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时间:2022-12-05 12:30:48 资产评估报告 我要投稿

资产评估报告模板(通用15篇)

  在生活中,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那么,报告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资产评估报告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产评估报告模板(通用15篇)

  资产评估报告 篇1

  为逐步全面了解资产评估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参与和服务情况,客观反映资产评估规范和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作用,并为资产评估未来更加全面深入地服务于我国资本市场提供研究建议和参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研究小组,开展了20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情况统计分析研究。

  由于20xx年11月起IPO暂停,截止20xx年底,主板无IPO上市公司。因此,研究小组按照研究方案,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信息,重点对20xx年度完成交易的并购重组资产评估相关数据进行了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形成了《20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情况统计分析报告》。120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总体情况资产评估广泛服务于我国主板市场,为企业改制上市及并购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鉴证、定价、咨询专业服务,涵盖金融、制造、电力、文化、生态环保等各个领域,涉及企业上市、资产置换、股权转让、收购兼并、债务重组等各类经济行为。据对上市公告信息的统计,20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共有1518(含B股)家上市公司,完成并购重组交易的共755家,占上市公司总数量49.74%,其中,605家使用了资产评估服务,占完成并购重组交易公司的80.13%,经评估的公司总市值105,697,53亿元,占全部主板上市公司市场值的46.77%。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有效发挥了价值发现、价值管理的重要功能,为上市公司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专业服务和支撑,保护了投资人权益,保障了资本市场健康规范发展,资产评估越来越得到市场主体、报告使用方和监管部门的重视和认可。

  图1:上市公司各板块总家数、重组家数与评估家数对比图

  220xx年度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情况1基本情况013年度,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共有755家完成并购重组交易,其中,经过评估的605家,占80.13%。经评估的资产总量为6,685,89亿元,净资产账面值3,106,90亿元、评估值6,403,15亿元、增值额3,296,25亿元、增值率106.09%。在1163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1037份报告结果被作为重组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参考,占比89.17%。

  图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家数与评估比例图

  20xx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上市公司共70家,其中,经过评估的67家,占95.7%。经评估的资产总量1,694,39亿元,净资产账面值757,43亿元、评估值1,679,51亿元、增值额922,08亿元、增值率121.74%。131份重大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除2份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对象为上市公司直接以市场定价外,其余129份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均被作为交易定价基础,占比高达98.47%。资产评估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定价环节提供了专业依据和参考,促进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平交易和规范运行。

  图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值与账面值对比、及增值率图2

  专题情况结合当前我国发展形势及经济热点情况,研究小组还围绕中央企业、金融企业、文化企业、轻资产企业和生态环保企业等五个专题领域对20xx年度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数据进行了分类统计,分析了资产评估在各领域服务的主要情况和积极作用。

  1、保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xx年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努力探索并推动央企之间、央企内部相近业务板块之间联合重组上市,推进央企上市公司的优化整合,共有134家进行了资产重组。在108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为77份,占比71.30%。其中,7家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在7份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资产评估报告7份,占比高达100%。资产评估已成为国资委监督管理央企改制及资产重组行为的主要手段,保证了央企战略性重大重组的顺利进行。

  2、促进金融企业重组改制。

  近年来,财政部分别出台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等文件,明确了金融企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种经济行为,并强调了资产评估结果是确定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国有金融企业并购重组需要借助评估机构的专业判断。20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发生重组的金融企业共有17家。在19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16份,占比84.21%。其中,重大资产重组2家,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份,全部以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定价,占比100%。在金融国有资产管理链条中,资产评估已经成为防止金融资产低价转让和流失的重要环节。

  3、加快文化企业上市重组进程。

  财政部20xx年5月7日下发《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按规定做好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等有关工作,并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作为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20xx年度,共有21家文化企业进行了资产重组,共出具评估报告37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32份,占比86.49%。其中,1家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0份,全部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占比100%。资产评估有效推动了国有文化资产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合并、重组、股改和上市的步伐。

  4、“轻资产”行业重组快速增长。

  随着经济转型,步入“新常态”,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代表的轻资产行业的重组明显增长,监管部门对于资产评估的监管更多关注程序合法和信息披露,对于估值的合理性交由市场去判断。20xx年度,上市公司中共有28家进行了资产重组,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7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19份,占比70.37%。资产评估发挥价值发现功能,有效地解决轻资产行业的知识产权定价问题,确定轻资产行业的公允价值。

  5、促进生态环保建设。

  生态环保企业及生态环保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对生态环保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具有重要意义。20xx年度,我国生态环保企业共有60家进行了资产重组,资产重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09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93份,占比85.32%。其中,2家上市公司发生了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8份,全部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占比100%。资产评估为生态环保企业并购重组提供了合理的公允价值判断及专业咨询,促进了生态优化和环保建设。320xx年度参与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机构情况20xx年度共有155家资产评估机构参与了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评估。其中,70家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证券资格机构)全部都有参与。20xx年度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共出具的1163份评估报告中,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1060份,占比91.14%。

  从机构所在区域看,155家分布在24个省市,有7个省市没有机构参与并购重组项目。参与评估机构数量最多的前五位省市分别是:北京、广东、上海、江苏和浙江,这5个省市合计有98家机构参与并购重组,占全部参与机构的比例为63.23%,其中这五个省市有55家证券资格机构参与并购重组,占全部70家证券资格机构的78.57%。

