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时间:2022-11-26 01:50:08 仲裁申请书 我要投稿

关于仲裁申请书模板汇编九篇

  在法律不断完善的社会中,申请书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态度要诚恳、朴实。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仲裁申请书9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仲裁申请书模板汇编九篇

仲裁申请书 篇1

  申请人:中山市大涌镇**制衣厂

  经营场所:中山市大涌镇岚田村"坎头圹"

  法定代表人:徐永航。

  申请撤销事项: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裁决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中劳仲案字[20xx]446号仲裁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8841.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960元、护理费5040元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首先,在仲裁审理时,被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了医疗费收据,但是其用药清单并未提供,无法判断其医疗费是否存在超出工伤的治疗范围及使用药物是否属于社保基金核准的范围内,如果案涉的医疗费超出工伤的治疗范围及社保基金核准的`用药范围,超出部分的费用应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根据《中山市工伤保险待遇表》的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被申请人应就他治疗工伤的诊疗项目符合上述规定的标准而负有举证责任。而中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对此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就做出裁决,有失法律之公正。因此我主张超过该标准的医疗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其次,裁决书认定护理费5040元,而该笔费用在被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了医疗费收据已经有所体现,再次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医疗费属于重复计算了护理费用,违反法律规定。

  再次,裁决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35元/天标准过高。

  综上所述,中山市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中劳仲案字[20xx]446号仲裁裁决书的仲裁裁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请求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撤销该仲裁裁决。

  此致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山市大涌镇**制衣厂

  二O一*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 篇2

  请求事项:

  1、 要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 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包括400元手机补贴在内工资9365.58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2341.40元;

  3、 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8月20日期间加班工资6099.32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1524.83元;

  4、 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双倍工资标准另外支付20xx年8月17日-8月20日计4个工作日的工资2758.64元;

  5、 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4983元及50%额外经济赔偿金2491.5元;

  6、 要求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工资标准为其缴纳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8月20日的各项社会保险;

  以上共计人民币29564.27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女士于20xx年7月17日进入被申请人公司,任国际贸易部经理职位。双方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月工资15,000元,手机通讯补贴为500元/月。由于被申请人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未依法支付加班费等,20xx年8月2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并根据公司要求办理了交接公司文件、电子文档等相关手续离开公司。截至今日,被申请人除支付申请人20xx年7月28日至20xx年8月5日工资4,500元、100元手机通讯补贴[d3] 外,尚未支付其在公司工作期间(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的工资报酬及手机补贴,并且公司一直未依法与【】女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支付加班费、未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人提出请求理由如下:

  1、被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申请人已经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被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申请人于20xx年7月17日到岗开始工作,月工资为15,000元,按照被申请人公司规定每月5日支付上月工资,20xx年8月5日,被申请人支付了申请人20xx年7月28日至8月5日的工资4500元,但截至今日,被申请人一直拖欠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按照双方约定月工资15,000元,每月21.75个工作日为标准,申请人日工资为689.66元,20xx年7月18日、7月19日和20xx年8月6日至8月20日共计13个工作日工资合计8965.58元,另外,根据双方的约定,被申请人应当每月支付申请人手机通讯补贴500元,但截止今日,被申请人仍然拖欠申请人手机费通讯补贴400元。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资包括通讯补贴在内总额为9365.58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2241.40元。

  3、累计平时加班为36.5小时,休息日加班为一天。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申请人为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月21.75个工作日,月工资15,000元,则申请人的小时工资为86.21元,所以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加班费为6099.32元及25%额外经济补偿金1524.83元。

  4、申请人20xx年7月17日到岗,被申请人应该在20xx年8月16日前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截止20xx年8月20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被申请人也没有向申请人提出及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按双倍工资标准另外支付20xx年8月17日至8月20日(计4个工作日)工资2758.64元。

  5、根据法律法规,被申请人应当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但是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为申请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所以申请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劳动合同按北京市平均工资三倍计算的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4983元及50%额外经济赔偿金2491.5元。

  6、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任何单位不得少缴、不缴、拒缴。所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工资标准为其缴纳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8月20日的各项社会保险。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 请 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刘xx,男,1xx4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xx省xx县xx镇xx村x组x号。

