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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种姓制度分析
大家都知道印度的种姓制度,把人分成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中国种姓制度分析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中国种姓制度分析
婆罗门,又称公朴(不好意思,错字),这些人一般随身带三块表,负责国家或者地区的祭祀,礼仪等大事。婆罗门的收入,行踪都非常神秘,一般只能在电视中见到,偶尔也到其他种姓之中去慰问一下,都是众星捧月一般。据称高级婆罗门经常不受外国人待见,但他们的子孙却都往国外跑,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刹帝利,又称普通公务员,这些人从事行政管理工作,都有着稳定的收入,俗称吃皇粮的。如果能够把婆罗门服务好,或者捡到三块表,也有可能混成婆罗门。但是想成为刹帝利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君不见今年公布的招聘刹帝利的比例,都在150:1左右,当然你要出生在婆罗门家就另当别论了。有人说网上传说中的wu毛也是刹帝利,不知道是真是假。
吠舍,各大小私企业主,虽然他们一般有着很高的收入,有些手下也有不少首陀罗,但毕竟不是吃皇粮,因此哪怕小小的刹帝利他们都不敢得罪,事实上一般的吠舍都会想办法认识一些刹帝利或者婆罗门,朝中有人好办事嘛。
首陀罗,城市的普通居民,这些人一般都有城镇户口,为吠舍打工,从事各种体力及脑力劳动,弄不好就下岗了。不可能见到婆罗门,更不敢得罪之,最近好象有几个首陀罗得罪了婆罗门,这名字可比首陀罗难听多了,所以还是要小心。
其实这四大种姓也只概括了中国三分之一的人口,还有一种被排除在种姓外的人,即“不可接触者”或“贱民”,他们年轻的时候可以去城里打工,从事首陀罗不愿意干的工作。一旦有个经济危机什么的,就统统回家,不算在城市下岗人员之人。因为他们生下来就被贴上一个叫做户口的东东。就算你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去掉它,也经常被称为凤凰男,或者凤凰女,没办法。
拓展: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历史故事
古代印度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它和中国、埃及、巴比伦并列为东方的四大古国。勤劳、勇敢的印度人民,曾经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人类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是,几千年来,印度社会的发展一直比较迟缓。这与印度存在着一个的森严的等级制度一种姓制度有着一定的关系。印度的名称起源于印度河。中国汉代史籍译作“身毒”或“天竺”,直到唐代才改译为“印度。自20世纪20年代起,在印度河谷先后发现几个古代城市遗址,著名的有哈拉巴和摩享佐·达罗,因此统称为哈拉巴文化。哈拉巴文化存在年限约为公元前三千年代中叶至前二千年代中叶。历史学家一般都认为,哈拉巴文化的创造者,就是印度的原始居民达罗毗荼人。
公元前二千年代中叶,属于印欧语系的许多部落,从中亚细亚经由印度西北方的山口,陆续涌入印度河中游的旁遮普一带,征服了当地的大部分达罗毗荼人。入侵者是白种人,自称”雅利安”,意为高贵者,以区别于皮肤黝黑的达罗毗荼人。经过几个世纪的武力扩张,雅利安人逐步征服了整个北印度。雅利安人早先过着原始的游牧生活。入侵印度后,雅利安人吸收了达罗毗荼人的先进文化,由游牧转为定居的农业生活,并逐渐向奴隶社会过渡。由于雅利安人对达罗毗荼人的征服和奴役,以及雅利安人内部贫富分化的结果,在雅利安社会中逐渐形成了一个森严的等级制度,这就是种姓制度。“种姓”一词在印度的梵文中叫“瓦尔那”,就是颜色或品质的意思。
因此种姓制度又叫瓦尔那制度。在种姓制度下,古代印度人被分为四个种姓: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婆罗门是祭司贵族。它主要掌握神权,占卜祸福,垄断文化和报道农时季节,在社会中地位是最高的。刹帝利是雅利安人的军事贵族,包括国王以下的各级官吏,掌握国家的除神权之外的一切权力。波罗门和刹帝利这两个高级种姓,占有了古代印度社会中的大部分财富,依靠剥削为生,是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吠舍是古代印度社会中的普通劳动者,也就是雅利安人的中下阶层,包括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他们必须向国家缴纳赋税。
