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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15 17:44:24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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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用23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

  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文明生产,保证职工人身安全,促进车间生产经营的有序发展,结合本车间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职工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严格执行残疾职工的安全监护工作,对残疾职工要组织职工结对子,每一名残疾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由班组的其他职工或领导指定人员负责监护,确保残疾职工的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

  3、职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并掌握其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确保安全有效,应定期检验,放置位置应明显,周围无阻碍物堆放,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4、职工在车间内应走安全通道,通过料垛时,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攀爬料垛。

  5、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执行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事故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给予一定处罚。

  6、职工在操作设备时应精力集中,不得说笑闲谈或在疲倦状态下继续工作。

  7、各班组职工应定期对组内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护。

  8、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在明显处挂出警示牌,维修需动用电源时,严禁其他组员触动设备开关。

  9、职工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设备的性能特点,未经允许非本岗位职工严禁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10、职工应熟悉车间总电源位置,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11、车间工作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成品、备件、原料、废料等堆放应按照规定放置。

  12、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电线,如确实需要,需报车间批准,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用后及时拆除。

  13、下班前,班组长应负责关闭设备及照明电源,关闭门窗。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加强后勤保障部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保证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兰州大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办法》、《兰州大学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后勤保障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安全生产”是指在后勤保障部各部门的工作中,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使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减少人员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健康,设备、设施和档案资料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具体内容涉及设备设施、工作场所、有害物品、用电、燃气、车辆、食品、消防、工程、防疫等方面。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

  第四条后勤保障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以及学校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把安全生产纳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责清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机构建设,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后勤保障部分管安全的副部长是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二)参与制定、修订和审查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参与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置,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按职责权限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四)组织或参与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第六条后勤保障部其他副部长是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为:

  (一)组织分管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学校及本级党政班子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组织分管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三)指导分管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各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四)统筹推进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五)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岗(一般为兼职人员),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

  (二)督促部门人员切实按期执行安全生产措施、计划;

  (三)协助领导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巡查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安全副部长汇报;

  (五)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做好部门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六)对上级的安全指示和基层的安全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三章设备、工作场所安全管理

  第八条经常维护、定期检修各种设备和仪器,保障各种设备和仪器不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行,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仪器。

  第九条工作场所布局要合理,有毒有害、需进行高空作业的场所,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十条建筑物必须安全,通道平坦、畅顺,经营性用房须告知经营者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工作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对各种电器设备进行清洁卫生时,必须先切断电源,预防触电或漏电。

  第十三条注意用电、用气、用火、用水安全,规范使用电、气、炉灶等设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负责电梯管理的部门,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案。

  第十五条负责锅炉管理的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操作规程操作,定期做好各测量仪表、警报保护装置、阀门等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同时做好维护检查情况的登记和存档。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锅炉在运行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当班人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告。

  第四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废弃,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使用地和贮存地点要严禁烟火,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格消除可能引发火灾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第十八条贮存鼠药、农药、强酸、汽油、消毒液等危险品,必须专人、专箱(橱)保存,严把物品发放关。严禁非相关人员以任何理由进入危险品存放场所和领取危险物品。

  第十九条使用药物防“四害”时,小面积用药须放置警示牌,大面积用药和喷洒农药前除放置警示牌外,还应提前做好宣传、安全防范以及病虫的回收、处置工作。

  第五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配电房应配备合格的保安工具、测试笔、绝缘手套、灭火工具、防鼠用具等设施。

  第二十一条电工要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电工及有关管理人员须熟知电业规程。

  第二十二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配电房,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配电房的电器设备、开关,配电房、发电机房内严禁烟火。

  第二十三条带电操作或停电检修时,必须有专人在旁边监护。

  第二十四条水电工要经常巡视检查水电设施、管线等,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置并上报。

  第六章用水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对水源水、蓄水池水、管网末梢水根据国家标准定时、定点进行水质检验。