  被申请人:xxxXXX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xxx市xx区XX路XX号XXx房

  法定代表人:罗xx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25x元(45xx元/月×2。5个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从xxxx年x月至xxx1年x月)双倍工资差额4x5xx元(45xx元/月×11个月);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xxxx元(45xx元/月×x个月);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x1年1月4日至xxx1年x月15日的医疗费3xx35。5x元、交通费13xx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145元(5x元/天×xx%×14x天)、劳动能力鉴定费3xx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护理费14xxxx元(41xx元/月×3x%×12个月×1x年);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x1xxx元(45xx元/月×1x个月);

  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伤残津贴4x5xxx元(45xx元/月×x5%×12个月×1x年);

  八、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4xxx元(45xx元/月×12个月);

  以上各项合计x1x1xx。5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刘xx于xxxx年x月入职被申请人xxxXX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岗位是搬运工,月工资为45xx元,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xxx1年1月4日上午x点上班时,刘xx在公司仓库F1号库内装卸货物时从5米高的货物堆上掉下,当时由12x急救车接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xx院区治疗,经医院诊断为:一、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1、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硬膜外下积血2、左颞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3、颅底骨折鼻漏4、右眼眶内侧壁颧突鼻骨骨折5、右侧额部头皮挫裂伤;二、右中上肺创伤性湿肺、胸腔积血;三、右侧x、x肋骨骨折;四、有肩锁关节脱位;五、右侧髋臼撕脱骨折。 由于申请人无力负担继续治疗的.费用,被医院强行要求出院。申请人共住院14x天,住院期间需要护理。医院建议继续康复治疗,加强营养,需专人陪护。xxx1年3月1日,申请人的受伤事故已被认定为工伤事故。xxx1年x月2x日,申请人经过x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护理等级为四级,停工留薪期从xxx1年1月4日起至xxx1年x月4日止。

  基于以上的事实以及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此提出上述仲裁请求,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早日依法裁决。

  x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刘xx

仲裁申请书 篇4

  反请求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的,旨在抵销或吞并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的,与仲裁请求之标的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权益的独立的请求。反请求是被申请人对抗申请人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

  从法律地位来分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既然申请人具有提出申请的权利,那么被申请人也具有提出反请求的权利。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可以在答辩期间提出反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被申请人反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该反申请是对被申请人权利的保护,这和在诉讼中在原告提出诉讼后,被告可以提出反诉是同样的道理。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提出反请求的条件没有作出具体、明确规定。根据仲裁理论,反请求应该具备以下5个条件:

  1、反请求只能是由被申请人提起。如果被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不以申请人为指向对象的仲裁请求,否则不成立反请求。

  2、反请求只能向受理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提起。

  3、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属于同一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范围,否则,仲裁委员会对被申请人的反请求无权管辖。

  4、反请求与仲裁请求必须有事实或法律上的联系。

  5、反请求应该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与仲裁申请书一样。

  6、反请求应该在仲裁答辩期内提出。从理论上来说,只要被申请人在仲裁答辩期内提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请求,就成立反请求。在实践中,反请求被受理后,由于反请求本身与本请求是基于同样法律关系,并且当事人也相同,因此,为了节省时间、费用、有利于审理方便,仲裁庭往往将申请人提起的本请求与被申请人提起的反请求合并审理。如果出现提出仲裁申请的`申请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况,也不影响反请求的继续审理。以上是可以提起反请求的情况。

  具体到一些个案,典型的如工伤赔偿,单位就不能就此提出反请求。如果就此提出,就可能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这个原则强调的是“事实”,而不是看提起仲裁的主体,以工伤赔偿为例,员工主张工伤赔偿,如果单位又提出反请求,要求员工承担所谓“员工违章操作”造成的经济损失,那么单位提起反请求的事实仍然是“员工遭受工伤伤害”,这就明显与员工提起工伤赔偿的事实和理由一致了,只是申请主体不同而已。这有悖于“一事不再理”原则。另外,工伤损害赔偿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员工在工伤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除非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工伤系由员工故意造成,否则,用人单位均应承担法定赔偿责任。所以在工伤赔偿中,用人单位不得再提起反请求。