首陀罗是指那些失去土地的自由民和被征服的达罗毗荼人,实际上处于奴隶的地位。各个种姓职业世袭,互不通婚,以保持严格的界限。不同种姓的男女所生的子女被看成是贱民,或叫不可接触者,贱民不包括在四个种姓之内,最受鄙视。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婆罗门僧侣宣扬,把人分为四个种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经地义的。在婆罗门的经典《吠陀》中,波罗门把种姓制度的出现用神话来解释,说原始巨人普鲁沙死后,天神梵天用他的嘴造出了婆罗门,用双手制成了刹帝利,用双腿制成了吠舍,用双脚制成了首陀罗。婆罗门僧侣还宣扬:凡是循规蹈矩,安分守己的人,来世才能升为较高种姓,否则,即降为较低种姓。因此,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奴隶来说,应该逆来顺受,放弃斗争,遵守奴隶主阶级制定的“达磨”,即所谓的“法”,以免加重来生的灾难。为了维护种姓制度,奴隶主阶级还制定了许多法律,其中最典型的是《摩奴法典》。
相传,摩奴是大神梵天的儿子,为了确定人间各种人在社会上的应有次序,确定婆罗门和其他种姓的义务,便制定了这部法典。其实,这只不过是奴隶主用来欺骗劳动人民的谎言。摩奴法典首先确认婆罗门是人世间一切的主宰,而首陀罗只能温顺地为其他种姓服劳役。首陀罗不能积累私人财产,不能对高级种姓有任何不敬的言行。婆罗门和刹帝利则有权夺取首陀罗的一切。为了镇压低级种姓吠舍、首陀罗的反抗,摩奴法典还规定了许多残酷的刑罚。比如,低级种姓的人如果用身体的某一部分伤害了高级种姓的人,就必须将那一部分肢体斩断。比如,动手的要斩断手,动脚的要斩断脚。四个等级在法律面前是不平等的。《摩奴法典》规定,刹帝利辱骂了婆罗门,要罚款100帕那(银钱单位)。如果是吠舍骂了,就要罚款150到200帕那。要是首陀罗骂了,就要用滚烫的油灌入他的口中和耳中。
相反,如果婆罗门侮辱刹帝利,只罚款50帕那;侮辱吠舍,罚款25帕那;侮辱首陀罗罚款12帕那。高级种姓的人如果杀死了一个首陀罗,仅用牲畜抵偿,或者简单地净一次身就行了。《摩奴法典》还对各个种姓的衣食住行都作了烦琐的规定。比如规定不同种姓的人不能在呆在同一个房间里,不能同桌吃饭,不能同饮一口井里的水。不同种姓的人严格禁止通婚,以便使种姓的划分永久化。每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机构,处理有关种姓内部的事务,并监督本种姓的人严格遵守摩奴法典及传统习惯。倘有触犯者,轻则由婆罗门祭司给予处罚,重则被开除出种姓之外。被开除出种姓的人也成为贱民。贱民只能居住村外,不可与婆罗门接触,只能从事被认为是最低贱的职业,如抬死尸,清除粪便等。走在路上,贱民要佩带特殊的标记,口中要不断发出特殊的声音,或敲击某种器物,以提示高级种姓的人及时躲避。
婆罗门如果接触了贱民,则认为是一件倒霉的事,回去之后要举行净身仪式。总的说来,印度的种姓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阶级制度。但是,由于鲜明的阶级关系被掩盖在等级的划分之中,因此它容易模糊阶级界限,在劳动人民之间制造隔阂和对立,不利于他们团结对敌。此外,种姓制度实行职业世袭,把生产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从而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种姓制度的存在,是造成印度社会发展迟缓的重要原因之一。印度自古代至近代,经历了几种社会形态,但是种姓制度一直延续下来,成为历代剥削阶级的统治工具。种姓制度经过长期演变,越来越复杂,在四个种姓之外,又出现了数以千计的亚种姓。今天,在印度仍然保留着种姓制度的残迹,受压迫受剥削最深的贱民达几千万人。
中国种姓制度分析
一、中国历史上类似种姓制度的现象
商周时期的贵族与平民阶层分化
阶层划分:商周时期,社会存在明显的等级划分。贵族包括天子、诸侯、卿大夫和士,他们拥有土地、政治权力和文化特权。例如,天子作为最高统治者,拥有对全国土地和臣民的最高支配权,诸侯则在自己的封国内享有相对独立的统治权。而平民阶层主要是庶人,他们从事农业生产等体力劳动,没有政治权力,要向贵族缴纳赋税和服劳役。
等级传承:这种等级身份在很大程度上是世袭的。贵族的后代依然是贵族,通过宗法制度来维系家族的地位和权力传承。例如,嫡长子继承制确保了贵族家族内部权力和财产的有序传承,使贵族阶层能够长期保持其特权地位。
社会影响:这种阶层分化导致了社会资源分配的极度不均衡。贵族能够接受良好的教育,如学习“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而平民很少有机会接触这些知识。同时,由于贵族掌握祭祀等宗教仪式的权力,他们在精神文化领域也占据主导地位,平民则更多地是宗教仪式的参与者。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门阀士族制度
门阀士族的形成:这一时期,门阀士族兴起并成为社会的主导力量。他们通过家族门第、血缘关系和文化传统来维系自身的地位。如东晋时期的王、谢家族,他们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都拥有巨大的影响力。门阀士族在政治上垄断高官显位,通过九品中正制,使得选官主要依据门第而非才能。
士族与庶族的差异:士族和庶族之间存在着严格的界限。士族享有特权,他们可以免役,在社交场合也有严格的礼仪规范来区分与庶族的身份。庶族在仕途发展、婚姻等方面都受到限制。例如,士族与庶族之间不能通婚,否则会被视为门第的堕落。在文化方面,士族注重家学传承,他们拥有丰富的藏书和学术传统,而庶族很难进入这个文化圈子。