  第二十六条对供水设备、管线及蓄水池定期进行检修、清洗、消毒,严防水质污染。清洗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做好蓄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接受卫生部门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合格。

  第二十七条水泵房、蓄水池区域严禁无关人员入内。

  第二十八条定时检查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喷淋给水、污废水及雨水排水管路,发现堵塞外溢情况及时处理。

  第二十九条未经学校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供水设施和供水管道上进行接管或其他作业。

  第七章车辆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各相关中心负责对包括校车、垃圾车、洒水车、电瓶车、机械三轮车等各种车辆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对驾驶员资格进行审核以及安全行车培训。

  第三十一条运输服务中心要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对驾驶的车辆做好一切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三十二条驾驶员执行出车任务时,要做好出车前的各项准备检查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车辆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

  第八章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各相关中心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食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定期组织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学习培训,及时消除食品安全生产隐患;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培训,明确食品采购、存储、加工、制作、运输、售卖等重要岗位的安全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及工作流程。

  第三十四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相关的资质、许可证等须按期审验。

  第三十五条严格食品原材料、半制成品的申购、采购、验收、分类存放制度,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完备的信息档案,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

  第三十六条食品加工、制作、洗消、贮存、售卖及就餐场所,要满足采光、照明、通风、排污、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要求,并制定落实相关巡检巡查制度,保留好相关记录。

  第三十七条建立健全餐具收集、洗消、存放制度,规范相关操作流程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三十八条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半成品、制成品、餐具定期抽检制度,建立检测实验室,强化抽检范围及频次。

  第三十九条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取样、销毁、记录工作,配备专门设施设备,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第四十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定期研究防范措施,及时解决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类隐患,做到食品安全生产防范工作与经营、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十一条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食品卫生防护用品,自觉接受培训,增强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十二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三条定期组织开展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训,组织不同区域所有人员疏散演练(路线、时间、准备等)。

  第四十四条各部门须定期检查以下内容:

  (一)火灾隐患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

  (三)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情况;

  (四)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规情况;

  (五)相关岗位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七)厨房排油烟设施、集烟罩等设备检查、清洗情况;

  (八)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四十五条消防控制室应当按规定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持证上岗,并执行以下管理规定:

  (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堆放与设备无关的杂物;

  (二)严禁脱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控室随意触控设备;

  (四)消控室值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和记录。

  第四十六条结合不同季节火灾特点,做好南山林场、萃英山林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林场防火措施。

  第十章工程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现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范要求,按后勤保障部相关制度办理施工安全手续,严禁违规操作。

  第四十八条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放置安全标示牌,主要出入口和通道口应设置有顶盖的安全防护,临近道路和其它建筑物的外墙立面或有其它要求的外墙立面应采取封闭施工。

  第四十九条现场施工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同时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安全帽,以便供外来参观和检查人员使用。

  第五十条专用设备设施的运行必须符合规定,严禁无证人员操作;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五十一条施工用水、用电不得随意接入,未经后勤保障部同意,严禁开关水电闸阀;工地宿舍要严格管理,严禁乱拉电线,必须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杜绝任何隐患苗头。

  第五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员,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和文明管理措施,落实安全工作,坚决杜绝不安全和不文明行为的发生,严禁打架、斗殴、赌博、行窃等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一章疾病防疫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条疫情期间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每日通风,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第五十四条餐厅每日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

  第五十五条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用标识区分,分类存放,避免混用。

  第五十六条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废弃口罩放入专用垃圾桶。

  第五十七条结合季节变化特点,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病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和培养职工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十二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八条对新职工、临时性用工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才能允许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职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第五十九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电梯、焊接、车辆驾驶、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使用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允许其独立操作。

  第六十条人力资源办公室应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从业安全方面培训。各部门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严格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六十一条后勤保障部每学期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通报安全生产相关情况,总结交流管理经验。

  第十三章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

  第六十二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后勤保障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学期不少于二次;各部门内部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同时填写检查记录和签名并归档;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须每天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成立即排除,无法立即排除的,责成停止相关活动、制定整改方案;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储存、使用的危险物品,要求立即停止使用。

