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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征文

时间:2023-09-07 07:03:45 征文 我要投稿

读一本好书征文汇编【3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征文了吧,征文具有标题醒目,让人一目了然的特点。那么一般征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一本好书征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读一本好书征文汇编【36篇】

读一本好书征文1

  今天心情大好,拿本书来看看就选《军犬黑子》。

  文章讲述了一头叫黑子的军犬。一次,指导员给它一个任务,找出谁是“小偷”,黑子很快就找了出来,但指导员看了连连摇头。最后黑子的自信心被击败了,它选了别人。指导员最终把答案告诉了黑子,黑子落下了豆大的泪珠,头也不回的走了。它不再相信任何人,包括指导员。这件事让所有人都懊恼。

  看完这篇文章,我觉得不论是人还是动物,都应该有自己的尊严。而且我认为文中的指导员也不该那样做,换做任何人都有像黑子一样的反应。不过黑子的反应也的`确让我出乎意料。因为,在这之前,我认为只有人才会有尊严。但我错了,哪怕是一条狗,也会有自己的尊严。人与动物可以没有任何东西,但绝不能没有自己的尊严。

  看完这篇文章,我想起在生活中,我不可以剥夺被人的尊严。记得有一次是自习课,老师不在教室,我的同桌和前面那个同学讲话。当时我本不想去理会,但是他们声音越来越大,我实在忍不住。我就把他们2个骂了,就连其他同学也听见了,后来我很后悔,我骂人不对,影响同学们的友好团结,还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我想跟他们说声“对不起,我错了”。

读一本好书征文2

  暑假读了《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这本书之后,我有许多感受。这是一本有许多个片段而组合成的故事。书中以调皮捣蛋的王小瞧作主角展开了几个五年级的学生、老师等人物的精彩故事。

  作者王勇英在每一个故事中都写清了一个或者是几个人在这一个片段中的特点。比如在《教室里下起了毛毛雨》这一片段中,作者着重写了王小瞧调皮捣蛋的特点,而在《王小瞧的怪鞋子》这一片段里的'棉花开老师,作者又写出了她的善解人意……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子,一个童心未泯的淘气老爸,还有一个爱大惊小怪的老妈,再加上一个像天使一般可爱的老师和一群淘气天真的同学,他们组成了一个又一个的精彩片段。书中的幽默随处可见,语言还特别风趣。作者把书中孩子们的许多小事,许多他们要斤斤计较、吵吵闹闹、争得不可开交的趣事一一展现在书中,让我们看到,这更能体现出他们天真可爱,善良……这本书体现了众多人物特点,再加上它的内容丰富、活泼,看起这本书来就好似身临其境,感觉真有这么一回事一样,就像自己真的经历过这样的事。

  虽然他们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儿而争吵,但还是能够可以看到他们之间的友善、团结。

读一本好书征文3

  《笨狼的故事系列》是汤素兰的代表作有之一。据我所知,汤素兰是位了不起的儿童文学作家,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海峡两岸童话征文佳作奖、全国优秀少儿读物二等奖、陈伯吹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等。

  故事中的笨狼是一只笨得可爱的小狼。他十分善良,乐于帮助人,但总闹笑话。笨狼有一个好朋友叫聪明兔,笨狼不明白的问题,聪明兔都明白。森林里也有一些家伙想欺侮笨狼,不过,到头来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总是吃不了兜着走。

  这套书大约是两年前买的,那时儿子才五岁,还没有自主阅读这样的书的能力。我曾为他读过《笨狼的故事》中的几篇,常是读着读着,母子俩就笑倒在床上。“妈妈,多笨的狼啊!他怎么会连自己都找不到呢?”“妈妈,大浴缸里真能学会游泳吗?”……后来,因为儿子又迷上了其它适合他自己读的书,因为我没时间就没再读了,这套书就放下了。大概在儿子上一年级的时候,他自己找出了这套看了起来,常被逗得哈哈大笑。今年暑假期间,儿子再一次阅读起来了,而且,由于阅读能力的提高,他明显读得更认真了,还不时会和我谈自己的感受和看法。他说:“笨狼真的.很笨,但笨得可爱,我很喜欢他。”他还为自己最喜欢的故事情节画了一幅画呢!惹得我也忍不住一口气把这4本书看完了。

  说真的,我对这系列故事也爱不释手。小笨狼的可爱、天真、善良,无知但却充满了求知欲和行动力的性格,都通过充满幽默感的语言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在和儿子一起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好像回到了快乐的童年。亲子共读,是培养孩子阅读兴趣最有效的途径。亲子共读,更让我们这些大人,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压力下,在浮燥的社会环境中,总感患得患失的心灵找到了恬静的港湾——童年的纯真与唯美。所以,亲子共读,我们会一直做下去……

读一本好书征文4

  乍看书名,一股浓浓的情向水流一样荡漾而来。在阅读《你是我的妹》的过程中,我几次被感动得热泪盈眶。

  《你是我的妹》把姐妹、朋友、亲人之间的情感描写得太感人了,让我明白了感人至深的是人间情!

  作者描写了在苗家山寨发生的感人故事。

  主人翁是一位十来岁、心灵手巧的女孩子——阿桃。

  阿桃是家里最大的`孩子,她爸爸一直想要一个男孩,可是妈妈每次都生女孩。阿桃爸很生气,阿桃却很疼爱自己的妹妹们,还为了妹妹们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和婚姻。

  阿桃最小的妹妹出生了,由于家境贫困,阿桃为妹妹找了一户好人家,可是那家的小儿子老是欺负妹妹,阿桃实在不忍心。之后,她每天去敲石子挣钱,把妹妹抱回了家。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妹妹被野猪拱死了。妹妹是在桃花开的时候生的,却没有再活到桃花开的时候,阿桃是无比痛心的。

  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物是阿秀婆,她是个十分古怪的人,村里的孩子都说她是巫婆。阿秀婆做的酒糟鱼是最好吃的,但是阿秀婆给之前总是会用她那双树皮似的手拍拍你的脸。据说阿秀婆的丈夫和女儿都死了,所以她把“我们”都当成她的孩子了。后来,为了救“我”,为了根除野猪,阿秀婆跳进了陷阱。

  掩卷沉思,我体会到了这两个小人物的伟大!我更悟出了人间情的伟大!是的,亲情是血浓于水的,苗寨中的人们是质朴、有情有义的。

读一本好书征文5

  《贝丝的快乐农场》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书中的小主人是贝丝。贝丝一生下来的时候,父母就离开了世间,成了孤儿。

  贝丝小时候在姑妈家,姑妈对她照顾的无微不至,这让九岁的贝丝性格脆弱,易敏感,以至于失去了自我。一次意外的事故让姑妈不能再照顾她了,于是她不得不把贝丝送到了乡下的姨婆家。在那儿,贝丝再也不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了。一到那儿,她不但要自己照顾自己,还要帮着大人做事,没有人把它当做小孩子了。早晨要去学校,贝丝在等着大人送她,姨婆指着前面的路让她自己去,她胆子小,可是没办法,只好独自去上学。时间长了,贝丝学会了很多本领,她不再是那个脆弱的自己了,她爱上了这个新家庭。

  读着这本书,我为贝丝失去父母感到伤心,看到她在农场委屈的生活而难过,不过我为她能够适应新生活,变成独立快乐的女孩感到骄傲。记得小的时候,我在父母和爷爷奶奶的呵护下长大,他们不让我受一点委屈,我需要什么,他们就满足我。后来我上学了,在学校里,同学们笑话我什么都不会。值日时,我不会扫地,老师告诉爸爸,说我太娇气了,要锻炼我。早晨,妈妈不再把我穿衣服了,爸爸让我周末自己的袜子自己洗。我以为他们不爱我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我要学会独立生活,那样才会更快乐。我要谢谢爸爸妈妈对我的教育,以后我要懂事些,不认父母生气。

  有父母的爱,有他们对我的教育,我会成长的更快乐,更幸福。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享受和父母在一起的快乐。

