧不再重演。

  假设二

  某超市李,警报器响了又响,一个个顾客被搜身,却始终没有查出什么,顾客们只是一个劲的抱怨着,但为了配合工作,并没有拒绝。只有他,拒绝了搜身,义正词严的说:“你没有资格搜我的身,我没有拿什么东西,他们也许也是这样,那么这样做,无形中侵犯了人身的权利及自由。”警卫一言不发,只是把警报器关掉进行修理了。假设没有法律中规定的这一条规定,将会有多少顾客,被认为是小偷。

  但我们有法律,促使人们有自我权力。

  假设三

  电视上,总播放着一些犯罪者敢做不敢当的事例,但终竟涛不过法律的制裁。可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罪犯们得到了应有的报应,为受害者的家人,有了适当的答应。如果没有法律,罪犯们就可以肆无忌弹的犯罪,却不会得到任何惩治,肆意妄为。

  但我们有法律,促使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天理存在。

  因为有了法律,我们可以健康成长;因为有了法律我们自由自在;因为有了法律,让坏人罪有应得。

  法律我们最伟大的保护神!

法律的征文9

  在我心中高悬这两盏明灯,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如果说信仰是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前进的航标。在浩瀚的人生海洋中,如果我们是一只漂泊不定的小船,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的导航灯,为我们指引前进的道路。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奉公守法,明礼诚信。军令如山的孔明挥泪斩马谡,他的心中是军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铡亲侄,他的心中是律法;鞠躬尽瘁的周总理带头守法,他的心中是国法。“法”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在他们心中闪烁,照亮了自我,照亮了他人,照亮了千年……在包拯的.公堂上,“法”是那张高悬的明镜,一尘不染;在老百姓的心里,“法”则是那台公正的天平,不偏不倚。

  公元前18世纪,在古巴比伦王国,世界第一部成文法——《汉穆拉比法典》的诞生,在人类历史的土壤里播洒下了一颗法律的种子,经过几千年日月精华的滋养和云电光风的考验,此刻已经长成为一株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渗透到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如今是个法治社会,法治简单地从字面上法律之治,即透过法律来治理国家而法治文化是指法律法度推崇的过程中逐渐构成对法律的信仰遵守一系列的法律理念。

  在我们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为它代表着公平和威严,如一把无情的利剑,公平有利地挥洒在每一个角落,令犯罪分子心惊胆寒,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它又是正义的化身,能让浪子洗新革面,重获新生。法无处不在,它存在于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周围,如电磁波一样无声无息地编织着一张无边无际的巨网,法网恢恢,无论是君臣还是庶民,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将难逃法网;法海无边,对浪子而言,却又回头是岸。

  然而如果触犯到了法律,同样的你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像有一天,一辆大货车装着集装箱,然后有一个黑色小轿车在路口,准备拐弯,突然大货车速度极其的快,向黑色小轿车开过来,大货车车头躲过了黑色小轿车但是集装箱却想小轿车砸了下来。引发这一系列事故发生的原因就是大货车司机疲劳驾驶。最终这位大货车司机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所以我们就应遵守法律。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治国无法则乱”,早在几千年以前,柏拉图就说过一句名言:“人类务必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野蛮的兽类一样”,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有秩序、有保障的环境中。

  岁月无痕,而烙在心中的法的印记却是永恒的,让我们放飞法制的梦想去飞翔吧!

法律的征文10

  法律,是维持我们这个社会和平不可或缺的东西,不过,在我们学生中,还是有很多人不懂法律,因为犯法,或者受到伤害,所以,我们应该让法律走进校园。

  也许有人觉得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也许太抽象,太模糊了。所以我们可能就会不屑地想:法律,离我们远着呢。其实不然,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请让我们闭上眼睛凝神地想一想:车来人往的十字路口,有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变幻而终酿悲剧?寂静的夜晚,有多少个黑影在干着见不得人的勾当而锒铛入狱?地下xx交易所上,还有多少人鬼鬼崇崇进行着肮脏地交易而被绳之以法?……

  再请让我们睁开双眼仔细的看一看,这一个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实:

  一个女孩,父母离异后,与父亲和继母生活在一起,继母一直虐待她,最后将女孩的腿打残废了,真是一个不幸而又可怜的女孩啊!继母也因此而被判刑。

  一个中学学生经常被同学欺负,他累仇成恨,寻求报复,在一个下午放学的路上,用刀活活的刺死了对方。两个16岁的生命啊,多么美丽的花季的年龄,一个永远地离开了,另一个却要终生以泪洗面。

