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

中小微企业自查报告

时间:2020-09-12 18:44:06 自查报告 我要投稿

中小微企业自查报告

  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各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从资金上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中小微企业的自查报告,内容如下:

中小微企业自查报告

  【中小微企业自查报告一】

  近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为了有序开展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厦门市国税局决定以企业自查为先导、以税务机关抽查和重点检查为保障,组织该市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出口企业及外贸供货企业开展税收自查。

  此次自查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在20xx年度和20xx年度办理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外贸企业与生产企业,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的外贸出口供货企业。以电子、服装、家具类产品出口及供货源为自查重点,对照检查是否存在税收违法与违规事项。如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本次自查实施“阳光稽查”,鼓励自查自纠。税务机关将筛选出口退税企业自查名单,告知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法规政策、税收检查重点及企业自查自纠的法律责任与权益,根据企业自查报告审查情况,确定抽查和重点检查对象。企业自查出的税收问题,可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自查阶段隐瞒问题不报告,或不按规定如实报告的,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将依法处理。企业还应逐条对照税收检查问题,如实填写自查报告,若违规应逐笔列示;应缴(收回)税款的,需说明税款的所属期间,经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解缴入库。

  相关企业可从市国税网上下载自查表报,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递交自查报告。企业应报送税收自查>承诺书,出口退(免)税企业自查报告及附表,外贸供货企业税收自查报告及附表。报表均以纸质与电子数据两种方式报送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方法为登录国税网站—“办税大厅”—“自查报告报送”。检查安排意见对我单位20**年至20**年1至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

  实收资本xx-xx,公司下设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办公室等职能科室。目实现销售收入xx-xxx-x元。

  二、自查情况

  根据贵局大检查安排意见,我们重点对本企业20xx年至20**年5月底以前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为:

  1、营业税检查情况:截止20xx年5月底,本企业少缴营业税:***元;城建税:***元;教育费附加:元;土地增值税:***元;水利基金:2***元;少缴税的主要原因是:20**年6月公司竞拍土地12.64亩,当时的成交价为每亩地500万元,原计划土地拿到后能尽快开工建设,加快资金回笼,但由于在拆迁过程中个别住户设置障碍,以至于拖到现在无法拆迁,加之大部分住户的安置补偿、过渡费等费用使企业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因此造成了税款的拖欠。

  2、代扣税检查情况

  根据税务局要求,我们对建筑企业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并积极进行了代扣代缴,尽管如此目前还有一些问题:

  ①由于工程未决算,目前已付工程款***元,工程款暂未代扣税金。

  ②其他由于正在办理外派证,已付***元,暂未代扣税金。

  经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除积极补交税款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税收知识,改正错误,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为国家富强,企业发展尽我们应尽的义务。

  【中小微企业自查报告二】

  自治区工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你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精神,我市对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3年底,全市共有小微企业4124个,注册资金986.2亿元,从业人员6.86万人,年生产总值16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8%。其中沙坡头区小微企业2415个,注册资金885.7亿元,从业人员3.55万人;中宁县小微企业1188个,注册资金90.6亿元,从业人员2.47万人;海原县小微企业521个,注册资金9.9亿元,从业人员8412人。全市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有29个,5000万元以上有61个,1000万元以上的有108个。从产业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农业生产、种植养殖、商贸流通、餐饮服务、交通运输、建筑建材、冶炼化工、造纸印刷、矿山开采等十大行业。其中第一产业1777个,占43%;第二产业1002个,占24%;第三产业1345个,占32%。

  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发14号文件的有关政策措施情况

  1、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国发14号文件精神。为了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繁荣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意见,结合中卫实际,市人民政府于2012年11月12日制定印发了《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繁荣发展的20条政策的通知》(卫政发〔2012〕250号),分别从政府行政审批、企业融资、税收扶持、财政扶持和市场建设等方面对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做了政策规定。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中卫银监局也结合金融部门的实际建立了《中卫市政银企对接联系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卫市金融支持重点建设项目政策措施》、《中卫市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绩效评估办法》、《中卫辖区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卫辖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卫银监分局推进辖区内银行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发展的政策精神,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政策精神实实在在的落到了实处。