  从出具报告数量的情况来看,与各省份的评估机构数量相关,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浙江。其中北京市的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数量为706份,占比60.71%,前五位的省份机构出具的报告数量为998份,比例为85.81%。

  注册地在北京的证券资格机构39家,出具报告655份,占全部报告比例56.32%,高出第二位上海44.02%。北京市的证券评估资格的机构在承做并购重组项目上优势明显。

  就机构承做项目的数量来看,有106家机构出具报告为5份以下,占出具报告机构数量的68.39%,出具报告份数为176份,比例仅占全部报告的15.13%。出具1份报告的家数达58家,其中证券资格机构21家。非证券资格机构出具报告数主要集中在5份以下,5份以上仅一家为非证券资格机构。出具30份以上报告的机构数量仅有9家,机构数量占比5.81%,但出具报告454份,占比为39.04%,其中证券资格机构出具报告的比例为42.83%。进一步分析证券资格机构承做情况,呈现并购重组业务向大机构集中的趋势,与财政部支持机构做强做大做优的政策密不可分。20xx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前三位的机构承做比例高达17.37%,平均每家出具67份报告。

  结论及建议20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情况统计分析结果表明:20xx年,国家着力于优化结构调整,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新兴产业。资产评估作为独立的专业服务行业,积极服务于资本市场,资产评估的价值发现、判断、管理的专业服务功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上市公司资产状况,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价的核心环节和主要依据,对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正、公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国家经济建设方针、政策的有效施行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资产评估的市场化定价创新了市场经济的定价制度,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资产评估价值发现、价值管理的功能也越来越被社会各界所重视和认可。

  为进一步发挥资产评估作用,更好地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规范发展,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建议在证券立法中进一步明确资产评估在资本市场的功能和作用资产评估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定价环节提供了专业依据和参考,成为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平交易和规范运行的重大举措。在20xx年度重大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除交易对象为上市公司直接以市场定价外,其余均被作为交易定价基础。资产评估作为定价的核心环节已获市场广泛认可,在证券法律制度层面进一步作出规定,更有利于充分发挥资产评估的作用,保护公众利益,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

  2、建议资产评估师深度参与上市公司发行定价环节,进一步完善IPO定价机制目前,上市公司发行定价主要采用券商询价方式确定,主要依据是发行主体过去几年实现的市盈率。而资产评估专长于企业价值评估,对发行主体的估值不仅依据账面和历史情况,同时更关注其市场价值、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资产评估深度参与发行定价环节,有利于更准确地对发行主体资本结构、未来获利能力等做出判断和估值,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努力适应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政策的调整,积极探索服务于证券资本市场服务的新方式中国证监会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国发[20xx]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17号)精神,颁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其中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支付工具等方面的规定,虽对资产评估传统的并购重组业务有所影响,但同时也对资产评估带来新机遇。评估行业要认真研究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举措为资产评估专业服务带来的新市场、新业务,为行业未来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资产评估报告 篇2

  ZX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QS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注:大家可以虚拟委托人),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方委估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20xx年7月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名称:QS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区XX大道1154号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4500万

  经营范围:饮食供应,国内商业,旅馆,舞厅,浴室服务,美容美发,商务服务,礼仪服务,模拟游戏机。

  二、评估目的

  为对外投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为QS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21幢房产和2块土地使用权。除储运部16幢仓库位于XX区XX新村外,委估的房产和地产均位于XX区XX大道与XX路相交处,现用于商业经营。委估资产的所有权证分别为“W国用(20xx)字第157号、第158号、”“W房字第200205765号、第200205766号、第200205855号、第9900103号”。

  四、评估基准日

  本评估项目基准日是20xx年7月1日;本评估报告所采用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资产价格标准,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

  五、评估原则

  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的评估原则。在对全部资产进行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资产的技术状态和参数,力求准确估算委估资产的现时公允价值。

  六、评估依据

  1、《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

  2、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1996)03号”文颁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暂行规定》和财企[20xx]20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及《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5、W市政府制定的基准地价资料;

  6、W政[20xx]39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W市区土地出让金、租金标准的通知》;

  7、委托方提供的产权证明:“W国用(20xx)字第157号、第158号、”,“W房字第200205765号、第200205766号、第200205855号、第9900103号”;

  8、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资产占有方法人营业执照;

  9、工程造价信息及房价信息;

  10、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记录等。

  七、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类型,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对QS公司商业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采用市场比较法,对储运部仓库采用重置成本法,对土地使用权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

  八、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于xxxx年7月15日至xxxx年7月21日,包括接受委托、现场调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全过程。主要步骤为:

  1、接受委托:我公司于xxxx年7月15日接受QS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正式受理了该项资产评估业务。在接受评估后,由项目负责人先行了解委托评估资产的构成、产权界定、经营状况、评估范围、评估目的,与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共同商定评估基准日、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并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约定书”,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和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2、现场调查:在资产占有方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其填制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资料,调查土地的坐落位置、所处的繁华程度等各项指标,填写现场勘察记录,检查、核实、验证其产权证明文件等资料。