读一本好书征文6

  这个暑假,由于家中接连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全家人忙得不可开交,以至于我的读书计划以及读后感的写作完成的比较晚,但自从我拿到《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开始刚刚读了几页以后,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我”和我的外婆老姜茶的故事,外婆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自己的家了,所以就来到了“我”家来住,可是她却时常感到没有意思。

  因为外婆想要一个蕾丝宫殿,经过“通讯录爷爷”的介绍,外婆去了一个名字叫“快乐老家”的地方,并且居住了下来。而“我”因为同学对“我”的冷漠,特别是“我”的同桌不但经常讽刺“我”,并且还在别的同学面前经常讥笑“我”,所以“我”在一次大扫除时,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同桌的作业扔到了垃圾桶里,我又因此受到了家长和老师对“我”的批评,从而造成了“我”的'厌学,也被送到了“快乐老家”,在这里,我将我的秘密全部都告诉了我的外婆。

  而同时“我”也逐步了解了一件发生在“快乐老家”的事情。 在“快乐老家”居住的这段时间里,“我”认识了很多老年朋友,并且与他们非常快乐的相处在一起,有一天,我认识的一个老爷爷去世了,我哭得泪流满面,我感到非常的伤心和难过,但是我其他的老爷爷朋友却表现的非常平静,并且他们告诉我:每一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不用那么多愁善感,因为我们总有在另一个世界团聚的那一天。

  读了这本书对我最大的感受是要以快乐之心对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我们是永远不会分开的。

读一本好书征文7

  “哗”。瞧,我正津津有味的看着一本书呢,什么书?当然是彼特.约翰森的《我被全班孤立了》。

  这可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儿童小说,主要是讲这样一个故事:加雷斯和转学生杰克成了朋友,但加雷斯的一次模仿秀让两人变成了仇人。杰克使用各种方法恐吓加雷斯,还要孤立他,叫他加斯(宠物的名字)并想把他赶走。为了帮助加雷斯,已去世多年的外公回到人间,交给他魔力面具和咒语。加雷斯变得强大起来,还有了一个同盟----爱丽丝。最后加雷斯揭穿了杰克的谎言,但也冤枉了杰克一件事,加雷斯去向杰道歉,他俩又成为了朋友。

  假如我也跟加雷斯一样,被全班孤立了。那我肯定比不上加雷斯,我没有他那样的勇气,但我也会站起来反驳。我虽然不会向他那样制作录音带,但我也会揭穿他的谎言。我还会试着锻炼自己的胆量,克服恐惧,完成自已以前不敢做的事。我也会跟加雷斯一样,决不轻易屈服在杰克脚下。

  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学生转学去了国外,在那里,她被同学们冷落了,但她处处接近大家,却被无视。终于,有一天她爆发了:“为什么我那么努力的`接近你们,你们却忽略我!”她的周围安静了。响起一片掌声,带着鼓掌的同学说:“我到现在才真正认识你,来,交个朋友吧!”

  所以同学们,被全班孤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能战胜自己,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让我们跟加雷斯一样,把恐惧彻底从心底清除,变的更勇敢。

读一本好书征文8

  这个暑假,我和《早安!我的植物邻居》一起度过。有它的陪伴,我是生活充实而有趣。

  这本书向介绍了很多植物,比如长得像蜘蛛的水鬼蕉,能够吸收很多有毒气体的虎尾兰,有着奇特名字的鸡蛋花,还有像玫瑰的月季……

  为什么说植物是我的邻居呢?它并不能和我玩耍嬉戏啊!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我脑海里。看完这本书,我才知道,植物和人类的关系是非常亲密的。它不仅能给我们制造氧气,给我们生产食物,还可以绿化我们的环境。如果我生活在一个长满各种植物的世界里,那一定是一个很奇妙的空间,我希望我也是一棵植物。

  假如我是一棵植物,那么我首先想变成一棵长在海边的椰子树。因为椰子树有大大的果实,里面有甘甜的椰子汁,可以给人类解渴。椰子掉在海里,可以随着海浪漂流到很远的地方,就像乘着小船环游世界一样。椰子树就是这样传播种子的。

  假如我是一棵植物,我也想变成一棵高大的银杏树。因为它是一种很古老很珍贵的`树种,我可以看见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银杏树的叶子像一把扇子,可以给小昆虫们遮雨挡风。

  假如我是一棵植物,我还想变成一株金银花。因为金银花是一种很有效的中药材,它可以清热解毒。我可以拿一些花瓣来给别人治病,还可以送一些给邻居煲汤。

  假如我是一棵植物,我还想变成风信子。因为它是我的幸运花,而且是会开花的植物中最香的花。

  世界上的植物有很多种,它和我们人类一样,都是有生命的,所以我们要尊重它们、爱护它们、珍惜它们。人时刻也离不开植物,植物是我们的好朋友。

读一本好书征文9

  在暑假里同学们吃的吃玩的玩,当然也读了不少的名著,我就读了好几本,当然最让我读后感悟最大的是老舍写的《骆驼祥子》,这本书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

  整部小说以祥子买车的三起三落为情节发展的中心线索,描写了来自农村的淳朴健壮的祥子,到北平城谋生创业,三次买车又三次失去,并终于堕落到生活谷底的故事。描述了一个正直美好的灵魂被残酷现实毁灭的过程,作为一个破产的农民,祥子从农村来到城市,首先是被市民化,成为一名普普通通的一位拉人力车的`工人,然后又很快被城市社会遗弃直至成为一名流氓无赖。

  我觉得不光小说的剧情精彩,连人物描写也很有特点。祥子的正直、勤劳、要强与后面他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耍无赖形成鲜明的对比。虎妞的泼辣与直率,让人们更加回味她对祥子的感情。刘四爷的为人耿直、性格刚强令人不仅佩服,但他的封建的思想过重,最终令他连女儿的坟都无处可寻,其实告诉我们亲情是可贵的,如果我们到时候不去珍惜,我们就会和刘四爷的下场一样。

  读了这篇小说我的感悟很深,我深深感到了北京下层人民的痛苦,和当时社会的黑暗,对比起我们和祥子,我觉得他太坚强了,现在的我们都被惯坏了,到了社会商业不知如何立足,哪怕是小风雨,小挫折,我们就可能会精神崩溃,但祥子,面对人生最大的三起三落,虽然最终成为了一个流氓无赖,但他在挫折的折磨之间,总去想好的方面,使他坚持下来,虽然在最后他在社会上无立足之处,但告诉我们要坚持,要相信自己,更要有一颗快乐的心。

读一本好书征文10

  今天,我含着泪读完了《穿透灵魂的微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文中讲述一个小女孩遇到了危险,一旁的救援队却对她束手无策,但小女孩始终保持着宽容的心情。但最终,小女孩还是和死神相见了这个年仅十四岁的小女孩在死神面前,竟有着大人也做不到的沉着,冷静和乐观,她的一举一动,深深地触动人们的心,此刻,她虽然死了,但是,她在生死边缘那震撼世界的坚定不移,乐观向上的精神是不会磨灭的。

  文章中,小女孩的精神鼓励着在一旁的救援人员们,小女孩那坚定不移,乐观向上的精神也许在我们日后的生活里面有着十分高的价值,至可以说是无价之宝。

  悬崖上的青松,石缝中的'树苗,它们不需要谁来呵护,但它们却顽强地往上成长。拥有坚强和乐观的人数不胜数。屈原被放逐而作《离骚》;司马迁受宫刑而作《史记》;曹学芹举家食粥而写出了不朽的《红楼梦》。他们都是依靠着坚强和乐观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坚强是一把利用来砍掉成功之路上的荆棘;坚强一支火把,照亮眼前无边的黑暗,坚强是把钥匙,用来开启成功的宝库。如果没了坚强,人生就会一片黑暗,没了坚强,人生就等于向困难屈服,没了坚强,人生将会永远失败。所以说,坚强是多么可贵呀! 可能有的人会说,坚强离他太远。其实,坚强就在我们身边。有一次,我学习自行车,但没骑多久就摔下来,当时我就生气说不练了,这时妈妈告诉我做人要坚强,没有坚强就等于永远失败。听了妈妈的话,我决定重新学骑自行车,虽然又摔了几下,但我都没有放弃,最后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因此,坚强信念一直就在我们身边。

  读了这篇文章,我决定要做一个坚强又乐观的人,永远不向困难屈服,向成功前进!