  综上所述,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能否提起反请求,我们不能以偏概全,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仲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李**,男,汉族,19**年**月**日生,住**省**县******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广州********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区**********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6月10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计人民币******元(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计人民币*****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月**日入职被申请人处,任********一职,工资为*****月。被申请人于20xx年**月**日无故辞退申请人,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委托律师向被申请人发函,要求出具书面《解雇/辞退通知书》并协商解决相关纠纷,被申请人逾期不予理会。现申请人特向贵委申请劳动仲裁,寻求法律救济,望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

  广州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 篇6

  申诉人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被诉人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理由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此,特向你会申请仲裁。

  此 致

  _________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____份。

  合同副本______份。

  仲裁协议书_____份。

  其它有关文件____份。

仲裁申请书 篇7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7月16日出生,住xx省xx市矿务局二矿小南坑52楼3门1号,身份证号码:1403XXXX59071xxxxx

  被申请人:xx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城管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xx

  住址:xx市xx区xx大街218号xx公园藏经楼西南侧50米

  申请事项:变更劳动仲裁请求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城管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业经贵委受理,其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请求判令被申请人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通过认真得搜集证据及核实相关单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贵委请求增加仲裁请求:依法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860元、赔偿金1720元、加班工资2166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608元及变更补发工资为5月份工资、鉴定费为19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68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9368元。

  此致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王xx

仲裁申请书 篇8

  申诉申请人:××(市)××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刘××电话:××××××××

  被申诉人:张××

  申请要求:

  1。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培训费35万元。

  2。被申诉人承担仲裁费用。

  理由与事实:

  1998年10月,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一份《员工培训协议书》,合同约定由申诉人联系美国××大学房地产开发学院,选送被申诉人前往进修学习并支付一切费用,学成必须为公司服务8年。20xx年10月被申诉人学成回国后,未到本公司就业,而是到香港驻内地某公司工作,现根据合同要求被申诉人赔偿35万元的损失。

  此致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市)××房地产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8日

  附件:协议一份。(略);出国证书一套。(略);费用支出票证。(略);

仲裁申请书 篇9

  反申请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地 址:某某某工业园

  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反申请人:某某某,女 公民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常住地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被反申请人依法补偿因其自动离职给反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4235.5元。

  2、被反申请人立即到反申请人处,补办离职交接手续,以免损失继续扩大和滋生其它纠纷。

  事实和理由:

  被反申请人于20xx年9月28日与反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同年10月5日报到上班,被安排在反申请人开发部从事针车工作。20xx年初,被反申请人无故旷工,虽经多次联系依然不断推脱不来上班,最后反申请人不得不在15天后确认其为自动离职。

  被反申请人由于无故旷工,乃至最后自动离职,使反申请人蒙受如下直接经济损失:

  1、其个人领用的生产工具全部丢失,经济损失211.8元;

  2、 其领用的已裁剪待加工材料全部无法寻找,只好重新补制,经济损失1291.7元;

  3、 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丢失导致版师不得不在周末连续加班20个小时重新开版,为此公司需要额外支付该版师1440元的加班费(该版师小时工资36元,利用周六和周日连续加班共计20小时,加班费=36元/小时*20小时*2=1440元)。

  4、 其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丢失导致样品周期延误,反申请人不得不安排其他人员加班赶制,并额外支付加班费1092元(替代人员的小时工资为12元,累计夜间加班 5次,共计10小时;周末加班4天,共计38小时,加班费=12元/小时*10小时*1.5+12元/天*38小时*2=1092元)

  5、 其个人借款两次,共计200元。

  针对被反申请人的行为,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反申请人的规章制度,被反申请人应当赔偿反申请人直接损失4235.5元。

  被反申请人给反申请人造成的其它损失:由于被反申请人的行为突然,致使反申请人即使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最终还是导致样品交纳给客户的时间被延误了整整一周,这使反申请人的信誉受到极大的影响。对此,反申请人将保留继续申请投诉的权利。

  此致

  某某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反申请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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