  玩具店的老板利欲熏心,为谋取钱财,绑架富裕家庭的孩子,谋财不得竟然将花季一般的少年杀害……

  同学们,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庄严的法律面前,每一位公民都是平等的。无论身份高贵与卑微,无论年龄大与小,无论家境贫与富,一旦触犯到国家的法律,都将受到制裁。

  只有我们心中有法,才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让我们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通过老师的引导,社会的教育,家庭的教育,更重要的是通过自身的努力,领会现代法律精神,让我们“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让法律走进校园,带领我们健康茁壮的成长吧。

法律的征文11

  昨日傍晚,我在窗台前开始写日记了,打开窗子,那即将离开的晚霞将它那最后的一点余辉洒在了我的日记本上。一会儿,一个搞笑的事情便在我的日记本上诞生了。然而,晚风一吹,又将日记本吹到了“前天”,前天的事情又再次“重播”在我的脑海里。

  那是前天的一个下午,我没事出去散散步,但是,就在我飘过一个营业性的小网吧时,只听见一阵阵喧闹声从里面传了出来。我不由自主地朝里面走去,想看一看究竟是什么人。当我走进网吧时,我被惊得目瞪口呆,在里面的一台电脑前,坐着两个人,在两个人的周围围满了人,看他们的概貌以及身材断定,他们大概都是三四年级的小学生。

  我走近一看,只见他们电脑上方显示的,全部都是一些战争类的游戏,这些学生把音响的声音开得很大,里面不停地发出雷鸣般的声音,听起来令人毛骨悚然。坐在电脑前的同学紧皱眉头,咬紧牙关,两眼目不转睛的盯着显示器,周围的同学们朝着这两位同学不停地喊:“加油啊,千万不能输啊,输了的话我宰了你……”他们声音很大,口齿污浊,开口就是脏话,并且唾沫四溅,有时还会拼命地敲打桌子……一但这个同学赢了,他们就会大声地边笑边说:“哈哈,算你小子还有点本事……”不时,他们还会拍案叫绝;可要是输了,就会三拳两脚打他两下,然后自我坐那儿来玩……

  应对着这些打游戏以及微观的同学们,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走上去问:“你们是哪个学校的?一天到晚有事不做,来这种地方打游戏……”但是,他们有些人对我说的话不理不睬,而有些人则指着我,大声地说:“关你屁事,我们做什么你管得着吗?……”应对着他们这些又肮脏又无礼的言语,我无可奈何,只好摇了摇头,离开了网吧。

  唉…又是一群误入歧途的花季少年,正在沿着犯罪的道路不断前行。晚风,你来到那里,就像在为这些祖国的花朵而哭泣;你来到这儿,就像在为这些祖国的花朵而感到惋惜,那么,我想,你来到这儿,是否也能将这类的事情都随手带走,使它永远不再发生呢?

法律的征文12

  我们此刻在法制社会,法律在社会上的重要性可见一斑。我们就应懂得在法律制裁是怎样回事,做什么事是违背了法律,在社会上是怎样使用权利,如何履行我们此刻的义务……

  如果我们是法盲,就会在触犯法律之后也不明白自我的行为是犯法的,由此而犯法的后果就必然的严重了,所以,学习法律制度是我们在社会上迈出的第一步,是我们做一个良好公民的前提。

  在我没看法律文章前,是“无知”的,连法律是怎样回事都不明白。之后,我观看了一些关于法律的文章,我恍然大悟,原先法律在生活中是多么的重要啊!然而,有一些青年,把法律不放在眼里,最终坠落进了犯罪的深渊,并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了牢房中的一员。

  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就能够用法律武器维护自我的权利。所以,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把坏人绳之以法。

法律的征文13

  提到学法、懂法,我们有些同学总是不以为然,他们想,我又不会像坏人一样地去偷去抢,我又不去干那些违法乱纪的坏事,我学什么法?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他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说不定,你稍微一大意,就有可能犯法了,当然你和你的家人就会为你的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

  这天,我要沉痛地告诉你一个发生在我家附近的故事,想透过你让更多的同学明白:我们的一些危险行为,比如玩火其实也是违法行为,也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危害,酿成巨大的杯具。

  事情是这样的:

