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时间:2020-12-23 18:26:37 仲裁申请书 我要投稿

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汇编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利用申请书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诉求。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申请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仲裁申请书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汇编六篇

仲裁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吕凤莲(化名),女,197*年1月*5日生,户籍地*****市文化路金鹿小区808-202-303,现住上海市**路*65弄49号50*室。

  被申请人上海******设备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区**路*75号53*室,法定代表人宜温文(化名),总经理。

  请求事项:

  1、请求裁令恢复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

  2、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按月薪3600元标准支付20xx年1月11日(产假期满)至本案裁决生效之日的工资。

  3、请求裁令被申请人补缴20xx年9月至本案裁决生效之日的城镇社会保险费用。

  4、请求裁令被申请人支付三年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4965.52元(3600÷21.75×15×20xx年6月1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月薪3600元。20xx年8月26日申请人开始休产假。20xx年1月上班后,发现被申请人20xx年9月即办理了退工手续,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有被申请人出具退工单为证。工商企业机读资料证明,被申请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经多次协商交涉未果,迫使申请人不得不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鉴于被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人则请求裁令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3、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也明确规定,无过错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合同。”申请人于20xx年8月26日生产,产假四个半月即到20xx年1月11日期满。被申请人在申请人产假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剥夺了申请人的劳动权利和生存权利,工作一直处于不确定的悬空状态,也无法去其他单位应聘上班。

  为此请求依法支付产假期满的次日即20xx年1月12日至本案裁决生效之日的工资。

  4、《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说,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在职人员每月按规定期限缴纳,不得逾期缴纳或者漏缴、少缴。”第四十五条规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不缴、漏缴或者少缴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通过银行扣缴,并可处以未缴纳金1-2倍罚款,但最高不超3万元。

  申请人持有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一直缴纳的是城镇社会保险。被申请人20xx年9月停止缴纳申请人社会保险费,现请求补缴20xx年9月至本案裁决生效之日的社会保险费用。

  5、依据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已近3年的工龄,每年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被申请人一直没有依照规定给予安排,故请求依法支付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的工资。

  国务院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该条例第三条还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因此申请人3年的休假时间应当为15天。该条例第五条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劳动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申请人不具备不享受年休假的法定条件。

  依据上述规定,被申请人应当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4965.52元(3600÷21.75×15×20xx年8月26日生产,被申请人20xx年9月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剥夺了申请人的劳动权利和生存权利,给申请人造成诸多经济困难和精神损害,以至难以哺育刚出生才几个月的宝宝。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公正公平裁决,支持申请人的以上仲裁请求。

  此致

  上海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

  本申请书副本一份

  证据目录及证据

  申请人:

  申诉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被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XX年XX月XX日

  (可附带副本文件.例:

  附:副本___

  物证__

  书证__)

仲裁申请书 篇2

  申诉方:××县××镇××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牛××,村长

  被诉方:××县××厂,地址:××县城关镇东方红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南××,厂长

  案由:被诉方单方终止合同。

  请求事项:

  (一)继续履行协议;

  (二)赔偿申诉方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年5月5日,申诉方与被诉方签订“联办淀粉厂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厂。申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一,被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二,投产后利润也按投资比例分成。协议书第12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信守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一切后果由提出终止协议方负责。”(见附件2)

  双方于20××年5月筹建施工。申诉方与被诉方各投资10万元,计划20××年元月底建成投产。不料被诉方20××年8月突然提出:“经请示县经计委,不再给淀粉厂投资”(见附件3),为此,申诉方数次找被诉方协商,同时主动向县经计委申明情况,希望督促被诉方履约。但被诉方竟不予理会,公然单方终止协议,不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还无理要求申诉方承担被诉方全部投资款项。不仅如此,被诉方还背着申诉方函告县电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电补贴,故意给筹建工作设置障碍。申诉方多次规劝其继续履行协议,但被诉方却根本听不进去,置经济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于不顾,一直奉行违法行为。申诉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见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向贵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仲裁委员会

  申诉方:××镇××村民委员会(印)

  20××年4月1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一份。

  2.协议书一份(复印件)。

  3.被诉方擅自终止合同的函件一份。

仲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电话***: 身份证编号:***汉族,住****

  被申请人:******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仲裁请求:

  1. 请求依法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及面积差异款项及 利息共计人民币****元:其中:支付逾期办理楼栋权属证书违约金***元;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违约金****元;支付房屋面积差异的款项***元。前述款项利息***元。

  2、本案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申请人购买被申请人开发建设的位于**“***”小区第*幢*楼*号商品房。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第19条第一款第2项的约定: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年***月***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第二款约定,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8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自买受买房过户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0.5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支付。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补充协议第十四条的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以房管局实测为准,其参照标准为***㎡,如有误差按单价****元/㎡多退少补。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房屋总价款****元,**年 **月**日,被申请人逾期一年零13天才向申请人交付商品房,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参照标准误差1.26平方米。****年**月**日申请人才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与合同约定逾期700天),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被申请人违约逾期办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交付房屋面积与约定标准不符,违约致使申请人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行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9条以及补充协议第十四条的约定。因此,被申请人应依约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逾期办理楼栋权属证明违约金***元;向申请人支付自申请人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次日起至申请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的违约金*****元;交付房屋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应退还的价款****元,以及前述三笔价款的逾期支付利息***元。

  申请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2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108条之规定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向贵委申请仲裁,请求绵阳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 篇4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住所:21号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终止双方的业务合作行为,将申请人托管给被申请人的业务及资产交还给被申请人,由被申请人返还相应的价值 1150万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可得利益损失450万元。事实与理由:

