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精选10篇)
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各部门、各生产班组,要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参考。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1成立以站长为组长、副站长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各个管理人员组成。
1.2 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搅拌站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拌合站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搅拌站建立以办公室为中心,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尽其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保证生产安全。
2、安全教育和培训
2.1 全体员工要树立高度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2.2 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2.3 新招聘员工,上岗前必须经公司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教育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技能。
2.4 各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5 各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活动要切实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安全活动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都要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
3.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 站长(副站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3.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搅拌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1.2 组织制定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3.1.3 根据搅拌站生产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作业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3.1.4 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3.1.5 组织制定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相关部门实施。
3.1.6 组织制定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检查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3.1.7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事故隐患,制定措施克服安全隐患,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3.2 各个部门安全生产管里职责
3.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的安全管理制度,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2.2 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的实际,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2.3 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组织学习和开展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三次,教育活动要有内容、有记录。
3.2.4 定期组织部门的兼职安全员对本部门各班组和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违章和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和排除。安全检查及危险源的检查每周一次,并有记录。
3.2.5 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组织排除事故隐患。对违章和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报站长批准后执行。
3.2.6 定期对部门保管使用的生产、生活设备、设施及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使用安全。有权对本部门保管使用设备的防护装置提出改进意见,书面报告站长或副总站长,批准后进行施工。
3.3 搅拌站兼职安全员职责
3.3.1 认真学习并依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员工遵纪守法,严格执行搅拌站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司混凝土生产运输、泵送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报站长审核,批准后执行。
3.3.2 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对发现的重大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及时报告搅拌站领导,采取措施整改和排除。
3.3.3 经常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员工的安全操作状况。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人员提出处理意见,通知相关部门,报告
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3.3.4 组织和指导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检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记录,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3.3.5 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报告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3.3.6 提出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表彰的建议,对事故责任者、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和有关领导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3.4 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3.4.1 负责本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建立、完善安全活动资料、记录,充分发挥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作用,搞好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安全活动每周一次。
3.4.2 负责本部门、班组的日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检查、纠正违章,带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的指令。
3.4.3 对本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人员有权建议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或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向部门经理或向安委会办公室提出。
4、岗位、工种安全生产职责
4.1 搅拌站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4.1.1操作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搅拌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4.1.2 每次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况,检查主机、皮带输送机及出料区域是否有人或杂物,确定无人时方可启动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冬季启动运转10分钟待温。
4.1.3 当班期间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机修人员检查,排除异常,并做好记录。交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交代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注意的`事项。交、接班人双方在交接记录上签字确认,方可离岗。
4.1.4 机修工或辅工检修、清理搅拌系统设备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操作工和机修工或辅工双方确认断电,并在记录表上签字,将配电柜的钥匙交进主机检修、清理人保管。并在操作台上放置警示牌,方可进机检修或清理。
4.1.5 机修工和辅工检修、清理完工后,操作工要检查、验收,确定机内无人或遗留杂物,启动设备试运转,无异常,双方在检修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4.1.6 操作室是设备操作控制重地,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4.2 搅拌站辅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 全体辅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增强安全意识,在工作中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2.2 当班期间,在进行加装膨胀剂作业时,必须戴上口罩等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吸入体内。
