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农业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报告

时间:2020-10-13 09:55:05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农业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报告

  按照县安委会总体部署,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组织相关单位,认真开展农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狠抓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农业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报告

  一、排查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小组成员结合相关单位的实际情况,分组对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农机安全排查情况:农机监理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全县各个乡镇进行了隐患排查,重点对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机安全生产规则制度落实情况、拖拉机牌证发放情况、拖拉机违法违章情况等进行排查,截止目前,全县拖拉机4763台(含耕整机),联合收割机97台,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驾驶员528人,全县耕整机均没有上牌;检查纠正违章拖拉机183台次,收缴套牌3副,检验合格拖拉机603台。

  农资市场排查情况:执法大队、联合植保质检站、检测中心对全县各个乡镇进行了检查和指导,一是加强对禁限用高度、农资打假等集中重点排查。二是加大抽检力度,强化投入品的监管、生产过程的控制、产地准出的管理,三是强化监管,督促农资经营户、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规范生产纪录档案,注重风险评估、监督检查、例行监测。

  二、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了加强农业安全生产排查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局总支部书记梁远均同志为组长,检测中心,执法大队,农机监理股,植保植检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小组,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是加强惠农政策宣传,确保农民得实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送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机安全生产年”等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局网络平台、会议、培训班、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让群众了解安全生产知识,农产品中违法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高毒、高农药残留的危害,并向社会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放《农药安全科学使用》、《如何购买放心农药》等农药安全科学使用知识宣传册1万余份,推广安全用药知识和技术,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用药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管力度。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强化高毒农药监管,每年开展农药专项整治活动,今年着重加大农药市场产品质量抽查力度,抽检重点由城区的销售大户延伸到乡村农药零售商,重点检测农药产品中是否添加高毒农药成分或其它非登记农药成分,对在农药产品中添加高毒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并与农药经销商签订《开江县农药经营安全责任书》,截至目前共签订责任书38份,共抽查农药零售商82家,抽查农药品种42个。要求广大农资经营户建立农药经营档案。在农业生产和病虫防治的关键环节,督促农资经营户按照植保部门提供的《植保情报》推荐药剂进行防治。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农机安全生产隐患表现在农业机械保有量大,分布多、面广、线长,监管难度大;有个别“无牌无证驾驶”,报废车辆机械使用等现象;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淡薄;农机监理体系薄弱,人员少,经费缺,设备差;农机监理系统经费紧张,办公设备、交通工具落后,检验设备无。

  检测中心要充分利用现有检测条件,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重点在检测蔬菜、水果中甲胺磷等30种禁限用农药残留,茶叶中铅及六六六等9种农药残留,食用菌中荧光增白物质及11种农药残留。对超市、农贸市场、生产基地每周不少于2次抽检,“三品一标”农残监测合格率达到100%,主要农产品农残监测合格率到98%以上。全面开展对农药生产、经营主体的清查,不留死角,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严重违法的,要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农药市场的监管工作一直以来都是由农业局来负责,但从2011年12月1日以后,对能直接造成生命健康危害的一类农药已列入到危险化学物品目录中。凡是列入危险化学物品目录中的产品,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物品管理条例》要求,这一监管职责已划入到其它8个部门。特别是安监局要对农药经销商负起是否发放特种经营许可证的工作。工商行政管理局应该按照《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中第十二条规定之要求,认真履行好农药经销商的资质审查义务,凡不合格者一律不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同时加大打击无照经营行为的力度。

  农业局行政执法大队和质量监测中心应认真负责指导、监督农药在使用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对生产基地和大田生产进行巡查和监督。指导农民、生产业主科学用药、合理用药。不超范围使用农药,不超剂量使用农药、不超安全期使用农药。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用于农作物生产,监查高风险农药的使用状况。对生产基地业主的生产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他们完善生产档案的建立,在生产、运输、贮藏过程中不得使用、添加各种违禁物品。重点产品(如:蔬菜、茶叶、水果)还要进行抽检。农资市场上一经发现有违禁产品出售,一律立案,加大打击处罚力度。重大案件移送公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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