  2、积极出台考核办法,加大支持小微企业考核力度。为引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各项扶持小微

  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各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从资金上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中卫银监分局印发《中卫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情况考核评价办法》的通知,以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各项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情况

  全市围绕落实国家、自治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制度,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政策为导向,资金扶持为手段,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促进了中卫市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

  1、制定扶持政策,营造良好的发展制度环境。一是制定了《中卫市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暂行办法》,市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贷款贴息资金2500万元,用于中卫市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逆向贴息。二是制定了《中卫市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和质押机制实施暂行办法》,市财政每年建立1000万元担保金,用于支付担保费补贴和担保风险补贴。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政策,搭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小微企业深度沟通、合作与支持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导向和放大效应,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2、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扶持环境。一是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根据上级项目安排政策,积极组织小微企业有针对性地申报、争取地方特色产业、服务业发展引导、清真轻纺、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开拓国际市场、万村千乡等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市本级资金扶持力度。市本级财政年初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6500万元 ,专项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及时、全面拨付项目资金,促进小微企业快速发展。共计拨付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资金3570万元,其中:市本级 1690万元,自治区专项1880万元。壮大了小微企业发展资金实力,调动了发展、成长的积极性。

  3、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市财政认真落实国家财税政策,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在法律法规容许的范围内,做到“应免则免,应缓则缓,应减则减,应退则退”,全面落实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同时,对中卫市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代办的工业企业项目审批事项,实行零收费,对收费项目市财政对有关部门给予定额补助,减轻了中小企业的税费负担,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4、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小微企业行政审批效率。

  简化办事流程。将小微企业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纳入市政务窗口服务大厅,主动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照时间。小微企业名称核准登记、档案查询事项做到随来随办;只要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小微企业年检由法定5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小微企业开业、变更登记由法定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小微企业注销登记1-3个工作日办结。增加市政务服务中心小微企业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实现了市政府政务中心小微企业窗口 “一窗受理、内部流转、承诺办结”的一站式运行机制,实现了当场办结率达90%以上,提高了小微企业的办事效率。

  (三)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情况

  截至2013年底,中卫市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8.66亿元,较年初增加了23.96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新增额的71.52%,其中:中型企业贷款70.24亿元,小型企业贷款46.57亿元,微型企业贷款1.85亿元,较好满足了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资金需求。

  1、加强窗口指导,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人民银行通过制定印发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按一定比例投放当地使用的管理办法》、《中卫市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办法,有效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力度,为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运用评估政策及货币工具,引导信贷资金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人民银行制定并提请市政府转发了《中卫市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宁夏辖区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通过客观、公正地评估辖区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信贷政策的成效,提请市政府对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有效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力度,进一步改进和提升我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3、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满足林业企业的信贷需求。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宁县林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林下经济、公益林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服务,满足林业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截至2013年底,中宁县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4824万元,有效解决了林业企业的资金需求难题。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后,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4、持续实施优惠政策,助推民族企业加速发展。人民银行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实行比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低2.88个百分点的优惠利率,降低了中卫市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融资成本,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2013年,全市民贸民品优惠利率贷款余额43780万元,累计为民贸民品企业贴补利息1075.4万元,进一步壮大了民族企业实力,培育了民族品牌,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5、建立民间融资监测制度,引导民间借贷合法发展。人民银行建立了民间融资监测制度,通过发放问卷、选取样本监测点监测等方式,对个人、企业的民间融资情况进行监测,在监测风险和防范非法集资、非法洗钱等犯罪活动的基础上,及时掌握民间借贷交易规模、利率变化和最新动向,引导民间借贷合法发展。

  6、规范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中卫市各金融机构针对中小微企业用款“短、小、频、急”的特点,设立“中小微企业服务专柜”,发挥专业化经营的体制、机制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政策解读等金融服务。二是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对中小微企业提出的贷款申请优先审批、优先发放,同时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按核定的最高授信额度随贷随用并降低利率,减少了中小微企业办理抵押登记次数和融资成本,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对优质核心中小微企业客户提供网上银行、现金管理平台、常年财务顾问等多种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代收代付、投资理财、企业年金等全方位的现代金融服务。