  第六十三条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及规范,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进行监督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

  第六十四条检查人员应当对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进行书面记录。书面记录应当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并及时报告。

  第六十五条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部门做出立即整改决定的,责任部门应当依照执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十六条各部门应当配合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四章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六十八条接到事故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并向部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第六十九条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个人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七十条事故部门负责人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七十一条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由后勤保障部组建事故调查小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财产损失核定,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厘清责任,给出处理意见,提交后勤保障部相关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十二条事故部门应当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五章责任追究与处罚

  第七十三条各级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应尽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十四条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要及时逐级报告。如有瞒报、虚报的,对事故部门负责人和事故责任人,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十五条关于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部门内部安全培训、安全应急预案流程演练等事宜,按照后勤保障部相关制度和人力资源办公室绩效考核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章附则

  第七十六条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七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3

  通过多年桥梁加固施工,我公司认为安全施工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最大的效益,任何与安全相违背的行为都将把企业推到死亡的边缘。所以树立安全施工是项目部员工的共识,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已深入到每个管理人员和工作的人心,并且深深落实在行动上,所以在该项投标工程中,我们认为抓好安全施工,是对业主、总公司、员工最大的负责。

  一、 安全生产施工组织机构措施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莫轻文担任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组员由技术、安全、材料、综合等部门主管组成,对本项目施工作业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各管理施工员同时兼任安全员,对所作业的工种进行随时地的安全落实,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担任安全小组组长,随时对工作进行安全培训,随时强调安全措施的落实,上下联动,形成严密的安全管理网络。

  二、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措施及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等均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2、现场生产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须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动,组成一个3人的消防队,所在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现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98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4、各类房屋、库棚、材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现场的易燃杂物须随时消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5、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6、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针对各工种的特点按时配发劳保用品。

  三、重要环节、关键工序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及方案

  1 、树立“安全第一”、“违章就是犯罪”的安全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竞赛”活动、定期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由安监室每周出一期《安全质量周报》、定期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等诸多有效手段,提高全员“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

  2 、签订配合安全协议工程开工前必须与业主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3、施工地点附近作好安全防护。

  4、按工作性质配置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将安全放在主要位置。

  6、争创“安全标准工地”目标。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执行安全奖惩办法。

  7、责任安全风险抵押。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施工责任安全风险抵押,未出任何行车事故者可得同等金额的奖励,否则,没收押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进行行政处罚。

  8、安全劳动竞赛。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竞赛”活动,每月评比一次,优胜者可得一定金额的奖金和流动红旗。

  四、 安全防护措施

  1、从事电力施工、脚手架搭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3、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安装漏电保护器,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4、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以及和公路等平行或交叉时,必须符合现行的《电力设计规范》中的规定。

  5、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工作服、安全服、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随时对人身安全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并进行天天检查,防危杜渐。

  五、事故处理措施

  1、当工地发生小的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派送车辆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进行救治,并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核实。

  2、当工地发生大的安全事故时,应立刻停止各工地施工,进行全力的现场抢救,并同时报公安、消防、安检、业主、监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挥,调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抢救现场伤员,同时保护现场,进行责任划分。

  3、当工地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立刻停下手头工作,调动各种资料赶赴突发现场,不管责任是谁,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同时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防止类似的.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六、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及保证措施

  1、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2 、施工作业前准备

  安全教育:我公司项目部设立专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员,在施工前主要进行如下几方面的安全教育:

  a)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作业规程;

  b)大修、安全作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

  c)安全作业的方案,安全作业的常识;

  d)安全隐患及事故案例分析;

  e)事故应急措施和自救知识

  新进场的设备和人员也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人员的实业情况,在进场前做好工前安全教育和检查。决不能因为工期紧张,环境特殊,省略工前安全教育这个环节。

