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政法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时间:2021-07-20 14:25:3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政法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不经意间,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存在了许多问题,是时候认真地做好自查报告了。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政法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政法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政法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1

  根据省厅、市局关于对省政法专项经费和装备物资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单位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并指定一名分管副局长负责抓好落实,督促局财会、办公室具体做好各项自查和上报工作。现就我局20xx-20xx年省下拨政法专项经费和装备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政法经费和装备物资到位情况

  (一)专项政法经费到位情况:

  20xx、20xx年,我县本着优先保证政法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到位。

  1、20xx年省下拨专项经费58万元,其中政法办公办案经费30万元、司法系统维修经费10万元、省下拨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经费18万元,并全部足额到位。

  市追加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配套资金18万元已足额到位。

  2、20xx年省下拨专项经费79万元,到县财政79万元,实到我局帐户46万元,尚有33万元未到位。其中公职律师所经费12万元,实际到位6万元(指到局帐户,下同);法律援助经费27万元,实际到位15万元;政法办公办案经费30万元,实际到位15万元;司法系统维修经费10万元,实际到位10万元。

  20xx年市追加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配套资金48万元已足额到位。

  20xx年县追加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配套资金已到位15万元。

  (二)物资装备到位情况:

  20xx年省厅配发装备物资有摩托车6辆、复印机6台、传真机6台、电脑6台、打印机6台,均已到位;20xx年省厅配发装备物资有小型客车1辆、摩托车7辆、复印机7台、传真机7台、电脑14台、打印机14台,均已到位。

  二、专项政法经费和装备物资使用情况

  1、我局对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存在挤占、截留和挪用现象,没有不合理开支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20xx年和20xx年对省下拨专项政法经费支出共82.81万元。其中:支政法办公办案费49.18万元;支司法系统维修费5.85万元;支法律援助经费、公职律师所经费9.78万元。

  20xx、20xx年已到位的省下拨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资金和市、县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配套资金共99万元,2年支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费共93.53万元,其中:20xx年支梁村所2万元、支中洲所2万元、支凤岗所3.57万元、支汶朗所1万元;20xx年支凤岗所29.27万元、支中洲所5万元、支怀城所35.67万元、支马宁所10万元、支下帅所5.02万元。

  2、我县对省配发的装备物资按规定要求配发给基层司法所使用,19辆摩托车已全部配备落实各基层司法所,对复印机、传真机、电脑和打印机大部分已配备到各基层所,个别司法所由于房屋陈旧或正在装修,防盗措施未做好,暂存放局仓库保管。我局对省配发的装备物资没有出现挤占、挪用和变卖的现象。

  三、专项经费和装备物资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政策,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加强和完善内部财务管理,严格经费开支和审批手续,确保经费的专款专用。为加强专项经费和装备物资的管理,我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警车管理制度》,20xx年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局物资装备管理的规定》,并于20xx年9月编印了《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到各股室所处和各基层司法所。为规范财务管理和监督,我局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和 “一支笔”审批制度。会计和出纳分开管理,帐目做到日清月结。装备物资建立专门固定资产帐,办公室和基层股分别负责做好物资装备的登记和建档,现在我局使用了《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管理系统》,实行固定资产卡片管理。

  四、主要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支持和关心下,特别是得到省厅、市局政法经费保障扶持下,使我县人民调解工作、法制(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经费缺口突出问题,主要是:

  1、普法经费缺口较大。20xx年的 “四五”普法总结验收,20xx年的 “五五”普法动员工作,多次召开县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同时对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建设开展多次送法下乡、送法进村入户等活动;开展大型的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接访日活动;以及贯彻全县实施“农村生态文明工程,共建和谐家园”活动等各项工作均加大了普法经费的开支。

  2、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不足。我县有1740多调解员,按要求每年分期分批举行培训班;召开全县调解工作会议;人民调解工作表彰和经验交流工作等活动,需投入经费。但是,我县未能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对开展工作增加难度,并带来一定困难。

  3、项目支出多。完成县岗位目标责任制和积极响应省、市、县“十百千万”干部驻农村活动。按上级要求,我单位安排2名干部驻队需投入经费,对挂点镇、村各项中心工作任务需扶持经费,对驻队村开展各项经济发展项目也需要投入经费支持。

  4、燃油及维修费用加大。我县有19个镇(乡)司法所。线长、点多,加上山区交通道路崎岖不平,给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的车辆燃油费用及维修费用增大。

  5、办公经费严重不足。我县局地处经济欠发达山区县,县财政下拨办公经费有限,远远不能满足日常规定办公经常开支。

  6、局机关办公设备配备不足。我局原有2台复印机和2台传真机,其中1台复印机和1台老式传真机已报废,另一台复印机和传真机已使用多年,且经常出故障,维修费用支出大,此复印机已停止使用。目前机关办公工作量日益增大,局机关需更新复印机和传真机等现代办公设备以及增加数量。