  (四)促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结构调整和集聚发展情况

  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技术改造力度,2013年共支持3家小微企业发展资金300万元;不断提升小微企业创新能力,2013年共支持4家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资金160万元;以科技局牵头组织,举办全市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培训班,提高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综合水平。市政府专门在美利工业园区划拔420亩土地,建设厂房46幢,投资1.2 亿元资金建设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园,专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目前,已有21 家小微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园,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五)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情况

  1、加强小微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情况

  一是组织召开小微企业人才招聘会,引导劳动力资源到小微企业就业创业。今年以来,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小微企业招聘会2次,共有2158人与小微企业达成了用工协议。二是积极开展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力素质。中卫市全民创业者协会、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和中卫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为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对劳动力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为小微企业输送大量合格的劳动力资源。2013年以来,三大培训机构共开展劳动力培训13期,4582人次。

  2、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情况

  开展小微企业与高校大学毕业生对接会,让大学生了解小微企业的'就业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所学的专业特长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小微企业,2013年以来,共有725名大学生到小微企业就业创业。

  3、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我市于2013年年初,成立了中卫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在社会服务体系建设上,目前,我市主要有4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分别是市政务服务中心、中卫市全民创业者协会、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中卫市人才交流中心,全方位的开展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

  (1)中卫市全民创业者协会为小微企业开展的服务情况

  ----2013年以来,创业协会孵化出50户微、小型企业,

  目前这50户企业运行平稳。

  ----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展览会和学习交流会。自2010年以来,创业协会组织100多家企业参加中小企业博览会、广交会、商贸洽谈会,为中小企业市场开发做了具体工作。

  ----组织创业培训和企业管理培训,提高创业者与初创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3年来,创业协会累计培训学员9600多人次。

  ----组织创业辅导讲坛和座谈。聘请行业专家针对性的开展行业发展和经济形势分析,很好的指导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累计服务企业240多家。

  ----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实问题,创业协会提出了“资金互助联盟,共同发展”的指导方针,募集会员自有资金680万元,解决了50余家企业资金紧缺及40余人创业资金困难的难题,至目前,累计循环使用募集资金达2600万元。

  (2)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为小微企业开展的服务情况

  学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企业的宗旨,学校培训鉴定服务中心根据目前师资和实训设备条件,每年承担餐厅服务、客房服务、计算机操作、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维修电工、电焊工、家政服务等十多个(专业)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鉴定4500人次,转移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同时,学校积极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等多种形式,积极加强与区内外中小型企业联系沟通,先后与区外江苏昆山市加百裕电子有限公司、江苏桦晟电子有限公司、江苏四海电子有限公司,与区内美利纸业集团公司、宁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宁夏红集团公司、宁夏发电集团中宁分公司、赛马水泥中宁分公司、宁夏红科技园、常乐陶瓷园、沙坡头旅游公司、各旅行社、市区各大星级酒店、宾馆、各风景旅游区等多家企业签订用工培训、技能鉴定协议。根据现在条件,积极与企业联系,开展企业员工在岗专业技能、安全生产和企业管理人员技能培训。2013年,培训输送电工技术、电焊技术、家政服务、餐厅服务、导游服务、客房服务、家电维修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员工6785人。

  (3)中卫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为小微企业开展的服务情况

  一是实施中小微企业创业就业培训。认真抓好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订单培训、职业能力鉴定、委托培养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培养急需人才、专业人才,着力解决中小企业由于产业结构调整出现高、尖、端人才不足和招工难问题。完善和推广“1 Ⅹ”创业培训模式和创新“创业培训 小额担保贷款 税收减免”三位一体的创业帮扶机制,提高中小企业创业成功率。今年开展了创业培训7期210人,企业订单式培训2000人正在积极落实。