  3、评定估算:评估人员针对资产类型,依据评估现场勘察等情况,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评定估算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4、提交报告:根据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分析,撰写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并与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交换意见,进行必要修改,按照程序经本公司内部三级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供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现在或将来委估资产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抵押对评估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十、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的重大事项

  评估基准日后,在有效期内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十一、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评估资产在现有不变并继续经营或转换用途继续使用,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即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的假设条件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价意见。

  2、本报告的附件是构成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评估结论按现行规定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此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5、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公开、科学、客观的原则下作出的,我公司参加评估人员与委托方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工作置于法律监督之下,评估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6、报告所涉及的有关法律证明文件,由委托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7、本报告仅用于为委托方对外投资提供价值依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也不视为对被评估单位日后偿债能力作出的保证。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评估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评估师及评估机构无关。

  十二、评估结论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经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壹亿贰仟肆佰壹拾壹万伍仟伍佰伍拾柒元整(¥124,115,557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评估值73,774,378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50,341,179元。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本报告提出日期为xxxx年7月21日

  十四、附件

  1、房屋建筑物评估明细表

  2、土地使用权评估明细表

  3、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复印件)

  4、委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W国用(20xx)字第157号、第158号”

  5、委估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W房字第200205765号,第200205766号,第200205855号,第9900103号”

  6、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7、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8、评估机构资格证(复印件)

  9、注册评估师资格证(复印件)

  资产评估报告 篇3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西琚丰高岭土有限公司新建5号车间

  工程地址:榆次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山西琚丰高岭土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太原中晋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晋中莱德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晋中市九江通建设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河南省建安防腐绝热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山西琚丰高岭土有限公司新建5号车间项目,单层门式钢架钢结构,檐高为10.71m,室内外高差0.15m。±0.000以下采用M10水浆砌筑机红砖;±0.000以上采用M5混浆砌筑。,钢筋级别为HPB235级纲、HPB335级纲,焊条为E43与E50型,钢架、支撑、檩条、拉条、地脚螺栓等采用Q235B。钢构件底漆为红丹防锈漆,再喷醇酸防锈漆,然后是醇酸调和漆总厚度室内不小于125um,室外不小于150um。

  二、监理工作过程和成效的汇报:

  1、我监理公司依法承揽山西琚丰高岭土有限公司新建5号车间以后,项目部建立以总监为核心的质量保证体系,各专业监理人员配备齐全,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并编制了工程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见证取样计划、旁站监理方案等,为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项目监理部严格按工程监理规范操作,认真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方案,质保保证体系,并提出监理意见;在具备开工条件的前提下,审批了开工报告,保证工程在合法、有序中开工。

  3、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条文和设计文件监理,严格执行承包合同、工程报验制度、建筑材料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制度等;保证了工程所用材料合格,施工在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有序进行。

  三、工程质量评估依据、范围、监理对象:

  1、国家及省市现行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条例、政策、文件、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2、设计图纸与变更联系单、业主联系单、图纸会审纪要、标准施工图集等。

  3、委托监理合同及施工承包合同。

  4、现行预算定额、费率标准及省市物价信息及业主书面确认单价联系单。

  四、工程质量评估方法:

  1、施工企业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施工企业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填报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

  3、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其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有关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负责人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结论。

  5、在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的基础上,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对单位工程钢结构分部进行预验收,根据各项评定资料汇总,最终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意见,报工程参建各方组成的专家组确认。

  五、工程质量评估内容:

  本工程在设计、施工单位配合下,为顺利完成工程任务,在确保工程质量方面,我方采用“加强预控,三把关”的手段进行监理:

  1、“加强预控”:即事先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力争将施工中的质量隐患消除在事前控制中。

  2、工程质量监督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点,工程项目监理部从确保质量着手,把好“人、物、过程”三关:

  ⑴、首先对施工企业的现场项目部的组织结构进行必要的了解,要求其建立必要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完善的施工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的实施措施。

  ⑵、编制原材料取样送检计划。严格把好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进场检验关及材料复试关,以确保工程所用的材料能符合要求,为质量的保证打下必要的基础。为此要求施工单位在材料进场后必须向监理部审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见证取样、封签送检、复试合格后方能应用本工程。

  ⑶、编制施工阶段旁站监理方案。工程实施过程中,采取巡视、平行检查,对隐蔽工程、重点结构部位的施工,采取“全过程监理”,严格各工序的自检、专职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工程质量保证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1份,技术交底1份。

  2、钢结构分部包含钢构件组装、钢构件安装、钢构件零部件加工、钢结构普通紧固件连接、高强度螺栓链接、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钢结构防腐涂料涂装、压型金属板屋面、屋面细部构造共9个分项工程,10个检验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均为合格。

  3、进场材料检验情况

  1)20xx年9月15日进场构配件GZ-1、GZ-2、KFZ、GL-1、GL-2、GL-3、GL-4、GL-5、DCL,均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材料包括热轧钢带、碳结钢带、热轧H型钢、热轧圆钢、角钢、焊接钢管、焊剂、焊条、焊丝、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防火涂料、防锈漆,均匀合格证或产品质量证明书。

  2)共有4组检验报告,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检验报告、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报告、超声波无损检测报告、地脚螺栓拉拔检测报告,试验结果合格。