4.2.3 清埋搅拌主机作业前,要监督操作工切断总电源,放置好警示牌,锁好配电柜并把钥匙带在自己的身上。清机作业中若发现搅拌刀、衬板、搅拌臂有松动或损坏现象,要及时告知机修工进行检查、修理。
4.2.4 清理作业时严禁用风镐击打衬板和机壳,以防损伤衬板或机壳。严禁用金属硬物刮输送带上的粘泥,防止损伤皮带,应使用高压水枪清理冲洗。
4.2.5 在清理骨料仓下泥块时,通知操作工停机并切断电源再进行清理。在清理骨料仓计量斗砂网上的泥块和杂物时,要谨慎小心,行走平稳,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3 机修工安全生产职责
4.3.1 机修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进行任何维修作业时,必须做到“三不伤害”即:作业中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3.2 进行搅拌主机维修作业前,必须做到先监督操作工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操作台放置警示牌,将钥匙交给进入机内作业人员保管,并在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作业。严禁主机带电进入机内。
4.3.3 进行皮带输送机系统维修作业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配电柜,钥匙由检修人保管。检修、调整作业时,确实需要在输送系统运转状态下进行,必须两人在场,做好预防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严禁单人作业。
4.3.4 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保险带,尤其是上粉仓作业要系好保险带,严禁不带保险带进行高空作业。
4.3.5 进行车辆、装载机维修保养作业时,必须打好车轮堰木,必要时要打好支撑保险,以防车辆溜动和千斤顶倒塌伤人或损坏设备。
4.3.6 维修电工进行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护具,两人在场才能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维修电工,每月要对公司场内的用电设施的线路、开关、配电箱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并做检查整改记录。
4.3.7 焊工在进行施焊作业时要穿戴好劳保护具,谨慎操作,预防烧伤或刺伤眼睛;在设备上进行不拆卸施焊,要做好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因施焊损伤其它零部件。氧气和乙炔气瓶要分开放置,相距不得小于2米。
4.4 材料部收料员安全职责
4.4.1 收料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现场检验原材料、指挥车辆卸料时要提高警惕,保护自己,以防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4.4.2 指挥送料车辆卸料时,必须站在车辆左前万2米左右驾驶员能观察到的位置指挥,禁止在车后或车右方指挥车辆。
4.4.3 上车检查原材料质量、数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时,方可上车检查。严禁站在车辆脚踏板和车顶上乘车进出料场。
4.4.4 检查粉仓料位时,必须佩戴安全帽,拉动检查绳索检查固定是否牢固,警惕空中坠物伤人。
4.5 技术部实验员、质检员安全职责
4.5.1 实验室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指导思想,在进行实验、检验工作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证人身安全,保证设备安全。
4.5.2 实验员在进行实验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设备、仪器在无人看管的状态下工作。
4.5.3 实验员对实验设备必须做到:实验作业前检查仪器设备,使用后清洁、检查和保养仪器设备,清洁检查保养时要切断电源,禁止仪器设备带病作业。
4.5.4 实验室升降机严禁载人、超载,作业时必须关闭上下防护门,防止发生意外。
4.5.5 实验员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以防夹手。使用有害化学试剂时,要佩戴专用手套和口罩。
4.5.6 质检员在进行混凝土出厂检验作业时,上下车辆要注意防滑、防碰撞,踏稳扶好,作业时不准穿塑料平底鞋、拖鞋。
4.5.7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待车辆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再上车检验,严禁车辆末停稳上车和跳车,防止跌伤事故发生。
4.5.8 开盘鉴定上搅拌站要注意防滑,观察坍落度时,要与出料口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骨料区域伤人和泥浆溅入眼睛。
4.5.9 在骨料场检验骨料要注意过往车辆,小心避让,通知装载机时,要招手示意,待装载机停稳方可问话。
4.5.10 水泥、粉煤灰、泵送剂取样时,必须待送料车辆停稳,送料人员打开排气阀将罐内气体排完方可打开罐口取样,上下车辆要踏稳,扶好扶手,防止跌伤。
4.5.11 到工地施工现场,乘坐车辆要系好安全带。进入工地时佩戴安全帽,行走工地安全通道,注意空中坠物,严禁攀登脚手架,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5.12 质检员检验出厂混凝土质量时,必须将发货单拿到自己的手中,检验结束,离开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再将发货单交给驾驶员,以防发生意外。
4.6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安全职责
4.6.1要在思想上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作业中做到“三不”,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6.2 迸入施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时刻警惕空中坠物,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6.3 转移混凝土拖式泵要挂好拖车勾,穿好保险销,协助拖泵驾驶员栓好保险钢丝绳,监督驾驶员拖泵行使速度不得超过8km/h。
4.6.4 拖泵前应检查混凝土拖式泵轮胎及气压,支腿保险销是否穿好,导向轮是否完全收回,并指挥拖混凝土泵车辆安全到达施工作业现场。
4.6.5 混凝土拖式泵要支撑在坚实的地面上,离坑、沟边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5m,要保持混凝土拖式泵处于水平状态。架设泵管要牢固,并有可靠的支撑,3米以内自己安装, 3米以外的管线由施工方架设,在泵送作业前有责任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要求施工方整改后才能开始泵送。管道中间严禁加装软管或将软管折弯,以防软管爆破伤人。
4.6.6 严禁在泵送作业中打开料斗上的格网或将手及其他金属物伸入料斗或冷却水箱。以防搅拌时伤人或损坏,作业中因故需要打开格网,必须熄火停机,切断启动电源方可打开。
4.6.7 泵送作业前,要与施工方布料人员确定联系方法,用规定手势和采用信号灯,确定专职联系人。防止突然泵送伤人。
4.6.8 混凝土拖式泵操作工要认真按照《混凝土拖式泵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车队安全管理制度
5·1 驾驶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树立“以慢应万变,以稳保安全”的安全生产指导思想,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产法》,中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
5.2 车队要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搅拌站各项规章制度的教育,不断增强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和遵纪守法的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时间、内容、地点“三落实”,要建立教育记录,要有教育组织者、受教育者的签名。
5.3 车队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活动(每月不少于3次),针对混凝土运输生产和道路交通状况,分析事故和事故苗头,提出具体要求,制定预防事故和事故苗头的措施。安全活动要有记录,组织者和参加者都要在记录上签字。
5.4 车队在新开工地开工之前对运行路线、运距、道路和交通状况以及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定运行路线,确定施工现场调头、支泵、卸料场地。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与施工方协商进行整改,保证运输、泵送安全。
5.5 车队要做好执行每项新开盘工地混凝土运输任务前的安全教育,针对运距、途径路线、交通状况、施工工地现场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和要求,保证混凝土运输任务安全、顺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记录。
5.6 车队要定期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车容车貌进行检查,尤其要对车辆的转向及转向指示灯光、制动气路及制动灯光,轮胎及钢板弹簧、照明灯光、罐内混凝土积留进行检查(每周一次/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准带病行驶。要落实责任,检查要有记录。
5.7 车队要依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督促驾驶员搞好车辆的日常例行保养。安排车辆进行定期一、二级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混凝土运输任务的顺利完成。