  3、施工管制区域内的安全管理

  a) 责任人与人员管理

  为达到责任明确的目的,每处作业现场均要指定安全作业责任人。从交通管制区域开始直到作业结束,责任人对安全作业负全责。

  b) 设施看护

  工程作业要时刻注意现场交通管制设施的完好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在作业现场要安排好设施看护员,要保证设施、标志清洁易于辨认,并始终处于正确工作状态。

  c) 夜间值守

  对夜间交通管制区域安全设施应满足夜间安全设施布置的要求,没有作业时要留有不少于2人的值守人员,相互照应,看管现场、设备,并对进行的设施进行看护。值守人员要了解安全规程,要求能够操作和简单的维护警示灯光设备,保证交通安全设施整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求及时报告,发生事故及时报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4

  一、总经理的安全职责

  1、企业的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颁发本单位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员工监督。

  4、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5、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对其它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订具有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经理(安全管理人)的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制度,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部署生产安全调度会议。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总经理及上级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车间主管(副主管)的安全职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标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规程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职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及时吸取工人提出的正确意见。

  4、组织全车间职工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动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兼职的合格安全管理员,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班组的安全作用。

  四、工段长、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组织参加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加以处理,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消防措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和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材。

  5、搞好“安全月”、“安全周”活动和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推扩经验。

  6、发动员工搞好文明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五、员工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 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做好祥细记录。

  4、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5

  为增强员工、业户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安全责任人要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考核之中,要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市场安全管理人负责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

  三、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必须参加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举办的上岗资格培训。

  四、至少每年对全体员工、业户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

  五、新员工及从业人员入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通过办班培训、安全讲座、影像教育、经验分享、知识答题、实践演练、广播宣传、举办展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日常教育与专门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好多种形式的灵活多样的安全教育。

  七、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市场概况,岗位要求、事故案例、经验教训等。

  八、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存档备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6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使用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不配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配载自改装营运车辆。

  5、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7、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8、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9、货物装载:

  a、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b、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c、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高度注意个人安危下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10、货物运输:

  a、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b、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C、信息服务经营者因提供信息失误造成车辆空驶、货物延滞等经济损失,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11、货物卸载

  a、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或听从接货人的安排。

  b、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c、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d、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12、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制度

  a、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b、做好安全行车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表彰安全先进、遵章守纪的先进驾驶员,总结推广安全货物配载规定。

  c、经常检查使用车辆主要部件和驾驶员思想动态。

  d、做好驾驶员思想工作,掌握驾驶员的思想技术状况,关心驾驶员的生活,为驾驶员排忧解难,保持稳定,确保安全行车。

  13、代办业务时,小批量的零星货物要填写货物运单,大宗货物和长期固定货源要与货主签订运输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7

  1、新入厂员工和来厂培训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2、员工家属、儿童及无关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生产区。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

  3、员工在班前和班中不准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

  4、车间要害部位:锅炉房、主控室、油库、配电站等,非本岗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5、2米以上(含2米)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派专人监护。

  6、特种设备的管理要落实到人,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或工具,未经批准,不准动用。

  7、严禁非电气人员接电源或从事电气设备、线路、开关的检修、操作等工作。

  8、行灯和机器设备上照明的电压不得超过36伏。槽罐、沟道、潮湿场所使用的照明灯为12伏,绝缘必须良好。

  9、各种设备、工具开动或使用前,要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起重物品时下方严禁站人。

  10、各种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指示器等,要经常检查、效验,保证齐全、完好、灵敏、可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8

  1、严格执行工艺指标,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法进行操作,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大型设备的检修和倒换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2、设备运行中,擦洗和加油时不准触动转动部位。

  3、检修(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修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在非动火区内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

  4、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5、人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人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6、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备可靠,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接地(接零),绝缘必须良好,否则不准使用。