  4、施工记录

  1)工程放线记录1份,符合要求。

  2)拼装施工记录2份,钢梁柱、屋顶各一份,均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3)螺栓连接施工记录2份,均符合设计要求与规范规定。

  4)焊接施工记录3份,均符合设计要求与规范规定。

  5)焊缝外观质量检查记录1份,屋面防水效果检查记录1份,地脚锚栓隐蔽验收记录1份,均符合规要求。

  6)材料进场自检记录5份,均符合要求。

  七、对本工程质量的评估结论:

  根据我项目部现场监理人员对钢结构分部的检验批、分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及跟踪检测,经预检、整改,基本达到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的目标:

  1、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

  2、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

  3、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经过综合审评,认为山西琚丰高岭土有限公司新建5号车间钢结构分部达到合格标准,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八、结论:

  综合以上情况,山西琚丰高岭土有限公司新建5号车间质量符合设计施工规范要求,评为合格。

  资产评估报告 篇4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要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资产评估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重新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企业司)。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992]价费字625号,1992年12月10日发布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暂行办法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资产评估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重新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企业司)。

  具体内容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资产评估实行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取得省以上(包括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临时资格证书的机构,承担资产评估业务,均可按本规定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资产评估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即按资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累加为收费总额。

  第四条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

  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按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无帐面原值可按评估价值或重置价值,下同)为计费额度,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资产评估报告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或者其他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地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方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且无法排除,经与委托方协商后仍需出具评估报告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九条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根据中评协[2011]230号第九条修改为:“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首席评估师或者其他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可以授权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除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外的评估报告,加盖分支机构公章。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在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的评估报告上签字。”

  第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第三章评估报告的内容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文号;

  (二)声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的声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第十五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日;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根据中评协[2011]230号第十五条第(十四)项修改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或者经授权的分支机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合伙人签字。”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应当惟一,表述应当明确、清晰。

  第十八条评估报告中应当载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并具体描述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通常包括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

  第十九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并说明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第二十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基准日,并与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评估报告应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时重点考虑的因素。评估基准日可以是现在时点,也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

  第二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遵循的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及取价依据等。

  第二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

  第二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中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评定估算等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

  通常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经与委托方沟通,评估结论可以使用区间值表达。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权瑕疵;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三)重大期后事项;

  (四)在不违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的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说明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并重点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五)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八条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第二十九条评估报告附件通常包括:

  (一)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二)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三)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准则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07]189号,2007年11月28日)

  资产评估报告 篇6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评估报告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是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后出具的具有公正性的结论报告,该报告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生效。"

  资产评估报告总则: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三、本规定所称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和格式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活动后,按照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要求,向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和委托方出具的涉及该评估项目的评估过程、方法、结论、说明及各类备查文件等内容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及编制格式;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资产评估报告内容格式:

  (一)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应当按本基本内容与格式的要求撰写评估说明,其目的在于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描述其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与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等,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证实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利益。

  (二)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

  (三)评估说明是资产评估报告申请审查确认材料的必备部分,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所阐述的内容一致。

  (四)评估说明是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确认评估报告的重要文件,原则上评估说明不提交给其他有关当事人。

  (五)评估说明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说明的封面及目录;

  2.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3.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4.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5.评估依据的说明;

  6.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7.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8.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资产评估报告 篇7

  一、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最重要的事

  其实,不用对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数值太较真,报告的具体数值也没有那么重要,因为报告的制作者与阅读者之间的信息一定是不对称的,作为报告的阅读者,无论你怎样绞尽脑汁地自己调节基础数据和参数都未必能得到那个反应“真实”的数字。但是,认真读报告却是必要的,因为你只有对报告的假设、逻辑以及评估倾向等内容进行了分析之后才能对评估值、交易各方的目的、交易各方的`利益格局有一个更为清楚的认识。

  翻开一份资产评估报告,阅读者最应该了解的关键内容包括:委托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价值类型、评估方法、评估结论、有效期。除以上内容外,报告中经常还会有一段话,大致的表述如下:“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别小看了这最后一句话,不能说的秘密经常就藏在这里面。

  为了理解以上关键内容,我们需要从更大的一个视角出发,这个视角要求我们从理解什么是“企业价值评估”开始,因为正是有了企业价值评估这一行为,才会有资产评估报告这一结果。

  二、什么是企业价值评估

  企业价值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者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等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也就是说,企业价值评估的对象可以有三类,一是企业整体价值、二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三是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在理解评估结论的时候,有两个地方需要注意,一是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这主要是因为企业的控制权相比少数股东权益存在溢价。二是应当关注被评估股权的流动性对其价值的影响。相信大家对“流动性溢价”这个词汇不会很陌生,如果大家去对比大/小市值的A+H上市公司的A股与H股的价格表现,相信你会对什么是流动性溢价有一个直观的认识。

  三、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及案例

  目前,我国评估机构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的时候主要使用三种方法,即: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又成为“资产基础法”)。评估机构会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评估这三种方法的适用性,然后再选择使用一种或者多种资产评估方法,下面我们就简要来了解一下这三种方法。

  1。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即DividendDiscountModel,简称DDM)和现金流量折现法(即(DiscountedCashFlowMethod,简称DCF)。其中,现金流量折现法又可以分为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FreeCashFlowfortheFirm,简称FCFF)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即FreeCashFlowtoEquity,简称FCFE)。

