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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森林防火工作自检自查的报告

时间:2022-06-01 19:35:11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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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自检自查的报告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新华乡实际,根据我乡与县政府签订的《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现将2015年度我乡森林防火工作自检自查如下:

2017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自检自查的报告

  一、工作措施

  1.及时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乡党委、政府于2014年12月11日及时召开新华乡201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回顾总结了上年度的防火工作情况,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兑现了防火责任制奖,分析了面临的困难,对森林防火工作作了安排,并下发了新华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表彰2014年度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的决定》(新政发〔2014〕106号)28份、《关于明确2015年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和责任人的通知》(新政发〔2014〕107号)28份、《关于调整充实新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的通知》(新政发〔2014〕108号)28份、《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14〕109号)15份、《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14〕110号)28份、《2015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4〕111号)28份、《关于印发新华乡2015年度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及分片挂钩责任区的通知》(新政发〔2014〕112号)28份、《关于印发新华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14〕113号)28份、《关于转发〈腾冲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腾冲县2015年度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4〕114号)28份、《关于转发〈腾冲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2015年度森林防火联防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14〕115号)28份、《关于转发〈腾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5年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和责任人〉的通知》(新政发〔2014〕116号)28份、《关于转发〈腾冲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 腾冲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新政发〔2014〕117号14份,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武装部部长、林业站长等为副组长的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明确了森林防火指挥所人员;成立了义务扑火队、应急分队、运输保障组;实行乡领导轮流带班制度、分片挂钩到村。设立了森林防火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站,由董诗厚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业务,为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针对防火形势严峻的情况,从进入高火险期起,全乡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采取了超常规措施,防止森林火灾集中爆发,同时加强宣传,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火灾发生。根据不同时段防火工作的侧重点不同,及时召开指挥所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安排各个时段的重点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乡长为全乡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委会主任是各村(社区)委会第一责任人,各村民小组组长是村民小组的第一责任人,实行辖区负责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学校、教师、学生都层层签订承诺书。乡长与杨存宝副县长签订了承诺书1份,乡长与各村(社区)委会、学校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共24份,签订承诺书12份,乡人民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10份,各学校校长与中心学校校长签订了承诺书9份,各班主任与学校签订了承诺书50份,村(社区)委会与各村民小组签订承诺书88份,各村“五种人“的监护人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签订了监护人责任书61份,护林员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签订了责任书46份,各小组与村民户主签订承诺书4590份。划定各职责范围,乡领导、指挥所成员分片包干负责,乡领导直接挂钩到各村(社区)委会,督促指导村(社区)委会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各村民小组坚持村民轮流值班巡查制度。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共派出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组5个25人分头进入分片村(社区)、驻林区作业单位督促检查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三线”、“四责任人”、“五个关键人”。真正把森林防火任务具体安排落实到林区,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山头地块和防火一线,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建立健全机制。为消除防火死角,我乡与周边乡镇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分别与蒲川乡、沙坝林场、沙坝派出所签订《森林防火联防协议》3份。各村委会之间也签订了相应的联防协议,确保互相配合,互相帮助。

  4.加大宣传力度。面对今年持续干旱的情况,乡党委、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森林防火宣传。乡党委、政府、林业站、各村(社区)委会、各中小学充分利用召开会议、宣传车、标语、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广播、横幅等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禁火令及相关文件通知精神,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进入高火险期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的宣传车每天上路进村到林区进行宣传,各村各小组的广播每天定时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录音资料。防火期至今我乡共召开各种大型宣传会议4次,广播电视宣传50余次,临时性标语228条,半永久性警示牌60块,永久性护林牌12块,发放《森林防火村规民约》110份,发放《户主通知书》3800多份、《云南省林火管理应知应会手册》11份、《云南省扑火队员应知应会手册》11份、《云南省扑火指挥员应知应会手册》22份、《云南省护林员应知应会手册》22份、《云南省森林防火应知应会手册》26份、《云南省人民政府防火命令》99份、云南省扑火通用培训教材11份、《腾冲县人民政府禁火令》176份、《腾冲县人民政府防火命令》250余份、《林农防灭森林火灾安全手册》300份、防火命令100份、《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火源管理的通告》99份、村级森林防火工作日志11份、扑救森林火灾通用培训教材11份、出动车辆宣传60余辆次。做到宣传工作既有广泛性又突出重点,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提高了群众防火意识。