  7、车间和仓库内的门窗必须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维护。

  8、为保护地下的电缆、管道和构造物,防止人身和其他事故,需动土施工时,必须按动土(动工)安全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9、自行车必须放入规定的车棚中,严禁进入生产区内。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把承朝高速公路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和省交通厅文件要求,结合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与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各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第五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在建项目。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六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组织落实体系。从建管处、总监办、驻地办、各施工单位、到各施工队和班组,都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建管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办公室。

  第八条各监理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合同段安全生产的监督和安全技术的指导,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为专(兼)职安全监理,负责日常安全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项目经理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质科(或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经理、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总工和安质科的科长组成。安质科按照安全生产合同规定数量设置专(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第一和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施工单位所辖工区(队)应有兼职安全员。现场施工员要分管安全。工区(队)负责人是本工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是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保卫组织机构,设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负责施工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治安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参建单位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安全职责明确。

  第十三条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在建管处处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析全线的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办法。

  2、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并下发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和事给予纠正或处罚。

  3、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4、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负责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

  第十四条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

  (一)建管处处长职责

  1、对建管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在制定、实施生产计划的同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建管处、各项目经理部要为安全检查使用车辆提供便利。

  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不报。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分管安全的建管处副处长职责

  1、对承朝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建管处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结合承朝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组织并参加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汇报建管处处长。

  5、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并参与抢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参加承朝高速公路范围内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并参加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和爆破等特殊作业的检查验收工作,凡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和爆破。

  3、检查、督促工程施工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

  4、解决施工中复杂工程(如上下交叉作业等)的安全技术问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法。

  5、对因安全技术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四)各科室职责

  1、办公室全面负责建管处机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办公室、宿舍和食堂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卫生;车辆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流行性、传染性疫病的防治;建管处安全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2、纪检监察负责承朝高速建管处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3、工程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监理、施工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预案的落实情况,组织全线的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工作,对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地方科负责解决处理沿线百姓阻工及与施工单位发生的矛盾和冲突,维护施工秩序,营造施工环境。

  5、合同科负责本科室各种档案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高管局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的履约情况。

  6、财务科负责本科室各种账目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现金的保管和防盗工作。

  7、总工办负责审查设计图纸、各参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四章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建管处和各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六条参建单位应当相互配合,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参建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分工负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环境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凡未经国家劳动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购置和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生产)组织设计和施工(生产)方案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编制施工安全紧急处理预案,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要以国家和建筑行业及交通系统颁布的"安全操作规程"为准则,报经驻地办批准后逐条落实。

  第二十条下达施工(生产)任务时,必须实行交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下达方与接受方须履行交接手续,以签字为准,在交接手续不清的情况下开工,发生问题,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装作业、垂直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及临时用电等,必须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对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及挖孔桩,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施工单位总工、驻地办监理组织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验收情况要有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0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1

  一、由院领导、院办、保卫科、医教科、护理部、营养科、总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副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保卫科科长为医院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及护士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坚持上报制度,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限期整改。

  五、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向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六、医务科、护理部要切实加强临床各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医疗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签订医院安全责任书,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病员治疗和生活安全。

  七、各病区要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禁止住院病员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病房。

  八、保卫科要定期对全院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若有损坏,要及时更换和添置。

  九、药剂部门要认真把好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把住药品出入库和"出窗口"关。临床各部门要坚持"三查七对"制度,防止病员在治疗过程中用错药品的现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并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药品丢失和变质。

  十、防治科和医院感染控制科要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疗、隔离、消毒、处置等各个环节,对临床科室要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一、总务科要认真执行《道路安全法》,做好机动车辆的管理,定期保养,不准开带病车、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行驶安全。

  十二、膳食营养科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霉烂、变质、变味的食品入库,认真做好食品卫生,保证食品质量,防止食物中毒,确保食品安全,满足病员需要。

  十三、院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灾害事故,要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院领导汇报。若院总值班人员失职,要从重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2

  1.为保证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4.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不准穿拖鞋、裙子上班。

  7.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8.机电设备部门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9.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人身伤害,其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10.车床工、钻床工不准戴线手套、披长发工作。