  政法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2

路桥区财政局: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省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财行〔2015〕49号文件)要求,路桥区司法局对20xx年政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法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

  (一)政法业务经费收入情况。20xx年末政法经费结转20xx年使用83.55万。20xx年我局政法经费收入1044.02万。地方财政拨款1006.77万,省级政法转移经费支付合计37.25万,其中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19.25万(包括省补矫正经费6万,政法奖励性社区矫正经费9万;专项补助人民调解经费0.25万;奖励性补助办案(业务)经费4万),省级政法奖励性补助业务装备经费18万。省级转移政法支付资金主要用于解决财政未安排预算的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工作和购置业务装备设施等需要。

  (二)政法业务经费支出情况。20xx年政法经费支出1075.52万,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18.20万,商品和服务支出398.92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117.33万,业务装备购置支出41.069万。20xx年年末政法经费结余83.55万。

  拨付我局省补转移支付资金37.25万,当年实际使用20.885万,资金使用率56.07%,结转次年使用业务装备经费16.365万。20xx年度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总预算37.736万,已于2015年2月投入使用,签订的工程项目是跨年度合同,20xx年12月按合同已经支付30%即113208元,还需支付余款264152元,目前已着手验收工作,预计于2015年6月全部支付。

  二、政法经费管理措施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浙财行〔2009〕32号)、《浙江省政法经费分类保障办理实施细则(试行)》(浙财政字〔2009〕14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浙财行〔20xx〕9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总结我局政法经费使用的经验教训,着力完善政法经费管理使用的体制机制,从严控管各类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了司法行政各项事业的新发展,使有限的.政法经费较好地发挥了效益。

  (一)完善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实行预决算制度,严格支出审批, 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加强局固定资产的管理,陆续出台了《路桥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路桥区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路桥区司法局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政法经费预算、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严格制度执行和日常管理。平时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坚持预算管理,严格使用程序,所有开支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区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支付,各项经费收支均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保证政法经费的安全有效使用,努力提高政法经费管理效率,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加大对政法经费尤其是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按规定组织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定期对政法经费的具体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将督查情况在局班子会议上进行汇报,针对存在情况集体商议针对性的措施。

  对固定资产管理加强管理,在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和报废等方面严格执行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半年或一年定期进行盘点,弄清资产的使用情况,遇到报废、毁损等情况应时处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固定资产的流失,保证固定资产合理有效地使用。

  财务人员配备和会计核算工作。按照区财政局统一部署,实行财务报账制度,我局是第一批纳入区会计核算中心核算的单位。单位设会计、出纳各一名均为持证上岗的正式在编人员。从20xx年10月开始单位自行进行单位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设立账簿体系、设定核算流程、填制记账凭证,其中对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单独设置“省补办案(业务)经费”和“省补业务装备经费”明细账。20xx年以前的会计档案全部由会计核算中心代为保管,20xx年会计档案由我局自行保管,我局按有关规定,每月及时装订凭证,装订整齐,会计档案,保存完整。

  三、政法经费使用绩效

  20xx年,路桥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圆满地完成了各级交办的全年工作任务。

  (一)矛盾纠纷调处情况。20xx年,全区人民调解员培训达4521人次。落实“以奖代补”政策,20xx年我局共发放补助162380元,全区镇(街道)共发放208640元。20xx年共受理案件4738件,成功调解4730件,调解成功率99.8%,其中交调委调处2279件,医调委调处45件,诉前调委会调处125件,各镇街道2324件,涉及死亡案件104件。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当民转刑案件,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8件。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情况。路桥区今年新增社区服刑人员253 人,解矫 228人;再犯新罪2人,再犯新罪率为0.28% ;脱管 3 人,脱管率为 0.42% ;无漏管;警告处罚 46人,提请撤销缓刑4人 ,已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共计5人。目前在册 461人,其中管制5 人,缓刑388 人,暂予监外执行12人,假释 55人。全区共有归正人员1289人,其中刑释人员1283人,解教人员6人,当年重新犯罪7人,重新犯罪率为0.54%,先后落实安置1232人,安置率95.6%。

  (三)法律援助情况。20xx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6件,其中刑事案件293件,民事案件323件;法律咨询3203人次,其中接听“12348”来电1936人次,来访咨询1267人次。通过各种活动共发放法律宣传册近6000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四、小结

  路桥区司法局政法经费使用管理遵守“厉行节约,规范使用,注重绩效”原则。按照年度预算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均严格按相关规定,严格使用范围和报批程序,按标准发放使用,切实做到把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业务装备经费规范有序,注重绩效,根据我局司法工作实际需要编制业务装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按计划及时组织实施。

  总之,路桥区司法局一直以来加强办案(业务)经费的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纪律,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落实支出审批责任,政法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合理,平时能厉行勤俭,注重实效,严格控制办案(业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的司法行政工作高效有序,政法经费使用取得良好的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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