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提升行政效能自查报告

时间:2020-09-03 14:35:09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提升行政效能自查报告

  行政效能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以较小的行政资源投入来实现最佳的行政工作目标,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提升行政效能的自查报告,内容如下:

提升行政效能自查报告

  【提升行政效能自查报告一】

  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按照市、区机关效能建设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重点,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加强督查等,机关效能建设明显好转。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初以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效能建设职能划转,及时调整充实了镇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形成了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人有责任的效能建设责任体系,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注重宣传教育。一是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镇、村党员干部重温入党誓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相关规定等,同时在年初开展了党风廉政知识测试、百名党员大走访活动。二是创新形式,利用飞信、LED显示屏、宣传彩页等形式,广泛宣传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和“十不得”、基本规范、问责办法等制度,营造效能建设我知晓、我参与、我践行的浓厚氛围。三是及时通报区内外先进和反面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3.狠抓督查落实。一是坚持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效能督查,发现问题实名通报并做相应处理。截至目前,已有近50人次因效能问题被镇问责。二是按照市区效能建设规定,为机关各部门统一制作安装了工作人员去向牌,并公布联系电话,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4.做好工作结合。在抓好平时效能建设的.同时,注重做好与阶段性、中心性工作的结合,如在夏季防汛、夏秋禁烧、创城、征迁拆违等工作中,将效能督查贯穿始终。

  二、单位效能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主要完善了镇机关考勤制度、值班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研究制定了《吴小街镇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建设“十项制度”、“十不得”和基本规范。

  三、自查中发现需要整改的问题

  一是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二是效能建设工作开展还不够平衡,镇机关在编工作人员明显好与聘用人员;三是效能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与乡镇专职人员少、办公设备缺形成突出矛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效能督查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倒查机制;二是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做好《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的宣传工作;三是加强镇、村为民服务中心(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狠抓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四是持续开展作风建设,弛而不息抓作风,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镇、村干部队伍。

  【提升行政效能自查报告二】

  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市纪委、市监察局相关要求,在局系统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活动,以改善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为目标,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办事效率,打造规范、高效、优质、透明政务环境。根据活动要求,我局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思想观念、环境优化、效能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将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查思想,加强组织领导,为活动开展提供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作风、提效能”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张杰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施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其他科室为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局属各单位分别按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服务观念。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主题大讨论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按照“对待组织忠心、对待工作用心、对待群众热心”的要求,认真查找思想、行动上存在的不足,做到人人发言、人人剖析,切实提高为民办事能力、工作创新力和落实执行力,督促工作人员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用在破解难题、为民干事上,养成尽职尽责、务实肯干、廉洁高效、依法行政、遵守纪律的良好作风,戒除“懒惰散贪“等不良习气。

  三是及早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系统“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实施方案。全系统按照要求层层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本单位的“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工作,深入学习“转作风、提效能”活动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增强搞好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并把这项工作作为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和加强行风政风建设的一个最佳切入点,作为全年工作的一个重点,具体、深入、扎实、科学地抓好落实。

  二、抓关键,攻重点,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

  (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对市住建局有关职能科室和市房管局、市建管局、市市政局、市开发办、质监站、燃热办、招标办、抗震办、造价处、排水处等执法部门的职责范围进一步梳理、细化,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和整顿执法队伍。对从事执法、管理的人员雇佣情况进行清理规范,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临时雇佣人员不得参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收费等工作;对具备上述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进行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尽量减少和避免工作失误。

  (二)实行和谐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检查行为,推行“综合检查”制度。在建筑施工(含装饰装修)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公用事业市场等行业执法检查时,能够合并检查的,如安全、质量、资质、资金、验收等活动,实行合并检查,由住建局分管负责人或委托有关负责人协调组织,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进行备案,尽量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被检企业能够说明情况即可,不一定要主要负责人出面接待汇报。二是进一步推进公示制度,做到行政执法透明化。重要的行政执法活动或项目,如房地产开发,实行事前、事后,以及具体方案的公示,其他的执法活动,也要采取灵活适用的方式及时公示,扩大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的知情权。三是限制和规范自由裁量权,降低处罚标准。除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和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外,实行“初犯不罚”,和“罚就底线”原则,能够通过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批评教育起到作用的,一般不采用罚款、强制执行等执法形式。四是服务性收费实行降低或就低原则。要推广市房管局将测绘费、服务业担保费降低10%--15%的做法,最大限度地为管理对人和服务对象减轻经济负担。

  (三)推行“一条龙”服务。在深化和完善集中行政审批服务方面,一是严格实施《市建委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继续坚持“四个一”和“七个公开”办事制度。即“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公章审批、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法定依据、责任单位与联系方式、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条件、收费依据与标准”全部公开,给予行政审批办公室和窗口充分授权,一般简单的批件,在窗口即时办结。二是缩短办事时限。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审批时限全部压缩至法定时限的50%以内,涉及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建立绿化通道,办理时间压缩70%。三是进一步严肃审批纪律,强化监督,严格审批程序,实行内部封闭运行,禁止任何形式的“体外循环”,对故意使当事人“两头跑”的,严肃追究其责任。四是探索建立更加高效便捷的审批方式,逐步实行“网上审批”,特别是各类年检、备案,只要资料齐全,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审批事项,大力提高行政效能。

  (四)完善监督投诉平台。充分发挥12319热线作用,继续与市长公开电话和创建文明城市热线联动,把该热线真正办成城乡建设执法服务“110”和调度中心,集中解决老百姓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完善和强化五个工作机制:一是“低门槛”受理机制,二是“闭路式”办结机制,三是现场处理机制,四是督办监督机制,五是归纳分析机制。赋予12319热线更多的经济环境监督职能和协调职能,使其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提高公用服务水平。在城市供水、供热、燃气方面,实行热线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大力增设收费和其他服务网点;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以及人民群众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服务活动,增设服务项目,满足群众的多样需求。

  (六)提高行政效能。实行公开承诺,在机关内部大力推行“立说立行、马上就办、限时办结、办就办好”的工作理念,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实行服务承诺。建立投诉受理台账,对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受理时间、承办人(单位、科室)、办理结果、投诉人意见(签字)认真登记,真正做到有询必答、有诉必理、有查必果、有果必复。认真落实并不断充实完善岗位负责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角对换制等制度,同时,在窗口推行延时服务制度。

  三、深自查、抓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重点对具有行政许可、检查执法、收费处罚以及为民服务等职能的重点科室、岗位,针对工作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初步整改措施。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优化审批、规范执法。抓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宣传贯彻,认真做好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扎实开展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建筑市场执法秩序、墙改与建筑节能执法检查,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推行“星级”管理,提升全系统服务水平。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争取行评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继续深入查找问题。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同级相关部门、管理相对人、服务对象对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强化建设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加强监督棚户区改造、新城建设、农房建设、节能改造等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采取综合执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狠抓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许可证审批、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资金投向、开工程序和管理,打造阳光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大力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将明察暗访公开化、常态化,对检查出问题的人员,严肃处理。

  三是强化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施工许可等制度,着力解决违规审批、未批先建等问题,实行建筑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的“两场联动”,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实施。加强招投标活动监管,从制度入手堵塞漏洞,整合和充实各专业部门组建的专业工程评标专家库,组建跨行业、跨区(市)的综合性评标专家库,实现全市工程建设类评标专家资源的共享,保证评标工作客观公正,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着力解决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中的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管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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