制度的衰落:随着时代的发展,门阀士族制度逐渐衰落。一方面,科举制度的兴起打破了士族对仕途的垄断,为庶族提供了晋升的机会;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变化,如土地制度的改革等,也削弱了士族的经济基础。
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度
等级划分内容:元朝将全国人口分为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蒙古人是统治民族,处于最高等级,享有各种政治、经济和法律上的特权。色目人主要是西域各族人,他们在元朝的政治和经济生活中也占据重要地位,常被任用为官吏和商人。汉人主要是指北方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南人则是指南方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汉人、南人在政治地位、法律待遇等方面都低于蒙古人和色目人。
等级差异体现:在政治上,中央和地方的高级官职大多由蒙古人和色目人担任,汉人、南人很难进入权力核心。在法律方面,同样的犯罪行为,不同等级的人会受到不同的惩罚。例如,蒙古人打死汉人,只需受到较轻的处罚,而汉人打死蒙古人则会受到严厉的制裁。在经济上,元朝政府在税收、土地分配等方面也对不同等级有所偏袒。
社会后果:这种四等人制度引发了民族矛盾和社会的不稳定。被压迫的汉人、南人对元朝统治产生了强烈的不满,这也是元朝统治时间相对较短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这一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各民族之间的融合和文化交流。
二、与印度种姓制度的区别
制度的严格性和稳定性
印度种姓制度:印度种姓制度是一种非常严格和根深蒂固的社会等级制度。它将人分为婆罗门(祭司阶层)、刹帝利(武士和统治者阶层)、吠舍(商人、农民等平民阶层)和首陀罗(服务阶层),还有被排斥在种姓之外的“不可接触者”。这种划分是基于宗教教义,并且通过宗教仪式和社会习俗来强化。每个种姓都有严格规定的职业、生活方式和社会地位,几乎是不可逾越的。例如,不同种姓之间不能通婚、不能共食,这种规定延续了数千年,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中国类似等级制度:中国历史上的等级制度相对来说没有那么严格和稳定。虽然存在阶层分化,但阶层之间的流动渠道在一定时期是开放的。如科举制度打破了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士族对仕途的垄断,使得庶族有机会晋升为官员,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而且中国的社会等级划分更多是基于政治、经济因素,而不是像印度那样基于宗教教义。
宗教基础的差异
印度种姓制度:它的核心是印度教的教义。婆罗门被认为是最高贵的种姓,因为他们与神最为接近,负责祭祀等宗教仪式。这种宗教观念深入人心,使得种姓制度得到了宗教的庇护和强化。人们认为遵守种姓制度是一种宗教义务,违背种姓规定会受到宗教和社会的双重谴责。
中国类似等级制度:中国虽然也有宗教,但宗教在社会等级划分中的作用相对较小。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观念更多地是基于儒家思想中的“礼”和封建政治秩序。儒家强调社会秩序和等级差别,但这种等级观念是为了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秩序,而不是基于宗教信仰。例如,君臣、父子、夫妇之间的等级关系是通过儒家的伦理道德来规范的,而不是像印度种姓制度那样通过宗教仪式和教义来严格规定。
对社会发展的长期影响
印度种姓制度:长期的种姓制度严重阻碍了印度社会的发展。它限制了人才的流动和社会的进步,使得社会资源无法得到合理分配。低种姓人群被剥夺了接受教育和改善生活的机会,导致印度社会在经济、科技等领域的发展滞后。而且种姓制度引发的社会矛盾和歧视问题至今仍然是印度社会面临的重要挑战。
中国类似等级制度:中国历史上的等级制度在一定时期虽然也存在不公平和社会矛盾,但随着社会的变革,如封建王朝的更替、经济制度的改革和文化观念的更新等,这些等级制度逐渐被打破或改善。中国社会更注重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才能来改变命运,如“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科举理想,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人才的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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