5.8 车辆行驶速度规定。驾驶员要树立“以稳保安全,以慢应万变”的行车安全指导思想。执行混凝土运输任务中要严格遵守以下限速规定:在无限速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重车不超过4Okm/h,空车不超过5Okm/h;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标志的路段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速度的2/3;进入公司院内或施工工地,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km/h。
5.9 驾驶员管理规定
5.9.1招聘驾驶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5.9.1.1 应聘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9.1.2 应聘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的经历。
5.9.1.3 应聘驾驶员的年龄在23-50周岁之间,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不得有防碍驾驶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和吸毒史。
5.9.1.4 应聘驾驶员必须持乡、街道办事处或原就业单位的证明,证明本人无劣迹行为和吸毒史。
5.9.1.5 应聘驾驶员必须有担保人。
5.9.2 聘用驾驶员程序规定
5.9.2.1 由车队审核应聘驾驶员的资质资料,符合第5.9.1条的条件规定,由应聘者填写“招聘表”。
5.9.2.2 由车队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驾驶技能考试和相关理论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车队和主管部门经理签注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9.2.3 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应聘者持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缴纳“安全风险押金”,然后持审批表、安全风险押金收据到公司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
5.9.2.4 公司综合部在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对其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5.9.2.5 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车队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车队管理制度教育, 并安排跟车实习,跟车期不少于10天。
5.9.2.6 应聘驾驶员跟车期满,经车队考核驾驶、操作熟练程度、运行道路和交通状况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车驾驶员的意见确定是否单独驾驶。
5.9.2.7 经车队考核,确定聘用的驾驶员从跟车之日起转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驾驶员在试用期间若发生同等责任及以上事故或者发生责任机械事故,成车辆损坏,予以解聘。
5.9.2.8 试用期满,车队进行考核。试用期驾驶员末发生交通事故、末发生机械事故和损坏车辆,遵守公司及车队管理制度,道德品质良好,安全优质完成混凝土运输任务的方可申请转正,个人在车队写出转正申请报告,经车队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运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搅拌站全体员工及所有生产活动,是搅拌站日常管理和运营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搅拌站应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生产、节能环保、持续改进”的原则,不断优化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搅拌站设立站长负责制,下设生产部、质量部、安全环保部、物资部、设备部等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站长负责搅拌站全面管理,组织制定并实施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搅拌站正常运行。
第六条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安排、生产过程控制及调度协调,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第七条 质量部负责原材料检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产品质量检测及质量问题处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无事故,环境友好。
第九条 物资部负责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成本控制及供应商管理,确保物资供应及时、质量可靠、成本合理。
第十条 设备部负责设备维护保养、故障排查及维修改造,确保设备性能稳定、运行高效。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十一条 生产计划应根据市场需求、库存情况及设备能力合理编制,确保生产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混凝土配合比,控制原材料用量,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十三条 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保持生产区域整洁有序,防止交叉污染和安全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 实行生产日报制度,及时记录生产数据,分析生产情况,为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和质量责任,实施全员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 严格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
第十七条 加强混凝土生产过程的质量监控,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检和复检,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验证整改效果。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条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第二十二条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章 环保管理
第二十三条 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二十四条 加强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第二十五条 推行绿色建材,鼓励使用环保材料和技术,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或需修改之处,由搅拌站管理层讨论决定。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搅拌站所有。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运营,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混凝土搅拌站的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及合作单位,是搅拌站日常管理和运营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搅拌站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环保先行、科学管理”的原则,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搅拌站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搅拌站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管理办公室下设生产部、质量部、安全环保部、物资部、设备维护部等部门。
第五条 各部门职责:
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制定、生产调度、现场作业管理等。
质量部:负责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措施落实、职业健康监护等。
物资部:负责原材料采购、库存管理、物资配送等。
设备维护部:负责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及改造升级。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六条 生产计划应根据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情况、设备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确保生产有序进行。
第七条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第八条 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九条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确保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第十条 定期对原材料进行检验,确保原材料质量合格。对不合格原材料应及时处理,防止流入生产环节。
第十一条 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对关键工序进行重点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第十二条 实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对每批次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五条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六条 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章 环保管理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