  二是举办高密度各类招聘活动。充分发挥市、县人力资源市场功能,适时开展企业专场招聘活动。有效利用春季人力资源洽谈招聘会、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专场招聘会、秋季人力资源招聘会等常态化、不间断、高密度的招聘活动,建立“短信.求职通”平台,为用工企业和应聘人员之间牵好线、搭好桥,提供最有效、最优质的面对面、零距离对接平台。中宁县、沙坡头区要利用职业介绍所专业招工队伍,下移招工工作重心,立足本市走村串户招工。在农村集镇设立常年招工点,方便广大农民找工。由劳务派遣公司或劳务经纪人积极与全市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和企业对接,按需招聘人员输送到用工企业。加强和各院校信息沟通,切实了解、掌握各方信息。认真把握好大学生和中学生毕业两个重要时间节点,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做好就业服务、引导工作,帮助企业破解用工难题。今年2月15、16日我局召开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其中中小微企业有137家,签订意向性协议达2183人。

  三是加大中小微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创新小额担保贷款担保机制,降低反担保门槛,适当信贷额度,按政策给予贴息。探索中小微企业“五户联保”和“企业担保”新模式,将小额担保贷款范围扩大到所有中小微企业创业者。2013年我市共为2433户中小微企业发放贴息贷款2.55亿元。

  (六)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指导协调和统计监测情况

  为加快全市服务业发展,培育和加强小微实体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自治区统计局关于从2012年年起建立服务业小微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中卫市统计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小微企业监测统计工作:一是召开相关统计人员会议,做好小微企业名单核查工作;二是组织各镇乡相关统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三是对核查后15家有效样本单位进行小微企业统计培训,按时向统计部门报送相关报表。

  二、小微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从总体来说,近年来,全市各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推动了全市小微企业的发展。但从总体来说,小微企业信贷准入门坎依然过高,针对小微企业贷款投放规模与小微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差距太大,大多数小微企业因种种原因无法取得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金融的杠杆调节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影响了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发展环境有待改善。管理部门职能交叉,一些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现象时有存在;小微企业所在的地域基础设施、交通通讯等建设相对落后,工业用地极度紧缺,难以适应产业集群、块状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待健全。主要体现在服务机构不健全、服务领域不广、高素质的人才少、经费不足等方面。

  (四)小微企业规模小,产业层次偏低,竞争力不强。从整体上讲,小微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存在着粗加工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一般产品多、名优产品少,品牌意识淡薄;低附加值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的“三多三少”现象。大部分小微企业起步于家庭工业,脱胎于个体私营经济,致使企业规模小,组织离散度大,产品开发能力弱,产品技术含量低,企业技术进步迟缓,发展方式粗放。

  (五)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不高。小微企业受观念、资金等制约,缺乏对员工的在职培训或有培训的也没达到预期的效果。一些小微企业仅限于应付眼前危机,没有长远的发展规划和人才战略,忽视了对高层人才储备、培养和选择。

  (六)社会责任感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小微企业环境污染重、资源利用率低、安全隐患多,一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够,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假冒伪劣商品较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对策建议

  (一)小微企业应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一是小微企业要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切实履行借款合同,保持良好的信用,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为企业融资创造条件。二是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小微企业要努力打造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能力, 提高收益率,用经济实力取信于银行。三是要强化经营者素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二)银行机构应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一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转变过去审慎放贷观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适应市场变化,正确处理好调整信贷结构、防范经营风险与支持企业发展的关系,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的同时,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研发体系,打造拥有自主品牌、为小微企业所熟知的拳头产品,制定符合小微企业特点的市场战略,推出满足小微企业不同需求的贷款产品和金融服务。如对无抵质押物的企业,通过企业抱团增信,提供联贷联保产品;对信用度高的企业,甚至不需任何质押物,直接提供小额无抵押贷款。三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专门的小微企业业绩考核与奖惩机制,将信贷人员的收入与业务量、效益和贷款质量等综合绩效指标挂钩。建立切合本行实际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尽职免责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和免责档案记录,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制定较全面的激励制度,对信贷人员失误和失职进行严格区分,并建立不同的约束机制。

  (三)进一步优化企业环境。建立中小微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并联审批,及时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生产经济中存在的问题,优化发展环境,提高信用等级,促进中小企业持续、稳定、科学发展。

  (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若干意见》明确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就创新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扶持等方面制定具体制度办法,至今许多方面尚未出台具体办法,建议加快落实。同时,对自治区各部门、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资金,要进行整合捆绑,切块下达到市县财政,由市县财政根据市县小微企业发展重点、方向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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