  这里需要做好区分的是,根据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计算得出的是企业价值,根据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计算出的是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他们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价值,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做以下理解: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债务价值

  DDM和DCF模型理解起来不难,难点在于判断模型的参数选取及其假设的合理性,这些就是大家在阅读报告时最应该注意的细节了,小善把这些内容归纳为五个方面,分别是:

  (1)未来预期收益是否合理

  折现的对象就是未来预期收益,因此这个收益是否合理对估值结果至关重要。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小善认为我们首先应当知道谁是做出这个预测的主体。根据现行规定,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对委托方或者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企业未来收益预测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在考虑未来各种可能性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评估假设,形成未来收益预测,根据上面的规定,委托方或者相关当事方才是提供企业未来收益预测的主体,他们的态度以及利益格局在他们提供的预测结果中就会体现出来。

  影响预期收益的因素有很多,说实话,在存在这么多变量的情况下,真的很难推理未来预期收益有多少是合理的。那这个问题不认真思考行不行?小善觉得还是要认真思考的,虽然在现行的规范下有盈利预测补偿的制度可以作为投资者的一层保障,但是中国证监会7月11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不再要求上市公司提供盈利预测报告,并且取消了向非关联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补偿要求,考虑到以后很可能会失去盈利补偿这一保障。

  (2)收益期的确定

  在分析收益期的时候,资产评估报告应当结合企业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有关协议与章程约定、企业经营状况、资产特点和资源条件等确定收益期。小善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个有趣的案例,有一份评估报告里面是这样写的:“现金流量的持续年期取决于资产的寿命,企业的寿命不确定,可以假设企业将无限期持续经营,即收益期限为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无限经营年期……

  (3)预测期的确定

  有一些评估报告会采用分段法确定评估对象的预测期,将企业未来现金流分为明确预测期期间(详细预测期)的现金流和明确预测期之后(永续期)的现金流。在详细预测期间,评估报告会逐年明确地预测未来一段期间(比如5年)评估对象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4)折现率

  在这一点上,小善觉得可以用一个你认为合适的区间范围内的折现率数值做一个测试,这样一来,测试结果的上下限自然就明了了。

  资产评估报告 篇8

  一、委托方、资产持有方及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xx汽车制造厂,主营业务:汽车制造,该制造厂属于本行业同类产品的中型骨干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合资经营相对应的出资公证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合资项目出资公证这一经济行为提供资产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反映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合资的汽车制造厂整体持续经营价值,具体包含企业近3年来的各项收入支出现金流,以及对未来5年的净现金流量的测算。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持续经营价值。

  持续经营价值是指被评估企业按照评估基准日时的用途、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持续经营下去所能实现的预期收益或现金流量的折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199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2005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3)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企业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分段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企业发展的某一个期间,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企业的收益也是不稳定的,而在这个不稳定期间之后,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会达到某种均衡状态,其收益是稳定的或按某种规律进行变化的,故而采用企业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分段收益法进行评估。

  八、评估过程

  评估时间从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1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xx年11月16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xx年11月16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共同现场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股东权益评估采用收益法

  (1)被评估企业有关历史资料的统计分析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对评估信息资料的要求,对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以前年度的财务决算和有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分析。评估人员采用的主要指标有销售收入、成本、利润以及企业净现金流量。通过该制造厂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现场调查,并根据制造厂提供的近3年的财务、统计资料,在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评估机构人员熟悉了改制造厂生产经营的现实状况及发展前景,并进行了企业经营、财务与获利能力分析。得出了以下基本结论:

  (1.1)该制造厂成长较快。根据该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可知,企业前几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都为正数,平稳增长且波动幅度不大,表明该制造厂的经营活动比较稳定。从近3年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是可以合理预期的。

  (1.2)企业的盈利除了运用于加薪和奖励以外,其他主要用于产品的开发和技术更新,并开始注重职工的培训。

  (1.3)企业已由生产导向转向了主动式市场营销导向,已初步建立起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网络以及技术情报网络。

  (2)企业未来发展情况的分析、预测

  (2.1)经过数年的技术更新和改造,该制造厂的技术基础已经基本达到了中等先进水平,技术装备处于同行业中的上等水平。如果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经过两年的努力,该制造厂将能追上中等发达国家同行业的企业的技术水平。

  (2.2)该制造厂的内部资产结构合理,资信等级高,筹资渠道畅通。

  (2.3)一方面,由于产品的改型,该制造厂已经赢得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代理商以及企业直销的努力,该制造厂已经开始产生品牌效应。目前,该制造厂所生产新型车的性价比偏高,但还具有较大的成本降低空间,随着技术组织措施的到位以及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可望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降价、增加利润。

  (2.4)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国家的经济政策不会发生重大的变化,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经过合理的预测和多方论证发现,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是乐观的。

  (3)相关参数说明

  为了增强发展后劲,该制造厂在未来头两年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方面的资金投入,到未来第三年基本扫尾,然后坚持追加发展投入。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该制造厂的收益在永续期仍将保持4%左右的增长速度。所得税率按25%计算。

  结合银行利率为参照的安全利率和行业平均风险报酬率,该制造厂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水平大约为11%。

