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职业资格自查报告

时间:2020-12-07 13:30:50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职业资格自查报告

  在当今社会要想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就必须有一门过硬的技术才可以得到长足的发展,而职业资格证书就是证明自我的一个有效凭证。社会可以通过职业资格证书直接地了解到求职者的专业技术,可以初步了解求职者的能力。拥有职业资格证书就可以放心的就业以及创业,为自己以后就业提供有效的凭证和实力的象征。下面是YJBYS小编收集的职业资格自查报告,希望对你有用!

职业资格自查报告

  职业资格自查报告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下达及全省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局对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安排专门科室和专人具体负责实施。我们按照通知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作出了具体部署,并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劳动保障系统内自查情况

  按照《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由各县市区鉴定中心、鉴定站(所)组织人员报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展考核评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监督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近年来,经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共同努力、积极探索,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我市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截止2008年第一季度,累计持证人数达35万人,考核鉴定工种涉及各个行业、企业,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劳动者从业、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重要凭证。

  根据国办73号文件和全省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深入扎实的做好职业资格证书的清理规范工作,我们从3月31日至4月15日,对全市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站(所)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各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人员配备、鉴定工种、鉴定级别、相关培训活动、考试考核形式、收费标准、证书印制及发放情况等进行了进一步规范。经检查,目前我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绝大多数能严格执行《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关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鲁价费发[2005]174号)及省市相关规定,在组织实施考核鉴定工作中,程序规范,收费严格。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部分县市区在智能化考核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上仍有一些不足;个别县市区在考核鉴定程序上还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通过检查,在市劳动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正在逐步改正和完善。

  职业资格证书是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目前,职业资格证书已成为用人单位招聘人员的重要凭证,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已得到了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遵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的有关规定,针对这次清理规范职业资格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出台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在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覆盖面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考核鉴定程序,在开发职业标准体系、探索智能化考核新模式、完善行政督导制度、杜绝各类违规发证行为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升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和公信力,将职业技能考核和鉴定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确保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本行政区域内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清查情况

  根据全省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电视电话会议及《关于对职业资格清理规范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鲁人办发〔2008〕62号)要求,我局与市人事局共同牵头,会同发改、公安、监察、教育、民政、财政、工商、物价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实施了全面的清理检查工作。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关于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潍人字[2008]49号),强调此次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采取电话调度清查进度、不定时抽查各单位清查情况、审核各部门清查报告等方式,共同开展本行政区域内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截止4月20日,共有粮食局、统计局、旅游局、房管局、煤炭行办、节能监察中心等六个涉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范围的部门向劳动保障部门递交了自查情况汇报,经我局审核,建议共保留28个职业资格证书,节能监察中心重新申报4个职业资格证书。

  三、关于规范职业资格工作的建议

  经过对我市各行业、系统的职业资格证书清查汇总,我们发现,许多行业部门建立了相对独立的职业资格鉴定体系,对本系统工作范围内所涉及的专业、工种进行专门鉴定,有利于对专业技能人员技术水平的鉴定,但同时,在部分行业中不可避免的产生了职业资格证书发放重叠、资格证书发放过滥的问题,造成了公共资源浪费,阻碍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序发展。建议加大清查规范力度,加强协调联动机制,对部分违规发证以及职能重叠的资格证书,进行清理整顿,将各行业相关鉴定机构改造为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将资格证书的发放纳入到国家职业证书制度的范畴中来,逐步建立统一规划、规范设置、分类管理、严格监管的职业资格管理机制,促进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序健康发展。

  职业资格自查报告二

  照青海省人*政府《关于开展清理干部职工住房、制止和纠正房改中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检查的安排意见》和《关于清理城镇干部职工住房有关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精神及文件规定清理的范围、重点、内容,对全厅机关和所属单位职工住房情况实施了全面的清理工作,经厅清房办自查认为,我厅机关的清房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清房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青政[1999]65号文件和省清房会议精神,我厅的清房工作从99年9月1日正式启动。按省上统一布置,清理工作以处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涵盖了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和下属单位员工。我厅机关住房分两大块:北大街5号楼2种户型10套、6号楼1种户型30套、8号楼3种户型42套、9号楼2种户型4套;西山湾1号楼3种户型20套、2号楼2 种户型24套、3号楼2种户型31套。下属单位:安置农场5号楼2种户型20套、军供站9号楼2种户型20套、福利企业总公司职工楼1种户型16套、西山一巷军干一所3种户型120套、 军干二所房产军区未移交、康复中心、军退人员服务站的房产属厅里统一掌握已含在各单位之中。整个清房过程中共涉及全厅住房183套,其中房改前旧房78套,集资建房98套, 总面积达14244.92平方米。机关126人全部参加了住房清理, 其中厅级干部15名,省管干部4名,处级干部50名, 一般干部职工57名。经过近11个月的工作,共清理出多占住房5套, 并经清房领导小组统一审核,下达了清退通知书,对房屋进行了重新分配,办理了核销手续;超面积住房1户, 已办理补交超面积款项及手续。

  二、主要做法

  1、成立了厅清房领导机构。省清房工作动员会后, 我们在厅机关对省清房会议精神及清房时限、要求等进行了原原本本地传达。及时成立了民政厅清房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对清房办的人员也进行了具体分工,拟制下发了《民政厅清理干部职工住房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了清房工作举报电话(2部),举报箱(一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组织厅房改办和清房办公室人员对本厅职工住房现状进行了模底调查,做到了胸中有数,为全面展开清房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认真组织实施了个人申报、组织审查工作。1999年9月20日厅清房办召开了全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印发了青政(1999)65号文件、省清房办02号文件。厅清房领导小组组长血日布同志在会上着重重申了个人申报的要求和处理纪律,层层落实了责任制,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住房申报表。全厅机关126 名干部职工全部如实向组织申报了个人住房情况,除1 名一般干部有超规定面积情况外,全厅机关干部、职工均无此类问题。

  申报结束后,厅清房办先后15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清房工作,并用排除法逐一审核了个人住房申报表。对13名群众有疑问的干部住房情况,本着既对工作负责,又对同志负责的态度,以清房办的名义,采取打电话、发传真、发调函、派调查组等方式,对其住房情况逐单位、逐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例如,对群众反映假离婚问题,我们在与当事人见面、查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证明材料后,又调取了原夫妻双方房改档案资料,在明确离婚时限、工龄核算(福利)、房改手续等均符合65号文件规定后,最后认定男女双方住房符合法定程序,不属于多占住房。又如:我厅助理巡视员陈××的爱人在山东烟台救捞局工作,他本人在厅里住有一套房子,群众有反映,我们先后几次打电话、发传真、最后又以机关纪委的名义给对方单位纪委、清房办发函,直至收到对方纪委的证明材料,弄清了问题,保证了清房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