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县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时间:2020-09-04 10:58:30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县三公经费自查报告2017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请报送“约法三章”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的通知》文件要求,县财政局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xx县“三公”经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县三公经费自查报告2017

  一、总体做法

  (一)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1. 实行年度“三公”经费公开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 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月调度,解决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三公”经费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 加强对接沟通。 在县纪委(监察)、电子政务等部门的共同组织下,及时召开培训会,各部门和各乡镇 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 增强“三公”经费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所有公开的资料必须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公开, 确保公开质量。 三是 加强社会反应评估。 对公开后的社会反应进行预判评估,做好舆情应对预案。

  2. 实行“三公”经费月报长效机制,加强政府监管。 从2014 年3 月起,xx县实行“三公”经费月报制度,各部门和各乡镇在每月10 号之前报送“三公”经费月报表,实时掌握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对“三公”经费超预算的单位及时问清情况,做好摸底及查处工作,做到“常照镜、常洗澡”。

  (二)纳入年度共性目标考核

  将“三公”经费支出相关工作纳入部门和乡镇的共性目标,并作量化要求,通过年初计划、平时检查、年终考评,提高乡镇和单位“三公”经费压缩力度。

  (三)加大督查力度

  严格控制公款消费、公车私用,严禁公职人员出入娱乐场所,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查处超标准接待、违规购车、公车私用等力度,发现违规立即严惩。

  二、自查情况

  2014 年全年“三公”经费预计支出6,777.63 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7,944.17 万元减少1,166.55 万元,较年初预算5,164.1 万元增支1,622.5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计支出15.37 万元,较上年1.33 万元增加14.04 万元,较年初预算0 万元增支15.37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03.02 万元,较上年692.36 万元减少489.34 万元,较年初预算36 万元增支167.0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2.24 万元,较上年4,957.91 万元减少255.67 万元,较年初预算3,465.67 万元增支1,245.57 万元;公务接待费1,857 万元,较上年2,292.58 万元减少435.58 万元,较年初预算5,164.1 万元增支194.57 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 “因公出国(境)费”跟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密切相关,上级不安排,则为零。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受物价上涨因素影响较大,物价上涨,必然造成油费、修理费等费用相应增加,为压缩“三公”经费带来阻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以新《预算法》、国发45 号文件为切入点,提高 “三公”经费支出 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 一是 继续实行单位(乡镇)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长效机制。 按照 《关于xx县“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规定的时限和内容等要求积极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于每年3 月底前公开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4 月底前公开当年的“三公”经费预算。二是继续实行“三公”经费月报长效机制。三是 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使 “三公”经费支出逐步步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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