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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事故的启示

时间:2024-03-27 08:05:13 征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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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事故的启示

  小许和老王既是同乡又是同龄人,19xx年应招入矿做了劳务工,小许分到运班队,老王分到掘进队。很多人都羡慕小许,因为作为劳务工,能分到辅助单位就相对要轻松和安全一些。然而,小许下井后第一个班就因事故身亡,而老王如今不但转为正式工,还成了济北矿区一名响当当的掘进队长。

  同乡、同龄、同一天入矿,命运却截然不同,小许的父母曾说:这孩子命不好啊!那么,真如其父母所说,小许之死是命中注定吗?

  我们看一下事故发生经过:小许入矿后,在安全技能培训期间频繁请假外出,下井后第一个班跟着老师在斜巷底盘挂滑头,从顶盘下来的空车送到底盘时,老师因有事不在现场,他就拖过滑头上的保安绳挂在了尾车后部,然后就急急忙忙的摁响了提升信号铃,前头的滑头还没挂上,尾部的车由保安绳牵引先跑起来了,于是站在车旁的小许被挤到巷道壁上致死。如果分析其原因,其一,小许对下井前的安全培训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安全知识、技能掌握不够,其二,下井第一个班应该观摩老师作业或在老师的指导下作业,盲目自行独立作业是不允许的。这是导致他死亡的主要原因。

  两人曾在东北的一个林业队里做过伐木工,小许当时因为栓绳子需要爬树,曾经从树上掉落摔伤,当时小许自己还说过“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句俗语的含义是:遭遇大难,总结经验教训,然后东山再起。如果他当时接受了教训,从此不再逞强蛮干,也许就会真有“后福”。可是,他并没有理解“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真正含义啊。

  小许和老王的不同命运,能给我们一些什么启示呢?

  按说,小许还是很有能力的,但他喜欢逞强蛮干,不容易接受别人的意见,而老王性格上小心谨慎、虚心好学、容易接纳对他来说是全新的煤矿安全理念,据说他从事井下工作近20年,本人轻伤以上事故从未发生过,这才是导致两人命运不同的根本因素。有句名言,叫做“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作为我们矿山人,一种坏习惯(譬如经常违章作业),如不及时加以纠正,不等形成性格,就可能决定命运了。

  可见,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趋势,是有规律可循的,并非命运使然。小许从第一次的摔伤到第二次的死亡,看上去似乎都是出于偶然,但他逞强蛮干、做事不顾后果,思想观念里毫无“安全”概念,所谓“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发生事故是早晚的事情,这是必然的。而老王虚心谨慎,能够从一个毫无安全意识的普通农民及时转变为具有较高安全思想觉悟的优秀矿工,如今成了一名响当当的掘进队长,这也是必然的。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偶然发生的事故,其内部都有必然因素可循,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偶然性只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偶然性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辩证唯物主义这一原理,应用到我们的具体工作中,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职工平时要多掌握安全知识、多锻炼安全思维、多提升安全理念,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是金刚钻才敢揽瓷器活”,唯有安全理念得到提升了,才能做到时时、事事、处处想到安全、想到后果,才能做到作业期间如履薄冰、谨小慎微,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事故。

  我们矿山人,与矿山事故构成了一对矛盾体,那就是人与事故的矛盾,而这一对矛盾体,井下条件是外因,它只能对事故的发生起一定程度的催生或阻滞作用,内因才是事故是否发生的决定因素。内因是什么?是我们自身的安全素质。只要我们的干部职工队伍安全素质提升到必要的程度,拉长安全周期乃至从根本上杜绝事故,这是必然;反之,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教育或教育方法不当发生抵触情绪,从而导致事故频发,这也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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