读一本好书征文11

  俗话说得好:“开卷有益”。只要打开书本,我们就能在书本中得到知识,找到快乐,体会情感......打开书,我们就像是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它能让我们更快乐,能让我们更自信,能使我们更聪明......多少次,我因为丑小鸭变成天鹅而替她高兴;多少次,我因为白雪公主被恶毒的王后骗吃下毒苹果而落泪;多少次,我因为小英雄哪吒打败了石矶而为他自豪!这一切,不都是因为书本给我提供了阅读的机会吗? “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这一句名言,我小时侯就常听妈妈说,但真正知道和理解它的`意思,还得从一件小事说起。

  记得那次,我在书店发现了一本《寓言中的道理》,翻了翻,觉得非常实用,又很好看,便买了下来。回到家中,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从此这本书成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喜爱它,不仅是因为它好看,而且它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教会了我怎样做人,做一个怎样的人。例如,其中的一个小故事《井底的驴》,我记忆最深,因为它告诉我:关键时刻,你会发现自己才是自己的救星,别人是帮不上你的。这就是一本好书,所以我每天看一个小故事,就像是和一个高尚的人谈了一次话,而且我现在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明事理了。我想,这本好书还将伴我继续前进,让我终生受益。

  读书,并不是说,什么书不辨好坏都可以读,你一定要学会选择,也就是说“择其善者而从之”,因为只有读健康向上的书,才能教你做人的道理,才能增长你的智慧。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一起打开书本,打开知识的大门,在广袤的知识天空中翱翔吧!

读一本好书征文12

  最近,我阅读了英国作家笛福创作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我非常佩服鲁滨逊的执着。从小他就有到世界远航的伟大梦想,父母百般阻挠也没有让鲁滨逊放弃自己的梦想,他用尽了所有的方法航海,航海让他收获到了幸福,虽然在海上有大风大浪,船不幸沉了,但是他靠自己的努力克服了种种困难,实在让人佩服。

  我佩服鲁滨逊的乐观。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用智慧建造了木筏、房屋,储存了淡水,种植了大麦、水稻……鲁滨逊从未放弃过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在一个生存环境恶劣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成为千万富翁。读到这里,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现在连洗衣服都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可以交谈,多孤单啊!可见鲁滨逊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百折不挠的精神。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最佩服鲁滨逊的百折不挠、不畏艰难。在狂风大浪的时候,船沉了,鲁滨逊虽然会游泳,但是在那种惊涛骇浪中,连浮起来呼吸一下都感到困难。后来,海浪把鲁滨逊向岸边卷去,这时他已经被海水灌得半死。幸好这时鲁滨逊意识还清楚,看见自己已经靠近陆地了,便爬起来,拼命向前游去。可是海水又像高山一样压过来。鲁滨逊屏住呼吸,使自己浮起来,希望浪来的时候,把他往岸上卷,就是靠着这样的信念和想法,鲁滨逊上了岸,拯救了自己。想想现在的.我们就像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真正的挫折,而鲁滨逊告诉了我:人就要靠着顽强的生命力和不灭的信心,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

  只要我们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不会成功呢?

读一本好书征文13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会写作业的机器》,作者是来自美国的丹·古特曼写的。我拿到这本书,欣喜若狂,心里有说不出来的高兴。我要是有这样一台机器,每天就不用写作业了,真好!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窝在沙发上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说的是一个五年级学生组成的四人组,他们其中一个成员——电脑迷布纶顿发明了一台会写作业的机器,他们一组四人每天都让着台机器给他们做作业。由此,而发生的一系列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为之前的想法而感到惭愧。每天都不用写作业,整天都可以玩电脑、看电视,这样会导致我们视力下降、成绩下降。我认为生活中凡是自己能做的事都要自己做,不能什么事都依靠别人。记得很小的'时候,妈妈就让我自己刷牙、洗脸、穿衣、吃饭,别看这些都是小事,但这培养了我从小自己动手的好习惯。使我认识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含义。

  作为一个学生,写作业是对知识的巩固。正所谓,“温故而知新”,这是对自己学习的一种督促,写作业可检测自己对所学知识的掌握,不懂的可以及时请教,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学习效率,在学习中也可以获得更多乐趣!

读一本好书征文14

  暑假,我读了《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这本书写的内容很丰富。

  这本书主人公苏玉婷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不知道为什麽,外婆没了房子,住宿到了苏玉婷家。外婆有点离奇的古怪,没人当她是长辈,只管叫他老姜茶。有一天,老姜茶帮苏玉婷缝了一个蕾丝娃娃,还告诉了苏玉婷一个秘密,说她有一个蕾丝宫殿,屋里满是梦幻荷叶边,漫天飞舞的蝴蝶结,蕾丝窗帘洁白的夏天的云。

  后来,老姜茶真的搬进了蕾丝宫殿,还养了一只会嗑瓜子的小黑狗,那地方叫“快乐老家”还住着形形色色的奇妙老人,神秘的通讯录先生,音色华丽的配音爷爷会做臭豆腐的七里伯伯······夏天苏玉婷被好多可怕的小秘密一路追杀,老姜茶变成超人,帮她扫平麻烦,这是她才知道老姜茶是最神奇的'。

  这本书是我最敬佩的人是老姜茶,因为她很乐观,遇见任何事情都不丧气,由此,我考砸了,三四天都是垂头丧气的,但是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知道,遇到困难不要放弃、也不要垂头丧气,要乐观,要坚强,去克服那些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很同情之前的苏玉婷,但我庆幸的是苏玉婷可以接着上学,并且得到同学和老师的谅解,同时我也为自己喝彩,因为我明白了:每个人都要说再见,但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和这么好的学习环境,而且在遇到挫折要勇敢的面对,要去克服这些困难,用微笑去面对一切!

读一本好书征文15

  在这个暑假里,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西游记》这本名著,令我深有感触。书中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一篇篇精彩的故事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

  这本书是我国小说家吴承恩的经典之作,其中,最让我难忘的就是《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

  有一天,唐僧师徒四人路过了白骨精的洞穴。孙悟空去找食物,其他三人在路边等候,白骨精略施小计,分别变成了三个人。唐僧、八戒和沙僧都上当了。只有找食物回来的孙悟空识破了白骨精的诡计,把他们统统打死了。也因为这件事造成了悟空和唐僧间的一些误会。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对于有些事情,我们不要被一些表面现象所迷惑,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而要认真观察和分析,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在这师徒四人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他为“猴”善良,从一个大闹天宫的美猴王变成了唐僧的得力弟子,为取得真经立下了汗马功劳。其它三人中,八戒因犯了错误,从天蓬元帅变成了猪八戒。虽然有些好吃懒做,但也算是有些正义,坚持完成了任务。沙僧为人十分忠厚老实,从不背信弃义。作为师父的`唐僧来自东土大唐,为了取得真经,带领徒弟们不怕牺牲,克服一切困难。坚持不懈,团结一致。最后取得了真经。

  从这师徒四人的身上,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有时候我们在学习中遇到一点点困难就想放弃,做事情有时还半途而废。比起他们的那种种磨难,真让我们觉得惭愧。今后一定要好好改正。

  《西游记》这本书真令我受益不小,感受深刻啊!

读一本好书征文16

  也许,“捣蛋鬼”对于许多人而言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字眼,在他们的眼中这类人只会制造混乱,只会增添麻烦!而“天才”这个词却不,它无不是所有人所追求的。人们都崇拜天才,渴望成为天才“捣蛋鬼”和“天才”之间的差距是如此大,可如今却有一个男孩从“捣蛋鬼”变成了让天才学员们也崇拜的偶像。

  他的身上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潜能?他又是如何做到的?