第十八条 加强生产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和处置工作,确保达标排放。
第十九条 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和清洁能源,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混凝土搅拌站管理办公室所有。
第二十一条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搅拌站实际情况的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运营,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搅拌站坚持“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环保节能、高效运营”的`原则,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三条 混凝土搅拌站设立站长、生产主管、质量主管、安全主管、设备主管、财务主管等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第四条 站长负责搅拌站全面工作,制定生产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监督制度执行。
第五条 生产主管负责生产计划的具体实施,调配生产资源,确保生产进度和产品质量。
第六条 质量主管负责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监控、产品质量检测及不合格品处理等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七条 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培训,监督安全生产执行情况,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八条 设备主管负责设备维护保养、故障排查与修理,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第九条 财务主管负责财务管理,包括成本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确保搅拌站财务稳健。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十条 生产计划应根据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情况、设备能力等因素制定,经站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原材料配比准确、搅拌时间充足、产品质量稳定。
第十二条 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保持作业环境整洁,设备摆放有序,减少物料浪费和环境污染。
第十三条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提高生产效率。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严格原材料入库检验,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企业要求。
第十六条 加强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对关键工序实施重点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第十七条 建立产品追溯制度,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标识和记录,便于质量追溯和问题处理。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 加强设备安全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安全性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章 环保与节能
第二十二条 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
第二十三条 推广使用环保型原材料和生产工艺,降低能耗和排放,实现绿色生产。
第二十四条 加强能源管理,合理使用电力、水等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混凝土搅拌站所有。
第二十六条 随着企业发展和管理需要,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运营,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确保安全生产,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混凝土搅拌站工作的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及后勤支持人员等。
第三条 搅拌站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环保先行、科学管理”的原则,实现高效、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运营目标。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搅拌站设立站长负责制,下设生产管理部、质量控制部、安全环保部、设备维护部及后勤保障部等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与权限。
1.生产管理部:负责生产计划制定、调度安排、原材料采购与库存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等。
2.质量控制部:负责原材料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及质量事故处理等。
3.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健康保护、环境保护及应急事故处理等工作。
4.设备维护部:负责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及升级改造等工作。
5.后勤保障部: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勤管理、行政办公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六条 生产计划应根据市场需求、设备能力、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科学制定,并经站长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原材料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质量合格,入库前需进行质量检验。
第八条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混凝土配比准确、搅拌均匀、质量稳定。
第九条 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保持环境整洁,设备摆放有序,减少浪费,提高生产效率。
第四章 质量控制
第十条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校准,确保计量准确。
第十二条 实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每批次混凝土均需进行强度、坍落度等关键指标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十三条 对质量事故进行原因分析、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五章 安全环保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五条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六条 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粉尘、噪音、废水等污染物的排放,保护周边环境。
第六章 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 制定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要求及检修计划。
第十九条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二十条 加强设备档案管理,记录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检修及报废等全过程信息。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混凝土搅拌站所有,未尽事宜由搅拌站管理层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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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混凝土搅拌站的生产运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混凝土搅拌站的所有员工、外来参观人员及合作单位,旨在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三条 混凝土搅拌站设立站长负责制,下设生产部、技术质量部、设备维护部、物资供应部、安全环保部及办公室等部门。
1.站长:全面负责搅拌站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各项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与执行,协调生产流程,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
3.技术质量部:负责混凝土配方的研发与优化,原材料的质量检测,以及成品混凝土的质量监控与检验。
4.设备维护部:负责搅拌站所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及更新改造,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5.物资供应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存储、发放及库存管理,确保生产所需物资及时供应。
6.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并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环保措施的实施,预防事故和污染发生。
7.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及对外协调等工作。