  (4)评定估算

  由于该企业在未来用续期内的收益将保持4%左右的增长速度,而未来头两年的将加大技术改造的资金投入,到第三年基本扫尾,故对该企业的价值评估基于评估基准日后的未来五年净现值与固定增速的永续期净现值分段计算。分段法数学表达式为:

  企业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假设

  本项目采用持续经营假设。

  十、评估结果

  按收益法中的分段法评估思路估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9,120.2万元。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步骤为:

  (1)计算未来5年(20xx-2015)企业净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之和:2693.6+2667.2+3118.6+3651.6+3767.6=15898.6(万元)

  (2)从未来第6年(2016)年开始,计算永久性现金流量现值

  将未来永久性收益折成未来第5年(2015年)的价值:

  企业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按第5年的折现系数,将企业预期第二段收益价值折成现值:

  企业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3)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价值

  2693.6+2667.2+3118.6+3651.6+3767.6+33221.6=49120.2(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9,120.2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亿壹仟贰佰万贰仟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经营结构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xx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15日。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委托范围进行评估,如产权及其他方面出现问题由委托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委托方对申报材料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对所申报资产以及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并对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委托方承诺委估股东全部权益未涉及抵押、担保及相关法律诉讼等事项。

  4、在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了职业判断。职业判断的合理与否既与委托方提供的与本次评估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相关,亦与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能力相关。因此本次评估目的的相关各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应综合考虑影响评估结论的各种因素。对于无法观察到的资产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人员能力所无法达到的,不能仅靠本评估结论作为决断。总之,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应审慎使用本报告。

  以上特别事项敬请报告使用人予以特别关注。

  十二、评估报告的限制说明

  1、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报告不具有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效力。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仅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价值提供参考依据。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2、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适用持续经营假设。即对评估的资产是在持续经营的价值标准下进行作价评定。

  3、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持续经营原则确定的持续经营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当前述评估目的等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使用原则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4、本评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期限为一年,即从20xx年11月16日起到2012年11月15日止的期限内有效。

  5、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拟合资经营这一经济目的使用,不能作为其他经济目的使用。

  6、本评估结论仅供仅供xx汽车制造厂合资项目的出资公证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报告无关。

  资产评估报告 篇9

  一、绪言

  本会计事务所接受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概况

  (一)委托方简介

  委托方: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注册资本: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xxxx

  (二)资产占有方简介

  贵州茅台份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

  为配合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评估即为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范围及对象

  包括流动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本公司总资产为74,123.96万元,负债为51,886.77万元,净资产为22,237.19万元。

  五、评估基准日

  xxxxxx

  六、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评估人员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评估:

  1、工作原则: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原则

  (1)、独立性原则:资产评估工作由具有资产评估行业管理机构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社会公正性机构独立进行操作,不受被评估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和外界干扰的影响。评估机构及操作人员与被评估资产各方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2)、公正、客观性原则:评估人员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掌握翔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采用符合实际的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公正的评估结论;

  (3)、科学性原则: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2、操作原则:资产持续经营和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替代性、公开市场原则等。

  (1)、资产持续经营原则和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评估中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替代性原则: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时,选用最低的一种;

  (3)、公开市场原则:评估选取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都可以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交易条件公开并且不具有排他性。

  本次资产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以保证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市场价值。

  七、评估依据

  (一)主要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施行细则;

  2.原国家国资局转发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3.财政部财评字(1999)第91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4.参照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条例;

  5.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6.其他法律法规。

  (二)经济行为依据

  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项目。

  (三)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1.投资合同、协议;

  2.车辆行驶证;

  3.房地产权证;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四)采用的取价标准

  1、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

  2、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五)参考资料及其他

  1.委托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及账册与凭证;

  2.委托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3.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统计资料;

  4.其他有关价格资料。

  八、评估方法

  概述本次评估采用单项资产加和法,对各项评估对象具体资产评估时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主要采用收益法。

  货币资金对货币资金按核实及调整后的账面值评估。

  应收款项对应收款项按核实及调整后的账面值扣减估计的坏账损失后确定评估值评估。

  存货对存货根据市场价格信息或企业产品出厂价格查询取得现行市价,作为存货的重置单价,再结合存货数量确定评估值。对于现行市价与帐面单价相差不大的存货,按帐面单价作为重置单价;对产成品,现行出厂市价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税金(含所得税),并按照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然后确定评估单价;在产品根据其约当产量比照产成品评估;对损坏、变质、不合格、型号过时的存货按照残余价值或以重置全价为基础折扣后确定评估值;对在用低值易耗品,考虑成新率因素后确定评估值。

  长期投资通过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基准日的资产结构状况等详细分析后判断后,根据被投资单位经审计后会计报表列示的净资产结合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对无法了解到被投资单位目前经营状况和取得相关财务经营资料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账面值列示。

  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设备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根据重置全价及成新率确定评估值;对房屋建筑物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负债对负债按核实及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九、评估过程

  我们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产权核实,具体步骤如下:

  1、与委托方接洽,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该单位情况以及委估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了解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及其评估对象,确定评估基准日,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拟定评估方案;

  2、指导企业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

  3、对该单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申报表进行征询、鉴别,选定评估方法;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与该单位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到现场进行实物核实和调查,对资产状况进行察看、记录,并与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经营、管理情况;查阅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有关机器设备运行、维护及事故记录等资料;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收集市场价格资料;