  这本书中介绍的是一位叫多诺万·柯蒂斯的捣蛋鬼,他仅用一根棍子就敲掉了雕像——阿特拉斯背上的宇宙球,使它滚向了体育馆,并把体育馆几乎给毁了。后来他又莫名其妙的进入了天才学院,因为不想让天才学员们发现自己其实是一个什么也不懂得普通人,因此他处处伪装。但当机器人大赛来临时,多诺万却展现出在机器人身上的一种特质。尽管最后他们没有获得冠军,但学员们却为多诺万感到自豪。

  自多诺万来到天才学院后,他开始有了改变。从起初的调皮、捣蛋渐渐地变得沉稳,也不经常制造混乱。时间会改变一切,而多诺万也被改变了……

  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机器人大赛的整个过程。起初,他们是侥幸进入比赛,这让学员们的心情低落。当多诺万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时,大家的眼中都透露出一丝丝地喜悦,也充满了希望!但当多诺万看见自己设计的机器人“铁皮人”因被冷泉港中学的'机器人“炖锅—吉拉”偷袭而受伤时。他很愤怒,并操纵“铁皮人”攻击“炖锅—吉拉”。显然,他的大打出手让他们与冠军无缘,但至少和冷泉港中学“同归于尽”了。多诺万是一个仗义的人,他宁可自己受伤,也绝不会让自己的同伴受伤!

  如果多诺万不这样做结局又会是如何?

  也许,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冷泉港中学获得冠军,以一种阴险的手段而得到的,但他们却无动于衷。因此,我认为多诺万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有一些显得很鲁莽。至少他的做法给了冷泉港中学一些教训,这招叫“以牙还牙”。

  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大。它让我明白:就算自己不是天才而只是一个普通人,但是只要发现自己身上的长处与优点,并努力就一定会成为让人们敬仰的天才。千万不要因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丧气,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所谓的天才,他们不过是找到了自己的优点,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磨炼最终成为了有所作为的人。不过做普通人又有什么不好,不用背负承重的包袱,生活的轻轻松松、简简单单、平平凡凡,这又有什么不好……

  还记得《伤仲永》中的这样一段吗?“彼其受之天也,如此之其贤也,不受之人;今夫不受之人,固众人,有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相信意思大家都知道吧!我想说的是: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独特的优点,只要善于发现,不断地磨炼,就一定会成功。

  期待有一天,还是普通的你们能成为一个真正地天才。

读一本好书征文17

  梦想使人热血沸腾,梦想使人奋不顾身,梦想给人以力量,有梦想就有读不完的书。书能陶治人们的情操,净化人们的心灵,启迪人们的人生,在暑假到来之际,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使我们为梦想飞腾。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本十分有趣的书籍——那就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作品,《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插画本 植物大战僵尸》,这一本书,不单单能让我们体会到作者对童年时的回忆,更能让我们体会到,每一对同桌之间的友谊,而且这本书有着精美的插画,活灵活现,在委婉的童年回忆中,又不失一些俏皮和搞笑。

  书中有4个主人公,分别是兔子、惜城、米米和阿呆。兔子是一位班花,是有名的学习纪律委员,惜城,是全班最聪明的男生,但鬼点子多,米米,是兔子的好朋友,阿呆,是米米的同桌,呆头呆脑,却流露出一丝可爱和天真。这两对同桌之间,每天都会有着不少的笑话和回忆,让人读了又读,每读一次都能体会到他们之间的真情谊。

  在这一本书中,有一个片断让我记忆深刻。有一次,因为一场班级风波所引起的大扫除交给了兔子、惜城、米米和阿呆这四位,这下可就热闹起来,惜城不想那么单调的打扫,建议大家玩玩角色变装,其他三人二话不说就同意了,大家抽签决定谁当什么,结果惜城扮演的是蜘蛛侠,米米扮演的是巫婆,兔子扮演的是被困的公主,阿呆扮演的`是路见不平就拔刀相助的王子,角色分配好后惜城就像猴子似的熟练地爬上了窗子,专心一意的擦着窗子,而米米把屁股架在扫帚上,满教室乱跑,兔子又无助的被困在了讲台后面,使劲的擦黑板,阿呆只好拿着水壶,在地上洒水,1个小时过去了,2个小时过去了,3个小时过去了,终于,被折腾了半天的教室,终于干净了。 这就是《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插画本 植物大战僵尸》中,我最喜欢的片段,是不是有着搞笑、童趣和快乐的因素呢?

  《同桌冤家的快乐冒险插画本 植物大战僵尸》这本书让我百看不厌,我也希望有着主人公一样的童年,希望有更多的人们会喜欢上读书!

读一本好书征文18

  看完《我们永远不分开》之后,我觉得苏婷宝的外婆“老姜茶”实在有点奇怪,她老说些新奇的话,什么“秘密烂在肚子里,肚子就会疼”,还老是做些不像老人们做的'事儿,比如:在来的路上,她在车上大口大口地喝可乐,一会儿一大瓶可乐就被喝完了,一点儿也不像我外婆,我外婆连凉水都不敢喝。别说我外婆了,这样喝可乐连我也比不上她。

  外婆虽然奇怪又搞笑,但是婷宝特别喜欢她,因为外婆喜欢的那些事儿她都喜欢干,外婆说的那些话,婷宝称为“老姜茶语言”,讲给班里的同学听,同学们都特别惊讶。但是,那年暑假,“快乐老家”的家吼爷爷口漏风,得了病,慢慢地去世了,婷宝特别伤心,“老姜茶”就对她说:“每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婷宝哭着说:“我们永远不分开。”那怎么可能呢?每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但是那个人会永远永远活在爱他的人心中。

  我从小到大也有很多秘密,但是我不会像婷宝一样窝在心里,第一时间就告诉妈妈,这样,秘密永远不会烂在肚子里。

读一本好书征文19

  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从哈罗德与奎妮两人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罗德跨越英国南北的壮举的故事。一天,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好朋友奎妮寄给他的,她在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哈罗德十分悲伤,在回信过程中,为了心中相信奎妮可以活下去的信念而做出徒步从金斯布里奇走到贝里克的决定。一路上,他结识了许多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有医生玛蒂娜、骑自行车的母亲与著名演员等等。最终,哈罗德走到奎妮所在的医院时,奎妮的病也已进入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他历经种种困难与磨难来到了奎妮身边,可奎妮却要逝世了,怎能不伤心呢!哈罗德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解开了心结。

  在我看来,哈罗德的这一行为透露出了他对奎妮的忏悔,当初她丢了工作也是因为替他背了黑锅,奎妮身患癌症的悲伤促使着他前往贝里克。正因为这次远足的性质就是这样,所以才叫朝圣。或许哈罗德的这次壮举与信仰什么的没有关系,但是他为了心中救奎妮的信念而不远万里地跨越整个英国,可以说这次壮举的精神已经成为了支撑哈罗德走完全程的一种信念。

  而哈罗德的行为,还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力量的伟大。我们被父母生到这个世上,使命不只是吃与喝,我们还要学会爱。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这世上的每事每物。然而生命的.伟大还不仅仅在于是爱,更伟大的是在生活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达成自己的心愿,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你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是的,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这些看似平常的坚持中吧! 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走完了这627英里的朝圣之路,让我们也踏上心灵的朝圣的旅途,一层层地靠近我们自己的内心吧!