  11.机电维修人员在维修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时需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禁止开车"等警示标志。

  12.每周由管理部、设备部不定时的抽查1-2次各车间的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戴、违章操作、用电、消防设备安全等生产问题;每周日公司固定的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情况每项罚款5-20元,由管理部、设备部在一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下发到相关部门,由部门在一个工作日落实到责任人上报管理部或设备部,由管理部张贴通告并上报财务。

  (2)安全隐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或设备部同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到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职责部门进行复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罚款。

  (3)根据存在的问题管理人员需负连带责任的,每项罚款5-10元。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3

  一、现场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得参加施工。

  三、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四、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按时复审,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

  六、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带,高空作业必须系牢安全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七、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严禁穿裙子和喇叭裤;严禁爬架子和乘坐吊盘上下。

  八、施工中的“四口”(即楼梯口、电梯井口、予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沿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斜料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措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九、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工操作。

  十、一切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十一、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十二、塔吊、井字架(龙门架)的安装和拆卸,安全网的支挂,供电设施的安装,线路架设,必须有拆装或安装拆除方案,严格验收,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三、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危险部位和场所应设围栏及设置安全标志牌。

  十四、现场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十五、非施工人员不的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4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必须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推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

  2、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综合科统一布署,安全科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由各科室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重点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各个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讲话、批示精神;同时要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预防、安全自救、事故救援、现场应急的知识;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4、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实际,利用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发放安全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安全逃生与急救技能现场表演、图片展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要有自己的特色,并能吸引广干部、职工自觉参与。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讲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特别是认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找出不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良好的效果。

  6、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最限度地减少身边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5

  (一)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二)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三)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

  (四)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五)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六)每年对锅危险物品、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七)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八)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九)公司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6

  为了确保项目在服务过程中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物业管理处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顺利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提高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建立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配备具有相应管理能力和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制定和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及操作规程。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行政措施。内容主要包括:查领导、查制度、查隐患、查组织、查教育培训、查事故处理。

  2、查安全设施。内容主要包括:查安全设施、机械设备、劳保用品使用情况。

  3、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在限期内书面写出整改措施和结果报物业管理处。对于无视隐患存在及对发现的隐患不进行整改的部门给予相关处罚。

  4、物业管理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将对隐患整改结果实地进行复查,如发现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仍然存在隐患,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完全消除不安全因素。

  5、各部门经理制定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组织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由物业管理处总经理负责,带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

  2、经常性和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

  经常性的检查包括各部门自行组织的检查、部门安全员进行巡回安全生产以及节假日前安全生产检查。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用电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升降机、吊兰等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专业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7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确保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经费使用的及时、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一、按公司营业收入的1.5%作为财务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由公司财务部专项储存,划拨至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专项资金账户,专项用于安全生产,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部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安全资金的管理:

  1、安全教育专项资金。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员工岗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以及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防护用品资金。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投入、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品等。用品采购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向总经理室提出报废更换申请。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必须退货。

  3、设备装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设备的购置,行车记录设备和GPS监控设备的投入,各类安全器材的投入包括大小警示牌、绳索、雨披、千斤顶、灭火器等设备。安全设备和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应急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费的支出。

  4、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安全监管费用支出。

  三、公司安全部对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对安全防护用具及应急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应急用品、应急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8

  一、目的

  提高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使事故产生的影响得到控制,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损害降到最小,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的所有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防汛办公室

  1.负责极端天气预警;

  2.保证值班人员在岗。

  三、管理内容和方法

  (一)管理流程

  1.防汛办获取预警信息,向各科室、各所发布;

  2.各科室各所根据预警信息,开展安全检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二)自然灾害预警预报

  1.预警信息获取渠道主要包括:天气预报、水文站、上级主管部门发布预报等。

  2.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包括:干旱、洪涝、台风、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及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预警信息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内容。

  预警信息等级分为红、橙、黄、蓝四级。

  3.预警信息由防汛办公室通过管理处内部平台发布预警信息

  4.应急处置

  (1)各所接到预警信息通知后,首先确保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立即制定相应应急措施,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上报。