  4、根据各评估人员对各类资产勘查的初步结果,进行评定估算;各评估人员进行汇总分析工作,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并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

  5、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经三级审核,在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评估结论

  账面值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账面总资产为74,123.96万元,负债为51,886.77万元,净资产为22,237.19万元。

  调整后账面值清查调整后,资产为74,123.96万元,负债为51,886.77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2,237.19万元

  评估值经评估,资产总额评估值为76,809.49万元,负债评估值为51,978.86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4,830.63万元。

  其他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报告中一般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负问题,委托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当仔细考虑税负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本报告不对管理部门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及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本报告对被评资产所进行的调整和评估是为了客观反映评估结果,评估机构无意要求该单位必须按本报告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是否进行及如何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十三、价值类型或定义.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约定的评估原则、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仅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十四、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1.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对即使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影响评估价值的非正常因素没有考虑,且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它不可抗力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本次评估假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信贷利率等无重大变化。

  3.本次评估假定被评估企业及其资产在未来生产经营中能够持续经营下去,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4.当上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不成立,评估报告一般会失效。

  十五、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一)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本报告专为委托方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而服务,以及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查。

  2.除非事前征得评估机构书面明确同意,对于任何其它用途、或被出示或掌握本报告的任何其他人,评估机构不承认或承担责任。

  3.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4.评估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系反映评估机构执业水平与执业技能、技巧,委托方及获得、使用、审核报告的相关单位未经评估机构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5.本报告含有的若干附件、评估明细表及评估机构提供的专供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其他正式材料,与本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同样的约束力。

  (二)报告中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说明的效力

  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03]18号):

  1.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3.本评估报告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三)评估报告有效期

  1.本评估结论的有效期按现行规定为壹年,从评估基准日2010年10月28日起计算至2011年10月28日有效。

  2.超过评估报告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四)涉及国有资产项目的特殊约定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而本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或确认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则本报告不得作为经济行为依据。

  (五)评估报告解释权

  本评估报告意思表达解释权为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六、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资产评估报告 篇10

  湖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估的实物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于2008年7月24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委托方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08年5月12日经宜昌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分局(宜市)登记内名预核字[2008]第00792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批准,现正在办理设立登记。

  委托方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

  王春燕:42052719780311136王红:420527197906241319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

  四、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7月24日,评估所采用价值均是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五、评估原则

  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独立、客观、科学及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不受外界干扰和评估当事人的影响,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和估算。

  六、评估依据

  (一)行为依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参照国资办发[1992]36号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3、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产权依据

  1、委托方提供实物购置发票及照片,发票号分别为:02872892、01146813、0177593。

  2、委托方提供实物照片。

  (四)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委托方提供实物购置发票及照片;

  2、股东确认价值;

  3、市场询价、调查及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底稿。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对实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及全体股东确认价值。

  八、评估过程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按照我公司与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协议书所约定的事项,于2008年7月20日开始,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估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方案;

  2、资产清查: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资产,收集准备资料,检查核实资产与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现场检测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

  4、评估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评估说明与报告,进行内部复核。

  九、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实物价值35万元(详见后附实物评估明细表)。

  十、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根据行业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有效期限为一年,即从2008年7月24日至2009年7月23日,本评估结论仅供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目的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经济目的使用。

  2、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适用于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假设,即对评估的资产在持续经营和在公开市场有公允价格标准下进行作价评定。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的付出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拒力因素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3、本报告专为委托人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的目的而作。除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外,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除获得我公司书面同意外,皆不得转载于任何文件、公告及声明。

  十一、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评估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不对其他事项发表意见。上述实物已于2008年7月24日办理实物转移手续。

  2、本报告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我公司参加评估的工作人员与委托方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工作是在有关法律监督下完成的,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

  3、资产占有方对申报材料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对所填报资产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对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 篇11

  一、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实物是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

  2、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08年7月24日。

  3、资产概况

  本次评估的实物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取得实物购置发票,发票号分别为:02872892、01146813、0177593。

  4、评估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参照国资办发[1992]36号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4)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

  (5)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6)委托方提供实物购置发票及照片;

  (7)委托方提供实物转让合同;

  (8)股东确认价值;

  (9)市场询价、调查及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底稿。

  5、评估过程说明

  (1)评估前准备工作

  根据资产占有方提供资产相关资料进行核对,在核对相符的基础上收集和了解评估资产的状况。

  (2)现场调查与勘估

  按照评估申报表会同资产占有方的有关专业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将委估的实实物产进行了核实,了解委估实物情况。

  (3)评估作价阶段

  本次评估的实物截止评估基准日,已取得实物购置发票,发票号分别为:01146813、02872892、0177593。根据实物购买时间对评估物作适当的差异调整评估作价。

  (4)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资料、评估结果编制报告。

  6、评估方法说明

  根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的特点,本次评估实物按实际支付价值计算被评估资产的全部费用,然后根据现场鉴定及该实物的实际情况根据重置成本法及全体股东确认价值确认其价值。

  二、评估结论

  根据以上评估方法及评估步骤,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资产的净值合计为35万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圆整)。

  备查文件

  1、实物评估明细表;

  2、主要资产权属证明;