读一本好书征文20

  轻轻合上《残狼灰满》,闭上眼,我脑海中又浮现出书中的情景。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叫灰满的狼王,有两条腿残了,但是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最最下等的贱狼黄鼬开始无微不至地照顾它,并让灰满把残肢搭在自己的软肋上,合成了一匹六只脚的双体狼。灰满凭借双体狼的特点和过人的才智重新坐上狼酋的位置。和黄鼬有了自己的骨肉后,它不愿自己再变成一匹残狼,遭其他人讥讽、嘲笑。选择和一只山崖羊同归于尽,把双体狼酋的尊严留在了狼群和每一个人的心里。灰满宁死也要捍卫自己的`尊严,让我敬佩不已,残狼灰满教会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放弃,只要有一个目标,就要向前。故事中,灰满首次和黄鼬抓捕兔,试了几次都失败了,黄鼬有些泄气,可是灰满坚持不懈的鼓励她,最后捉住野兔,美美地吃了一顿兔子肉。当他骑在那匹小母狼背上时,经历了爬山、钻荆棘丛、奔跑、跳跃这些在一匹正常大公狼眼里轻而易举的事,他付出了汗水换来的却是一次次跌倒和失望,但他从不放弃。这让我想到了许许多多像灰满一样身残志坚的人:海伦凯勒、张海迪、桑兰等,他们的成功背后付出的是双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想想自己做事常常半途而废,我自惭形愧。

  那匹小母狼黄鼬则教会我知恩图报。她被恶狼群追赶,险些被吞食,因为灰满找到了一匹饿死的牦牛,出于本能的一声大叫,吸引了狼群,她才幸免于难。后来她却在灰满最艰难的时候,不下百次救灰满,并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合二为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动物尚懂得此理,而我们呢?一味地索取,自私地认为家人、老师、同学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从来不懂得回报他人。难道不该好好反思反思吗?

  《残狼灰满》让我重新认识了狼,改变了他们在我心目中那狰狞的面目。残狼灰满让我敬佩,小母狼黄鼬更令我感动。

读一本好书征文21

  《把心灵修炼成一个海》这篇文章是我的最爱。它像甘露一样滋润着我的心田。每当我被烦恼侵袭时,都会不由自主地阅读它。故事是这样的:

  在一家小染坊里,住着师徒两人。徒弟每天悲叹连天,对现状十分不满。一次,师傅又看到徒弟在唉声叹气,便想开导开导他。师傅让徒弟到染房取来两大包染料,又端来一缸清水。师傅向缸里撒了其中一包染料,便吩咐徒弟看一下缸里的水有何变化。徒弟不以为然地答道:“平时染布只需小半包染料,这回多放了近三倍,缸里的水红得发黑了!”师傅又带着徒弟来到了大海边,把另一包染料全撒入海水里,又问徒弟海水有何变化。徒弟漫不经心地答道:“染料不一会儿就被海水稀释了,海水没有变化,还是和天空一样湛蓝。”这时,师傅意味深长地对徒弟说:“如果你的心中只能装进一口缸,怎么能不被痛苦的染料所感染呢?但若你的心中能装下一个海的话,尽管有再多的染料,也会被它溶解、稀释的。”

  是啊,师傅的'话是多么富有哲理,痛苦就像这些染料一样,数量是固定不变的,没有人能将它们增加或减少。然而,承受这些痛苦的心之容器,却在时时刻刻决定着痛苦的浓度。在生活中,每当我们遭遇这些烦恼和痛苦的时候就会像故事里的徒弟一样,埋怨命运的不公,如果这时我们仅仅把心灵修炼成一口缸,又怎能不被烦恼所侵袭呢?如果把心灵修炼成一个海的话就绝然不同了,因为:把心灵修炼成一个海,能够让我们化解痛苦,想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把心灵修炼成一个海,能够让大家尽快心安静下来,不再那么烦躁;把心灵修炼成一个海,所有的痛苦都会显得淡而无味。

  这个故事让我受益终生,它是我从书里挖掘到的宝藏,更是开启精神大门的法宝。

读一本好书征文22

  在暑假里,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中外故事选》,我很开心,于是,我便每天狼吞虎咽的看着,其中有一个故事使我感触很大,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叫叙里奥的孩子。叙里奥是一个小学生,他还有一个弟弟妹妹,一家人生活虽然清苦,但是却其乐融融。

  叙里奥的爸爸是个勤劳的人,年纪大了,但是为了一家的生活,他还是在白天工作之余,坚持晚上帮别人抄写签条,每天至少忙到半夜,因为工作太辛苦,叙里奥爸爸头上的白发也越来越多。叙里奥不愿看到爸爸这么辛苦,于是有一天,他和爸爸说:“让我来帮您抄写吧!”可是爸爸不答应,叙里奥只有自己想办法,每天晚上,叙里奥只要一听见椅子向后拖的声音,他就知道爸爸回房间了,趁爸爸睡下,叙里奥轻轻走进房间,点起煤油灯,用他稚嫩的笔迹抄写起来。因为每天要忙到天快亮的'时候,叙里奥的学习情况越来越糟,课堂上叙里奥几乎天天打盹,学习成绩直线下降。爸爸知道叙里奥的学习情况后很是生气,态度十分恶劣,甚至说出不再管他的话,有几次叙里奥都想向爸爸解释这一切,但是每次话到嘴边,他又咽了回去,叙里奥知道爸爸那是对自己的关爱,于是他还是瞒着爸爸坚持在爸爸睡后起来抄写签条。

  最感人的地方是爸爸知道真相后,叙里奥跪倒爸爸的面前,请求爸爸的原谅,爸爸泪流满面的扑到叙里奥的面前,紧紧搂住自己的儿子,将他扶起:“孩子,应该是你要原谅我才对,爸爸对不起你!”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场面,父子情深,从那时起,我深深的喜欢上了那个为了爸爸不惜一切代价的叙里奥。叙里奥每天抄写的哪里是签条,那是他滚烫而又热烈的孝心哪!

  我们现在的孩子过惯了幸福的生活,在家是小皇帝,小公主,要这要那,稍有不顺心就发脾气,哪里有一点体贴父母的想法,我真的希望我们每一个孩子都能像叙里奥一样做一个会抄写爱心的人!

读一本好书征文23

  晚风轻轻的挥动着纯白的绸缎,为夏夜送来几分清凉,手中捧着心爱的书本,心在那星罗棋布的夜空下飞翔。

  一把把红艳艳的油纸伞,如蒲公英带着绒毛的种子在我的眼帘下粲然飘舞。油纸伞是爷爷送给奶奶的。爷爷说:他不会让奶奶淋着一星半点的雨,一辈子都这样,为她,为子孙后代遮风避雨。后来,爷爷去世了,只留下了油纸伞和对奶奶的承诺。奶奶对“我”十分疼爱,好像是在完成爷爷未了的心愿。在一次突如其来的'洪水中,奶奶也与世长辞了,只有那把油纸伞和爷爷的不朽的诺言陪伴着“我”,带“我”飞向了天边的那片云彩。

  我知道,油纸伞是一种象征。它象征着美、爱、亲情、责任……小镇的女人们看到的是美,爷爷表达的是责任,奶奶享受到的是爱,“我”依恋的是亲情。往往是这样,我们内心深处都有一份美好,在现实生活中,这份美好则要依附于一个实物,油纸伞就是一个实物吧!