  5.防火资金到位,增加防火物资储备。为保障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经乡人民政府研究,2015年度投入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并做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考核奖励、开展宣传、物资储备、应急处置。

  6.强化火源管理,严格依法用火。认真贯彻落实高火险期以来,省、市、县关于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制定火源管理制度,在重点部位增岗设卡,对入山人员进行详细登记,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范围,杜绝火源进入林区。另外是严格执行五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一是进入森林防火期后增设检查点、哨、卡,巡护人员持证上岗,严防火源上山,进入重点林区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二是防火期内严禁一切生产性野外用火,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挂钩单位定期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制定各项措施强化火源管理。进入高火险期后,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三是认真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地段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春节、清明节、戒严期间、五一节加强巡逻执法,加强野外火源监控工作。林区农户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及学生100%与学校签订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清明节前,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进行了多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整改,督促指导各村委会及时召开专题防火会议,进行再宣传再动员,确保万无一失。清明节期间,制定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防控方案并严格执行,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坟主登记和农缘林地登记,严格执行“野外用火调查处理督办反馈制度”和“上坟申报制度”,强化火源管理。此外,我乡扎实开展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2月1日-6月15日)严格按照行动实施方案执行。按照见烟就查的原则,强化对疑似或野外用火情况调查处理督办反馈工作,做到巡查有记录、指令有落实、工作有反馈、查处有力度。其二是正确应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强化森林防火措施,突出依法治火,加大执法力度;四是100%落实管理承包责任人和各种精神不正常人员的监护责任。

  7.积极消除林区火灾隐患。进入防火期后,我乡统一安排专人进行清山清林工作。乡领导、指挥所成员分片包干负责,乡领导直接挂钩到各村委会,指导村委会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各村民小组坚持村民轮流值班巡护制度。

  8.加强辖区内及境外火情监测力度。防火期间,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落实好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值班在岗,发生火情及时报告,做到不瞒报,不迟报,不误报。

  9.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工作。我乡在进入高火险期后共派出工作组森林防火检查督导工作组5个25人分头进入分片村社、驻林区作业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此次共检查单位40个,排查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在重点火险区(官接村、新山社区、太和村和何家寨村的针叶林及地表覆盖层较厚的阔叶林)增加巡护人员5人,确实加强重点火险区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认真完成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做到不推诿、不拖延。另外是严格执行农事用火审批制度。

  10.落实储备灭火物资。我乡购买了二号工具(500把)、水枪(10只)、锄头(148把)、砍刀(100把)、油锯(3台)、水甏(260只)、消防铲(20把)、望眼镜(1台)、手电筒(60个)、迷彩服(95套)、汽油桶(20只)、燃油 (1454.8升)等森林防火物资及宣传器材。提供灭火物资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实行台帐管理制度,做到档案齐全,帐物相符。

  二、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我乡组建有1支46人的应急扑火队,各村(社区)组建有1支15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形成了全民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好局面。

  三、森林火灾保险

  2015年是全县实行森林火灾保险制度的第四年,我乡认真宣传贯彻森林火灾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把新华乡13万多亩林地全部纳入森林火灾保险范畴并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

  四、火情火灾情况

  2015年,由于乡党委、政府组织措施得力,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各村高度重视,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不断提高。新华乡没有发生森林火灾。

  五、自检自查结果

  通过总结回顾及自检自查,我乡将不断提高认识、总结经验,继续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保护好森林资源。本年度森林防火工作自评分为99.5分,扣分原因为部分森林防火制度还不够健全,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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