  语音、宽带等电信业务为专营业务,以前一直是由中国电信专营,国家为打破垄断,将被申请人从中国电信分离出来,与中国电信竞争市场;被申请人进入岳阳与中国电信竞争市场,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敷设光钎电缆、建设机房等物理形式的网络基础设施,需要成熟的代理商发展终端客户资源;而申请人作为岳阳市唯一的有线电视传输单位,手上握有全市所有的终端有线电视客户资源,有成熟的电信设备、网线敷设技术力量,正是被申请人千方百计寻找的合作对象;双方经多次协商沟通,于20xx年6月签订《业务代理合作补充协议》,约定申请人代被申请人垫资建设用户接入系统,代理被申请人开展语音业务,代被申请人建设汇聚设备、认证设备、接入光缆和用户网络;约定双方合作期限5年,自20xx年6月15日到20xx年6月15日,协议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并另行签订协议;约定申请人收益包括业务代理费、垫资补偿和网络代维护费,其具体分成比例为,语音(含市话和长途),DIA(宽带专线)以及其他业务,申请人为50%;数据(家庭上网),申请人为70%等。双方签订协议后,申请人按照协议的约定,垫资13326250元,组织技术力量,将语音用户接入系统和宽带网络接入系统等双方协议约定的工程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在代理经营业务期间,申请人利用自己的终端客户资源,拓展市场,业务逐年长足发展,截止20xx年2月,申请人已发展用户8129户,业务收入成倍增长,申请人20xx年收入455449.7元,20xx年收入1083496元, 20xx年收入1726963元。

  20xx年2月16日,被申请人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签订了停止竞争协议,其核心内容是,非主导运营商在协议期内,停止业务发展,不再增加新用户;该协议的签订,导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合作协议再也无法正常进行,被申请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20xx年3月1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去函,要求终止双方的合作协议,由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的投资成本。20xx年3月21日,双方开会沟通决定,对申请人提出的资产购买方案,因双方都是国有企业,有严格的要求和流程,决定由申请人拿出具体可操作方案,同时启动资产和台账的清理等相关工作,以便双方下一步的商讨;至于网络及业务的'托管问题,由岳阳网通和申请人就其方案进行商讨,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的落实。20xx年4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岳阳市分公司签订《通信业务及资产托管协议》,将合作业务及资产托管给被申请人岳阳市分公司。20xx年6月1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业务代理合作补充协议》顺延一年,顺延至20xx年6月15日。20xx年12月23日,申请人委托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向被申请人出具律师函,要求被申请人就垫资的资金及形成的资产的后续运营进行商议。20xx年1月7日,被申请人回函,称“此项工作正在处理之中”。自20xx年4月,申请人将业务及资产托管给被申请人后,一直托管到现在,被申请人也一直按照双方的合作协议及托管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分成收入,但分成收入逐年减少,20xx年1296282元,20xx年 1529271元,20xx年1422337元,20xx年860161.8元,申请人的分成收入远远不能弥补

  申请人垫付的资金。

  电信业务为专营业务,申请人不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申请人垫资购买、敷设的电信设施、光缆等网络系统及发展的终端用户资源等资产,在双方合作期满后,只能交还给被申请人,由被申请人返还相应的价值;这不仅符合双方协议约定,也是实现社会价值最大化及保证用户、消费者的利益需要。

  被申请人在与申请人合作期间,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签订停止竞争协议,申请人上千万的垫资投入不能正常经营,过万线已架设的分配电缆因不能吸收新用户被闲置,申请人预期收益不能实现,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申请人应赔偿申请人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其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包括两个方面:一是20xx年2月至合作期满期间,不能吸收新用户导致的利润损失;一是合作期满后,申请人因不能吸收新用户造成终端用户减少,导致交还给被申请人终端用户减少,被申请人返还价值相应减少的损失。

  现申请人依据双方签订的《业务代理合作补充协议》第十一条,如发生争议的一方可向岳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约定,特申请贵会

  予以仲裁。

  此致

  申 请 人:

仲裁申请书 篇5

  姓 名:

  编 号:

  南 京 仲 裁 委 员 会

  Nanjing Arbitration Commission

  申请人基本信息

  担任仲裁员资格

  联 络 方 式

  注:此栏信息是我们与您沟通的渠道,非常重要,如有变更,请及时与本会联系,以

  便办案秘书能尽快与您沟通。

  学 习 简 历(附最高学历证明)

  主要工作经历

  此表填妥后请邮寄或递交到下述地址: 南京市华侨路26-7号4层

  南京仲裁委员会 <收> 邮政编码:210029

  表中信息如有更改,或有关建议及事项,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XX Email:XX

仲裁申请书 篇6

  申请人:xxxxxx密模具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x街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姚xx,该公司总经理

  异议请求:

  申请人认为贵委对本仲裁案件没有管辖权,请求贵委驳回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 :

  根据申请人与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模具加工制作合同》第9条的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又未达成书面协议的可向甲方当地法院起诉。”这应该属于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综上,申请人认为,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申请人之间约定管辖不明,仲裁协议,xx盛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无权向贵委申请仲裁。

  此致

  xx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xxx密模具有限公司

  特别授权代理人:xxx

  20xx年9月9日

  

【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汇编六篇】相关文章:

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汇编8篇04-23

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汇编八篇09-12

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汇编5篇07-05

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汇编7篇06-11

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汇编十篇05-27

有关劳动仲裁申请书模板汇编8篇07-20

有关劳动仲裁申请书模板汇编10篇01-24

有关劳动仲裁申请书模板汇编9篇01-15

有关仲裁申请书模板7篇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