  捧着心爱的书,看着,看着,眼泪竟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泪眼中恍惚出现“冬瓜”与施诗挥泪告别的场面。接着,“冬瓜”便像天使一般飞向了蓝天深处。

  “冬瓜”原名叫吕尚书,和施诗是同桌。他们的关系十分要好,施诗经常带巧克力给冬瓜吃。冬瓜呢?他每天放学之前都会把今天要写的作业写在一张纸上,然后交给施诗。因为施诗总是粗心大意,忘记或弄错今天要写的作业。正好施诗和冬瓜的座位间有一个小洞,巧克力和纸条可以从中穿过。就这样,巧克力和纸条的一次次交换,小小的洞中竟已贮满真挚的友谊。但一次意外夺走了冬瓜的生命,也打破了冬瓜和施诗之间的宝贵的交情。施诗孤独了吗?不她明白,冬瓜没有走,仍陪在她身边,只不过她看不见他,但是,施诗每天放学后都能在座位上找到今天要写的作业。

  毕业典礼上,冬瓜真的出现了,只不过,他是来和施诗道别的,冬瓜必须得走了,因为他已不属于这个世界。他已逗留了这么长的时间,只是因为怕施诗把今天要写的作业弄错了。

  是否存在一个我们看不见的世界吗?如果相信,它就会在那里,它和我们看得见的这个世界共同讲述了一些故事,有点惊悚,有点怪诞,但绝对美好。我从来不知道,人世间的友情竟如此伟大,它可以让人毫无私心的奉献着,不求一丁点回报。但话说回来,你想拥有这份无私的友谊,你必须先无私待人,让别人感受到你那无私的心。

  书香馥郁醉人,书香恬淡静雅,书让我的心得以宁静,书让我的生活时刻充实。忽然,一颗流星划过,感觉手中攥着什么东西。低头一看,啊!竟然是一颗颗闪亮的星星。是书送给我的吗?我自语……

读一本好书征文24

  暑假真过瘾,有时间读了许多自己爱读的书,其中《龙马神灯1之奇石密码》一书,我最喜欢。

  《龙马神灯1之奇石密码》这本书主要讲了侨居加拿大的华裔少年小汉子被误认为偷盗国宝绿宝石,为找回“清白”,他用一盏龙马神灯回到了3000年前的中国商朝……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汉子来到古代中国后,他结识了两位孪生小王子,在两位小王子有危险,将要被处斩时,汉子立马赶到了刑场救出了他们。汉子本来和他们没有什么关系,却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两位小王子。这不禁让我想起曾经在一次居民楼里发生了火灾,一个女孩本来可以最先跑下楼的,但她却不顾生命危险叫醒了其他人,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最令人感动。

  这本书想象奇特、情节跌宕,用现代科学知识演绎中国神话,时空穿越,惊险离奇,让我读时心惊肉跳,真是引人入胜,爱不释手。

  故事虽是传奇,汉子也神乎其神,但汉子的大胆、勇敢、不服输、敢于展示自我,以及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从中反思:我们中国的孩子从来都不关注历史,就知道看电视玩电脑,这不但伤眼睛,而且还很容易沉迷进去,我们是不是应该多读读书呢?看书又能长见识,还可以从历史中得到乐趣,不是一举两得吗?

读一本好书征文25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高尔基

  的确,读一本好书可以让人增长知识,开阔眼界,使人的境界更高一层。但在很多同学眼里,读书却像绳索、铁镣一样,捆住了自由,锁住了欢乐。我不这么认为。读书并不一定是只读课本,书的海洋广阔极了。

  读史书,可以带我回到过去。一会儿是古巴比伦的空中花园,一会儿是古埃及的金字塔,一会儿见到了唐朝时期的繁荣,一会儿又看到了惨无人道的日本帝国主义侵华……读史书,让我有机会与那些历史人物“对话”。

  读科技书,让我与那些科学家们“相处”。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从最原始的马车,到冲上云霄的“神六”,这短短几千年间,又多么大的变化呀!这其中,凝聚着多少代人的辛苦与汗水!天文学家布鲁诺为了推广与坚持哥白尼的“日心说”,不顾宗教对他的陷害,依然站在真理这一边。结果被愚昧的宗教活活烧死。读到这里,我就不禁潸然泪下。当我看到爱迪生又发明了一样新东西时,我不禁眼前一亮!痛苦与快乐的交织,让我长大。

  读生物书,让我“零距离”“接触”那些动物们,有时会把我带进危险的亚马逊丛林,有时又把我带到美丽的尼罗河畔,有时还会把我带进荒无人烟的澳洲沙漠,有时又会把我放进蔚蓝的海洋,去看看那危险的大白鲨、温顺的海龟、体型庞大的`鲸鱼。“游着游着”,就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南极,一眼望去,只有高耸的冰山,不,还有可爱的小企鹅。

  最惊险、最刺激的莫过于《福尔摩斯侦探集》。在书中,我感到自己也好似一个侦探,正与福尔摩斯一起侦破案件,或许是一个小小的细节,也有可能成为我们破案的关键。

  这就是读书,不!应该是读一本好书的佳妙效果。它可以让我看到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是与非,领略到民族的精神,英雄的气概,体会科技的进步与发展,游览大自然的无限风光。

  朋友们,记住这句话吧: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读一本好书征文26

  暑假里我好好的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类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人类的发展演变历程,同时还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生活习性、衣着服饰、饮食文化、风俗特色、生存繁衍等等方面的内容。

  这本书因为实在太厚,许多的内容我都有些记忆模糊,不过还是有一些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细节片段。

  首先是关于木乃伊的形成:木乃伊原来的意思是沥青,指一种干枯不腐烂的尸体。以在埃及发现的木乃伊的'数量最多,时间最早,技术也最复杂。埃及人在制造木乃伊时,首先从死尸的鼻孔中用铁钩掏出一部分的脑髓并把一些药料注到脑子里去进行清洗。然后,用锋利的石刀,在侧腹上切一个口子,把内脏完全取出来,把腹部弄干净,用椰子酒和捣碎的香料填到里面去,再照原来的样子缝好。这一步做完了之后,便把这个尸体在泡碱粉里放置40天,再把尸体洗干净,从头到脚用细麻布做绷带把它包裹起来,外面再涂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胶水使用的树胶,然后把尸体送给亲属,亲属将它放到特制的人形木盒里,保管在墓室中,靠墙直放着。

  其次是关于毛利人的说辞:毛利人约于一千年前由太平洋中部,从传说中的哈瓦基乘木筏迁徙至此,并从此定居。今天,生活于城市的毛利人,依然继承了毛利的传统文化。他们对族人聚首的时刻,如葬礼尤为重视,分散各地的家人都珍惜会面的难得时刻,总趁机回乡。说毛利人一旦离开人世,便会与祖先会合,并凭着他们赐给的力量,赋予子孙精神力量与指引。毛利人极重视他们的传家宝物,如权杖、绿玉项链等,深信它们蕴藏着祖先的灵气。他们会将这些家传之宝传给世代子孙。

  人类神奇的故事历程还没有结束,人类秘密的探寻工作也还在进行,我愿意做一名考究人类发展史实的学者而努力,发现更多有趣有益的现象。

读一本好书征文27

  最近我读了一本外国名著《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作者是生活在19世纪的法国作家马洛。

  这本书里讲述了可怜的弃儿雷米的故事。雷米要四处卖艺挣钱,我很同情他又没有办法帮助他。更让我觉得糟糕的是,和他在一起的老人维塔里斯去世了。这让雷米的处境雪上加霜。好在雷米是一个坚强的少年,他依靠坚强和勇气在世界上生存下去。故事的结局也令人欣慰,雷米在天鹅号上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

  《苦儿流浪记》中的苦儿雷米虽然不幸,可是依然有人陪伴着他,比如富有爱心的巴伯兰妈妈,善良的维塔里斯老人,小猴子“心里美”等等,雷米的生命里还是充满爱的`。

  读完《苦儿流浪记》,我忽然想到我的书柜里还有一本漫画书,叫《三毛流浪记》。可怜的三毛是旧上海的一个流浪儿,他穿得破破烂烂,经常光着脚丫走在大路上,吃了上顿没下顿。这本漫画书后来还被改编成了电视剧。歌中唱道:“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赤脚走过马路哩咯弄堂。三毛哩咯三毛,流浪哩咯流浪,睡在那垃圾箱,饿得我心发慌。流浪!十里洋场霓虹灯光闪闪亮,大饼油条馄饨豆浆喷喷香……哪一天,哪一天,我有吃有穿有住有钱不再流浪,流浪……”每当听着这首歌,看着三毛流浪的画面,我就忍不住想为小三毛大哭一场。

  虽然雷米和三毛生活的国家不一样,时代也不一样,可是他们年纪小小,却过着这样悲惨的生活。我甚至觉得无依无靠的三毛比雷米还要可怜。看着这些书里的故事,我真希望在现实生活里不要发生。因为每个孩子都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是祖国的花朵。

  我合上《苦儿流浪记》,将《三毛流浪记》放回书柜,我仿佛看到雷米和三毛在向我挥手。我在心里默默念叨着:“雷米,三毛,祝你们幸福!”