  3、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

  4、资产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6、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资产评估报告 篇12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资产评估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重新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企业司)。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992]价费字625号,1992年12月10日发布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暂行办法

  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为规范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根据《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资产评估收费进行清理规范,于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重新制定的资产评估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企业司)。

  具体内容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资产评估实行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取得省以上(包括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临时资格证书的机构,承担资产评估业务,均可按本规定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条 资产评估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办法,即按资产金额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累加为收费总额。

  第四条 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分为五档,各档差额计费率如下表:

  行计件收费的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以按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无帐面原值可按评估价值或重置价值,下同)为计费额度,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办法收取评估费用,即按被评估资产的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分档计算收费额、各档相加为评估收费总额。

  资产评估报告 篇13

  一、评估目的:

  对委托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作出公允反映,为XX女士拟为子女出国留学提供资产价值证明。

  二、评估范围与对象:

  根据委托方的指定及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本次委托评估对象为XX女士一套住宅(详见评估明细表),建筑面积XX平方米。

  三、评估基准日:

  20xx年11月20日。

  四、评估原则: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以及遵循贡献原则、替代原则、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

  五、评估方法:

  对本次委托评估的住宅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

  六、评估结论:

  本次委托评估的一套住宅(详见评估明细表), 建筑面积XX平方米。,经评定估算,评估值为XX万元。大写:XX

  七、报告提出日期:

  20xx年11月18日。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八、评估结论

  本次委托评估的一套住宅(详见评估明细表), 建筑面积XX平方米。经评定估算,评估值为XX万元。大写:伍拾贰万捌仟肆佰元。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评估结论系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的。

  九、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说明

  1、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内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内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格已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十、特别事项说明

  1、委托评估一套住宅的评估价值中含房屋所应分摊的土地价值。

  2、委托评估的一套住宅为房改房。

  十一、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为壹年,限从20xx年11月20日到20xx年11月19日止,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现时,以评估结果为价格参考依据,超过有效期的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结论只在上述原则、依据、前提条件下成立,没有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及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评估结论失效;

  3、本评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为前述评估目的而作,对其他评估目的,本评估结论失效;

  4、本报告书及附件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委托方和评估报告审查部门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报告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媒体上;

  5、本次评估的主要依据是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和委托评估资产现状,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如实提供,并对其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在上述资料准确、真实有效的前提下,我所对本报告书的客观、公正负责。

  十二、评估依据

  (一)法规依据

  1、国务院[1991]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3、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4、《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

  资产评估报告 篇14

  一、评估目的: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A A3918,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714520,车架号:07140526。

  三、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

  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四、评估原则: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五、评估依据: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3、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92)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AA3918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评估方法:

  依据委托方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的价格标准为重置成本标准,评价方法采用成本法。基本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七、评估过程: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4、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评估,对待评资产进行现场鉴定、核实和必要的产权验证等原始资料以及我们认为有必要实施的其他资产评估程序;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1,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

  资产评估报告 篇15

  一、委估项目

  xxx公司所属房产抵押贷款估价项目

  二、委托方

  名称:xxx公司

  地址:xxx

  三、估价方

  名称:xxx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

  证书号:xxx资质等级:xxx

  法定代表人:xxx

  四、估价对象概况

  估价对象位于xxx,其合法产权人为xxx公司,建筑面积共9687.69平方米。

  其中主楼一幢,1—5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7430.12m2,平均层高3.6米,建成于2003年,于2007年底重新改造装修,外观九五成新,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xxx。

  副楼一幢,1—3层,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2257.57m2,平均层高3.2米,建成于2003年,外观九成新,房屋所有权证号码为xxx。

  五、估价目的

  为确定房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产抵押价值。

  六、估价时点

  2014年8月15日

  七、价值定义

  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

  八、估价原则

  本次评估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客观、科学原则的前提下,还应依据如下原则:

  1、合法原则,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以估价对象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

  3、替代原则,要求估价结果不得明显偏离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正常价格。

  4、估价时点原则,要求估价结果应是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

  九、估价依据

  1、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1)委托书;

  (2)委托方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国家标准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

  3、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4、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掌握和收集的有关资料。

  十、估价方法

  估价对象为商业房产,同一供求圈内的整体成交案例极少,无法适用市场比较法;同时由于其具有明显的收益性,因此适宜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十一、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采用科学的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细致的测算,确定该估价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抵押价值为人民币贰仟贰佰陆拾伍万叁仟肆佰元整(¥2265.34万元)。

  十二、变现能力分析

  变现能力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在没有过多损失的条件下,将抵押物转换为现金的可能性。

  估价对象的通用性一般,具有可分割使用性,整体价值大,变现所需时间长,在估价时点拍卖或者变卖时,最可能实现的价格范围为:估价结果±10%,变现时涉及以下税费:

  ①中介服务费:5%——6%

  ②契税:4%

  ③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5.5%

  ④所得税:20%

  ⑤过户手续费:2%左右

  ⑥印花税:0.5‰

  ⑦其它费用

  十三、估价人员

  xxx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号:xxx

  xxx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号:xxx

  十四、估价作业时间

  2014年8月12日—xxx

  十五、估价报告有效期限

  本估价报告有效期为自报告出具之日起壹年,即从2014年8月18日至2009年8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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