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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20 11:16:15 志华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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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精选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1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1、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及其向上级报告,等待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

  2、监理部辖监标段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监理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属单位、急指挥部总指挥,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总监理工程师、业主负责人,同时(于1小时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并立即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2)相关人员在接到事故发生单事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发单位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对事故情况确认后,要以最快方式(10分钟内),向负责人简要报告事故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人员伤亡、抢险救援等情况。

  (3)负责人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对事故发生情况,做出较为详细的了解并得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后,通报属地政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3、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反正的简要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和当前状态;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控制措施;

  (6)对事态发展的初步评估(如果有);

  (7)报告人(或单位)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

  (8)其它应报告的情况。

  三、事故调查以及处理

  1、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发生一般事故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部门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发生轻伤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项目部负责组织调查。调查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安全管理机构、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3、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4、做好事故档案保管工作。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都应存入档案,以便备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2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做到:“不超越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4、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厢。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6、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7、不违章作业,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

  1、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2、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1、每趟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2、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3、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处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4、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以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单位将严格遵守,认真履行,组织实施,并不断加以完善、充实,确保道路运输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文化、安全技术、管理、技能等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教育培训,以全面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行为规范化、制度化即形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内容包括: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商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二、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

  即对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才允许进入工作岗位。在实行“三级教育”时,只要符合“三新”条件都必须进行教育培训。“三新”的条件是:

  1、新入场的从业人员;

  2、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情况。对新入场的从业人员上岗前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对新调动工种的员工的培训不少于4学时;商场内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4学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的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以及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由于特种作业的危险性大,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训练,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每年要按照相关规定到指定机构进行年审。商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已经掌握了的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使用,可能会逐渐淡忘;随着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状况变化,有新的安全知识,技能需要掌握;已经建立起来的对事故预防工作的浓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漠;在生产任务紧急情势下,已经树立起来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发生动摇,安全态度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五、出租柜台,联营柜台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商场负责。

  六、临时施工维修作业或组织大型促销活动,应制订安全施工(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由组织者对全体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预防突发事故能力。

  七、商场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4

  1、项目经理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每班各班组在施工前,由班组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出的隐患必须现场落实整改,并作好记录备案。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在解决之前,必须先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及项目经理部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

  3、安全大检查之前,要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重点查现场管理、查制度落实、查纪律、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4、检查完毕,要组织召开现场办公会,对查出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按照“四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的方法进行落实处理。并写出安全检查报表备查。

  5、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各分管领导必须指定专人整改、复查、验收。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态度消极有拖延、预期不解决的'要责令停止生产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6、凡要求参加检查而又无故不参加者,按项目经理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为保障在生产现场查处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报告制度:

  (1)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作业并登记建档,同时制定应急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告知整改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项目经理应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并成为一种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对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中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排队,逐条进行登记,由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根据隐患的大小和危险程度提出处理措施。

  (3)处理安全隐患,按照三落实的办法。即落实处理隐患的责任人;

  落实隐患地点和内容;落实处理及完成的时间。

  (4)对处理隐患的情况,责任人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在安全会议上进行通报。

  (5)对有些一时难以处理的重大隐患,应制定处理计划,落实处理资金,尽快得以消除。

  (6)对需要其他单位共同解决的隐患,应积极主动协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5

  各项目工地都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工作应常抓不懈,同时应加强工地的安全动态检查工作,落实工作资料分工,做到人人齐抓共管、工作资料分明、措施落实。

  1、项目经理负责工地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班组应进行岗前自检,由班组长负责组织,针对本岗位的作业环境防护和人身自保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进行整改。班组长负责填写《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日记录》。

  3、项目工地的`质安员、电监员、机电员、材料员、后勤员及班组长每周对本项目进行周检,并建立周检例会制度,填写《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记录表》,周检发现的问题应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专人督促检查整改情景。

  4、设备使用人员应按机械设备使用制度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和日常维护保养,并填写《机械设备运行和保养情景记录表》、《物料提升机每日班前安全检查、运行记录表》、《塔式起重机使用、维修保养、检查记录表》。

  5、项目工地项目经理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照建设部JGJ59—99《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标准》对所属工地检查评分,填写有关的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专人负责整改落实。

  6、项目工地应建立工伤事故登记表,每月填写。出现工伤事故及时向上级报告。

  7、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抓好桩基础工程、深基坑防护、安全用电、防火、机械设备使用、“三宝”、“四口”防护、天面围蔽、高支顶模板体系、脚手架的安全措施,还有季节性的防护措施、周围高压线的防护、危房的观测等。对检查发现问题用《工作检查记录表》做好记录,督促有关人员及时进行整改。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6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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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层发生各类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着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县安全生产管理局,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任何部组和个人都应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需要抢救的,发生事故部组应当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好有关证物。

  3、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工会应派人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和处理按国家和市里有关规定执行。

  4、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应当查明事故部组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安全生产法”第77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5、任何部组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调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8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行各业都在快速发展,企业的数量不断增加,同时也涌现了许多新的行业和领域。这些行业和领域的发展离不开现代技术和设备,技术和设备的不断更新则需要更高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更加严格的安全管理体系。

  因此,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在今天的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安全生产会议是一种规范企业管理制度的会议形式,是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和信息交流的渠道。真正的安全生产会议应该由企业的'最高行政负责人主持,并且应该与企业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开发方向相结合。

  安全生产会议应该遵循的原则是:线下传达、实际操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操作规范、信息畅通、及时反馈等。在安全生产会议中,企业应该对每一个环节的管理进行详细的批评和总结,从而进一步加强管理体系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可以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形象和社会责任,同时也可以加强企业内部的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益。因此,如何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和逐步提高,是每一个企业都需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企业应该积极制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这个会议制度应该包括会议形式、会议主要内容和流程、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持人、参会人员、议程等方面。同时应该同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审核安全生产方针、策略和计划。

  其次,企业应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的各项规定。在会议的准备阶段,需提前订制议程和相关材料,并将其发送至参会人员;在会议当天,要确保每个参会人员如期到场,会议流程严格按照议程执行;在会议结束后,应对会议结果进行总结和反馈,依照反馈结果及时调整会议方案。

  最后,企业应该注重安全生产会议成果的应用和检查。必要时,可以通过考核和评价的方式把会议成果纳入企业员工的考核考核范围中,让每一个员工都感受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而营造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氛围浓厚的企业文化。

  总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是企业应对前沿挑战和管理日常工作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构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和信息化的重要步骤。企业管理者要在建立、监督和关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的过程中,不断优化管理流程和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公司的顺利运营和长久发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9

  一、单位购置使用的特种设备如: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检查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二、特种设备的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四、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备案,从业人员按时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年审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五、年审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应调离工作岗位。

  六、特种作业人员要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10

  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如:乱拉乱接电线、通道宽度不符合规定要求、顾客吸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急照明设备出现故障、疏散标志不齐全、值班人员脱岗等。

  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如:使用电炉子、热的快、明火作业等。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火灾报警设备损坏、使用不合格的电器设备、使用有故障的车辆或电梯设备等。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1、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各经营部组、维修部和安全员随时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排除。

  2、重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部组职工立即停止使用危险电器。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存在故障的报警器、车辆、电梯等设备,并及时修理,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商场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各科室、部组对分管部位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商场对部组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进行彻底整改。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主管领导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

  4、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检查中发现、职工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记录。

  5、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对事故隐患未按照职责进行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或造成事故,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工作职责》及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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