读一本好书征文28

  如果有人问我:“如果你的朋友遇到了困难,你会尽全力去帮助他们吗?”我会说:“当然!”

  之所以我会这样回答,是因为一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一本震撼人心的书----《震动》。

  书中说的是同一个中学的六名学生,其中两个男生吵架了,要去决斗,于是他们去了一座小山岭,可就在这时可怕的地震发生了,小山岭一瞬间就变成了废墟,他们中有人受了伤,被困在这里。在缺水缺食的情况下,他们好不容易找了几丛小草和一些鸟蛋来充饥,最后大家都精疲力竭了,有一个人自告奋勇去山下找救援队。在路上,他被毒蛇咬伤,但他忍着十指连心的剧痛咬断了指头,挣扎着,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救援队,救了大家。

  看到这些团结友爱、勇敢的孩子们,我被深深地感动了,这使我想到了我的班级----一个团结的集体,一个温暖的集体。在五年级上学期快结束的时候,我的脚骨折了,老师和同学们知道后不顾严寒的雨雪天气来看望我,送上了祝福和礼物,为我带来了作业本和笔记。在休养的日子里,同学们时不时打来电话询问我的情况,安慰着我。还常常为我带来老师发的复习资料,希望我能顺利参加考试。到了期末考试时我没能参加,是老师为我留好考卷并亲自帮我批改……老师和同学们为我所做的`一切让我无比的温暖。

  虽然这些事和书中的地震灾难比起来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但是同样的让我感受到了关爱。人生路途坎坷,但是友谊和亲情能帮你克服困难。友谊是一杯热牛奶,在你冷的时候给你带来温暖;友谊是路灯,在你迷路的时候为你指明方向;友谊是一块手帕,在你流泪的时候为你拭泪。我要像《震动》里的人一样,和朋友们之间充满信任和关爱,齐心协力战胜困难,勇往直前。

读一本好书征文29

  同学们,看过《吃狼奶的羊》这本书吗?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羊没有了妈妈,一只母狼收养了它。小羊在母狼的呵护下,健康地成长了。读了这本书,我伤心极了,连小羊都有狼妈妈,为什么妈妈却不要我了呢?

  去年夏天,妈妈突然离开了我和爸爸。起初我以为她只是去打工,但到现在我已经快一年没见到她了。我很想妈妈,很想很想。爸爸说,妈妈即将有自己的家庭,我们不能打扰她的生活。我多么希望跟其他小朋友一样,每天跟爸爸妈妈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睡觉,一起去旅游呀……于是,我把这本书寄给了妈妈。

  没想到,妈妈真的来看我了!那天是8月2日,爸爸出差了,我发着高烧,鼻涕直流,头痛欲裂。妈妈来了,她温柔地背着我去打针。

  妈妈的`背真香呀!我在迷糊中睡着了。妈妈不停地帮我用冰水敷额头,每隔半小时就帮我量下体温。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妈妈笑着给我端来一碗热腾腾的粥。我多么开心啊!但妈妈为了照顾我,一个晚上都没睡觉,眼睛都红肿了。接下来几天,妈妈白天去上班,晚上就带我去公园,去商场,给我买了好多衣服,每天睡觉前还给我讲故事。这是我最快乐的日子,我每天都盼着天快点变黑,永远不要天亮。

  一个星期后,爸爸把我接回家了。离开妈妈的时候,我很难过,但又很开心,因为,我终于可以大声地跟小伙伴们说:“我也有妈妈,她带我去了很多地方玩,还给我做了很多好吃的。我知道她是爱我的。”虽然我们暂时不能住在一起,但她答应我,以后每个星期天都会来看我。

  嗯,妈妈一定也看了《吃狼奶的羊》!是狼妈妈把我的妈妈唤回来的!我要告诉班上的小阳和小志,让他们把这本书也寄给他们的妈妈看一看!

读一本好书征文30

  读了《云朵上的学校》这本书,我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书中的学生可以跟着青蛙学蛙泳,可以脱掉鞋子用身体去感受阳光的味道,可以飞跃千山万水去寻找水的源头,可以亲自在调色板上体验神奇的色彩变化,可以不限数字、不限题目、写自己真情实感的作文……

  羡慕吧!我想在每一个学生心底里,都渴望来到这间云朵上的学校,跟着美丽、神秘的蜜儿老师,在大自然的这间教室里探索奥妙,在快乐中开始发现之旅,在玩中获取更多的知识。

  可跌落现实中,我们几十个同学,整天在火柴盒般的教室里,埋头苦干。各科练习题,纷沓而至。隔着厚厚的眼镜片,再也看不到属于我们的清澈的眼神……

  我是个爱美的女孩,尤其喜欢跳舞。我有一双粉红色的舞鞋,妈妈送给我的,我爱如珍宝。穿上它,跳跃、旋转,感觉浑身都轻盈起来。可现在,我心爱的舞鞋已搁置鞋柜一年了。因为我快上毕业班了,学校舞蹈队再不会让高年级的学生排演节目,一切以学业为重,一切以学校的成绩为重……

  于是,现在我放弃了我喜爱的`舞蹈,放弃了做小主持,放弃了做鼓号队的小鼓手……我的脑袋只有不停地填着黑板上的知识,我的眼镜度数越来越高,我看的书越来越多,可我的作文框架却越来越窄!每一次作文,老师都会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素材才会拿高分,怎样分段才比较明朗,怎样赞美世界才能抓住评卷老师的眼球……哪里有所谓的真情实感?

  多想和书中的小朋友一样,亲身感受一下这个奇妙的世界!我想找寻长江的源头,我想沿着红军的足迹爬爬六盘山,我想感受西风胡杨千年不朽的悲壮……这就是我粉红色的梦,等待着蜜儿老师拿着粉红色的口袋来收集。

读一本好书征文31

  暑假里我好好的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类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人类的发展演变历程,同时还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生活习性、衣着服饰、饮食文化、风俗特色、生存繁衍等等方面的内容。

  这本书因为实在太厚,许多的内容我都有些记忆模糊,不过还是有一些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细节片段。

  首先是关于木乃伊的形成:木乃伊原来的意思是沥青,指一种干枯不腐烂的尸体。以在埃及发现的木乃伊的数量最多,时间最早,技术也最复杂。埃及人在制造木乃伊时,首先从死尸的鼻孔中用铁钩掏出一部分的脑髓并把一些药料注到脑子里去进行清洗。然后,用锋利的石刀,在侧腹上切一个口子,把内脏完全取出来,把腹部弄干净,用椰子酒和捣碎的香料填到里面去,再照原来的样子缝好。这一步做完了之后,便把这个尸体在泡碱粉里放置40天,再把尸体洗干净,从头到脚用细麻布做绷带把它包裹起来,外面再涂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胶水使用的树胶,然后把尸体送给亲属,亲属将它放到特制的人形木盒里,保管在墓室中,靠墙直放着。

  其次是关于毛利人的说辞:毛利人约于一千年前由太平洋中部,从传说中的哈瓦基乘木筏迁徙至此,并从此定居。今天,生活于城市的毛利人,依然继承了毛利的`传统文化。他们对族人聚首的时刻,如葬礼尤为重视,分散各地的家人都珍惜会面的难得时刻,总趁机回乡。说毛利人一旦离开人世,便会与祖先会合,并凭着他们赐给的力量,赋予子孙精神力量与指引。毛利人极重视他们的传家宝物,如权杖、绿玉项链等,深信它们蕴藏着祖先的灵气。他们会将这些家传之宝传给世代子孙。

  人类神奇的故事历程还没有结束,人类秘密的探寻工作也还在进行,我愿意做一名考究人类发展史实的学者而努力,发现更多有趣有益的现象。

读一本好书征文32

  有一种美叫东野圭吾;