第三章 生产管理
第四条 严格执行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确保生产有序进行。
第五条 加强生产过程控制,严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第六条 实施设备定期保养与检修制度,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利用率。
第七条 加强原材料管理,对进厂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八条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实施全员质量管理。
第九条 定期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 加强对成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与监控,确保出厂混凝土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客户要求。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十二条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三条 加强设备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章 环保管理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环保管理制度,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
第十六条 加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的治理与处置,确保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十七条 推广使用环保材料和节能技术,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混凝土搅拌站所有。
第十九条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和搅拌站实际情况的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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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
1、建立混凝土搅拌站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站长主抓责任到人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劳动安全资格上岗证》制度,对员工进行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进入生产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鞋进入生产区,生产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上岗,禁止打架斗殴。
4、严禁工作人员乘坐货运机械设备,禁止在危险地带作业、停留或休息。
5、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禁止无证上岗和违章作业。
6、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私拉乱接生产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7、经常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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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本站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污染,搞好文明生产,结合本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站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设立环境保护小组,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站的环境保护工作。
2、生产现场每天安排专人洒水降尘,防止尘土飞扬,污染大气。
3、站内垃圾采用容器盛装,清理前应洒水降尘,禁止在生产区乱抛垃圾。
4、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要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扬尘。
5、定期组织检查,对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予已整改。
6、经常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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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办理程序为: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
(二)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三)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条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二)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并对设备进行吹扫、蒸煮、置换,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三)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四)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含氧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含量不得超过gbz1-20xx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22%。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五)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
(六)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票》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八)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生产办批准;
(九)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十)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十一)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十三)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反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十四)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时,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进入作业空间,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十五)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
(十六)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第五条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第六条 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第七条 进入罐、容器、塔、井内作业时,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向外投掷材料,以保证作业安全。
第八条 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第九条 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第十条 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第十一条 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第十二条 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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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混凝土搅拌站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
1、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
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混凝土搅拌站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
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混凝土搅拌站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暖炉
四、混凝土搅拌站电源管理
1、架设电气线路,安装和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应按固定用电的规范设置,电源线赢家设在暗器、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
4、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5、对电线、电气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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