  (2)各所安全生产预警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实,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并做好记录备查。

  5.预警通报将作为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三次受到预警通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部门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四、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防汛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19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景,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资料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职责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职责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资料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景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职责管理与经济职责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0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1

  1、对事故及事故苗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周围的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2、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七种安全管理台帐:

  (1)建立职工安全档案。内容包括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考核成绩、违章、事故。

  (2)建立车间、班组安全工作台帐。内容:本部门不安全因素及解决办法,职工违规违制、工伤事故等情况。

  (3)建立设备印象台帐。记录内容:设备印象、安全装置、措施完好等情况。

  (4)建立生产班组交接台帐。

  (5)建立安全设施的管理、检查、维护、检修台帐。

  (6)建立各种安全装置试验、允许台帐。

  (7)建立专职安全员安全工作台帐。记录内容:工伤事故、违规违制、事故隐患、安全措施等。

  3、凡本公司员工,在生产或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急性中毒均为因工伤事故),其区分标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分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凡发生轻伤或严重违章,单位的领导应立即报告分管生产的领导,并同时报告公司安全科。

  5、凡发生违章作业,事故苗子、小伤(未休工)的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在两天内书面报告车间主任。对重大人身未遂事故,要和已遂事故一样对待,及时书面报告安全科。

  6、发生重伤、多人负伤、死亡事故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应立即报告厂长。厂长或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将事故概况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市安监局。

  7、各车间、部门必须如实上报工伤事故,不得隐瞒虚报或迟报,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职工调动或转岗时,因公负伤证明和个人安全档案必须随人同时调转。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2

  1、科长对全科安全生产负总责,各岗位各负其责。

  2、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库保密制度。各种介绍信、文件、资料、公章、负责人印章要严加管理,妥善保管。如因丢失、损毁、私自外借,给库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3、收发人员对收发的信件、文书要登记,并及时送发,不得丢失。如因丢失、错发、错收,给库或个人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4、在办理户口接转,职工调动,晋级,转正,调资,离退休,干部的提拔、任免,职工养老金、失业金的缴纳,独生子女保险的办理等手续时,不得延误。如因本人工作失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库及当事人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5、驾驶员、微机管理员、茶炉工要按章操作。如因违章操作,给库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6、档案室、微机房、车库内严禁烟火,要安全用民,否则,由此引起火灾事故,给库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7、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做好立卷,归档、移交、鉴定、销毁工作,如因工作失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库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8、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修,严禁开故障车和酒后驾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发生交通事故,给库造成损失,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9、不出车时,车辆要停放在库区车库内或指定位置。如擅自停放,发生车辆被盗、损毁、爆炸事故,后要由责任人自负。

  10、伙食管理人员要搞好饮食卫生,如因饭菜质量低劣或饭菜中含有毒、有害物质,造成人员伤亡事帮的,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11、各办公室内的办公用品和器材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私自外借或占为已有,如有损毁、丢失,按原价赔偿。

  12、如有违反上述情况之一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篇23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单位特点,仓储库房、锅炉房、危险品库房、配电室等部位为公司重点要害部位。

  二、重点要害部位建立严格的岗位安全制度,操作程序、工作标准、应急方案,并明文张挂。

  三、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位置平面图、设备名称、商标产品质量证书、使用说明书、在岗人员、安全负责人、安全设施、规章制度、操作程序、运行记录、检查维保记录、事故记录、安全预案等。

  四、建立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消防自动报警装置及事故应急照明装置。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护措施。为在此岗位工作的人员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和用品。无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装事故报警装置。

  六、重点要害部位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设库房外),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搭设床铺休息。

  七、在重点要害部位工作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部门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对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准上岗。要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对患有严重疾病或犯有严重问题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八、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运行过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九、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和设备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定期检查、保养,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保养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设置安全标志,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审验,审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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