  因为理解,所以不说;

  因为理解,所以美好。

  《解忧杂货店》是第二本读完的东野圭吾的小说,作为强迫症的我莫名地感到一种发自内心的舒坦!只因为太美了、太完满了。但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满的地方,那就是人物关系的错综复杂,需要画个导图才能搞清楚。这也是让我尤为敬佩的一点。如此复杂的人物在他的笔下就像活了一样,焕发着独有的性格光彩。

  其中,我最喜欢的三个角色就是那三个误闯杂货店的“绑匪”。怎么形容这三个人呢?他们就像每个人脑海中的三个独立的思想,本来不同,但又丝毫不冲突,在结尾处又各自找到了自己的出处,而作为读者的你,也就是思想们的`主人,随着情节的展开逐渐释然,为他们感到愉快和放松。

  果然,东野圭吾就是有这种美丽的魔法,缓缓地带你看清每个人的心路历程,理解并爱上每个角色,就是这样简单却温暖的故事却让每一个读者为之一振。我虽不敢大谈人性之美,但不得不说这本书的美感不在略带悬疑色彩的情节,却在读罢的回味之美。

  品味着通过这本书作者传递给我们的信息,是人间真情?是心灵解说?还是……猛然间明白作者的一片苦心。

  为什么要苦心寻找答案呢?答案就是读者自己。每个人都是这个世界上最理解自己的人,也因此常常为自己辩解。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解忧杂货店为自己操劳,不顾一切地找到答案,虽不知这答案的对错,但固执地坚持着。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尽力去理解除自己之外的每一个个体,把真挚的理解之美传递下去。

读一本好书征文33

  暑假里的一个星期天,看电视的时候,我发现哥哥居然说得出每个体育明星的名字,甚至连他们的家庭生活也知之甚详,于是我便开玩笑的问:“喂!哥哥,请问你知道吗迈克尔﹡乔丹的电话是多少吗?”没想到,哥哥居然反问:“对不起,妹妹!我不知道,但打听了很久。你知道吗?快告诉我!”我大笑起来时却惊讶的发现:哥哥居然有了那么一丁点的幽默感。

  而让我更深刻理解幽默感的还是那本叫做《大话西游》的书,书的序言里有这样一段话让我印象清晰:幽默是智慧的`火花,是瞬间的灵思,幽默的语言可能化解尴尬的场面,也可能于谈笑间有警世的作用,更可能作为不露声色的自卫与攻击。

  譬如在某国家的议会里,曾发生过议员之间争斗的事,有人提议入场者应该把拐杖挂在门口。议长觉得左右为难,若是表决,无论结果总是不愉快的。于是他急中生智,笑着说:“如果为了防止不正当的动作,就须把拐杖挂在门口,那嘴也该挂在门口,手脚应该摆在保管处。”引得全场大小,提议者也在一笑之间摆脱了尴尬的处境。

  又譬如伏尔泰总是赞赏某人的作品,而那个人却总是刻薄的批评伏尔泰,当有人向伏尔泰说出这件事时,他只是一笑:“我们双方都弄错了!”不过短短几个字,就用幽默化解尴尬的场面,又做了有力的反击。

  但是必须强调的是,幽默不是讽刺,它或许带有温和的嘲讽,却不刺伤人;它可能是以别人和自己为幽默对象,在这当中,便显示了幽默与被幽默的胸襟与自信。

  所以,越是开放而富裕的社会,人们越富有幽默感;越是胸襟宽广,充满智慧的人们,越富有幽默感,看来,一个幽默者最重要的条件是拥有完满健全的人格!我们小学生虽然还不够成熟,但是幽默感应该在我们的学习、生活点滴中慢慢陶冶。

读一本好书征文34

  站在生机盎然的森林里,任凭清风吹着耳边的细发,闭上眼睛,我像是进入了沈石溪老师的小说里。暖暖的阳光洒在树叶上,在稀稀疏疏的阳光投射下,我仿佛看见了那模糊而又年迈的身影…… 他,是猴群的首领;他,是真正的王者;他,就是麻子猴王!

  在小说里,年老体衰的麻子猴王被年轻力壮的黑披风雄猴夺取了王位,它们渐渐展开王位之争,麻子猴王被黑披风雄猴打得伤痕累累。逐渐,金丝猴群里发生混战,麻子猴王不断向褐尾巴雌猴了解猴群情况。最终,为了猴群的安宁,麻子猴王选择了死亡。

  沉浸在小说的'情节中,我的心仿佛微风拂过溪中的花瓣激起阵阵涟漪。对麻子猴王的敬佩,对黒披风猴王的憎恨,以及对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猴的唾弃都比不上一句文中的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岀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鮮血浸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是呀,想要得到王冠,就必需付岀鮮血,付出努力。只有血染的王冠才会永远耀眼。

读一本好书征文35

  你好这是一本充满友情与爱情的书;这是一段经历风雨与磨砺的人生经历;这是一位善良与勤奋的少女——《绿山墙的安妮》。

  你好其作者蒙哥玛利是享誉世界的加拿大女作家,擅长小说创作。1902年开始创作处女作《绿山墙的安妮》。此书被誉为世界上最甜蜜的少女成长故事。

  你好书中的“绿山墙兄妹”:马修和玛瑞拉决定领养一个男孩。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爱说话的红发女孩——安妮.杰里。她独特的个性使她频频闯祸又令人忍俊不禁,改变了兄妹倆,牵动着倆人的爱心。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赢取了奖学金。但为了照顾玛瑞拉,她放弃了梦寐以求的学业,回到了绿山墙农场,当了一名教师。

  你好我已经是第二次读这本书了,相比第一次又读出了新的道理。

  你好我再一次深深地被安妮这个爱幻想的女孩打动。在去绿山墙农场的路上,她看到了“林荫道”,上面开满了白色的花,沁人心脾,为它取名为“白色的欢乐之路”;“巴里的池塘”湖面波光粼粼,为它取名为“闪光的小湖”;“影子”和“镜像”是她的知心朋友,诉说心声……她的.幻想多么奇妙!

  你好但是,当马修去世时,已经是少女的安妮居然毫无顾虑地放弃了自己上大学的计划与梦想,在家照顾视力不好的玛瑞拉。这个女孩是那么坚强乐观,也懂得感恩。相比之下,我们这代的孩子与之相差很远,过于依赖父母。而在感恩方面,我们也有着天壤之别。如果从现在起,我们也像安妮一样,对学习有积极、上进之心;对生活微笑,有乐观之心;面对困难不屈服,有坚强之心;对亲人尊敬,有感恩之心,那我们的生活会处处充满温暖。那会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 你好合上书,我仿佛看见安妮在“情人的小路”独自起舞,扬起高傲的脖颈,目光中闪烁着对生活的希望。

读一本好书征文36

  这个暑假我读了由著名作家张炜写的兔子作家的这一个系列:《为猫王立传》读完后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写了:在丛林深处有一位“老作家”一只年轻的兔子每天以“5个蘑菇换一本”长期从作者家那里借书看。突然有一天,年轻的兔子想要当一名作家。从此,他踏上成为座驾的.道路上! 在这条道路上,有许多的困难:一、年轻的兔子拜作家为师,成天看着作家戴着个眼镜。于是兔子以为眼镜是当作家的必需品之一。他向作家借,作家不借。于是,他自己用木头、绳子、自己做了一个。动物们纷纷夸他有学问,这想当作家还远远不够哩! 二、作者给兔子三个忠告1:多读书 2:多交朋友 3:多看星星。兔子对第三项很是不解!这天夜晚,兔子一直在看星星,渐渐地她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你不看星星,星星不会看你,你一旦看它,它也会看你。这不正是生活中的交友经验吗?你不去和同学交流,他们也不会成为你的朋友。兔子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当上了大作家!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们一定要多看书,多积累经验这样肚中才能有“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打开心灵大门的钥匙。只有多读书,多学习,才能成为像兔子一样的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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