  我的一位同学在十岁生日那天,爸爸妈妈给他买了一只双层大蛋糕为他庆贺,那天晚上,一家人点起蜡烛为他祝福、许愿,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第二天下午放学到家后,那位同学又将没烧尽的小蜡烛拿出来点燃,在桌上摆成一圈玩。他望着燃烧的小蜡烛觉得好看极了,忽然听到楼下有同学喊他去踢球,他忙向蜡烛吹了几口气就匆匆跑了下去。谁知有几支蜡烛没吹灭,一会儿便将桌子上的书籍作业本烧着了。火势很快蔓延开来,不但烧毁了他家的财物,大火还借着西北风凶狠地吞噬着周围的一切。尽管消防队叔叔奋力抢救,但无情的大火不仅仅烧空了他家,还蔓延到左邻右舍,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更严重的是有一位老奶奶因为年纪大,行动不方便,没能及时逃离火海,最后窒息身亡了。我的那位同学后悔莫及,但是已经于事无补了!他因为年纪小,免于处罚,但是他的父母却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职责。

  朋友们,听了这个故事,你就应明白了吧。平时老师、爸爸妈妈教育我们不要去做那些危险的事,就是一种法制教育。如果我们认真听从他们的教育,就可能避免犯法。期望你能把这个故事讲给更多人听,让他们别在重蹈覆辙,好吗?

法律的征文14

  “法律”这两个字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词,而在平时的生活中又会有哪些人遵守法律规则,又有那些人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我呢?

  有些人知法犯法,宣传迷信,骗人钱财。三年前,我的外婆去白鹤菜场买菜,忽然有一个大概三十岁的阿姨走过来对我外婆说:“阿姨,你有没有听说这儿有个从台湾来的老伯伯,算命算得可准了。”之后,她就说了一些很神奇的事情,外婆听后说:“我对这个没有兴趣的!”立刻了离开了。这时又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妇女向外婆走来,对外婆说:“阿姨你是不是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是当老板的,女儿在北仑上班的……”外婆一惊想:她怎样对我家里这么了解的?这时那个阿姨已经看出了外婆的心思,继续说:“这都是那个算命的先生说的。如果你相信的话我带你去见见他吧!”外婆虽然是有点半信半疑的,但是还是跟着她去了,走进了一条小路,碰到了一位男的,那个先生又重复了那个妇女说的话,还很认真地继续对外婆说:“那位先生一般不见外人的,要有缘分的人他才肯算命的。所以你先拿点钱出来给我,到前面的庙里去请菩萨,贡好后到时候东西会全部还给你的,这样你们家就免除灾难了。”正所谓三人成虎,外婆真的相信他们是做善事的。

  当外婆拜完菩萨去找那个男人时,他们人影都逃的没有了,这下外婆真的明白受骗上当了,回到家后后悔莫及,但是已经来不及了。外婆很心疼那2600元和一个金戒子,买了一个教训,受害的还不止她一个人,虽然外婆之后报了案,但还是没有结果。那些人知法但不守法,太可恶了。

  有些人不懂法,反而亲信迷信。上次在《讲大道》栏目中也看到一则惊人的报道:一位中年妇女,她的女儿得病了,她没把女儿送到医院进行及时救治,反而亲信一位巫师的花言巧语,最后巫师把她女儿给医死了。这都是相信迷信惹的祸呀!

  在平时的生活中,这样的案例有很多很多的,我们要时刻警惕自我的防范意识,要知法守法,不要相信迷信思想。

法律的征文15

  说到法律,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但是每年又有多少青少年触犯了法律呢,法律是威严的,任何人都不能冒犯它。

  其实,遵法守法也是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命,我们只有学习法律知识,明确法律赋予的权利,才能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

  我国在宪法、民法、经济法、刑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都对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作了具体的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并且将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规定在身权利首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排在消费者九项权利之首;未丰年人保护法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就应该遵纪守法,珍惜受教育权利,履行受教育义务。

  每年都会有许多青少年辍学,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自己厌学所导致的,他们不知道,教育能为人一生的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础。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类知识急剧增加、社会竞争空前激烈的形势下,一个国家的公民只有通过接受教育,才能掌握知识,增长才干,丰富和完善自己,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享受现代文明,可以改变我们的命运,我们应珍惜受教育的权利。

  可见,法律时时在我们身边,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大网,每个人都逃不出,但每个人又都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沐浴温暖、祥和的阳光、让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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